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糾紛
㈠ 福建省民事糾紛如何解決。
帶著鑒定圖片等的相關證據,直接上法院上訴。不能超過一年以內的訴訟時效。時效從應當知道或者知道侵害之日起算起。
㈡ 因經濟糾紛,原告福建人被告安徽人,原告在福建起訴被告,被告該不該去,不是說要在被告居住地起訴才行嗎
如果不去的話那就對被告很不利
㈢ 福建省高級法院在申請再審案件立案至今超過法定法規期限未作答復
福建省高級法院申請再審案件超過法定法規期限未作答復是錯誤的版。
根據法律規定,申請再權審案件,必須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審查完畢。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四條 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再審申請書之日起三個月內審查,符合本法規定的,裁定再審;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裁定駁回申請。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因當事人申請裁定再審的案件由中級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審理,但當事人依照本法第一百九十九條的規定選擇向基層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高級人民法院裁定再審的案件,由本院再審或者交其他人民法院再審,也可以交原審人民法院再審。
㈣ 福建省糾紛辦在哪裡
糾風辦在省政府。。
㈤ 福建省的林權糾紛
1、b沒有權利做主將另一半林權轉給c。
2、林業站將屬於 a的林權轉給了 c的行為違法。
3、 a 現在回是否可以拿回答屬於自己的那一半林權還得看具體情況。
4、林權證上是c的名字是指林地使用權人,不單指林木。
5、a現在要去林業站重新把林權證改為自己的名字得依據法定程序進行變更。
㈥ 福建省注冊的公司有沒有訴訟糾紛在風險信息網上是不是都能查詢的到呢
據這的工資有沒有拆糾紛在風險射手網上是不是都能查順的,到了這個附近省注冊的公司專有沒有拆糾紛屬的風險,甚至網上是不是都能查順到底了,所以說這個注冊的公司肯定是猜的中豐盛正式上市能查的到的,所以說只有你註明這個注冊的公司的有才糾紛的這個網上的都能查詢到。
㈦ 欠款人是貴州人。而我交錢是在福建。請問可以在福建起訴嗎
您好,這要看您與對方是否約定了還款地,即合同履行地。欠款糾紛應屬於版合同糾紛。根據我國《權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十八條,合同約定履行地點的,以約定的履行地點為合同履行地。
合同對履行地點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爭議標的為給付貨幣的,接收貨幣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動產的,不動產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其他標的,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即時結清的合同,交易行為地為合同履行地。
合同沒有實際履行,當事人雙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約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㈧ 福建省的仲裁委員會有幾個,分別是……
根據福建省司法廳閩司公告[2016]3號《關於仲裁機構登記信息的公告》,福建全省現有仲裁機構有5家,分別是:福州仲裁委員會、廈門仲裁委員會、泉州仲裁委員會、南平仲裁委員會和海峽兩岸仲裁中心
以下是《仲裁法》關於仲裁協議和仲裁條款的相關規定:
第三章 仲裁協議
第十六條 仲裁協議包括合同中訂立的仲裁條款和以其他書面方法在糾紛發生前或者糾紛發生後達成的請求仲裁的協議。
仲裁協議應當具有下列內容:
(一)請求仲裁的意思表示;
(二)仲裁事項;
(三)選定的仲裁委員會。
第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協議無效:
(一)約定的仲裁事項超出法律規定的仲裁范圍的;
(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仲裁協議;
(三)一方採取脅迫手段,迫使對方訂立仲裁協議的。
第十八條 仲裁協議對仲裁事項或者仲裁委員會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當事人可以補充協議;達不成補充協議的,仲裁協議無效。
第十九條 仲裁協議獨立存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或者無效,不影響仲裁協議的效力。
仲裁庭有權確認合同的效力。
第二十條 當事人對仲裁協議的效力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仲裁委員會作出決定或者請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請求仲裁委員會作出決定,另一方請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當事人對仲裁協議的效力有異議,應當在仲裁庭首次開庭前提出。
㈨ 福建南平醫患沖突事件的家屬索賠
據南平市政府2009年7月1日給福建省政府的《關於處置「6·21」醫患糾紛情況的報告》中內稱,楊俊斌入住南平容市第一醫院泌尿外科,醫生告知了患者家屬術後風險,家屬也簽了字。手術順利,但患者突發變症,搶救無效於21日死亡。死者家屬拒不移屍,扣留泌尿外科主任胡言雨和醫師王波,提出高額賠償要求。 21日,死者家屬將4名醫務人員滯留在死者病房內。家屬和院方大打出手,均有人受傷。後經多方做工作,死者家屬與醫院達成初步協議。23日,醫院的80餘名醫務人員聚集到市政府門口集體上訪,要求「嚴懲兇手,打擊醫鬧」。當晚7時,上訪人群散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