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責任法79
㈠ 侵權責任法第78條和第80條是否矛盾
二者不抄矛盾。80條屬於78條的特殊情形。78條規定的是一般情形,比如家養寵物狗或其他牲畜造成他人損害,除非能證明被損害人有重大過錯,否則飼養人承擔侵權責任。但80條側重規定的是非法飼養的烈性犬或危險動物造成損害的情形,比如你違法養了一隻狼,造成他人損害的話,無論被損害人是否有過錯,飼養人都要承擔侵權責任。不知道這樣解釋你懂了嗎?
㈡ 開小車撞死79歲行人要陪多少錢.法院判陪常多少.我陪多少.能判緩刑嗎
一、民事賠償:
1、如果肇事車輛有購買保險,則先由承保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肇事者承擔
2、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3、具體的賠償項目和金額的計算標准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裡面有詳細的介紹,建議查閱
二、刑事責任:
如果刑期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情況下,則有機會判緩刑;
三、法律依據:
1)《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六條同時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交強險」)和第三者責任商業保險(以下簡稱「商業三者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同時起訴侵權人和保險公司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下列規則確定賠償責任:
(一)先由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業三者險的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予以賠償;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由侵權人予以賠償。
被侵權人或者其近親屬請求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優先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2)《刑法》第七十二條【適用條件】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宣告緩刑,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同時禁止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限內從事特定活動,進入特定區域、場所,接觸特定的人。
被宣告緩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處附加刑,附加刑仍須執行。
㈢ 狗在路上嚇著行人要負責嗎
嚇著人不用負責,但是如果發生其他意外是需要負責的。
㈣ 舉例說明如何記憶法律條文
你在學習法學嗎,個人經驗:
總結記憶 + 對比記憶 + 聯想記憶 → 理解記憶 ,總之要形成自己頭腦的記憶,記法律條文不僅需要記准,更多的是理解,有邏輯性,要有目的的記憶,懂得其理論知識和立法本意,能夠運用才是真功夫。
舉一例:特殊侵權行為中的飼養動物損害責任
飼養動物損害責任 之法律規定在 《侵權責任法》第78—84條,法條見下文。
首先,經過總結分析,不難發現
(一) 第78、82、83條為飼養動物損害責任的一般條款;
(二)第79、80、81條為飼養動物損害責任的特殊類型。
(三) 第84條意義不大,就是說飼養動物應當遵守法律規定,要有公德,不要擾民。
其次,對比分析記憶
細心觀察就會發現第78條無外乎就三種情況 ( A為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
1、受害人故意 → A免責
2、受害人重大過失 → A減輕責任
3、受害人一般過失 → A承擔全責
再次,要記准記牢,最好發揮聯想記憶或者邏輯記憶
第78條 此處動物 僅限定於 飼養動物;
責任主體是A而不是所有人;
第82條 如果動物遺棄或者逃逸,依然由原來的A負責。
第83條 第三人過錯不免責(若A賠後可追償)
最後,形成自己的 理解記憶
1、(一)中動物為飼養動物,歸責原則為無過錯責任,免責事由為受害人故意和重大過失,第三人過錯不免責,第78條無第三人介入情況。
2、 對於(二)中特殊類型(易於理解,理解即可)
(1) 第79條 違規飼養的責任——絕對的無過錯責任
(2) 第80條 違禁飼養的責任——絕對的無過錯責任
(3) 第81條 動物園的責任 ——過錯推定責任
******************************絕對原創,純手打,望採納。
《侵權責任法》
第78條
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
第79條 違反管理規定,未對動物採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80條 禁止飼養的烈性犬等危險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81條 動物園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園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能夠證明盡到管理職責的,不承擔責任。
第82條 遺棄、逃逸的動物在遺棄、逃逸期間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原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承擔侵權責任。
第83條
因第三人的過錯致使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向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請求賠償,也可以向第三人請求賠償。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賠償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第84條 飼養動物應當遵守法律,尊重社會公德,不得妨害他人生活。
㈤ 如何理解侵權責任法第79條的規定
侵權責任法第79條規定了動物飼養人所有者或管理人的相關法律責任。第七十九條 違反管理規定,未對動物採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㈥ 自己養的家畜招來的其他生物把別人咬傷算自己的責任嗎
如果不存在《侵權責任法》第78條、第79條、第80條規定的過錯的,你不承擔責任。或者本著因果關系與公平原則給予適當的補償(即《侵權責任法》第24條規定的責任)。
附:《侵權責任法》
第七十八條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
第七十九條違反管理規定,未對動物採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八十條禁止飼養的烈性犬等危險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八十一條動物園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園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能夠證明盡到管理職責的,不承擔責任。
第八十二條遺棄、逃逸的動物在遺棄、逃逸期間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原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承擔侵權責任。
第八十三條因第三人的過錯致使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向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請求賠償,也可以向第三人請求賠償。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賠償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第八十四條飼養動物應當遵守法律,尊重社會公德,不得妨害他人生活。
第二十四條受害人和行為人對損害的發生都沒有過錯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擔損失。
㈦ 一本書讀懂侵權法的圖書目錄
第一章 一般規定
1.15歲孩子為給奶奶出氣而踢傷他人,是否應當賠償損失?
2.肖像權被他人侵犯,被侵權人可以提起侵權賠償嗎?
3.婚姻自由權被他人侵犯,被侵權人可以請求侵權人承擔責任嗎?
4.被侵權人獲得保險公司賠償後,還有權要求侵權人賠償嗎?
5.搶劫被判10年徒刑,還要賠償被劫人傷害費嗎?
6.侵權人構成犯罪,資產只有3萬元,應先付刑事罰金還是先付被侵權人的醫療費?
7.名譽權被侵犯,是否可以要求賠償?
第二章 責任構成和責任方式
8.以員工名義發表文章,未經員工同意,應當由誰賠償?
9.路邊樹枝折落砸傷行人,行人應向誰主張承擔侵權責任?
10.核發電廠輻射原因不明,受害人可以要求賠償嗎?
11.兩個流動小商販共同撞傷城管隊員,誰來賠償損失?
12.替人出謀劃策致人受傷,分文未收,還要承擔法律責任嗎?
13.路見不平,教8歲孩子打人,要承擔什麼責任?
14.傻子受他人唆使將人打傷,應由誰承擔賠償責任?
15.三人一起玩鬧致人受傷,誰傷人誰負責嗎?
16.群毆致人傷害,找不出具體的侵害人,責任誰承擔?
17.兩車同時撞向路人,如何承擔責任?
18.被撞成輕傷後因醫生遲延進行手術造成他人殘疾,如何確定賠償責任?
19.小學生一起放煙花傷人眼睛,誰來賠償?
20.侵權連帶責任是向誰主張誰就承擔嗎?
21.侵權連帶責任人之間有份額區分嗎?
22.兩車先後撞了同一入,如何確定責任份額?
23.連帶賠償人認為自己賠償數額過多,能否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24.被侵害人要求賠償損失,可以賠禮道歉了事嗎?
25.被他人誣指為通姦,可以要求侵權人賠錢又賠禮道歉嗎?
26.在商場摔傷入院,可以要求商場賠償誤工費嗎?
27.被啤酒瓶炸瞎眼睛,可否要求支付殘疾賠償金?
28.交通事故中死亡,喪葬費誰來支付?
29.農民、居民同在交通事故中死亡,賠償時可以「同命不同價」嗎?
30.流浪漢被撞死,家人可以要求侵權賠償嗎?
31.公司名稱被侵權,公司分立後還可以要求賠償嗎?
32.助人為樂的計程車司機支付了搶救費,可以向肇事司機要求賠償嗎?
33.摔壞飯店珍藏餐具,按原價賠償就可以嗎?
34.著作權被侵害,能否要求財產賠償?
35.害怕傷著小孩,能否要求河對岸的少年不要打水漂?
36.戀愛不成將女方毀容,傷者可否要求精神損害賠償?
37.制止精神病人打人反而受傷,誰來承擔責任?
38.好心勸架過程中受傷,受益入應給適當補償嗎?
39.打球過程中接球時不小心折斷手指,責任應由誰承擔?
40.侵權雙方事後達成賠償金支付協議,有效嗎?
41.賠償金高達八十萬元,可以分期支付嗎?
第三章 不承擔責任和減輕責任的情形
42.搭乘醉酒司機的車,發生車禍,責任自己承擔嗎?
43.失意青年摸高壓線造成殘疾,電力公司是否承擔賠償責任?
44.幫工人在幫工過程中被他人打受傷,責任誰負?
45.汽車撞傷路人,「大霧」是免責原因嗎?
46.開車撞傷搶錢的劫匪,承擔賠償責任嗎?
47.將掏錢包的小偷打殘,不需要賠償嗎?
48.機動車駕駛人為避免撞傷行人調轉方向造成他人損害,可以要求行人承擔責任嗎?
49.躲避山石撞傷他人,應當賠償嗎?
50.駕駛人為了不撞上寵物狗而將行人撞傷,需要賠償被撞者嗎?
第四章 關於責任主體的特殊規定
51.父母雙亡的9歲孩子致人傷害,誰承擔責任?
52.因調戲精神病人的妻子而被精神病人打傷,責任應當由誰來負?
53.未滿18歲少年有賠償能力,將人打傷後,其父母可以不承擔侵權責任嗎?
54.產生幻覺時傷人,是否承擔侵權責任?
55.騎車時癲癇病發作撞傷路邊幼兒,損失如何賠償?
56.醉酒者將他人推下地鐵,需要承擔責任嗎?
57.拆遷人員打傷人,可以要求拆迂公司賠償嗎?
58.勞務派遣員工惹事,受害人如何要求賠償?
59.義務幫工砸傷他人,被幫工人應當賠償嗎?
60.在網店購物付款後卻沒有收到貨,可以要求網站賠償嗎?
61.被網友攻擊,可以要求網站刪除不利言論嗎?
62.餐廳就餐時燙傷,店主是否應當承擔責任?
63.在超市購物被人打傷,超市盡到了安全保障義務,還需要賠償嗎?
64.旅館未及時制止顧客斗毆,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嗎?
65.小學生在學校發生意外,學校要負責嗎?
66.初三女生被老師訓斥後在學校自殺,責任應由誰承擔?
67.學生在校時,被校外車輛隔牆撞傷,學校承擔責任嗎?
第五章 產品責任
68.有缺陷的高壓電飯鍋對人造成的損害,應由誰承擔侵權責任?
69.商場沒有保管好化妝品致其變質,造成消費者人身損害的責任由誰承擔?
70.銷售商家拒絕提供生產廠家信息時,是否應對產品造成的損害承擔全部責任?
71.電風扇漏電起火燒傷少年,生產者、銷售者互相推諉,怎樣主張權利?
72.銷售者賠償了缺陷產品的損失,是否有權向生產廠家追償?
73.生產廠家賠償後發現責任方是銷售商,怎麼辦?
74.麵粉運輸中受潮變壞,吃壞肚子的責任誰負?
75.剛買的微波爐有異常不敢用,怎麼辦?
76.同型號水泥出現問題,可以要求廠家召回其他水泥嗎?
77.銷售者明知商品有缺陷還銷售,由此給他人造成損害,被侵權入能否要求加倍賠償?
第六章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
78.騎摩托車撞死孕婦,受害方如何要求賠償?
79.借用他人汽車,發生事故責任由誰承擔?
80.將車輛交給沒有駕駛證的人駕駛,出了事故車主應承擔責任嗎?
81.分期付款買的車未辦過戶手續,發生事故由誰承擔責任?
82.已經報廢的車輛再上路,事故責任誰承擔?
83.被盜車輛發生事故,原車主還有責任嗎?
84.交通事故後肇事者逃逸,有什麼救助措施嗎?
第七章 醫療損害責任
85.被誤診為艾滋病,是否可以要求醫院賠償?
86.醫生干私活,醫療損害責任由醫生承擔還是醫院承擔?
87.醫生能否以「不宜向患者說明」為由,拒絕透露病情?
88.對手術免責協議進行了公證,醫院就不承擔責任嗎?
89.在無法取得患者家屬意見的情況下,醫院能否對患者進行手術?
90.醫院未採用相應設備檢查,孕婦產死胎,醫院是否賠償?
91.醫院違反診療規范,患者要求賠償需要舉證證明醫院有過錯嗎?
92.拒絕提供病人病歷資料,可以直接判定醫院承擔責任嗎?
93.醫院偽造病歷,應當承擔責任嗎?
94.廠家擅自刪除葯品說明,導致患者服葯引起不良反應,誰來承擔責任?
95.因輸血而感染艾滋病,誰來承擔責任?
96.患者不聽醫生勸告堅持出院,導致傷殘,責任由誰來承擔?
97.患者經搶救無效而致殘疾,其家屬能否要求醫院賠償?
98.白血病患者死亡,醫院能否以醫學水平低而主張免責?
99.患者家屬是否有權查閱患者的病歷?
100.未經患者允許,讓實習醫生參觀婦檢過程是否構成侵權?
101.「小病大治」多支付的醫療費誰來承擔?
102.患者家屬要求進入手術室沒有得到允許,醫院的做法合法嗎?
第八章 環境污染責任
103.環境污染侵害他人權利,誰承擔責任?
104.環境污染致害,誰來舉證?
105.多個污染方,按什麼標准承擔損害責任?
106.第三人造成污染損害,可以要求排污者負責嗎?
第九章 高度危險責任
107.安裝戶外廣告牌時砸傷路人,責任誰來承擔?
108.拾廢品拾到放射源而受傷,應當向誰請求賠償?
109.被飛機上掉下的物件砸傷,由誰賠償?
110.煤氣罐爆炸傷人,誰負責賠償?
111.失足掉下地鐵站台而受傷,可以要求地鐵部門賠償嗎?
112.小孩撿雷管被炸傷,誰負責賠償?
113.非法佔有的易燃物燒傷他人,誰承擔責任?
114.行人翻越鐵路線保護柵欄被撞死,鐵路部門是否承擔責任?
115.母親與兩歲的兒子在空難中死亡,賠償額一樣嗎?
第十章 動物致人損害責任
116.公雞啄傷兒童,責任誰負?
117.放養的貓抓傷鄰居小孩,誰負責賠償?
118.烈性狼狗咬傷他人,責任誰負?
119.被動物園的熊貓咬傷,責任誰負?
120.狗走失後致人損害,原主人承擔責任嗎?
121.小狗受驚咬傷他人,誰付醫療費?
122.鄰居家狗叫聲擾民,當事入應該怎麼辦?
第十一章 物件致人損害責任
123.花盆被大風刮落,砸傷路人的責任誰負?
124.新安裝的空調外機掉下砸壞汽車,房主是否應當賠償?
125.圍牆倒塌砸死小孩,誰承擔侵權責任?
126.被大樓內拋出的煙灰缸砸傷,可以要求大樓內所有住戶賠償嗎?
127.門口堆放的玻璃倒塌致人受傷,應當由誰承擔責任?
128.被超市堆放在路邊的物品砸傷,向誰要求賠償?
129.大樹枝乾折斷砸壞新蓋的房屋,責任誰負?
130.公路塌陷成坑致夜班女工受損,責任由誰承擔?
附錄:
實用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
(2009年12月26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2009年8月27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003年12月26日)
實用工具箱
人身損害賠償計算公式
司法鑒定程序圖
……
㈧ 60歲大爺玩輪滑和狗相撞,致骨折十級傷殘,這是人撞狗還是狗撞人
北京市某法院審理了一起民事案件:60歲大爺在公園玩輪滑的時候和一隻沒有牽引繩的狗相撞,導致大腿骨折,鑒定結果為十級傷殘。
對此,大爺認為狗主人沒有盡到看護責任,向狗主人索賠23萬。而狗主人則不這么認為,他表示不是狗撞到了人,而是人撞到了狗,他發現事發時大爺玩輪滑的速度比年輕人還要快一點,大爺應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還說自家狗特別聽話,一般不會離開自己2米。
我國《侵權責任法》第79條規定,動物飼養者沒有採取安全措施,侵害了他人合法權益的,應該承擔責任,除非可以證明被侵權人存在重大過失,在這個案例中,狗聽話不攻擊人只是狗主人主觀的判斷,但是他沒有用牽引繩卻是客觀的事實,他沒有盡到該盡的責任,理應賠償,王大爺玩輪滑的速度雖然比較快,但這不是重大的錯誤,不能成為狗主人的免責理由。
網友們多數認為狗主人全責,還有網友表示:「遛狗不牽繩,等於狗遛狗」,雖然這句話不是很文雅,但話糙理不糙,目前養狗人數高達3390萬,隨之而來的是各種不文明現象,讓很多人有苦難言。
這其實也給了我們啟示:呼籲養狗人提升素質能夠起到的作用是微乎其微的,良好的秩序需要法規來完善,人之所以會做出一些不文明的行為,是因為他們覺得這樣做的收益遠大於損失,那麼就對不文明的行為嚴加懲罰,當損失大於收益的時候,他們就會規范自己的行為了。
㈨ 我媽被狗咬了,人家不賠怎麼辦
告他啊 ,告狗主人唄抄。
根據《侵權責任法》第79條:「違反管理規定,未對動物採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寵物主人承擔絕對無過錯責任,無免責事由,指及時受害人挑逗動物,對損害的發生具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也不能減輕或者免除寵物主人的責任。
㈩ 養的狗咬人了,主人要賠償嗎
作為一個愛狗的法律人,我覺得我闊以回答一下。
結論:一般來說狗咬人後,主人需要承擔賠償的責任,如果是由於受害人自己原因或者第三人原因導致的,可以相應的減輕或者免除責任。具體的情況下面具體來說。
五、 因第三人過錯導致的動物致害責任
第八十三條 因第三人的過錯致使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向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請求賠償,也可以向第三人請求賠償。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賠償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案例:狗蛋遛狗,狗剩跑過來逗狗,結果激怒了狗咬了旁邊的小芳。作為受害人小芳,可以要求動物的飼養人狗蛋承擔責任,也可以要求第三人狗剩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狗蛋如果賠了,可以事後找狗剩追償。
這種情況在現實中還是蠻常見的,狗狗主人不用太擔心,別人的錯那麼別人承擔賠償責任,自己不會背鍋的。
以上就是狗狗咬人主人承擔責任的幾種情形,希望幫到您,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