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基基礎合同
A. 裝修合同 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質量
裝修合同屬於工程合同;
工程的按分項分為基礎工程、主體工程和裝飾裝修工程,分別進行驗收!
B. 蓋房合同書怎麼寫
我們都知道農村建房的時候房主需要和承包人簽訂合同的,合同內容主要包括承包內容、承包方式、工期以及工程質量的規定等。那麼一個合同具體應該怎麼來寫呢?以下是浙江省低層農村住房建設施工合同(示範文本),供參考。
發包人:
居民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通訊地址:
承包人:
(承包人為建築施工企業的填寫以下內容)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企業資質證書號: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委託代理人: 聯系電話:
(承包人為農村建築工匠的填寫以下內容)
居民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通訊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浙江省農村住房建設管理辦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低層農村住房建設(以下簡稱建房)施工有關事項協商一致,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一、建房概況
1.建房地點:
2.建房規模: 層,總建築面積 ㎡;結構形式(在□中以劃√方式選定,只能選擇一項):□框架結構;□磚混結構;□木結構;□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宅基地用地批准文件文號: ;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證號: 。
二、承包內容和方式
1.承包人按照發包人提供的設計圖紙,承擔以下內容的施工(在□中以劃√方式選定,可以選擇多項):□地基基礎;□主體結構;□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化糞池工程;□其他 。
2.承包方式(在□中以劃√方式選定,只能選擇一項):□包工包料;□包清工;□部分承包;□其他 。建築材料、建築構( 配) 件和設備除附件預算清單中註明由發包人提供的外,均由承包人提供。
三、合同工期
計劃開工日期: 年 月 日;計劃竣工日期: 年 月 日。工期總日歷天數: 天。
四、價款支付和費用承擔
1.總價款:人民幣(大寫) (? 元),價款構成詳見附件預算清單。經雙方協商一致變更施工內容的,變更部分的費用按實增減。
2.發包人按照以下約定向承包人支付合同價款(在□中以劃√方式選定,只能選擇一項):
□按施工進度支付:
(1)開工時支付預付款人民幣(大寫) (? 元);
(2)地基基礎驗收合格之日起 日內支付進度款人民幣(大寫) (? 元);
(3)地上一層驗收合格之日起 日內支付進度款人民幣(大寫) (? 元);
(4)地上二層驗收合格之日起 日內支付進度款人民幣(大寫) (? 元);
(5)地上三層驗收合格之日起 日內支付進度款人民幣(大寫) (? 元);
(6)竣工結算完成後 日內付清剩餘價款人民幣(大寫) (? 元)。
□其他付款方式:
3.承包人承擔其僱傭的施工人員的勞動報酬,以及因施工活動導致的施工人員或者其他人員的人身、財產損失,但是,因發包人原因導致或者加重的損失,由發包人承擔。
五、施工要求
1.發包人應當在開工 日前向承包人提供設計圖紙,並保證建房地點通電、通水、通路,場地具備施工條件,與周邊鄰居不存在影響施工的糾紛。
2.發包人和承包人提供的建築材料、建築構( 配) 件和設備均應當符合國家和省規定標准,除就地取材的竹、木等材料外,應當有生產合格證。發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使用不合格的建築材料、建築構( 配)件和設備。
3.承包人應當按照設計圖紙、施工技術標准和操作規程施工,採取安全施工措施,及時發現和消除施工、消防等安全隱患。承包人應當接受發包人、設計單位或者人員、行政機關及其委託的專業機構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質量、安全隱患及時整改。
4.承包人完成隱蔽工程施工後,應當提前 日通知發包人驗收。發包人不能按時驗收的,應當在驗收前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發包人未按時進行驗收,也未通知承包人延期的,承包人有權自行驗收,驗收結果視為發包人認可。隱蔽工程未經驗收合格的,不得進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5.承包人完成全部施工內容,並備齊施工檔案資料後,可以通知發包人進行竣工驗收。發包人應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 日內組織承包人和設計、監理等單位或者人員進行竣工驗收。驗收合格的,發包人應當在 日內向承包人簽發接受交付的憑證。驗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應當返工、修復或採取其他補救措施,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擔。承包人在完成返工、修復或採取其他補救措施後,應當通知發包人,按本項約定的程序重新進行竣工驗收。建房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發包人不得使用。
6.承包人對建房承擔質量保修責任,保修期為: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 年,屋面防水、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防滲 年,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 年。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算;建房未經竣工驗收,發包人擅自使用的,保修期自其實際佔有之日起算。
7.建房經竣工驗收合格的,以承包人通知發包人進行竣工驗收之日為竣工日期;因發包人原因,自收到通知之日起 日內未完成竣工驗收的,以承包人通知發包人進行竣工驗收之日為竣工日期;建房未經竣工驗收,發包人擅自使用的,以其實際佔有之日為竣工日期。
六、竣工結算
承包人應當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 日內向發包人提供結算清單,發包人應當自收到結算清單之日起 日內完成審核,逾期未完成審核且未提出異議的,視為認可承包人提交的結算清單。承包人對發包人審核意見有異議的,應當自收到審核意見之日起 日內提出,逾期未提出異議的,視為認可審核意見。對於雙方認可的結算價款,發包人應當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的約定支付給承包人;對於其中一方有異議的結算價款,按照本合同第八條約定的爭議解決方式處理。
七、違約責任
1.發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1)發包人未按合同約定期限和數額支付合同價款的,按日計算向承包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逾期超過 日的,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2)發包人提供的建築材料、建築構( 配) 件和設備的規格、數量或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導致承包人返工、修復或者給承包人造成其他損失的,承擔承包人相應損失;
(3)發包人違反合同約定造成停工的,按每日 元的標准向承包人支付違約金;
(4)發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其他義務的,承擔因此造成的承包人實際損失。
2.承包人具有下列違約情形之一的,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1)承包人違反合同約定采購和使用不合格的建築材料、建築構( 配) 件和設備,給發包人造成損失的,承擔發包人相應損失;
(2)承包人施工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承擔發包人相應損失;
(3)承包人未按合同約定期限完成施工,造成工期延誤的,按每日 元的標准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工期延誤超過 日的,發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4)承包人未按照合同約定履行保修義務或者其他義務的,承擔因此造成的發包人實際損失。
八、爭議解決
因合同及合同有關事項發生的爭議,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調解解決,也可以按下列方式解決(在□中以劃√方式選定,只能選擇一項):
□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其他事項
1.附件預算清單是合同的組成部分。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發包人執 份,承包人執 份。
發包人(簽字或者蓋章):
承包人(簽字或者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C. 地基基礎可以分包嗎
地基基礎工程可以分包。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二十九條明確規定:
1、建築工程總承包單位可以將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單位;但是,除總承包合同中約定的分包外,必須經建設單位認可。施工總承包的,建築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總承包單位自行完成。
2、建築工程總承包單位按照總承包合同的約定對建設單位負責;分包單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約定對總承包單位負責。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就分包工程對建設單位承擔連帶責任。禁止總承包單位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3)地基基礎合同擴展閱讀:
與其相關的法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二十六條:
承包建築工程的單位應當持有依法取得的資質證書,並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范圍內承攬工程。禁止建築施工企業超越本企業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范圍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築施工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
禁止建築施工企業以任何形式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使用本企業的資質證書、營業執照,以本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
第二十七條:
大型建築工程或者結構復雜的建築工程,可以由兩個以上的承包單位聯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對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擔連帶責任。兩個以上不同資質等級的單位實行聯合共同承包的,應當按照資質等級低的單位的業務許可范圍承攬工程。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D. 請問地基基礎工程(或土石方工程)資質等級及各等級能承攬合同額是多少
一級資質
可承擔各類地基基礎工程的施工。
二級資質
可承擔下列工程的施工:
(1)高度100米以下工業、民用建築工程和高度120米以下構築物的地基基礎工程;
(2)深度不超過24米的剛性樁復合地基處理和深度不超過10米的其它地基處理工程;
(3)單樁承受設計荷載5000千牛以下的樁基礎工程;
(4)開挖深度不超過15米的基坑圍護工程。
三級資質
可承擔下列工程的施工:
(1)高度50米以下工業、民用建築工程和高度70米以下構築物的地基基礎工程;
(2)深度不超過18米的剛性樁復合地基處理或深度不超過8米的其它地基處理工程;
(3)單樁承受設計荷載3000千牛以下的樁基礎工程;
(4)開挖深度不超過12米的基坑圍護工程。[
E. 浙江省建設工程檢測上崗證(地基基礎)被公司扣住了,勞動合同又沒有,怎麼辦
參考答案: 凡事要主動,比如,你可以爬上牆頭等紅杏。
F. 農村的蓋房協議怎樣寫
以下是浙江省低層農村住房建設施工合同(示範文本),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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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為建築施工企業的填寫以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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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委託代理人: 聯系電話:
(承包人為農村建築工匠的填寫以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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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浙江省農村住房建設管理辦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低層農村住房建設(以下簡稱建房)施工有關事項協商一致,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一、建房概況
1.建房地點:
2.建房規模: 層,總建築面積 ㎡;結構形式(在□中以劃√方式選定,只能選擇一項):□框架結構;□磚混結構;□木結構;□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宅基地用地批准文件文號: ;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證號: 。
二、承包內容和方式
1.承包人按照發包人提供的設計圖紙,承擔以下內容的施工(在□中以劃√方式選定,可以選擇多項):□地基基礎;□主體結構;□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化糞池工程;□其他 。
2.承包方式(在□中以劃√方式選定,只能選擇一項):□包工包料;□包清工;□部分承包;□其他 。建築材料、建築構( 配) 件和設備除附件預算清單中註明由發包人提供的外,均由承包人提供。
三、合同工期
計劃開工日期: 年 月 日;計劃竣工日期: 年 月 日。工期總日歷天數: 天。
四、價款支付和費用承擔
1.總價款:人民幣(大寫) ( 元),價款構成詳見附件預算清單。經雙方協商一致變更施工內容的,變更部分的費用按實增減。
2.發包人按照以下約定向承包人支付合同價款(在□中以劃√方式選定,只能選擇一項):
□按施工進度支付:
(1)開工時支付預付款人民幣(大寫) ( 元);
(2)地基基礎驗收合格之日起 日內支付進度款人民幣(大寫) ( 元);
(3)地上一層驗收合格之日起 日內支付進度款人民幣(大寫) ( 元);
(4)地上二層驗收合格之日起 日內支付進度款人民幣(大寫) ( 元);
(5)地上三層驗收合格之日起 日內支付進度款人民幣(大寫) ( 元);
(6)竣工結算完成後 日內付清剩餘價款人民幣(大寫) ( 元)。
□其他付款方式:
3.承包人承擔其僱傭的施工人員的勞動報酬,以及因施工活動導致的施工人員或者其他人員的人身、財產損失,但是,因發包人原因導致或者加重的損失,由發包人承擔。
五、施工要求
1.發包人應當在開工 日前向承包人提供設計圖紙,並保證建房地點通電、通水、通路,場地具備施工條件,與周邊鄰居不存在影響施工的糾紛。
2.發包人和承包人提供的建築材料、建築構( 配) 件和設備均應當符合國家和省規定標准,除就地取材的竹、木等材料外,應當有生產合格證。發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使用不合格的建築材料、建築構( 配)件和設備。
3.承包人應當按照設計圖紙、施工技術標准和操作規程施工,採取安全施工措施,及時發現和消除施工、消防等安全隱患。承包人應當接受發包人、設計單位或者人員、行政機關及其委託的專業機構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質量、安全隱患及時整改。
4.承包人完成隱蔽工程施工後,應當提前 日通知發包人驗收。發包人不能按時驗收的,應當在驗收前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發包人未按時進行驗收,也未通知承包人延期的,承包人有權自行驗收,驗收結果視為發包人認可。隱蔽工程未經驗收合格的,不得進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5.承包人完成全部施工內容,並備齊施工檔案資料後,可以通知發包人進行竣工驗收。發包人應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 日內組織承包人和設計、監理等單位或者人員進行竣工驗收。驗收合格的,發包人應當在 日內向承包人簽發接受交付的憑證。驗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應當返工、修復或採取其他補救措施,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延誤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擔。承包人在完成返工、修復或採取其他補救措施後,應當通知發包人,按本項約定的程序重新進行竣工驗收。建房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發包人不得使用。
6.承包人對建房承擔質量保修責任,保修期為: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 年,屋面防水、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防滲 年,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 年。保修期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算;建房未經竣工驗收,發包人擅自使用的,保修期自其實際佔有之日起算。
7.建房經竣工驗收合格的,以承包人通知發包人進行竣工驗收之日為竣工日期;因發包人原因,自收到通知之日起 日內未完成竣工驗收的,以承包人通知發包人進行竣工驗收之日為竣工日期;建房未經竣工驗收,發包人擅自使用的,以其實際佔有之日為竣工日期。
六、竣工結算
承包人應當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 日內向發包人提供結算清單,發包人應當自收到結算清單之日起 日內完成審核,逾期未完成審核且未提出異議的,視為認可承包人提交的結算清單。承包人對發包人審核意見有異議的,應當自收到審核意見之日起 日內提出,逾期未提出異議的,視為認可審核意見。對於雙方認可的結算價款,發包人應當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的約定支付給承包人;對於其中一方有異議的結算價款,按照本合同第八條約定的爭議解決方式處理。
七、違約責任
1.發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1)發包人未按合同約定期限和數額支付合同價款的,按日計算向承包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逾期超過 日的,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2)發包人提供的建築材料、建築構( 配) 件和設備的規格、數量或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導致承包人返工、修復或者給承包人造成其他損失的,承擔承包人相應損失;
(3)發包人違反合同約定造成停工的,按每日 元的標准向承包人支付違約金;
(4)發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其他義務的,承擔因此造成的承包人實際損失。
2.承包人具有下列違約情形之一的,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1)承包人違反合同約定采購和使用不合格的建築材料、建築構( 配) 件和設備,給發包人造成損失的,承擔發包人相應損失;
(2)承包人施工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承擔發包人相應損失;
(3)承包人未按合同約定期限完成施工,造成工期延誤的,按每日 元的標准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工期延誤超過 日的,發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4)承包人未按照合同約定履行保修義務或者其他義務的,承擔因此造成的發包人實際損失。
八、爭議解決
因合同及合同有關事項發生的爭議,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調解解決,也可以按下列方式解決(在□中以劃√方式選定,只能選擇一項):
□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其他事項
1.附件預算清單是合同的組成部分。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發包人執 份,承包人執 份。
附件:預算清單
發包人(簽字或者蓋章):
承包人(簽字或者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G. 地基與基礎合同中技術指標指的是什麼
地基驗收規范中我看就那土工合成地基平整度有過要求,其他沒看到有要求,地基平整度不是要求太嚴啦,不查大格而影響下面墊層承台標高就行啦。一般平整度偏差2CM
H. 民用住宅地基收費標准,如果合同地基要求高80公分,甲方要求在原基礎上又增加了1.4米,應該怎麼取費
找做預算的施工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