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霸王合同
⑴ 企業霸王合同
如果對更改內容不滿意你可以拒簽的,如果內容不合理或者違反了法律法規,你可以告他們。
⑵ 一,什麼是「霸王條款」
霸王條款就是一些經營者單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義務、減免自身責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和店堂告示或者行業慣例等,限制消費者權利,嚴重侵害群眾利益。
霸王條款之所以遭到廣大消費者的痛恨,是因為個別商家利用信息不對稱、供求關系不平衡,將不平等的消費條款強加給消費者。
很多時候,由於消費者是以個人形式面對集體形式的商家,存在心理弱勢,往往不得不自認倒霉,花了冤枉錢還得受窩囊氣。
「霸王條款」往往以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店堂告示、行業管理等方式出現,具有五大共性:
1、減免責任,逃避經營者應盡的義務。
2、違反法律規定,任意擴大經營者許可權。
3、排除、剝奪消費者的權利。
4、權利義務不對等,任意加重消費者責任。
5、利用模糊條款掌控最終解釋權。
2015年2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表示,餐飲行業中的「禁止自帶酒水」「包間設置最低消費」屬於服務合同中的霸王條款,消費者在餐飲經營者提供服務時遭遇霸王條款產生糾紛,可以適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捍衛自身權益。
依據《消費法權益保護法》第24條規定:
經營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或者減輕、免除其損害消費合法權益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格式合同、通知、聲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內容的,其內容無效。
(2)什麼是霸王合同擴展閱讀:
常見的霸王條款
快遞中的「先簽收後驗貨」、「因節假日造成的延誤,承運人不承擔責任」等。
購物中的「特價、促銷商品概不退換」、「本商場擁有本次活動的最終解釋權」等。
餐飲娛樂片中的「禁止自帶酒水」、「包間設置最低消費」、「消毒餐具收費」等。
旅遊中的「機票改簽費70%,退票費80%」、「本社對行程和報價保留解釋權」等。
租房買房中的「賣方因第三方原因導致遲延交房、遲延辦證無需承擔責任」等。
手機中的「行動電話上的保修貼紙不得撕毀、損壞,否則不予保修」等。
⑶ 霸王合同,給一份看看
你要什麼霸王合同,網路上找一份給你看看
⑷ 何為霸王合同
極度不公平的合同,明顯傾向於一方利益而忽略另一方的合同。
⑸ 格式合同就是「霸王合同」嗎
現實困惑
某商貿公司業務人員汪某持公司收購貨物合同,到某地收購水果。當地水果品種多產量高,商貿公司長年在此地采購水果。汪某到此地後,與以前發生了一些不同。當地一果農的兒子上大學學了一些法律知識,他提出汪某公司的收購合同,都沒有與果農進行協商,果農只有簽字的份,發生了風險都由果農承擔,是「霸王合同」。果農們認真看了合同,都認為這個學生說得有理,他們提出如果商貿公司不修改合同,果農將不再與商貿公司合作。格式合同就是「霸王合同」嗎?
律師答疑
格式合同,是指當事人為了重復使用而預先擬定、並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商的合同,如保險合同、拍賣成交確認書等。適用於消費者的制度或者規定、商業廣告、通知、聲明、店堂告示、憑證、單據等,其內容具備要約條件並符合前款規定的,視為格式條款。格式合同可以簡化締約手續,減少締約時間,降低交易成本,提高生產經營效率。是交易活動標准化、便捷化的反映。格式合同可以事先分配當事人之間的利益,預先確定風險分擔機制,增加對生產經營預期效果的確定性。從而提高生產經營的計劃性,促進生產經營的合理性。但是使用格式合同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長了壟斷;限制對方合同自由;一方利用自己的優勢地位,容易導致不公平的結果。該商貿公司的采購合同約定,「發生了風險都由果農承擔」是不合理的,果農可以不簽訂這樣的格式合同。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採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並採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對方的要求,對該條款予以說明。格式條款是當事人為了重復使用而預先擬定,並在訂立合同時未與對方協商的條款。
第四十條格式條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條和第五十三條規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該條款無效。
第四十一條對格式條款的理解發生爭議的,應當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釋。對格式條款有兩種以上解釋的,應當作出不利於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的解釋。格式條款和非格式條款不一致的,應當採用非格式條款。
法理薈萃
使用格式條款的好處是,簡捷、省時、降低交易成本,但其弊端在於,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一方往往利用其優勢地位,制定有利於自己而不利於交易對方的條款,這一點在消費者作為合同相對方時尤其突出。因此,必須在立法上予以限制。
⑹ 閱文霸王合同是怎麼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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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什麼是「霸王條款」和「霸王合同」
「霸王條款」是排抄除對方主要權利的合同格式條款,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合同格式條款,對消費者權利多方限制,嚴重侵害廣大消費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