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患糾紛歷案
① 醫療糾紛案例論文2000字左右
也許能在(法學)這類的文獻上參考學習下,都是免費查閱的
② 我家的醫療糾紛案子結果會如何
這個官司復對你來說應該是有利的制,但也要看地域,有的地方的法官好像更相信醫療事故鑒定,但醫療事故鑒定對你不會是公正的!所以我覺得你一定堅持不要做醫療事故鑒定,就說對我這個鑒定不服可以重新進行司法鑒定,已有案例說明醫療事故鑒定不是醫療糾紛案件的前置條件,你可以搜搜那些案例提供給法官!
③ 歷史上最著名的醫患糾紛
廣東省化州市,作為粵西地區的一個貧窮的縣級市,因出現一樁離奇的醫患糾紛案(醫生將患者嚇死),令到這個小地方聲名在外。
在 2008年6月的一天,當時患者彭XX因連續發高燒不退,到當地化州市人民醫院就診,接診的外科蘇醫生第一日安排患者抽血檢查,作了乙肝等常規檢查後,在得知患者曾有過不潔性行為後,第二天又要求患者再次抽血檢查,這次抽血後又說是常規檢查,叫患者回家等消息。
因為醫生在第二次抽血檢查時,沒有說明是做HIV(艾滋病)抗體檢查,更沒有要求患者或其家屬簽署檢查同意書或書面授權,所以患者及其家屬都不知道第二次是做HIV(艾滋病)抗體檢查,但是第二天在患者及家屬毫無心理准備之下,卻被該醫生電話告知患者家屬:患者感染HIV(艾滋病),並告知不能幫患者擦汗,要分開吃飯,汗液口水都可能傳染等。而當時患者正好在電話旁,聽到醫生講到自己感染HIV(艾滋病),嚇得患者與其家屬抱頭痛哭,患者也因接受不了這個打擊而於第三天離家出走,失蹤至今杳無音迅,患者家屬報警查找也無任何消息,
事後患者家屬按照該醫生的吩咐,全家人到上一級疾控機構作HIV(艾滋病)抗體檢查,全部都沒事;患者家屬為進一步核實患者是否真的感染了HIV(艾滋病),到該醫院核查患者檢驗結果,出乎意料的是:該醫院檢驗科無任何該患者的HIV(艾滋病)檢驗記錄(包括電腦檢驗決錄),甚至連檢驗科的患者登記資料都是由接診的蘇醫生填寫而不是檢驗科醫生填寫,更為離譜的是,檢驗科連患者的血液標本都沒有保存,這些發現讓患者家屬感到震驚、憤怒,為此患者家屬將該醫院告上了法院。
按照規定,HIV(艾滋病)抗體檢查一定要患者或其家屬自願同意並簽署同意書或書面授權,檢查為疑似病例時,要上報疾控機構並作進一步確診,當地醫院這些違法違規的過錯行為競被當地化州市人民法院以「經患者同意而作HIV(艾滋病)抗體檢查」為由認定醫院無過錯,駁回了患者家屬的訴求(醫院不提交任何證據,也無任何證據證明其做HIV(艾滋病)抗體檢查得到過患者或其家屬同意),而對於為何沒有該患者的檢驗記錄、為何不保存血液標本、為何不上報當地疾控機構等問題,判決書卻是隻字不提,目前該案正在二審當中
④ 打醫療糾紛官司的過程具體是怎樣的
醫療糾紛案復件一直是制司法實踐中的熱點、難點,醫患雙方往往各持己見,矛盾難調。在醫患糾紛中,患者通常處於弱勢地位。在這些尷尬的「悲劇」中,不少患者及其家屬在面對處於強勢地位的醫院時,要麼不知所措、茫然無奈,過於依賴院方,要麼採取一些不合時宜的極端措施,在激憤中焚燒了自己的合法權益,造成無法挽回的悲劇。這樣往往導致患者在維權時喪失有利條件,最終自己的合法權益無法得到維護。由於醫療糾紛具有極強的專業技術性,糾紛雙方地位失衡,以及基於醫療行業特性和習慣的信息封閉等,患者的維權之路往往坎坷曲折。那麼,患者該如何維護自己的權利,醫療糾紛的官司究竟應該怎麼打呢?131118
⑤ 你所知道的醫患雙方發生醫療糾紛,是怎麼解決的嗎當事人對處理結果滿意嗎
1、當事人直接與醫院協商解決。
2、當事人向當地的衛生局醫政處(科)版投訴,申請衛生行政部門調解權解決。
3、當事人申請當地醫療事故委員會鑒定,向人民法院起訴。
當事人滿意程度如何,這個不好說,個事個論。由於醫療糾紛屬於民事糾紛的范疇,法律規定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當事人必須保存好就醫過程中的病例、住院證明、診斷結論等相關證據材料。
⑥ 近幾年我國發生了哪些重大的醫療糾紛案件
中央紀檢領導及中央衛生部領導:
河北省農民維權難,喊冤!冤!冤!
白巧娜,女,河北省邢台市柏鄉縣西汪鎮西里村人,由於河北省衛生廳信訪辦公室領導違犯《信訪條例》第三十四條收到復查請求的行政機關應當自收到復查請求之日起30日內提出復查意見,並予以書面答復之規定,河北省衛生廳信訪辦公室領導人對於上訪人白巧娜請求復查事項兩年多了河北省衛生廳一直沒有任何復查結果;再由於邢台市衛生局領導李少璽包庇劉京敏、馮少卿、趙素改、阮士偉等人,濫用職權,胡亂作為,與柏鄉縣衛生局劉京敏官官相護,致使非法行醫人馮少卿、趙素改、阮士偉利用公立的柏鄉縣鄉鎮衛生院的名義坑害和致死人太多了,人人恨,很多人都無法伸冤。
請求中央紀檢領導及中央衛生部領導下查此事,並且一查到底,為我縣被害農民明冤屈,查處貪官污吏,
具體過程與事實如下:
邢台市衛生局領導李少璽包庇劉京敏、馮少卿、趙素改、阮士偉等人,濫用職權,胡亂作為,與柏鄉縣衛生局劉京敏官官相護,邢台市衛生局領導李少璽給白巧娜的答復是不真實的情況,顛倒黑白,與事實不符。河北省農民維權難,喊冤!冤!冤!
在2008年09月19日12時,白巧娜收到邢台市衛生局領導李少璽給白巧娜的答復:(有國內特快專遞郵件為證據)
邢台市關於白巧娜反映柏鄉縣衛生局違規為醫師注冊有關問題的答復
白巧娜同志:你反映柏鄉縣衛生局違規為醫師注冊一事,現答復如下:經調查、核實,柏鄉縣衛生局不存在違規為醫師注冊問題。
一、反映馮少卿注冊時間與衛生院《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有效期有矛盾,認為柏鄉縣衛生局違法注冊、頒證一事。馮少卿注冊時間為2001年4月20日,注冊地點為柏鄉縣王家莊鄉衛生院,而柏鄉縣王家莊鄉衛生院《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有效期為2002年9月24日至2006年9月24日。反映人認為兩者時間上矛盾,柏鄉縣衛生局違法為馮少卿注冊、頒發醫師執業證書。據查,柏鄉縣王家莊鄉衛生院始建於上世紀70年代初,是政府統一規劃設置的醫療機構。該縣於2000年開始為鄉鎮衛生院辦理《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經申報核查,柏鄉縣衛生局於2002年9月24日為王家莊鄉衛生院簽發了《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有效期為2002年9月24日至2006年9月24日。柏鄉縣王家莊鄉衛生院一直是一所公立、合法的醫療機構,柏鄉縣衛生局為在該衛生院執業的醫師辦理注冊手續不是違法行為。
二、反映趙素改為柏鄉縣婦幼保健站職工,柏鄉縣衛生局為其變更注冊到王家莊鄉衛生院,認為是違法辦理一事。據查,趙素改其人事、工資關系一直在該縣婦幼保健站,2003年3月,由本人申請,縣衛生局研究同意趙素改到王家莊鄉衛生院幫扶工作。鑒於趙素改實際執業地點發生改變,由本人申請,經其原單位、王家莊鄉衛生院同意,縣衛生局為其辦理了執業地點變更注冊。這一行為並不違法。
三、反映柏鄉縣衛生局違法為阮士偉辦理醫師注冊一事。白巧娜於2004年6月19日到柏鄉縣王家鄉衛生院看病,當時阮士偉沒有辦理醫師注冊,而在「事故發生」後,柏鄉縣衛生局於2004年6月26日為其辦理注冊,反映人認為是違法注冊。據查,阮士偉於2002年12月4日取得助理醫師資格證書,經本人申請,柏鄉縣衛生局於2004年6月26日為其辦理醫師注冊手續。這一行為符合法律規定。
二00八年七月二十八日
邢台市衛生局公章
事實是:
根據河北省衛生廳(通知)冀衛農基字【2007】3號,河北省衛生廳關於進一步規范全省鄉鎮衛生院管理的通知;邢台市衛生局文件:邢衛基婦(2007)10號邢台市衛生局關於轉發河北省衛生廳「關於進一步規范全省鄉鎮衛生院管理的通知;邢衛基婦函字【2007】14號《關於柏鄉縣王家莊鄉衛生院有關問題的意見》,
柏鄉縣衛生局:
根據你局「關於王家莊鄉衛生院情況的匯報」,並經調查核實,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 關於王家莊鄉鎮衛生院變賣問題:王家莊鄉衛生院是1995年當時鄉政府所賣,2003年國家要求將鄉鎮衛生院統一上劃管理後,你縣沒有及時重建,致使鄉鎮衛生院空有其名,功能缺失。我局接到群眾反映信後進行了調查,現已核實,責成你局立即向縣政府匯報,對變賣的王家莊鄉衛生院予以重建。
二、 關於將王家莊鄉醫院冠名鄉鎮衛生院名稱問題:鄉鎮衛生院是特定名稱,是指由政府舉辦的醫療機構,王家莊鄉醫院由個人投資設置,不符合鄉鎮衛生院的冠名要求,你局批准其為「王家莊鄉衛生院」,不符合有關規定,應立即予以糾正,並去掉:「王家莊鄉衛生院」牌子。
三、 鑒於王家莊鄉目前沒有鄉鎮衛生院,轄區內沒有其它較大的醫療機構,建議由王家莊鄉醫院暫時擔負其鄉鎮衛生院職能,待王家莊鄉衛生院建成使用後,將有關職能及時移交。
四、 責成你局妥善處理原衛生院職工就業問題,做好思想工作。要對全縣鄉鎮衛生院狀況進行檢查,發現類似問題,立即予以改正。)
在2008年09月19日12時,白巧娜收到邢台市衛生局領導李少璽給白巧娜的答復《關於白巧娜反映柏鄉縣衛生局違規為醫師注冊有關問題的答復》是不真實的情況,顛倒黑白,與事實不符。柏鄉縣王家莊鄉衛生院是1995年當時鄉政府所賣,至2007年柏鄉縣王家莊鄉鎮沒有衛生院。個體醫生馮少卿開辦的王家莊鄉醫院是馮少卿個人投資建設的,執業地點在柏鄉縣柏鎮路中段,不在柏鄉縣王家莊鄉鎮區域內,而馮少卿、趙素改、阮士偉的柏鄉縣王家莊鄉衛生院的執業注冊是柏鄉縣衛生局違法注冊的。邢台市衛生局領導李少璽的包庇柏鄉縣衛生局局長劉京敏及醫政股人員,濫用職權,胡作非為,在2008年09月19日12時,白巧娜收到邢台市衛生局領導李少璽給白巧娜的答復是不真實的,所以白巧娜請求河北省衛生廳給予復查,白巧娜的《請求復查申請書》在2008年09月22日用國內特快專遞郵件郵寄給河北省衛生廳,而河北省衛生廳兩年多了沒有給予白巧娜任何結果。白巧娜在這幾年裡為了弄清事實的真相,東奔西跑,花費了八萬塊錢,經濟上受到了重大損失。河北省農民維權難,喊冤!冤!冤!由於河北省衛生廳信訪辦公室領導違犯《信訪條例》第三十四條收到復查請求的行政機關應當自收到復查請求之日起30日內提出復查意見,並予以書面答復之規定,河北省衛生廳信訪辦公室領導對於上訪人白巧娜請求復查事項兩年多了河北省衛生廳一直沒有任何復查結果;再由於邢台市衛生局領導李少璽包庇劉京敏、馮少卿、趙素改、阮士偉等人與柏鄉縣衛生局劉京敏官官相護,濫用職權,胡亂作為,致使非法行醫人馮少卿、趙素改、阮士偉利用公立的柏鄉縣鄉鎮衛生院的名義坑害和致死人太多了,人人恨,很多人都無法伸冤。
請求中央紀檢領導及中央衛生部領導下查此事,並且一查到底,為我縣被害農民明冤屈,查處貪官污吏,請求上級領導依法免去邢台市衛生局領導李少璽、劉京敏、馮少卿和趙素改的公職。
柏鄉縣衛生局局長劉京敏濫用職權,收受賄賂,胡亂作為,讓個體醫生馮少卿在柏鄉縣柏鎮路中段開辦的個體醫院變成了「柏鄉縣王家莊鄉衛生院」,注冊地點在柏鄉縣城關鎮不在王家莊鄉(鎮)區域內,劉京敏為馮少卿、趙素改偽造了大量證件,並讓馮少卿違法使用兩套公章,可謂知法犯法,現提出舉報,要求依法查處。具體過程與事實如下:
根據 :河北省衛生廳(通知)冀衛農基字【2007】3號,河北省衛生廳關於進一步規范全省鄉鎮衛生院管理的通知;邢台市衛生局文件:邢衛基婦(2007)10號邢台市衛生局關於轉發河北省衛生廳「關於進一步規范全省鄉鎮衛生院管理的通知;邢衛基婦函字【2007】14號
關於柏鄉縣王家莊鄉衛生院有關問題的意見
柏鄉縣衛生局:
根據你局「關於王家莊鄉衛生院情況的匯報」,並經調查核實,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 關於王家莊鄉鎮衛生院變賣問題:王家莊鄉衛生院是1995年當時鄉政府所賣,2003年國家要求將鄉鎮衛生院統一上劃管理後,你縣沒有及時重建,致使鄉鎮衛生院空有其名,功能缺失。我局接到群眾反映信後進行了調查,現已核實,責成你局立即向縣政府匯報,對變賣的王家莊鄉衛生院予以重建。
二、 關於將王家莊鄉醫院冠名鄉鎮衛生院名稱問題:鄉鎮衛生院是特定名稱,是指由政府舉辦的醫療機構,王家莊鄉醫院由個人投資設置,不符合鄉鎮衛生院的冠名要求,你局批准其為「王家莊鄉衛生院」,不符合有關規定,應立即予以糾正,並去掉:「王家莊鄉衛生院」牌子。
三、 鑒於王家莊鄉目前沒有鄉鎮衛生院,轄區內沒有其它較大的醫療機構,建議由王家莊鄉醫院暫時擔負其鄉鎮衛生院職能,待王家莊鄉衛生院建成使用後,將有關職能及時移交。
四、 責成你局妥善處理原衛生院職工就業問題,做好思想工作。要對全縣鄉鎮衛生院狀況進行檢查,發現類似問題,立即予以改正。
柏鄉縣衛生局局長劉京敏濫用職權,收受賄賂,胡亂作為,讓個體醫生馮少卿在柏鄉縣柏鎮路中段開辦的個體醫院王家莊鄉醫院變成了「柏鄉縣王家莊鄉衛生院」。據本人查證:柏鄉縣王家莊鄉衛生院在95年被拍賣,至2007年柏鄉縣王家莊鄉鎮沒有衛生院,但有原工作人員,現院長名叫魏建芳,此人曾在南魯鄉衛生院任過院長。而個體醫生馮少卿開辦的王家莊鄉醫院是馮少卿個人投資建設的,地址在柏鄉縣柏鎮路中段,不在王家莊鄉(鎮)區域內,因其條件技術人員不合格和不具備相應的醫療器械造成很多醫療事故,舉例:07年4月11日,柏鄉鎮北陽村楊保生之妻孫榮珍在馮少卿現所謂的王家莊鄉衛生院切除子宮肌瘤致其死亡賠15萬元了事;06年西汪村謝玉春之妻在馮少卿現所謂的王家莊鄉衛生院住院因醫療事故摘除子宮,賠五萬元了事。04年白巧娜到馮少卿個體醫院因生產住院,(馮少卿說:「做手術保證大人小孩安全」)馮少卿和其妻趙素改在不具備相應的資格和醫療器械的情況下,非法行醫,手術造成大出血,又經二、三次手術,出血未止,於是造成失血性休克後,被迫將子宮切除,馮少卿趙素改威脅本人說:「你們別告狀,你們告到哪裡,我就賄賂到哪裡,就是不賠償你們」。在白巧娜訴訟過程中,馮少卿趙素改為了躲避非法行醫之罪,牟取錢財,馮少卿趙素改不惜重金賄賂柏鄉縣衛生局局長劉京敏及衛生局醫政股人員,讓其違法承擔王家莊鄉衛生院職能,違法掛牌柏鄉縣王家莊鄉衛生院,違法使用柏鄉縣王家莊鄉衛生院的公章。縣衛生局為其偽造並違法辦理任職的許可證件,其證據有四個:第一,有效期限自2000年至2005年的《柏鄉縣西汪鄉衛生院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為證,執照在02、03、04年柏鄉縣衛生局仍還在校驗,法定代表人馮少卿仍在有效期內任職。第二,有效期限自2002年至2006年的《柏鄉縣王家莊鄉醫院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為證,執照在03年效驗,法定代表人馮少卿仍在有效期內任職。第三,有柏鄉縣王家莊鄉衛生院的《母嬰保健技術服務執業許可證》為證,有效期限自2003年至2006年,法定代表人馮少卿仍在有效期內任職。第四,有效期限自2005年至2010年的《柏鄉縣王家莊鄉衛生院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為證,法定代表人馮少卿仍在有效期內任職。馮少卿的任職發生重疊,則違犯了《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的要求。在柏鄉縣衛生局局長劉京敏的袒護下,個體醫生馮少卿更加張狂,為了謀取利益,偽造公章,出示並使用的收費專用章、診斷專用章都是柏鄉縣王家莊衛生院,均沒有「鄉(鎮)」字樣,且柏鄉縣公安局沒有注冊,馮少卿用沒有「鄉(鎮)」字樣的公章,騙了多少患者的錢,開了多少虛假醫學證明文書。
為了賺錢,馮少卿不審查、不登記、隨便接生,馮少卿不顧國家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大發其財,利用柏鄉縣王家莊鄉衛生院名譽用B超搞胎兒男女性別鑒定,造成柏鄉縣初生嬰兒比例嚴重失調,此事被柏鄉縣查處過,劉京敏因包庇馮少卿違法用B超搞性別鑒定被柏鄉縣查處過,並給了劉京敏處分,還在柏鄉縣電視台報過光。
馮少卿之妻趙素改身為柏鄉縣婦幼保健站正式職工違犯計劃生育法律法規,超生3胎,有了三個孩子,大女兒名叫馮雪飛,二女兒名叫馮雪彥(買的邢台市戶口),三兒子叫馮龍龍。
柏鄉縣衛生局局長劉京敏為柏鄉縣婦幼保健站職工趙素改偽造並違法辦理變更注冊到「柏鄉縣王家莊鄉衛生院」工作的手續,地址在柏鄉縣柏鎮路中段而不在王家莊鄉(鎮)區域內,其法定代表人馮少卿是趙素改的丈夫,趙素改變更注冊的所謂的「柏鄉縣王家莊鄉衛生院」其事實是趙素改回到了自己丈夫開辦的個體醫院里,幫助自己的丈夫謀取不正當的利益, 而趙素改本人不去柏鄉縣婦幼保健站工作有11年左右了,可是趙素改還是以柏鄉縣婦幼保健站名義在我縣財政局領取全額工資。柏鄉縣衛生局給趙素改偽造並辦理變更注冊執業地點的手續,卻成了趙素改一人同時擁有兩個注冊的執業地點工作,可謂是「在自己的家中幹活,卻擔著國家職,拿著國家錢」。而柏鄉縣婦幼保健站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明知道趙素改的變更注冊事實,向上級虛報了趙素改的在編關系,使其至今仍有柏鄉縣婦幼保健站的在編名額並領取國家財政全額工資。河北省邢台市柏鄉縣衛生局局長劉京敏和柏鄉縣婦幼保健站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濫用職權,欺騙國家財政,致使趙素改至今還在騙取國家財政資金,合計20萬元以上。馮少卿和趙素改夫婦以柏鄉縣王家莊鄉衛生院的名義坑害了很多無知的百姓,河北省農民維權難,喊冤!冤!冤!請求上級領導來柏鄉縣依法盡快查辦。
柏鄉縣衛生局局長劉京敏袒護個體醫生馮少卿,讓其在柏鄉縣城關鎮開辦的個體醫院所變成了「柏鄉縣王家莊鄉衛生院」,使馮少卿、趙素改名正言順以柏鄉縣王家莊鄉衛生院的名譽,騙取國家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資金,與柏鄉縣衛生局局長劉京敏私分。柏鄉縣柏鎮路中段開辦的「柏鄉縣王家莊鄉衛生院」成為趙素改夫婦二人違法私營、牟利的「小金庫」、「夫妻店」, 為了謀取更大的私人利益,同時以柏鄉縣王家莊鄉醫院、柏鄉縣王家莊鄉衛生院、柏鄉縣腫瘤外科醫院、馮少卿肛腸腫瘤專科醫院、馮少卿綜合醫院、柏鄉縣西汪醫院、邢台市人民醫院等名義開展診療活動,中醫專業的馮少卿也做手術,在人手不夠的情況下則將自己的外甥阮士偉也弄到所謂的「柏鄉縣王家莊鄉衛生院」,阮士偉還沒注冊的時候就叫阮士偉做手術,發生醫療事故多次,發生醫療事故後,其醫療機構缺什麼證件,柏鄉縣衛生局局長劉京敏及醫政股為其辦理什麼證件,證件則互相矛盾,人員不夠為其調人,受害者的病歷則七拼八湊,使受害者逐年增多,都無法得到合法的賠償。馮少卿揚言只要患者需要什麼醫院的病歷他就能出什麼醫院的病歷,能使患者得到報銷。置國家法律法規和廣大患者的生命於不顧,盲目接診,欺騙廣大患者,所非法經營的收入都塞進了馮少卿個人及劉京敏的腰包,馮少卿的行為嚴重觸犯了我國的法律法規。
柏鄉縣衛生局局長劉京敏包庇支持庸醫馮少卿當遍柏鄉縣各鄉衛生院的院長,馮少卿在固城店、衛校、縣醫院、在西汪鄉當院長,應過王家莊鄉衛生院的院長的名,此人是技術高嗎?不是,群眾都說:「人家的錢多,人家的膽大,見肚子疼就是摘子宮、切闌尾,馮少卿人稱馮大膽,馮百萬,馮一刀,一刀斃命,個體醫生馮少卿趙素改以「柏鄉縣王家莊鄉衛生院」名義騙取國家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資金,殘害窮苦的百姓,為了逃避罪責,為了逃避國家上級領導的追查,柏鄉縣衛生局又允許馮少卿在龍華鄉衛生院當院長了,馮少卿在龍華鄉衛生院事故不斷,龍華鄉衛生院門口經常掛花圈白對聯白紙掉,害慘了柏鄉縣窮苦的百姓,柏鄉縣的百姓一提起馮少卿夫婦都恨得咬牙切齒,人人誅之。柏鄉縣衛生局領導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對百姓的「災難」放任不管,任由馮少卿胡作非為,柏鄉縣的領導當的是人民群眾的官,不給人民群眾辦事,做的是與共產黨的政策相反的事。
以上都是馮少卿、趙素改用金錢鋪道、行賄、禍國殃民的所造成悲劇,如果任其泛濫不加以整治,將禍及更多百姓,那麼將來收益的仍是贓官,受害的仍是我縣人民。柏鄉縣衛生局違法發證欺騙了國家、欺騙了人民,觸犯了我國的法律法規,為此,請求上級領導下來查處貪官污吏,人民的生命財產才可得到保障。
⑦ 當發生醫患糾紛時應該怎麼處理
醫患糾紛的處理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十六條,發生醫療事故的版賠償等民權事責任爭議,醫患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不願意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調解申請,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1、住院病人及家屬對醫療服務質量不滿意或持有異議,首先向科室主任反映,由科主任調查或安排有關人員給患方作出解釋或答復。
2、對科室解釋或答復的問題若有異議,患者或家屬可投訴到醫院相關管理部門(屬醫療方面的問題,向醫務科投訴;屬護理方面的問題向護理部投訴;屬醫療收費問題,向審計科投訴;屬醫德醫風問題,向黨辦投訴)。管理部門接到投訴,及時進行調查核實,作出解釋和答復。
3、對醫院管理部門作出的答復意見仍有異議(屬醫療質量或技術問題,可向市衛生局醫政科申請醫療鑒定,或直接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法律程序解決;屬於醫療服務及醫療行風問題,可向市衛生局監察科或市糾風辦投訴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