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規模侵權
⑴ 請問下 adobe reader 這個軟體是不是免費軟體 公司大規模用會不會涉及到侵權 求解!
是免費的軟體,只要不對程序進行反向匯編就可以了,公司大規模用不會造成侵權問題的,話說,你是要編輯PDF文檔還是查看文檔啊,如果是查看的話,用福昕PDF閱讀器(Foxit Reader)就可以的
⑵ 產品投入大規模生產後才需要申請專利嗎
其實不是,專利申請一定要先下手為強。很多人會誤以為技術方案還未投入生產,也沒有產品問世,此時申請專利是為時過早,等產品大規模投入生產後再申請專利更合適。殊不知,這時已經晚了,即使你僥幸獲得授權,專利也處在不穩定狀態之中。此時如果你發現有人侵權並提起訴訟,侵權人則會以專利申請之日技術已經被公開為由進行抗辯。你不但打不嬴官司,而且以前為申請專利所花費的精力、時間、金錢統統付之東流。專利申請的基礎不是已經在市場上存在的產品,也不一定是已經成型的產品。只要有了切實可行的想法,就可以著手申請文件的撰寫了。
⑶ 目前我國民法領域有哪些前沿問題
民法前沿問題
從各國和我國民法學研究的重點看,近年來民法學研究的重大問題主要包括:
一、公法與私法的關系
目前,我國已經有不少這方面的研究,其中包括公法學者的研究成果,也包括民法學者的研究成果,如環境權的公法與私法保護、公法上的請求權與私法上的請求權、人格權的公法淵源和私法淵源、法律行為中的國家強制與私法自治、物權法定原則中的強制與自由等。我國正處於改革時期,妥善處理公法與私法的關系顯得越來越重要。
公法與私法的劃分直接對應的是政治國家與市民社會的兩分模式。國家與社會最理想的狀態不是此消彼長,而是同生共長、相互促進的關系,最終促進國家的善治。任何一方的力量過小都可能引發重大的社會問題。這既是理論的邏輯,也是人類歷史展現的邏輯。在當今社會普遍存在公民政治冷漠、公共領域淡泊、公民與國家的距離越來越遠的情況下,尤其應注意這一問題。在我國,不能走強調私法自治而忽視國家作用的極端,也不能因為強調國家的推動作用和主動性而忽視了群眾的改革想像力和創造力。事實上,制度的形成總是社會自組織和國家推動合力的結果。中國的經驗也表明了這一點。如改革開放後,民間組織日趨壯大,吸納能力增強,這為解決中國的社會問題提供了巨大的支持。
在我國,雖然公法與私法的區分已經成為法學界的常識,但是,公法與私法關系的真正澄清和釐定,還有許多技術問題。民法學界有學者討論過德國法關於憲法對第三人的效力問題,很多學者也都注意到了「私法公法化」和「公法私法化」的傾向,但大多數議論以宏觀縱論居多,鞭辟入裡、細致精微的微觀問題分析較少。在一切部門法學中,民法學應是最擅長微觀分析的學科。在公法與私法的兩分已經達成共識的學術背景下,我們需要討論更為細致的公法與私法的關系問題。如我國國家賠償法規定的國家賠償與民法通則中規定的國家機關或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執行職務侵權行為之間是什麼樣的關系?某人被公安機關無端羈押,在決定賠償數額時,應適用何種法律?如果對這類侵權行為都適用國家賠償法,那麼國家減輕其責任的合法性是什麼?民法通則的規定還有什麼價值?
我國已經出現了一些典型的、引起公眾關注的公法、私法交融的案件,如山東的受教育權被侵害案。對於本案,公法學界進行了熱烈的討論,而民法學界相對寂然得多。民法學家研究的是私法問題,是社會的秩序問題,但關注公眾事務,似乎也應該是我們的社會擔當,也是我們的職業(或許還是一種天職)。
二、大規模侵權、風險與賠償
在西方,因為技術的有限性和經濟效益的驅動,因為產品責任而造成的大規模侵權相當嚴重,勞動者和消費者遭受的損害也相當嚴重。其中最為常見的就是石棉造成的損害。1980年,世界衛生組織就確認石棉是一種致癌物質,但由於找不到更合適的替代材料,石棉在工業生產中仍然被廣泛使用。近年來最為突出的例子是,瑞士的ABB公司1990年收購了生產鍋爐的CE公司。這一收購將ABB公司帶到了虧損的邊緣。這是因為CE的鍋爐產品使用了含有致癌物質的石棉為隔熱材料,10萬名接觸過這種鍋爐的人(不包括CE員工)對ABB提起集體訴訟。過去10年,ABB為此先後支付了8.65億美元的賠償,官司卻仍未了斷。日本的一些健康專家預計,因石棉導致的癌症大潮還沒有正式到來,在未來的40年中,日本將有10萬人死於石棉引發的各類疾病。美國總統布希在2006年3月的電話講話中,甚至還專門提到「濫用石棉損害訴訟」,呼籲要改革石棉官司的司法程序。
因為科技、權利意識以及救濟技術等原因,中國的石棉損害還遠遠沒有引起索賠風潮。但我國仍是石棉生產國,石棉製品仍被廣泛應用。有專家指出,如不及時採取限制措施,石棉將成為我國公共衛生的極大隱患。目前,我國比較多發的是矽肺,這也是一種較為長期的損害。之所以如此,一個重要的原因是矽肺的潛伏期不如石棉損害長。
大規模侵權涉及現代社會的風險分配問題。其各項法律制度的設計也是一個風險分配問題。德國社會學家貝克指出,晚期工業社會則主要通過反思現代化、技術民主化、全球風險控制體系來控制。經濟制度、法律制度和政治制度不僅捲入了風險製造,而且還參與了掩蓋風險真相的活動。風險分配的利益平衡必須考慮以下問題:第一,潛在損害發生之前,有關損害的知識幾乎都為廠商所掌握,消費者和勞動者可能一無所知。吉登斯依據其對現代國家變遷中知識/符號系統功能的考察,指出在風險社會中,社會成員對符號系統和專家系統的依賴程度越來越深,無法獨立做出風險判斷。但是,在損害發生後,消費者和勞動者則可能獲得關於因果關系的知識。這樣,讓廠商承擔責任就在雙方的信息獲取能力上達成了一定的平衡。第二,廠商往往因風險而獲得巨大的利益,他們已被豁免了與技術有限性有關的責任,再免除其潛在損害的責任,社會政策上未免失衡。在市場經濟建設初期,由於技術的有限性、勞動力的過剩、國家執法能力與風險管理和控制水平的不足,我國的產品市場、勞動市場幾乎還處於「失范」狀態,在這種情況下,讓消費者和勞動者承擔經濟發展的成本,在社會資源的分配上,無疑是不公平的:可能是很多人付出各種代價,成就了一個企業。第三,如果廠商不承擔潛在損害的賠償,可能會造成敗德行為,尤其是在市場經濟初期信用失范的時期。廠商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則至少可間接促進各種社會保障法以及產品責任法的適用。
大規模侵權還涉及許多問題,如公益訴訟的啟動、訴訟時效、損害賠償額的確定等,這些問題需要結合其他相關學科來研究,目前美國對這一問題的研究已經相當深入,我國的研究還剛剛起步。
⑷ 專利維權如何進行方式是怎樣的
專利維權以通過協商、請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向人民法院起訴三種方式維權。未經專利權人許可,實施其專利,即侵犯其專利權,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
有關專利問題都可以咨詢中合知識產權,中合知識產權經國家知識產權局主管批准設立,是國內為數不多的知識產權全產業鏈服務機構,配套管理軟體雲葫蘆APP提供知識產權管理、查詢、保護、維權、交易等60多種企業服務,全鏈條賦能企業、科研院所用戶,深耕知識產權企服細分賽道,在知識產權智能管理及服務品質方面表現優異。累計服務用戶數百萬,是全球涉華知識產權保護重要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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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我國五年關閉侵權盜版網站多少個
五年來,全國各級版權執法部門共查處包括網路案件在內的各類侵權盜版案件22568起,依法關閉侵權盜版網站3908個。「劍網行動」不斷加大對網路侵權盜版的打擊力度,網路空間版權秩序逐漸清朗,網路版權治理工作取得顯著成效。
國家版權局版權管理司相關負責人表示,通過開展「劍網行動」,版權執法力度不斷強化,執法領域不斷拓展,執法效能不斷提高,網路影視、音樂、文學等領域大規模侵權盜版現象一定程度上得到遏制,網路版權秩序明顯好轉,社會公眾和網路企業的版權意識得到較大提升,有效維護了權利人的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⑹ 對大規模侵權行為如何救濟法院起到了什麼作用
你好,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答復如下:
大規模侵權行為可以提起共同訴訟,屬於任意的共同訴訟。一般都會分案處理,也有個別地區作為具有代表性的案件並案處理。法律規定詳見民訴中的共同訴訟。
目前為止發公告要求參加確權的案件非常少,原因就是不訴不理制度。
法律在司法救濟中的作用是裁決者。他們根據法律規定,結合個人經驗和相關政策作出相對平和的裁判。可以說作用是決定性的。
⑺ 產品投入大規模生產後才申請專利嗎
建議您先申請專利,再投入生產,保證您的權益最大化據了解,現實中這種情況很多,有許多的公司或者個人在做出新的技術方案之後,先進行生產,有市場的話才會考慮去申請專利進行保護,沒有市場的話也就不了了之了。這種做法可以省去專利申請費等各種費用,省去一些精力。但是,這種方式可能會接受專利法有關新穎性規定的考驗,如果最後被專利復審委員會或者法院認定技術方案已經通過自己的使用公開了,喪失了新穎性,那麼只能承受專利無效的法律後果。而專利無效之後,該技術方案將進入公共領域,被大家隨意使用。發明人前期的智慧投入、精力投入、財力投入將得不到任何回報,後果還是很嚴重的。也就是說,如果沒有在申請專利之前就把產品投入到市場中去,產品失敗的話,企業自擔風險;如果產品獲得成功的話,被市場所認可,其他的企業會蜂擁而至進行模仿,這個時候做出發明創造的企業因為沒有專利在手而無法阻止別人過來搭順風車,即使申請了專利也有可能被同行申請專利無效。因為專利申請之前已經公開,喪失了新穎性,結果白白為別人做了嫁衣裳,還有可能行業被做爛。所以,企業算小賬更要算大帳。產品沒有投入市場之前申請專利,萬一產品在市場上不能得到認可,頂多浪費一些專利申請費用;但是如果沒有在投入市場之前申請專利,產品被市場認可,則面臨的是市場份額被分割,勝利果實被分享,這個蛋糕遠遠大於專利申請費用。望採納
⑻ 新浪微博大規模賬號的行為是否觸犯了法律
對於微博的《服務使用協議》,一家互聯網公司的高級法律官員華林給出了以下意見:一,微博的服務使用協議是一份格式合同,是雙方事先擬定的供重復使用的條款,在簽訂合同時沒有與對方協商。在格式合同的簽訂過程中,簽約雙方沒有經過討價還價的博弈過程,用戶沒有可能討論或修改某些條款。用戶簽署格式合同並不意味著所有條款都具有法律效力。即使它被簽署了,用戶也可以請求法院使不合理的條款無效。
微博在《微博服務使用協議》中增加了微博內容的原始排他性。這就是霸王條款,有些甚至不符合法律,所以等著看它以後如何發展吧。
⑼ 版權局將對大型網站進行重點監管了嗎
據報道抄,日前國家版權局負責人表示,「劍網行動」不斷加大對網路侵權盜版的打擊力度,五年來,全國各級版權執法部門共查處包括網路案件在內的各類侵權盜版案件22568起,依法關閉侵權盜版網站3908個。
希望所有人的版權意識可以不斷提升!
⑽ 大規模侵權
盡管現行的抄民事訴訟法規定了共同訴訟、集團訴訟,但是我國司法政策對於大規模訴訟一直採取較為消極的態度。尤其是「群發性事件」,因為這已經不僅僅是民事糾紛,更重要的是已經上升為一個政治問題。故而,在此類事件中,行政力量顯然要高於司法力量。(三鹿事件就是一個典型)救濟方式主要是賠償,但由於受損個體復雜,一般都是一攬子賠償方案,但這也造成受損者進一步追償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