糾紛毆打
❶ 經濟糾紛發生毆打有什麼責任
打人者應該承擔什麼責任?
因經濟糾紛開庭一審已經出結果 。被告人把原告毆打一頓。被告人跑掉。 原告又叫人去被告人家,找被告人。原告在被告人家中沒有、找到毆打自己的父子三個,一氣之下帶人把被告人家裡的傢具電視櫃台等東西砸壞。 事發後原告被逮撲,還有一些原告叫去的朋友。有倆個沒有參與砸傢具,只是在被告人家門口停留不到5分鍾。 請問這兩人應該怎麼處理?會受到什麼處罰?
南寧律師解答:
故意毀壞財物罪,是指故意毀滅或者損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第二百七十五條 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毀壞財物罪,數額較大為五千元以上;數額巨大為五萬元以上。
如果行為人的破壞數額達到一定程度可能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罪,要追究其刑事責任,不構成犯罪也是違法行為要受民事處罰,另外的人雖然沒有參加毀壞行為但是也是參與者也應受處罰但可以根據其行為人具體危害性減輕或從輕處罰。
❷ 民事糾紛打人應該出什麼樣的懲罰
民事糾紛,打人的話給他處罰一個是賠償人家的醫葯費或者損失費,如果情節嚴重可能會有拘留這樣的處罰。
❸ 經濟糾紛發生毆打承擔什麼責任,經濟糾紛可以
故意毀壞財物罪,是指故意毀滅或者損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行為。回第二百七十五答條 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毀壞財物罪,數額較大為五千元以上;數額巨大為五萬元以上。
如果行為人的破壞數額達到一定程度可能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罪,要追究其刑事責任,不構成犯罪也是違法行為要受民事處罰,另外的人雖然沒有參加毀壞行為但是也是參與者也應受處罰但可以根據其行為人具體危害性減輕或從輕處罰。
❹ 民事糾紛打人怎麼解決
打人已經不抄屬於民事糾紛,應該襲選擇報警。任何打人的行為都是違法的,被打者有權利選擇報警。公安機關會根據受害者者的傷情進行判斷。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規定,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同時,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❺ 因鄰居糾紛毆打她人
你上抄述內容沒有一點錯誤,《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毆打他人,情節輕微的,行政拘留5日以內,什麼叫情節輕微,就是傷檢結果為輕微傷,甚至不構成輕微傷也算,另外可考慮很多諸如糾紛、兩者關系等因素。
調節方面,治安案件毆打他人案可以調節,但是調解是雙方的,有一方不同意都不行,對方要19000分明是想要錢,很難辦,可以考慮動用人際關系等解決。
治安案件的追訴期為半年,就是說案發後半年內沒有被公安機關發現或群眾舉報,就不追究行政責任,也就是不拘留,你那種情況肯定要執行的。
去外地沒有用的,案子都立了,早晚的事。
有問題可以隨時問我。
望採納
❻ 民間糾紛引起的毆打他人適合使用強制
要根據具體情節和造成的後果。
如果情節輕微,可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由當地公安機關進行調解處理。如果一方不同意調解或者調解後一方不執行,那就要實行強制措施,該拘留的拘留,該罰款的罰款。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
❼ 因經濟糾紛涉嫌毆打他人,會判什麼罪
毆打他人,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尚不構成輕傷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對於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斗毆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 議的,不予處罰。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後不履行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上述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給予處罰,並告知當事人可以就民事爭議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輕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對於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不適用緩刑
因民間糾紛引起,涉嫌故意傷害致人輕傷的犯罪案件,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誠悔罪,通過向被害人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方式獲得被害人諒解,被害人自願和解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和解。對於達成和解協議的案件,公安機關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從寬處理的建議。人民檢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從寬處罰的建議;對於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對被告人從寬處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內曾經故意犯罪的,不適用上述和解程序
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❽ 一方因發生糾紛把另一方毆打他侵犯了對方的什麼權利
一方因發生糾紛把另一方毆打他侵犯了對方的健康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內第一千零四條容自然人享有健康權。自然人的身心健康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害他人的健康權。
第一千零五條自然人的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受到侵害或者處於其他危難情形的,負有法定救助義務的組織或者個人應當及時施救。
(8)糾紛毆打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14周歲的人或者60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