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意訴訟侵權
⑴ 惡意訴訟適用何種法律
一、惡意訴訟的法律規定
新民事訴訟法規定:當事人之間惡意串通,企圖通過訴訟、調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人民法院應當駁回其請求,並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還增加了對案外被侵害人的救濟渠道:因不能歸責於本人的事由未參加訴訟,但有證據證明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的部分或者全部內容錯誤,損害其民事權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民事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六個月內,向作出該判決、裁定、調解書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經審理,訴訟請求成立的,應當改變或者撤銷原判決、裁定、調解書;訴訟請求不成立的,駁回訴訟請求。
以往,因虛假訴訟而受到損害的案外第三人的權利救濟途徑,主要通過申請再審加以解決。但申請再審條件嚴格,啟動非常困難,這就給案外人的權利救濟造成程序上的阻礙。
與申請再審相比,第三人提起撤銷之訴在程序上更便捷,更有利於案外人通過正當的司法途徑保護其合法權益。
濫用訴訟權利而進行惡意訴訟,對於相對方的當事人而言,不僅是程序權益的受損,使其不堪其擾,而很多時候,同樣嚴重損害了當事人的實體權利,妨害了其正常生產、生活秩序,如僅依據訴訟標的而進行的財產保全。所以,在不輕易限制當事人起訴權的同時,對其訴訟中的程序性權利,要基於誠實信用原則,預防其訴權濫用可能導致的嚴重後果。這就要就法官嚴格依照法律的規定,充分行使法官自由裁量過程中的審判特權,防止通過惡意訴訟實現非法目的。
當事人之間惡意串通,企圖通過訴訟、調解等方式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人民法院應當駁回其請求,並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如果你情況比較復雜,華律網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進行法律咨詢。
二、惡意訴訟的法律適用:
1.我國涉及惡意訴訟的民事法律適用
雖然我國現行民事法律規范中沒有提到惡意訴訟這個概念,也沒有關於惡意訴訟的實質性的、具體性的規定。但是,這並不意味著民事惡意訴訟不受我國現行民事法律的規制。恰恰相反,根據我國憲法第五十一條禁止權利濫用的原則性規定,以及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六條第二款「公民、法人由於過錯侵害國家、集體的財產,侵害他人財產人身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規定,我們有充足的依據對民事惡意訴訟行為進行侵權懲戒。
⑵ 中國(即華蓋創意)「惡意訴訟」被告侵權怎麼辦
在2009年以來,通過書面通牒,法律訴訟在中國掀起了一場貌似正義的知識產權大戰。本律師的法律顧問單位竟然屢屢被其索賠,而手段與方法頗為相似。近一年來,根據本人與華蓋創意公司以及代理律師的實戰經驗,與大家一起分享。
該公司採取的方式基本一層不變,先是通過電話口頭威脅,指出你在某年某月某地未經許可使用了編號為多少,大小為多少的圖片,然後義正嚴詞的告訴你的行為觸犯了哪條哪款,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是如何嚴重,在你還沒有回過神來的時候,馬上告訴你請立即與其協商賠償事宜。當然,這還沒有完,如果你按部就班,乖乖就範,你為你也許都不記得的某年某月某日的侵權行為買單,這個事情就此為止。如果沒有答應對方的索賠要求,那麼你的噩夢就此開始,隨後會有一份法律聲明發過來,大概的模式是描述你的侵權行為,列舉相關法律規定,闡明法律責任,最後要錢,否則承擔法律責任。如果你繼續不理,那麼
「最後致函」接踵而至,「最後致函」的威懾力極大,雖然內容與前面的法律聲明大致相同,但多了一份法院判決的復印件,在這種情況下,「最後」兩字的殺傷力更加突顯。不過,如果你在專業律師的指導下有幸繼續玩下去,你會發現,繼「最後致函」後還有「最後通知」,度過了初次見到「最後」的恐慌,再見「最後」基本味同嚼蠟,無非是重復同樣的話題,這個通知的內容很短,大意是侵權賠錢,並再次重復要通過訴訟途徑追究法律責任等等之類的話語。如果堅持到了這一步,那麼恭喜你,你已經成功了一半。你從此將不再恐慌,因為你的對手已經沒有辦法使你就範,只能採取他最不想採取的辦法:訴訟。因為訴訟是一項漫長的煩瑣的風險巨大的工作,如果一旦啟動訴訟程序誰都不能保證訴訟的結果是否自己希望的,在這種情況下,是否調解,什麼時候調解,如何調解,調解方案如何制定你都有話語權。真正的高手無須亮出底牌,沉默最大的好處在於琢磨不透。而一旦成功的逼迫對手亮出最後的武器「訴訟」,那麼主動權已經在你手裡了。那麼如何應對華蓋創意的訴訟敲詐,下面給你一些建議:
1、沉默,盡可能的沉默。這里的沉默不是不作為,是盡量減少與對方對話的機會和時間。因為在前期的協商過程中,你的書面的、電子的或者口頭的任何東西都可能成為法庭上對你不利的證據。你應當做的是盡可能的否認一切,否認侵權,否認賠償。除此之外,不用與對方進行激烈的辯論和爭吵,否則,你會發現自己的語言在那些經過專業培訓的對手面前顯得很是無力,記住,業余狡辯萬萬敵不過專業而生澀的法言法語。
2、延長,盡可能的延長。這里的延長指的是延長解決問題的時間,延長作出最後決定的時間。知識產權案件不同一般案件,因為涉及取證、公證等問題,因此前期的投入比一般案件要大,成本要高,而知識產權案一般採取的收費方式是風險代理,因此在啟動訴訟之前,要支付取證的費用、公證費、律師費、訴訟費等等。而像華蓋創意公司這樣主要的業務收入靠獲取訴訟賠償的公司來說,一旦一個案件進入訴訟程序之後,那麼時間可能會是兩年或者三年才拿到終審判決。這么漫長的時間任何一個公司都無法承擔的風險。
3、調解,盡可能的調解。不過是沉默還是延長,事情很少能最終解決,而唯一符合當下和諧社會精神的恐怕就是調解了。這里的調解需要技巧,這里強調的調解指的是在法庭的主持下的調解。前面已經說了很多,將華蓋創意拖入類似「搶七」決戰的訴訟是成功調解的前提。一方面,因為訴訟的漫長,成本的增加,華蓋創意的訴訟風險逐步增加;另一方面,
法院調解結案率對法官來講是一項硬性指標,如果你打過官司,你會發現,法官都會向你推銷這個產品:調解。調解是關乎法官收入多少的關鍵,調解是影響法官升遷的指標,調解更是構建和諧社會的武器。因此,在這種情況下,有效利用法官權力達到調解目的,簡直是N全其美。
4、訴訟,盡可能走完任何一個程序。如果在訴訟前沒有達成調解,如果案件審理中沒有達成調解,其實不用急,盡可能的走完每個程序,也許會柳暗花明。首先,你可以對法院的是否具有審理案件的資格提出異議,專業名詞叫管轄權異議,如果被裁定駁回,那麼你還可以向上級法院上訴,根據深圳法院的效率這個程序走下來大概需要6個月左右的時間;然後你可以提起反訴,要求按照普通程序審理,等到一審判決下來,估計又6個月的時間過去了;判決拿到之後,你可以向上級法院上訴,再開庭,再出判決,等二審判決下來,估計又又6個月時間過去了。之後,如果你實在覺得一審、二審的判決的確有錯誤的地方,那麼你還可以申訴,當然這個申訴就沒什麼時間限制,如果你時間夠多,完全可以申訴到你滿意為止。如果你不申訴,那麼就是執行階段,執行很顯然是必須有財產才能執行的,如果沒有財產可供執行,即使華蓋創意申請了強制執行,那麼法院也只能發給華蓋創意一個通知,告知中止執行,等有財產線索之後再執行。這樣的結果恐怕有些欲哭無淚了。當然,如果在一審中,或者二審中或者執行中,你申請了破產或者被吊銷了,這個訴訟一點意義都沒有了。盡管如此,你還是可以調解,但是這時候調解也許華蓋創意的心理預期比當初不知道要低了多少倍。
5、證據、時效。拖是個辦法,即便是在法庭上的攻堅戰也不是沒有辦法的。因為成本的原因華蓋創意在法庭上提供的證據根本不能作為定案的依據,同樣訴訟時效的規定使你根本就不用承擔法律責任。
最後申明:作為法律工作者,本人號召廣大企業嚴格貫徹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維護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同時本人也反對打著維護支持產權的旗號,濫用訴權,惡意敲詐的行為。
⑶ 我公司被惡意訴訟,請問哪裡有惡意訴訟
1.我國涉及惡意訴訟的民事法律適用雖然我國現行民事法律規范中沒有提到惡意訴訟這個概念,也沒有關於惡意訴訟的實質性的、具體性的規定。但是,這並不意味著民事惡意訴訟不受我國現行民事法律的規制。恰恰相反,根據我國憲法第五十一條禁止權利濫用的原則性規定,以及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六條第二款「公民、法人由於過錯侵害國家、集體的財產,侵害他人財產人身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規定,我們有充足的依據對民事惡意訴訟行為進行侵權懲戒。一般侵權行為理論要求行為主體實施了違法行為,並且這一違法行為給行為相對方造成了損害後果。依據民事侵權行為法理論及前述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六條第二款的規定,民事惡意訴訟侵權應該具備以下要件:(1)惡意訴訟行為。認定惡意訴訟應當堅持主客觀相統一的原則,惡意訴訟行為主體主觀上具有惡意,客觀上因其惡意而實施了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訴訟行為。(2)損害後果。惡意訴訟侵權行為的成立,仍需以實際損害結果的發生為必要。但應該注意,這種損害不應該僅包括直接的財產損害,還應該包括依據現在證據足以認定的名譽、精神等其他利益損害,這些損害的認定仍應依據現有民事法律規范。(3)因果關系。即受害人所遭受的損害是由行為人所提起的惡意訴訟造成的。因此,在因果關系認定上,只要依照一般社會見解,按照當時社會所達到的知識和經驗,一般人認為在同樣的情況下會發生同樣的預期結果即可,而不要求有因必有果的必然因果關系。 2.我國涉及惡意訴訟的刑事法律適用我國現行刑法沒有直接規定訴訟欺詐罪,但涉及對虛假訴訟進行懲處的罪名較多,包括刑法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詐騙罪,第一百九十八條規定的保險詐騙罪,第一百七十七條規定的偽造變造金融票證罪,第一百七十八條規定的偽造、變造國家有價證券罪和偽造、變造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罪,第二百八十條規定的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和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罪以及偽造、變造居民身份證罪,第三百七十五條規定的偽造、變造、買賣武裝部隊公文、證件、印章罪,第三百零七條規定的妨害作證罪和幫助毀滅、變造證據罪,第三百一十三條規定的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⑷ 故意侵權行為怎麼處理
一、惡意訴訟侵權怎麼辦
遭遇惡意訴訟應積極應訴,在法庭上用證據打敗對方就版是最好的維權方式。權
二、惡意訴訟侵權的責任承擔方式
侵權責任承擔方式,是指侵權人依法應當對侵權損害承擔的不利法律後果的形式和類別。
《侵權責任法》第15條規定,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主要有:
1.停止侵害;2.排除妨礙;
3.消除危險;4.返還財產;
5.恢復原狀;6.賠償損失;
7.賠禮道歉;8.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⑸ 「惡意民事訴訟」指的是什麼
惡意訴訟是當事人出於非法動機,通過合法形式提起訴訟,給對方當事人造成某種損害後果的行為。
惡意訴訟的構成要件及表現形式
惡意訴訟可以從構成要件方面進行界定:
1.主觀要件:違背誠實信用原則。誠信原則是公民和法人從事民事活動和民事訴訟活動的一項基本原則。訴訟主體起訴的動因是維護自身合法權益還是惡意損害他人合法權益是認定訴訟行為是否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標准,也是鑒別該訴訟行為是否為惡意訴訟的標准。
2.行為要件:缺乏正當訴由。判斷惡意訴訟的實質性標準是其缺乏合法合理的實體法或程序法的訴由。如(1)無訴權而偽造或變造證據以達到符合法定起訴條件而訴訟;(2)不符合起訴要件或雙方並無實質爭議但為達到非法目的而故意提起訴訟;(3)採取不符合法律也沒有合理理由的訴訟行為,以達到拖延履行債務的目的而提起的訴訟。
3.結果要件:構成對權力、權利雙重侵權和實體、程序雙重違法。惡意訴訟通過欺騙享有公權力的法院和法官來實現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的目的,一方面,既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權益,又浪費了司法資源,損害了司法權威,還擾亂了正常的訴訟秩序。另一方面,惡意訴訟為實現實體法上的非法利益,又通過濫用訴訟程序來實現其非法目的,不僅具有實體上賠償的司法可訴性和違法懲罰性,還具有程序上的司法防範性和違法懲罰性。也就是說,行為人必須是惡意地和缺乏事實及法律依據地實施了起訴、抗辯或其他訴訟行為才能構成惡意訴訟。
根據啟動惡意訴訟程序的當事人是否享有訴權,惡意訴訟可以分為沒有訴權的惡意訴訟和有訴權的惡意訴訟。前者是指無訴權而起訴民事案件企圖追究對方民事責任的行為,主要是虛假訴訟;後者是指有一個正當的訴權,但是起訴後為追求正當訴權以外的非法目的的不當訴訟行為,屬於濫用訴權。
1.虛假訴訟,是指當事人出於不合法的動機和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採取虛假的訴訟主體、事實及證據的方式提起民事訴訟的行為,是民事惡意訴訟最常見的形式。虛假訴訟多發於財產糾紛案件中,主要有:通過虛假民間借貸轉移離婚財產;通過虛假民間借貸轉移企業財產規避破產風險;通過虛假民間借貸轉移即將被法院執行的財產;通過虛假訴訟認定馳名商標;通過虛假訴訟打擊競爭對手商業信譽。
2.濫用訴權,是指有正當的訴權,但是為追求正當訴權以外的非法目的而進行不當訴訟行為,違背了「權利不得濫用」的自然法則。通常表現為以下五種形式:(1)濫用反訴權;(2)出於損害他人商業信譽或其他非法目的而濫用財產保全和知識產權訴前臨時措施;(3)為了拖延訴訟、拖延債務履行時間或其他不正當目的而濫用上訴權;(4)以損害競爭對手商業信譽或實現其他非法目的濫用知識產權訴權行為;(5)濫用申請先予執行權、迴避權、申訴權等程序性權利的行為。
我國涉及惡意訴訟的民事及刑事法律適用
1.我國涉及惡意訴訟的民事法律適用
雖然我國現行民事法律規范中沒有提到惡意訴訟這個概念,也沒有關於惡意訴訟的實質性的、具體性的規定。但是,這並不意味著民事惡意訴訟不受我國現行民事法律的規制。恰恰相反,根據我國憲法第五十一條禁止權利濫用的原則性規定,以及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六條第二款「公民、法人由於過錯侵害國家、集體的財產,侵害他人財產人身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規定,我們有充足的依據對民事惡意訴訟行為進行侵權懲戒。
一般侵權行為理論要求行為主體實施了違法行為,並且這一違法行為給行為相對方造成了損害後果。依據民事侵權行為法理論及前述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六條第二款的規定,民事惡意訴訟侵權應該具備以下要件:(1)惡意訴訟行為。認定惡意訴訟應當堅持主客觀相統一的原則,惡意訴訟行為主體主觀上具有惡意,客觀上因其惡意而實施了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訴訟行為。(2)損害後果。惡意訴訟侵權行為的成立,仍需以實際損害結果的發生為必要。但應該注意,這種損害不應該僅包括直接的財產損害,還應該包括依據現在證據足以認定的名譽、精神等其他利益損害,這些損害的認定仍應依據現有民事法律規范。(3)因果關系。即受害人所遭受的損害是由行為人所提起的惡意訴訟造成的。因此,在因果關系認定上,只要依照一般社會見解,按照當時社會所達到的知識和經驗,一般人認為在同樣的情況下會發生同樣的預期結果即可,而不要求有因必有果的必然因果關系。
2.我國涉及惡意訴訟的刑事法律適用
我國現行刑法沒有直接規定訴訟欺詐罪,但涉及對虛假訴訟進行懲處的罪名較多,包括刑法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詐騙罪,第一百九十八條規定的保險詐騙罪,第一百七十七條規定的偽造變造金融票證罪,第一百七十八條規定的偽造、變造國家有價證券罪和偽造、變造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罪,第二百八十條規定的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和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罪以及偽造、變造居民身份證罪,第三百七十五條規定的偽造、變造、買賣武裝部隊公文、證件、印章罪,第三百零七條規定的妨害作證罪和幫助毀滅、變造證據罪,第三百一十三條規定的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最高人民檢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2002年作出的《關於通過偽造證據騙取法院民事裁判佔有他人財物的行為如何適用法律問題的答復》(以下簡稱《答復》)指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通過偽造證據騙取法院民事裁判佔有他人財物的行為,不宜以詐騙罪追究行為人刑事責任;如果行為人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或者指示他人作偽證,構成犯罪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條第二款、第三百零七條第一款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答復》主張以虛假訴訟方法行為的偽造性來認定虛假訴訟整體行為的性質,排除了其他偽造性行為(如偽造公民個人簽名)進行虛假訴訟構成犯罪的可能性。盡管《答復》不等同於法律,但是檢察院作為公訴機關,就虛假訴訟行為形成的公訴口徑,對整個公訴案件進入審判程序起著決定性作用。因而,目前我國刑事審判中,虛假訴訟行為仍很少被定性為詐騙及相關犯罪,而更多的是以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罪,偽造、變造居民身份證罪等定罪處罰的。當然,如果涉及虛假訴訟的行完全符合詐騙罪的基本特徵,司法實踐中也將其作為詐騙罪定罪處罰。
我國惡意訴訟的現行程序法律適用
古羅馬法就非常重視對訴訟程序中發現的惡意訴訟進行懲戒。根據皇帝憲法令,在訴訟過程中,任何一方可以要求他方作「誣告宣誓」,如果原告不肯宣誓,其訴權即行作廢;如果被告不肯宣誓,則等於自認。被告也可以對原告提起「誣告訴」,原告如果敗訴,就處以其請求權的1/10作為罰金;如果其起訴是由於受賄,則一經查實,就被判處4倍的罰金。法國民事訴訟法典第32條規定,以拖延訴訟方式,或者以濫訴方式進行訴訟者,得科以100法郎至1萬法郎的民事罰款,且不影響可能對其要求的損害賠償。日本現行民事訴訟法第2條規定「當事人應當遵從信義,誠實地進行民事訴訟」,第384條第2款又規定:「在根據前條第1款規定駁回控訴的情況下,認為控訴人提起控訴,僅以拖延訴訟的終結為目的時,告訴法院可命其交納作為提起控訴手續費而交納金額的10倍以下的現金。」可見,各國訴訟法都不同程度地對訴訟過程中發現的惡意訴訟行為進行了立法懲戒。
1.我國現行程序立法對惡意訴訟的懲戒
我國現行民事訴訟法及相關司法解釋中有許多條文對惡意訴訟仍有明顯的懲戒作用。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二條規定: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1)偽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2)以暴力、威脅、賄買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賄買、脅迫他人作偽證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163條規定:在訴訟中發現與本案有關的違法行為需要給予制裁的,可適用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四條第三款規定,予以訓誡、責令具結悔過、收繳進行非法活動的財物和非法所得,或者依照法律規定處以罰款、拘留。《人民法院訴訟收費辦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由於當事人不正當的訴訟行為所支出的費用,由該當事人負擔。
2.有關惡意訴訟的程序法律適用
有人主張把惡意訴訟放在立案時進行處理,這是不現實的。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只要起訴符合案件受理條件的,法院就應該立案。並且,在起訴時絕大多數原告還是從維護自己的權益出發的,並不是惡意訴訟。法院沒有必要在受理案件時進行過於嚴格的審查而延長訴訟期間,也沒有時間和精力對案件進行嚴格的把握。因此,應當對撤訴進行嚴格審查和限制。
當事人發動惡意訴訟後,發現其不正當的訴訟目的不能實現或已經實現,往往提出撤訴申請,以規避可能對其不利的法律後果。因此,對濫訴者撤訴申請的審查是一個無法迴避的問題。撤訴權是民事訴訟法賦予原告的一項訴訟權利,但是否准許,應由人民法院審查後決定。在對方當事人針對惡意訴訟行為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情況下,鑒於在先的起訴能否成立對在後的賠償請求有事實上的關聯,如果經審理能夠認定在先訴訟構成權利濫用,法院應當直接判決駁回濫訴人的訴訟請求;如果經審理不能認定在先訴訟構成權利濫用,則應當允許在先起訴人撤回起訴,同時駁回請求人的賠償請求。當然,出於對處分權利的尊重,經法院釋明,對方當事人針對惡意訴訟行為仍僅作抗辯而不提出損害賠償請求時,法院應該准許撤訴,而不應該依職權繼續審理。
此外,在案件審理過程中,發現存在偽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以及以暴力、威脅、賄買方法指使、賄買、脅迫他人作偽證等惡意訴訟行為的,可以依據民事訴訟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對相關人員予以訓誡、責令具結悔過、罰款、拘留等。發現惡意訴訟行為可能構成犯罪的,還應將相關材料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註:本文作者浙江省寧海縣人民法院法官辛元剛、陳佳強)
⑹ 如何認定知識產權惡意訴訟行為
目前,我國實體法上尚未對惡意訴訟侵權進行規定回。從大的范圍來答說,惡意訴訟侵權屬於一般侵權,但又與一般侵權在構成要件有所區別,它不僅要求侵權人主觀上具有過錯,而且要求侵權人的動機是惡意的,即其提起訴訟的動機不正當。故,成立惡意訴訟侵權的構成要件為:第一,主觀上明知自己提起的訴訟沒有事實根據或法律根據;第二,提起訴訟的目的在於獲得非法利益;第三,實施了偽造事實或提出毫無根據的訴訟的行為;第四,惡意訴訟給被侵權人造成了物質損害。惡意訴訟分為兩種情形,單方惡意訴訟和雙方惡意訴訟,單方惡意訴訟是一方為了獲得非法利益而惡意針對被告方實施的不當訴訟行為;雙方惡意訴訟是雙方當事人惡意串通規避法律或虛構事實、法律關系損害他人利益的訴訟行為,因此雙方惡意訴訟又被稱為虛假訴訟。惡意訴訟侵權的責任承擔方式一般是損害賠償和恢復原狀,如果惡意訴訟獲得了法院不公正裁判,需要通過再審程序撤銷裁判後才能提起惡意訴訟侵權訴訟。
⑺ 「惡意訴訟」被告侵權怎麼辦
您好!一般惡意訴訟很難認定,一旦認定成功,就可以向原被告主張侵權責任。
如能提供更多信息,則可給出更為周詳的法律意見。
⑻ 惡意訴訟侵權怎麼辦,惡意訴訟的具體情形有哪些
目前,復我國實體法制上尚未對惡意訴訟侵權進行規定。從大的范圍來說,惡意訴訟侵權屬於一般侵權,但又與一般侵權在構成要件有所區別,它不僅要求侵權人主觀上具有過錯,而且要求侵權人的動機是惡意的,即其提起訴訟的動機不正當。故,成立惡意訴訟侵權的構成要件為:第一,主觀上明知自己提起的訴訟沒有事實根據或法律根據;第二,提起訴訟的目的在於獲得非法利益;第三,實施了偽造事實或提出毫無根據的訴訟的行為;第四,惡意訴訟給被侵權人造成了物質損害。惡意訴訟分為兩種情形,單方惡意訴訟和雙方惡意訴訟,單方惡意訴訟是一方為了獲得非法利益而惡意針對被告方實施的不當訴訟行為;雙方惡意訴訟是雙方當事人惡意串通規避法律或虛構事實、法律關系損害他人利益的訴訟行為,因此雙方惡意訴訟又被稱為虛假訴訟。惡意訴訟侵權的責任承擔方式一般是損害賠償和恢復原狀,如果惡意訴訟獲得了法院不公正裁判,需要通過再審程序撤銷裁判後才能提起惡意訴訟侵權訴訟。
⑼ 惡意訴訟侵權構成要件
目前,我國實體法上尚未對惡意訴訟侵權進行規定。從大的范圍來說,惡意訴訟侵權屬於一般侵權,但又與一般侵權在構成要件有所區別,它不僅要求侵權人主觀上具有過錯,而且要求侵權人的動機是惡意的,即其提起訴訟的動機不正當。故,成立惡意訴訟侵權的構成要件為:第一,主觀上明知自己提起的訴訟沒有事實根據或法律根據;第二,提起訴訟的目的在於獲得非法利益;第三,實施了偽造事實或提出毫無根據的訴訟的行為;第四,惡意訴訟給被侵權人造成了物質損害。惡意訴訟分為兩種情形,單方惡意訴訟和雙方惡意訴訟,單方惡意訴訟是一方為了獲得非法利益而惡意針對被告方實施的不當訴訟行為;雙方惡意訴訟是雙方當事人惡意串通規避法律或虛構事實、法律關系損害他人利益的訴訟行為,因此雙方惡意訴訟又被稱為虛假訴訟。惡意訴訟侵權的責任承擔方式一般是損害賠償和恢復原狀,如果惡意訴訟獲得了法院不公正裁判,需要通過再審程序撤銷裁判後才能提起惡意訴訟侵權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