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購房合同
1. 購房合同要上繳嗎
按稅法規定,是簽合同時或取得相關產權證,表名產權轉移時由取得房產版方交契稅。各地實權行時有的是簽合同時交,有的是取得房產證時交。
現在為了穩定樓市,各地都出台了鼓勵房地產市場穩定發展的新規。其中將契稅納稅時間延遲至交樓取得房產證時才交,是各地普遍的新政做法。
合同丟失後根據不同的情況需要不同的解決方式,主要有以下三種:
1、如果是在購房合同沒有做預售登記前丟失合同的,只需將剩餘的合同作廢,和開發商重新簽訂一份合同;
2、如果是在購房合同做完預售登記,沒有開始辦理銀行按揭前丟失的,應在報紙上刊登合同作廢的聲明,到期滿後,拿著報紙去做預售登記的機關申請注銷所簽訂的那份合同,然後和開發商重新簽訂一份合同,再去做預售登記;
3、如果是在做完預售登記,已經辦理好銀行按揭手續後丟失的,則購房者除需要辦理第二種情況所辦理的手續外,還要和辦理貸款的銀行簽訂一份變更協議,並將新的合同放在銀行,因為原先的購房合同已經注銷了,要換成新的合同,也就是說,購房者和銀行所簽的借款合同里的合同號已經發生變化了,盡管購房合同裡面的內容沒有發生變化,但依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該借款合同已經發生變更,所以需和銀行簽訂變更合同。
2. 購房合同有幾份,都做什麼用
按揭是五份,一份客戶自留,一份公司留檔,一份房產局備案,一份銀行留檔,回一份繳納契稅時留檔全款和分期答付款客戶。
是四份,一份客戶自留,一份公司留檔,一份房產局備案,一份繳納契稅時留檔簽定正式的購房合同。在擬定的時間地點,購房者備齊所有憑證,與開發商或代理商正式簽定購房合同。
(2)做購房合同擴展閱讀
購房合同的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幾方面:
1、甲方土地使用依據及商品房狀況,包括位置、面積、現房、期房等;
2、房價,包括稅費、面積差異的處理、價格與費用調整的特殊約定等;
3、付款約定,包括優惠條件、付款時間、付款額、違約責任等;
4、交付約定,包括期限、逾期違約責任、設計變更的約定、房屋交接與違約方責任等;
5、質量標准,包括裝飾、設備的標准、承諾及違約責任和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正常運轉的承諾、質量爭議的處理等;
6、產權登記和物業管理的約定。
3. 我想做本假購房合同能做嗎
購房合同很容易做,但也很容易識破。
4. 簽完購房合同後 接下來您應該做什麼
簽完購房合同以後,購房者需要看自己的房子有沒有備案,只有房子備案回以後,才能進行貸款審答批。而購房合同,購房者也要在手裡留一份,以備不時之需。簽完購房合同以後,購房者是需要去面簽的,面簽通過以後,就可以申請貸款了。那麼,簽完購房合同後的流程是什麼?1、最最關鍵的一點是必須及時和開發商或者代理人共同到當地房地產交易中心進行登記備案,合同才生效,否則合同是不生效的,這是合同法裡面對於不動產買賣的特殊規定,格式合同有「登記備案後生效」的條款。在雙方簽字蓋章後,最好自己復印留底,防止手中無有。2、根據住房貸款的申請流程,購房者在與開發商簽訂了購房合同備案成功之後,下一步就是備齊相關資料去銀行面簽申請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