沒簽合同曠工
Ⅰ 沒簽合同曠工算自動離職了工資怎麼算
你好,請問你月工資大致多少?
Ⅱ 未簽訂勞動合同曠工幾天算自動離職
在勞動相關的法律裡面,沒有自動離職一說。
但是,在勞動合同法里,回規定了關於用人單位可以答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如果勞動者曠工,嚴重違反了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話,就可以當自動離職處理。
Ⅲ 員工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曠工可以扣工資嗎
勞動相關法律有明確的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剋扣勞動者工資。
依據如下:
《中華人專民共和國勞動法》屬
第五十條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五條 用人單位不得剋扣勞動者工資。
但是,曠工的情況下,勞動者是拿不到曠工那幾天的工資的,這個不叫剋扣工資。
作為企業來說,未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也是不合法的,有一定風險。如下所述: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七章法律責任
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Ⅳ 沒有簽合同,兩天沒有上班,能算我曠工嗎
關於與單位未簽訂勞動合同,後由於個人原因曠工三天以上,這樣的行為作兩個解讀:與單位未簽訂勞動合同這個事件中,用人單位存在法律過失,未及時與員工簽訂合同,員工是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要求用人單位進行雙倍薪酬的支付的;曠工三天以上這個事件本身是不符合企業利益的,如果公司在員工手冊做了明確規定,曠工多少天以上算是自動離職,且不進行工資發放,這個在法律上是有依據支持的。
具體政策支持闡述如下:
第六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並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系,並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
前款規定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
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
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辭退有過錯的員工應有事實依據和制度依據。對於違紀的員工,用人單位並非可以一概辭退。勞動法規定必須是嚴重違紀的員工,用人單位方可辭退。因此,何謂嚴重違紀,對於用人單位而言就至關重要了。單位在員工手冊或者規章制度中最好對嚴重違紀的情形要有明確規定,並且注意保留員工違反相關規定的證據。
Ⅳ 未簽勞動合同 員工曠工六天怎麼處罰
首先曠工三天就可以開出,不過本身沒和你簽訂勞動合同,企業就已經違法了,不管你是否曠工,你去申請勞動仲裁,企業都要賠付你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間的雙倍工資,希望可以幫助你,望採納
Ⅵ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曠工一次扣五百元合理嗎
沒有簽訂勞動合復同曠制工一次扣五百元是不合理的,按現行規定,除了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外,用人單位不得對員工進行扣款的,另外,未簽合同超過一個月的,勞動者可以要求支付未簽合同的二倍工資的。相關法律依據如下: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准,則按最低工資標准支付。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Ⅶ 公司沒有簽勞動合同,但是員工曠工,公司可以要求員工賠償因曠工給公司帶來的損失嗎
要看沒簽復勞動合同是什麼制原因。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如果員工入職滿一個月,還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公司有可能面臨員工要求支付雙倍工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如果員工入職未滿一個月,出現曠工,一般是按照公司規定處理,扣工資甚至辭退。勞動法並未明確曠工應如何處罰,但依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六條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准,則按最低工資標准支付。
Ⅷ 沒有簽合同,曠工幾天可以開除
曠工是職復工在正制常工作日不請假或請假未批準的缺勤行為。曠工按工作日計算。根據單位的規章制度所明確的去確定。當然即使沒有,單位也可以主張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為理由去主張解除合同並開除,但這樣恐怕就要結合《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以及勞動部的規章或規范性文件去確定,一般認為連續曠工超過15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個工作日的,可以開除。但具體也可參照當地可能存在法規確定,可向當地律師咨詢落實。
Ⅸ 沒簽合同,公司算我曠工合理嗎
公司這樣操作室不違法的
一、公司有權30天內簽訂合同的
二、你不滿一個月海事屬專於試用期屬,試用期內公司有權辭退
三、公司有權制定製度的
四、就算你要辭職也不應該不去上班的
再說了 你現在為了這一點利益而浪費大量的時間和精力是不值得的
Ⅹ 沒簽合同的曠工怎麼處理
在下列情況下,用人單位可以不經通知即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內被證明不符合錄容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4)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責任的。
如果由於單位的原因,工作超過一個月未簽訂勞動合同應當支付雙倍工資。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七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滿一年的前一日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並視為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的當日已經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立即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