廠家產品侵權
㈠ 請問我公司用其它廠家生產的涉及侵權的產品做禮品是否違法
屬於侵權行為,如果版權所有者追究責任的話,會把生產廠家和你們公司作為共同被告告知法院的,其法律根據為著作權法第46條最後一款,賠償標准依據著作權法48條。
㈡ 在廠家購買的貨物銷售是否構成侵權行為
根據你的陳述提供如下法律意見
我國專利法第七十條規定: 為生產經營目的使用、許諾內銷售或者銷容售不知道是未經專利權人許可而製造並售出的專利侵權產品,能證明該產品合法來源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只要你提供你正常的進貨渠道證明,就可以此抗辯專利權人的賠償請求。
你無須承擔賠償責任,應當由生產廠家賠償。
㈢ 經營的產品,被廠家告侵權,
對方告你侵犯到的是什麼權,商標權么還是商號權還是什麼其他的
㈣ 我在淘寶開的店鋪,現在被廠家因產品商標侵權起訴到法院,該如何處理
其實我覺得你不要過於擔心這個問題,然後如果發現了商標的重復,那麼就聯系下律師幫你打贏官司。
㈤ 關於產品侵權
請問你做葫蘆娃,是不是做塑料公仔
如果是,基本上是不會侵權的,除非有人比你先做葫蘆娃的公仔並且申請了外觀設計保護,有且只有這種情況你才會構成侵權
另外,解釋一下為什麼不侵犯著作權
所謂著作權,只是保護作品及其權利。對作品的范圍,著作權法第3條有明確規定:本法所稱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創作的文學、藝術和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工程技術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
(四)美術、建築作品;
(五)攝影作品;
(六)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
(七)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計算機軟體;
(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
從法條的規定可以看出,葫蘆娃公仔是不受著作權法保護的,因此說侵犯著作權的說法於法無據
綜上,如果你做的葫蘆娃公仔基本是不會侵權的,放心吧
希望對你有幫助!
㈥ 廠家銷售自己客戶的產品算侵權嗎
我一直銷售溫州一個廠家的鎖具,前天中級法院的人突然過來說我們賣的產品里二代鑰瑪被中山一個鑰瑪廠家起訴,說是鑰瑪二字侵權了,他們的產品叫鑰瑪,我們代銷的產品叫二代鑰瑪!而且我們銷的產品包裝上也有溫州的廠址跟電話,但這個產品並不是我做的,我是代銷,而且量很小,請問事情嚴重嗎?他們為什麼不去起訴廠家而是起訴我呢?
㈦ 本人買了廠家的產品,而且又賣了出去,有人買了,說我侵權了,怎樣處理
不知情且有合法來源的,停止侵權行為,不承擔賠償責任
㈧ 我超市賣了廠家侵權商標的產品,我也要負法律責任嗎
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銷售金額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但銷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並說明提供者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
(一)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
(二)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
(三)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
(四)偽造、擅自製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製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
(五)未經商標注冊人同意,更換其注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
(六)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
(七)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規定,有本法第五十七條所列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之一,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商標注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銷毀侵權商品和主要用於製造侵權商品、偽造注冊商標標識的工具,違法經營額五萬元以上的,可以處違法經營額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五萬元的,可以處二十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對五年內實施兩次以上商標侵權行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應當從重處罰。銷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並說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銷售。
對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進行處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後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四條規定,注冊商標專用權人請求賠償,被控侵權人以注冊商標專用權人未使用注冊商標提出抗辯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注冊商標專用權人提供此前三年內實際使用該注冊商標的證據。注冊商標專用權人不能證明此前三年內實際使用過該注冊商標,也不能證明因侵權行為受到其他損失的,被控侵權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銷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並說明提供者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條規定,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銷售明知是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銷售金額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8)廠家產品侵權擴展閱讀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一條歸檔,對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有權依法查處;涉嫌犯罪的,應當及時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二條規定,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根據已經取得的違法嫌疑證據或者舉報,對涉嫌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進行查處時,可以行使下列職權:
(一)詢問有關當事人,調查與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有關的情況;
(二)查閱、復制當事人與侵權活動有關的合同、發票、賬簿以及其他有關資料;
(三)對當事人涉嫌從事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活動的場所實施現場檢查;
(四)檢查與侵權活動有關的物品;對有證據證明是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物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行使前款規定的職權時,當事人應當予以協助、配合,不得拒絕、阻撓。在查處商標侵權案件過程中,對商標權屬存在爭議或者權利人同時向人民法院提起商標侵權訴訟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可以中止案件的查處。中止原因消除後,應當恢復或者終結案件查處程序。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三條規定,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按照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確定;實際損失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權利人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參照該商標許可使用費的倍數合理確定。對惡意侵犯商標專用權,情節嚴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確定數額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確定賠償數額。賠償數額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人民法院為確定賠償數額,在權利人已經盡力舉證,而與侵權行為相關的賬簿、資料主要由侵權人掌握的情況下,可以責令侵權人提供與侵權行為相關的賬簿、資料;侵權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虛假的賬簿、資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參考權利人的主張和提供的證據判定賠償數額。
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注冊商標許可使用費難以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三百萬元以下的賠償。
㈨ 廠家未經授權,我在網上出售廠家的產品,我想問下,這樣是侵權嗎,我會受到什麼的處罰
主要是看你有沒有銷售資格,該批商品上否已經投入市場,你對商品是否享有所有權等因素
㈩ 產品侵權問題!急!
1、綜合你說的情況看,你代購的產品應當是廠家的正規產品,不存在產品侵權問題,你侵犯的,可能是該產品在該地區的代理商的獨家代理權。
2、你不會有刑事責任,他們在嚇唬你。代理商也告不到你:代理商與廠家有獨家代理銷售合同,在該地區享有獨家代理權,如果有其他人也在該地區銷售同一產品,應是廠家違約,代理商只能依據他與廠家的獨家代理合同去追究廠家的違約責任,卻告不到你頭上。
3、如果產品廠家實行授權銷售,你未經授權擅自銷售產品,侵犯的只是廠家權利,廠家可以起訴你請求停止侵權、賠償損失等,代理商沒這個權利。
4、「如果我侵權了,要付出什麼樣的責任?」:停止侵權銷售,賠償損失唄。
5、「現在代理商那邊通過在我這買產品的人拿走了一盒!」:他們是在取證證明在他們有獨家銷售權的地區有人在銷售同樣產品。
6、代購這個詞是想遊走在法律邊緣,以為代購就不是銷售、在外地代購來的就不是在本地銷售,其實這是站不住腳的說法:你從外地代購回來後,又轉賣給他人並從中加價獲利,就是銷售行為;雖然你是從外地代購來的,但代購到手後是在本地固定地點銷售的。所以仍然可以認定為商業銷售行為。
代購不辦理執照不交稅費,如果查到你的銷售量較大,被舉報到工商或稅務機關可能會有些麻煩。
7、你現在最好想想對方能拿到證據證明你的銷售量有多大,如果銷售量不大沒太大事;另外要將為你供貨的上家的信息收集全、將你們之間的來往賬目聯系證據等保存好。
其實如果你上家的貨是真的:上家應也有獨家代理權,他將貨跨地域銷售給你,你上家也和你一樣侵犯你所在地代理商的獨家銷售權,應和你一樣承擔責任。
如果你上家賣的貨是假的或沒有代理權:他是主要侵權人,你不知情可以減輕責任。
個人意見,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