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合同工
Ⅰ 正式員工,長期臨時工和臨時短期工的區別
區別:
1、待遇相差大,前者優後者劣。
2、工作穩定性不同,前者相對穩定後者穩定性差。專
Ⅱ 農商銀行的長期合同工,短期合同工和派遣用工有什麼區別,短期合同工基本都能轉正么
合同工是跟銀行直接簽訂合同 而派遣員工是跟一家派遣機構簽訂勞動合同,內被派遣到銀行工容作,不屬於銀行正式職工
工作內容上,各個部門都有合同工和派遣工不過在升遷的時候,一般各銀行都會優先考慮正式工,也就是合同工
另外,合同工比派遣員工基本工資要高些,至於績效,福利什麼的看具體情況了,各地市不同的
Ⅲ 法律上勞務派遣和短期合同工有什麼區別
勞務派遣又稱人才派遣、人才租賃、勞動派遣、勞動力租賃,是指由勞務派遣機構與派遣勞工訂立勞動合同,由要派企業(實際用工單位)向派遣勞工給付勞務報酬,勞動合同關系存在於勞務派遣機構與派遣勞工之間,但勞動力給付的事實則發生於派遣勞工與要派企業(實際用工單位)之間。
短期合同工屬於勞動合同工的一種,只是合同期限較短,由用人單位直接與之訂立合同,發放勞務報酬,勞動合同關系直接約束用人單位和勞動者。
Ⅳ 合同工也就是短期合同工工資是多少
待遇福利升職進修肯定都要比正式工差很多,臟活累活都是合同工干版的,錢也是拿的最少的權。也就是說沒有正式編制。現在銀行都需要進行考試才能進,當然,比公務員考試要簡單多了,學歷至少要本科,如果是經濟方面專業就更好了。年齡也有要求的。如果你進去是合同工,領導讓你先干著,表現好再轉正,那是扯淡的。沒關系壓根就別想轉正。如果你想在一個城市長居下去,可以去,比較清閑。要說前途的話就不要有什麼指望了。
Ⅳ 在第二次固定期限內的合同工是不是屬於短期合同工
朋友你好! 這種說法是不正確的,勞動合同法規定: 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固定期限合同最多隻能連續簽訂兩次,第三次由職工決定是簽訂固定期限還是無固定期限合同。而且,為避免用人單位在簽訂兩次合同後終止用工,第三次是否簽訂合同也要由職工決定。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如果不和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用人單位的行為也就是違法行為。 希望給你幫助!
Ⅵ 勞務派遣和短期合同工有什麼區別
勞務派遣員工:主要是你和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是勞動關系。由勞專務派遣公司將你屬派遣到相關單位。對於勞務派遣公司你是輸出人員,對於輸入單位你是輸入人員。你的社會保險和公積金都應該由輸出單位為你代扣代繳和繳納。輸入單位為你支付勞務報酬。報酬的多少由雙方公司協商。你和輸入單位之間是勞務關系,會簽訂一份勞務協議。這和你簽訂的勞動合同在內容上是不一樣的,你在輸出期間,要遵守輸入單位的規章制度和管理。
合同工、有編制的員工:現在沒有這個概念了,因為現在都應該是簽訂勞動合同的,都是合同工。只是合同期限不一樣而已。而且簽訂勞動合同就算是正式員工,也就是你說的有編制的員工。短期合同工也就是在簽訂合同所填的期限。
Ⅶ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工不是單位的正式在編員工,短期合同工才是有這種說法嗎
如果是國家撥款的機關、事業單位和國企,在編員工根本不簽勞動合同。不管是固內定期容限還是無固定期限的合同工,都是臨時工。如果想轉正 ,就得參加公開招聘,幾乎沒有直轉的。
如果是一般單位,根本就沒編制,大家都是正式職工
Ⅷ 短期工應該簽勞動合同,還是勞務合同
短期用工,按照我國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也要簽訂勞動合同,這是屬於完成一定工作內任務為期限的容勞動合同。而不是簽訂勞務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十二條規定: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第十五條規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以某項工作的完成為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8)短期合同工擴展閱讀:
1、《勞動合同法》第三條規定,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2、《勞動合同法》第四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
Ⅸ 合同工短期需要買社保嗎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我國目前沒有臨時工的稱呼,回凡是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答系都必須簽訂勞動合同,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因此「臨時工」也要參加社保。 所謂臨時工應該說指的是短期合同工、非全日制合同工或者以完成某項任務為期限的合同工。《勞動合同法》的修訂案針對的是勞務派遣工,勞務派遣工是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了合同,由勞務派遣公司派到用工單位是指的這樣一種。勞務派遣工跟所謂的我們習慣稱的臨時工還不完全一樣,因為他跟用工單位沒有勞動關系,他的在勞務派遣公司。而所謂的臨時工的勞動關系在他自己所在的單位,這兩者是不一樣的。 臨時招聘的工人,與正式工相對。臨時工就是暫時在單位工作的人員,臨時工指單位使用期限不超過一年的臨時性、季節性用工。也有至期延續可能,但要有雙方達成共識的前提。 《勞動法》第二條中「勞動者」其范圍是很廣泛的,既也包括了正式職工,也包括了臨時工。 因此,正式工也好,臨時工也罷,只要一旦與用人單位形成了勞動關系,這種關系哪怕只存在一天時間,凡正式工享有的權益,臨時工也均應享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