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半年
⑴ 勞動合同有簽半年的嗎
1、勞動合同可以簽訂半年。
2、勞動合同簽訂多長時間,法律對此並沒回有限制,是用人單位與答勞動者協商的結果。勞動法律法規為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要求用人單位必須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
法律規定:《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⑵ 勞動合同是否可以簽半年
可以的,只是試用期不能約定過長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專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屬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⑶ 勞動合同可以半年一簽嗎
不可以,勞動合同法上不允許半年一簽,一般的期限是一年、三年、然後就是無固定期限的合同。
⑷ 公司可以只簽半年合同的嗎
公司可以只簽半年合抄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規定: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第十五條: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以某項工作的完成為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4)勞動合同半年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規定:
第三條: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八條: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了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
第十六條: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⑸ 勞動合同能半年一定嗎
半年一訂可以啊,合同法規定 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後,簽訂第三版次合同時,如勞動者權要求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不能拒絕,必須訂立。所以,在訂立第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時實際上和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多大區別。這個規定對你有利。一年後你就可以訂無固定期限合同了。
⑹ 勞動合同可以續簽半年嗎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定,是可以簽半年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內
法律依據:
第十九條容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⑺ 簽訂正式勞動合同,有沒有半年一簽訂的
正式的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兩種勞動合同,固定期限為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沒有半年一簽訂的。
⑻ 請問勞動合同有簽半年的嗎
可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簽訂半年的勞動合同,其試用期按照《勞動合同法內》規定容不得超過1個月。
相關法律法規知識:
《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第八十三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違法約定的試用期已經履行的,由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試用期滿月工資為標准,按已經履行的超過法定試用期的期間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