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協議
您好:
如果A有證據證明是B威脅A簽訂的合同,有證據證明A的事實存在,則屬於可撤銷的合同。
屬於可撤銷協議。
《合同法》
第五十四條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
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可撤銷合同具有以下特點:
1.可撤銷的合同在未被撤銷前,是有效的合同。
2.可撤銷的合同一般是意思表示不真實的合同。無論是在大陸法系還是在英美法系,大多規定意思表示不真實的合同,撤銷權人可以請求撤銷合同。
3.可撤銷合同的撤銷要由撤銷權人通過行使撤銷權來實現。
可撤銷合同與無效合同有相同之處,如合同都會因被確認無效或者被撤銷後而使合同自始不具有效力,但是二者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可撤銷合同主要是涉及意思不真實的合同,而無效合同主要是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合同;可撤銷合同在沒有被撤銷之前仍然是有效的,而無效合同是自始都不具有效力;可撤銷合同中的撤銷權是有時間限制的,本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規定,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自合同成立時起1年內具有撤銷權;可撤銷合同中的撤銷權人有選擇的權利,他可以申請撤銷合同,也可以讓合同繼續有效,他可以申請變更合同,也可以申請撤銷合同,而無效合同是當然的無效,當事人無權進行選擇。
『貳』 民事訴訟的流程
一、一審
1、起訴: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遞交訴狀。
2、立案審查:符合立案條件,通知當事人7日內交訴訟費,交費後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條件,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駁回起訴。不服駁回起訴裁定,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3、起訴受理後
法院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15日內進行答辯。
4、排期開庭
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開庭時間、地點、承辦人,公開審理的案件提前3日進行公告。
6、開庭審理
宣布開庭,核對當事人身份,宣布合議庭成員,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迴避。
7、達成調解協議
製作調解書,雙方當事人簽收後生效。當事人履行調解書內容或申請執行,向法院告訴庭提出再審申請。
未達成調解協議,合議庭合議作出裁決(宣判):同意判決的,當事人自動履行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或向我院告訴庭提出執行申請。不同意裁判的,裁定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判決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三、上訴
向法院承辦人遞交上訴狀,並按規定交納上訴費,5日內法院向對方當事人送達上訴狀副本,對方15日內進行答辯。
三、二審審理
包括維持原判、改判、發回重審。宣判後,當事人自動履行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或向我院告訴庭提出執行申請。如不服,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再審申請。
四、二審
1、立案
當事人不服一審法院判決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內向一審法院或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二審法院審查一審法院移送的上訴材料及卷宗,符合條件,予以立案。
2、證據交換
3、上訴的判決
4、移送審判庭開庭審理
宣布開庭,核對當事人身份,宣布合議庭成員,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迴避。
5、宣判
當事人自動履行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或向一審法院申請執行,向二審法院告訴庭遞交書面申訴材料申請再審。達成調解協議的,製作調解書,雙方當事人簽收後生效。
(2)民事訴訟協議擴展閱讀
民事訴訟須知
一、起訴的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二、起訴狀應記明的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叄』 民事協議怎麼起訴
就該問題而言,雙方的民事糾紛已經經過法院調解,那麼這個專調解結果已經屬產生法律效力。如果對方拒不履行調解結果的,當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規定,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肆』 民事賠償協議書怎麼寫
民事賠償協議書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協商一致,現 (甲方)與 (乙方)就此事賠償事宜,本著平等、自願、公平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願一次性賠償乙方醫療費、誤工費、交通費、住宿費、精神撫慰金等合計 元。
二、付款時間及辦法:
三、上述費用支付給乙方後,由乙方內部自行安排分配和處理處分,其分配處理處分的方式及後果不再與甲方有任何關系。
四、甲方履行賠償義務後,乙方保證就此事不再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其他任何賠償或者補償費用要求。
五、甲方履行賠償義務後,就此事處理即告終結,甲乙雙方之間不再有任何權利和義務。以後因此次賠償事故的結果和因此事衍生的結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對此不再承擔任何責任。
六、本協議簽訂後,雙方當事人應以此為據,全面切實履行本協議,不得以任何理由糾纏。如違約的,除由違約方賠償另一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外,還應承擔違約金 元。
七、本協議為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之結果,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八、本協議內容甲乙雙方已經全文閱讀並理解無誤,甲乙雙方明白違反本協議所涉及的法律後果,甲乙雙方對此協議處理結算完全滿意。
九、本協議為一次性終結處理協議。
十、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十一、協議附件
甲方: 乙方: 見證人:
二零一 年 月 日
附上一篇工傷賠償協議:
工傷一次性賠償協議書樣本
核心內容:本工傷事故賠償協議為一次性終結處理協議,雙方當事人應以此為斷,全面切實履行合同,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糾纏。乙方今後身體或精神出現任何問題均與甲方無關。
甲方: 性別: 出生年月: 年 月 日 身份證碼: 家庭住址: 電話:
乙方: 公司住所地: 法人代表:
鑒於甲方於 年 月 日在石家莊工地由於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導致受傷一事,依照國家有關法律及石家莊地方法規等有關規定,雙方對相關的法律法規、是否屬於工傷及其處理結果均已清楚的了解。為解決甲方工傷事宜,甲、乙雙方本著實事求是的精神,平等協商、互諒互讓,依據《工傷保險條例》,達成協議如下:
一、賠償金額:
1、甲、乙雙方一致確認,乙方於2016年6月1日前已支付甲方兩次住院醫葯費共計人民幣¥ 元,乙方還已支付甲方停職留薪期工資、經濟補償金、傷殘就業補助金等部分賠償款¥ 元。
2、在本協議第一條確認金額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同意:乙方再一次性支付甲方各項賠償金(包括但不限於解除勞動關系之經濟補償金、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停工留薪工資、伙食補助、醫療費、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工傷復發醫療費、後續醫葯費、醫療器具費等相關費用)共計人民幣 元整。 甲方自願放棄其他請求,雙方從此無涉。
二、付款期限:
本協議第一條第2項確認的款項,在本協議簽定之日即付人民幣 2016年8月31日前付人民幣 餘款人民幣 於2008年12月31日前付清。乙方可以通過銀行匯款方式支付上述款項,甲方的銀行賬戶為: .
三、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雙方勞動關系解除。
四、自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自願放棄賠償差額權利;
五、甲方自願放棄基於雙方勞動關系發生及解除所產生的各項權利;
六、本協議簽訂後雙方再無任何糾葛,甲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追究乙方任何責任。甲方自願放棄就雙方解除勞動關系後所享有的仲裁、訴訟的權利。
七、違約責任:
1、乙方遲延付款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一次性支付餘款,並有權要求乙方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息的兩倍支付利息。
2、因任何一方違約而導致訴訟、仲裁或申請強制執行的,應當向對方支付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調查取證費、交通、通訊費、誤工費(每天50元)、公證費、律師費。
八、以上條款雙方均自願遵守。
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負責人)簽字: 日期:
乙方簽字: 日期:
(4)民事訴訟協議擴展閱讀:
民事賠償是由平等民事主體之間的侵權引起的民事責任。民事賠償責任主體、責任性質、適用的賠償原則、標准和程序與國家法律賠償制度中的國家賠償不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以民事主體身份實施的侵權行為屬於民事侵權,由此產生的責任是民事賠償責任。
廣義的協議書是指社會集團或個人處理各種社會關系、事務時常用的「契約」類文書,包括合同、議定書、條約、公約、聯合宣言、聯合聲明、條據等。
狹義的協議書指國家、政黨、企業、團體或個人就某個問題經過談判或共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後,訂立的一種具有經濟或其它關系的契約性文書。協議書是應用寫作的重要組成部分。
協議書是社會生活中,協作的雙方或數方,為保障各自的合法權益,經雙方或數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簽訂的書面材料。
協議書是契約文書的一種。是當事人雙方(或多方)為了解決或預防糾紛,或確立某種法律關系,實現一定的共同利益、願望,經過協商而達成一致後,簽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記錄性應用文。
『伍』 民事糾紛協議書怎麼寫
協議書需要根據雙方爭議內容來寫,通常情況下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協議書雙方當事人基本身份信息;
第二,協議書中雙方協商的具體內容;
第三,違約責任的約定;
第四,雙方簽字確認,署名日期。
『陸』 民事和解協議範本
調解協議書
(
)字第
號
申請人:(寫明姓名、性別、出生年月、住址等基本情況)
委託代理人:……(寫明姓名、工作單位、職務等基本情況)
被申請人:……(寫明單位名稱、住所地等基本情況)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寫明姓名、職務等基本情況)
委託代理人:……(寫明姓名、工作單位、職務等基本情況)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因××××引起爭議,申請人於×年×月×日向本調解委員會提出調解申請,經本委主持調解,雙方協商,自願達成協議如下:
×××××(寫明協議的內容,並應當注意履行順序和可執行性)
上述協議經本委審查,予以確認。
本調解協議書由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經調解會議成員簽名並加蓋本調解委員會印章後生效,對雙方當事人具有約束力,當事人應當履行。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該調解協議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仲裁。(因支付拖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事項達成調解協議的,此部分應寫明: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據有關法律規定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
申請人:(簽名或蓋章)
被申請人:(簽名或蓋章)
調解委員會主任:(簽名)
調
解
員:(簽名)
調
解
員:(簽名)
本件與原件核對無異
×××年××月××日
(調解委印)
書
記
員:(簽名)
『柒』 民事糾紛諒解協議書
應該有法律效力的!
『捌』 請問我的這份協議可以走民事訴訟嗎
要看你們書面協議的內容。如果協議內容只是簡單的寫明你前男友欠你三萬元,則可以起訴。但是如果協議內容明確約定是所謂的分手補償費,根據公序良俗原則,法院很可能不會支持你的訴求。
『玖』 民事訴訟法中的協議訴訟的概念是什麼
民事訴訟法,是指由國家制定或者認可的,關於調整民事訴訟活動,確定民事訴訟法律關系的法律規范。 民事訴訟法有狹義與廣義之分,前者是指法典式的民事訴訟法,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以下簡稱民事訴訟法);後者是指民事訴訟法典以外的國家憲法和其他法律中有關民事訴訟的規定。此外,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有關民事訴訟的解答、批復、意見等司法解釋性的文件,雖不同於法律規定,但對民事訴訟具有規范作用,而屬於廣義的民事訴訟法范圍。
同其他訴訟法相比較,民事訴訟法有如下特徵: (1)民事訴訟法是部門法。它調整的是民事訴訟關系和民事訴訟活動,這種調整對象是特寫的,是其他部門法無法調整的。 (2)民事訴訟法是民事訴訟的程序法。民事訴訟法是關於民事訴訟活動時應遵守的法律規定。主要內容是民事訴訟主體的訴訟權利和訴訟義務,以及保障民事訴訟主體訴訟權利和落實訴訟義務的規定。 (3)民事訴訟法具有廣義性。民事訴訟法的廣義性是與民事訴訟的廣泛性相適應的。由於民事訴訟廣泛適用於民事、經濟、勞動爭議、專利、商標、海事、債務催償和法律規定的其他特殊類型的案件。因此民事訴訟法也就廣泛地適用於民事訴訟范圍的各類案件的訴訟。 (4)處分原則和調解原則的特有性。處分原則和調解原則是民事訴訟法的特有原則,這是由民事活動本身所決定的,這也是與其他訴訟法律相比較的最明顯的特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