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觀設計侵權認定
外觀設計侵權判定依據是什麼 ?外觀專利是對產品外觀的一種設計,因此一般來說外觀專利是關系著產品給消費者的影像,特備是對於知名產品,能夠成為消費者心中標志性的外觀,一個獨特的產品外觀專利能讓消費者很快的記住;既然外觀專利如此重要,那麼一旦遇到外觀設計侵權的話該怎麼解決呢?外觀設計侵權判定的依據是什麼呢?外觀設計侵權判定依據是什麼一般外觀設計專利權保護范圍以表示在圖片或者照片中的該專利產品的外觀設計為准,外觀設計的簡要說明及其設計要點、專利權人在無效程序及其訴訟程序中的意見陳述、應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的要求在專利申請程序中提交的樣品或者模型等,可以用於解釋外觀設計專利權保護范圍。進行外觀設計侵權判定,應當用授權公告中表示該外觀設計的圖片或者照片進行比較,而不應以專利權人提交的外觀設計專利產品實物與被訴侵權外觀設計進行比較。應當通過一般消費者的視覺進行直接觀察對比,不應通過放大鏡、顯微鏡等其他工具進行比較;或者根據外觀設計產品的用途,認定產品種類是否相同或者相近。而對於與外觀設計產品相同或者相近種類產品上,採用相近似外觀設計的,這種就無疑就是外觀專利申請侵權了;假如真的有人侵權外觀專利,那麼專利人應該怎樣索賠?如果能確定被的損失,就按照損失來賠償,對於不確定的損失可以通過看侵權人的非法所得來賠償;若以上皆不能提供,就按照法院規定的來賠償。
『貳』 外觀設計侵權的認定是怎樣的
外觀設計侵來權的認定,不管是源針對哪一類專利,在未經專利權人同意的情況下,擅自使用的話就有可能構成侵權。但是針對不同類型的專利,在對侵權行為進行認定的時候具體操作不同。那麼外觀設計侵權的認定是怎樣的?外觀設計專利案例外觀設計侵權的認定:一般來說如果外觀設計專利在有效期內,並且按時交納了年費,那麼這個專利就是有效的。只要被告生產的產品在外觀上與外觀設計專利證書附圖(六面附圖)上相類似就可認定夠成侵權。被告一般的對抗措施是:(1)在答辯期間內提出專利無效的答辯,那麼一審法院將中止審理。原被告雙方需到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打一個專利有效性確定的訴訟,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做出一個決定書。一審法院拿到決定書後,恢復庭審,這就是專利的兩個訴訟。(2)被告會提出自己在先使用來抗辯構成侵權,因為在先使用專利法規定是不構成侵權的。
『叄』 外觀專利侵權的認定有什麼條件
外觀專利侵權的認定有什麼條件發明專利侵權的判定標准 針對不同類型的專利,其實在判定是否構成侵權的時候,主要的標准都是不一樣的。外觀專利一、外觀專利侵權的認定有什麼條件外觀設計專利侵權的判定方法,也有三個步驟:1、確定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保護范圍。根據專利法第五十九條第二款之規定,其保護范圍,以表示在外觀設計專利權人在申請外觀設計專利時向專利局提交的圖片或者照片中的該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為准,包括主視圖、俯視圖、側視圖等。其中主視圖最為重要,因為它最能體現該項外觀設計的美感。在確定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保護范圍時,還要注意從這些視圖中找出能夠體現該項外觀設計美感的各項要素。2、確定外觀設計專利產品與侵權產品是否屬於相同或者類似商品。中國法官的認定方法,通常是以產品的功能、用途作為標准,同時參考國際外觀設計分類表(即洛迦諾條約)有關商品的分類。如果外觀設計專利產品與被控侵權產品在功能、用途上是相同的,就可以確定二者是相同或者類似商品,並繼續進行下面3的比較。如果二者在功能、用途上不相同,可以認定二者既不是相同商品,也不是類似商品,到此就可以結束我們的侵權判定步驟,認定專利侵權不成立。3、將外觀設計專利與被控侵權產品進行對比。即以普通消費者的眼光,對被授予專利的外觀設計與被控侵權產品的外觀設計進行要部觀察,整體判斷。經過對比,可能出現以下三種結果:(1)被控侵權產品的外觀設計與專利外觀設計完全相同,就認定前者落入了專利權的保護范圍,專利侵權成立。(2)被控侵權產品的外觀設計在要部上與專利外觀設計基本相同,整體上屬於近似,將可能根據等同原則,也認定專利侵權成立。(3)被控侵權產品的外觀設計與專利外觀設計在整體上既不相同,也不近似,就認定被控侵權產品沒有落入專利權的保護范圍,專利侵權不成立。
『肆』 外觀設計專利侵權判定的法律依據是什麼
外觀設計專利侵權判定的法律依據,許多商家會為了自己的產品銷售得更加好為專門自己經過設計或者付費委託公司創造外觀上的專利,但是不能避免也會有人在已經登記上的外觀設計上有了侵犯的想法。那麼外觀設計專利侵權判定的法律依據是什麼?外觀設計專利侵權判定的法律依據外觀設計專利侵權判定的法律依據:1.確定外觀設計的保護范圍。根據《專利法》第56條第二款之規定,其保護范圍以表示在圖片或者照片中的該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為准。2.確定外觀設計專利產品與侵權產品是否屬於相同或者類似產品。通常是以產品的功能、用途作為標准,同時參考國際外觀設計分類表(即洛迦諾條約)有關商品的分類。如果外觀設計專利產品與被控侵權產品在功能、用途上是相同的,就可以確定二者是相同或者類似商品。如果二者在功能、用途上不相同,可以認定二者既不是相同商品,也不是類似商品,從而認定專利侵權不成立。3.將專利產品與被控侵權產品的外觀設計進行對比,判斷是否相同或者近似。外觀設計相同是指構成外觀設計的產品的形狀、圖案和顏色及其組合完全一致;外觀設計相似是指使用該外觀設計有可能引起混淆,使人們誤認為使用該外觀設計的產品是專利產品。這一判斷通常以普通消費者的眼光,對被授予專利的外觀設計與被控侵權產品的外觀設計進行要部觀察,整體判斷。根據對比結果確定是構成相同侵權、等同侵權還是不侵權。
『伍』 外觀專利侵權怎麼認定
外觀專利侵權怎麼認定?專利,最大的優勢在於它的獨特性,外觀也具有專利,那麼外觀專利侵權怎麼認定?外觀專利侵權外觀專利侵權怎麼認定?在實踐中,外觀設計專利侵權的判定一般採取以下三個步驟:1、確定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保護范圍。根據《專利法》第56條第二款之規定,其保護范圍以表示在圖片或者照片中的該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為准。2、確定外觀設計專利產品與侵權產品是否屬於相同或者類似產品。通常是以產品的功能、用途作為標准,同時參考國際外觀設計分類表(即洛迦諾條約)有關商品的分類。如果外觀設計專利產品與被控侵權產品在功能、用途上是相同的,就可以確定二者是相同或者類似商品。如果二者在功能、用途上不相同,可以認定二者既不是相同商品,也不是類似商品,從而認定專利侵權不成立。3、將外觀設計專利與被控侵權產品進行對比即以普通消費者的眼光,對被授予專利的外觀設計與被控侵權產品的外觀設計進行要部觀察,整體判斷。經過對比,可能出現以下三種結果:(1)被控侵權產品的外觀設計與專利外觀設計完全相同,就認定前者落入了專利權的保護范圍,專利侵權成立;(2)被控侵權產品的外觀設計在要部上與專利外觀設計基本相同,整體上屬於近似,將可能根據等同原則,也認定專利侵權成立;(3)被控侵權產品的外觀設計與專利外觀設計在整體上既不相同,也不近似,就認定被控侵權產品沒有落入專利權的保護范圍,專利侵權不成立。外觀專利侵權怎麼認定?想要了解更多內容,歡迎撥打八戒知識產權在線客服。八戒知識產權知識產權專註:商標、專利、版權、域名等知識產權業務方向。主營業務三大板塊:常規知識產權、涉外知識產權、知識產權交易。互聯網+知識產權行業的黑馬型企業。
『陸』 外觀設計侵權怎麼認定,如何判定構成外觀專利侵權
外觀設計侵權怎麼認定,如何判定構成外觀專利侵權二、如何計算外觀設計侵權賠償數額 不管是針對哪一類專利,在未經專利權人同意的情況下,擅自使用的話就有可能構成侵權。但是針對不同類型的專利,在對侵權行為進行認定的時候具體操作不同。今天,我們主要來了解一下外觀設計侵權怎麼認定吧。外觀設計侵權怎麼認定一、外觀設計侵權怎麼認定一般來說如果外觀設計專利在有效期內,並且按時交納了年費,那麼這個專利就是有效的。只要被告生產的產品在外觀上與外觀設計專利證書附圖(六面附圖)上相類似就可認定夠成侵權。被告一般的對抗措施是:(1)在答辯期間內提出專利無效的答辯,那麼一審法院將中止審理。原被告雙方需到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打一個專利有效性確定的訴訟,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復審委員會做出一個決定書。一審法院拿到決定書後,恢復庭審,這就是專利的兩個訴訟。(2)被告會提出自己在先使用來抗辯構成侵權,因為在先使用專利法規定是不構成侵權的。
『柒』 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侵權判定是哪些
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侵權判定 1、在與外觀設計產品相同或者相近種類產品上,採用與授權外觀設計相同或者相近似外觀設計的,應當認定被訴侵權外觀設計落入外觀設計專利的保護范圍。 2、進行外觀設計侵權判定,應當用授權公告中表示該外觀設計的圖片或者照片與被訴侵權外觀設計或者體現被訴侵權外觀設計的圖片或者照片進行比較,而不應以專利權人提交的外觀設計專利產品實物與被訴侵權外觀設計進行比較。但是,該專利產品實物與表示在專利公告文件的圖片或照片中的外觀設計產品完全一致,或者與專利權人應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在專利申請程序中為更清楚地了解圖片或照片中的內容而要求提交的樣品或者模型完全一致,並且各方當事人均無異議的除外。 3、進行外觀設計侵權判定,應當通過一般消費者的視覺進行直接觀察對比,不應通過放大鏡、顯微鏡等其他工具進行比較。但是,如果表示在圖片或者照片中的產品外觀設計在申請專利時是經過放大的,則在侵權比對時也應將被控侵權產品進行相應放大進行比對。 4、進行外觀設計侵權判定,應當首先審查被訴侵權產品與外觀設計產品是否屬於相同或者相近種類產品。 5、應當根據外觀設計產品的用途(使用目的、使用狀態),認定產品種類是否相同或者相近。 確定產品的用途時,可以按照下列順序參考相關因素綜合確定:外觀設計的簡要說明、國際外觀設計分類表、產品的功能以及產品銷售、實際使用的情況等因素。 如果外觀設計產品與被訴侵權外觀設計產品的用途(使用目的、使用狀態)沒有共同性,則外觀設計產品與被訴侵權產品不屬於相同或者相近種類產品。 6、判定是否侵犯外觀設計專利權,應當以是否相同或者相近似為標准,而不以是否構成一般消費者混淆、誤認為標准。 7、應當以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的一般消費者的知識水平和認知能力,判斷外觀設計是否相同或者近似,而不應以該外觀設計專利所屬技術領域的普通設計人員的觀察能力為標准。 8、一般消費者,是一種假設的「人」,對其應當從知識水平和認知能力兩方面進行界定。 一般消費者的知識水平是指,他通常對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日之前相同種類或者相近種類產品的外觀設計及其常用設計手法具有常識性的了解。 一般消費者的認知能力是指,他通常對外觀設計產品之間在形狀、圖案以及色彩上的區別具有一定的分辨力,但不會注意到產品的形狀、圖案以及色彩的微小變化。 對外觀設計產品的一般消費者的知識水平和認知能力作出具體界定時,應當針對具體的外觀設計產品,並考慮申請日前該外觀設計產品的設計發展過程。 9、判斷外觀設計是否相同或相近似時,不應以外觀設計創作者的主觀看法為准,而以一般消費者的視覺效果為准。 10、判斷外觀設計是否構成相同或相近似時以整體觀察、綜合判斷為原則,即應當對授權外觀設計、被訴侵權設計可視部分的全部設計特徵進行觀察、對能夠影響產品外觀設計整體視覺效果的所有因素進行綜合考慮後作出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