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合同糾紛
運輸合同主要包括:客運合同、貨運合同、多式聯運合同,這三種類型主要是由運輸的主體決定的。
運輸合同糾紛管轄權的界定:
首先看是否有合法有效的約定管轄的協議,如果有的話,則協議約定的法院有管轄權;如果沒有約定,則根據法定管轄來確定管轄法院,即被告住所地法院肯定有管轄權。如果合同已經履行的,則合同履行地法院有管轄權,如果合同未履行,雙方約定的合同履行地在合同任何一方住所地的,此約定的合同履行地法院有管轄權,否則合同履行地法院無管轄權。
如果合同沒有實際履行,當事人雙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約定的履行地的,應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⑵ 法院對貨物運輸合同糾紛案件如何處理
一、貨物運輸合同的特殊性
(一) 合同主體的特殊性
1、 承運人:提供運輸服務,其基本條件是應當具備相應的運輸工具;
2、 托運人:可以是貨物的所有人,也可以是貨物所有人委託的運輸代理人或者貨物保管人;
3、 收貨人:雖未參與運輸合同的訂立,但是運輸合同的收益人,享有接收貨物的權利的同時,依法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義務,如及時提貨、支付運費、負檢驗義務等。
(二) 合同形式的特殊性
運輸合同通常是標准合同,基本形式有托運單或者貨物運單,當事人也可以通過簽訂具體的書面合同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
(三) 合同變更、解除條件的特殊性
托運人享有法定的單方的合同變更、解除權,但對變更、解除合同造成的損失及費用,應當予以賠償。
(四) 運輸合同的不得拒絕性
從事公共運輸的承運人(指具有獨佔地位以及其提供的服務具有公用事業性質的承運人)不得拒絕托運人通常、合理的運輸要求。
(五) 法律適用的特殊性
由於運輸行業的特殊風險,法律對承運人的某些權益予以特殊保護。故除合同法外,當事人的基本權利和責任有專門的法律、法規和規章調整的,應當遵循普通法和特別法的適用原則。
二、關於當事人的訴訟主體資格
(一)承運人、托運人均可成為適格原、被告;
(二)兩個以上承運人以同一運輸方式聯運的情況下,托運人起訴與其簽訂合同的承運人的,應將損失發生區段的承運人列為共同被告;
(三)托運人的過錯造成多式聯運經營人損失的,即使托運人已經轉讓多式聯運單據,適格被告仍應為托運人而非受讓人;
(四)收貨人是合同的利害關系人,可列為案件第三人。
⑶ 關於物流經濟糾紛的法律處理
物流來公司有過錯或過失責任,由自於過失造成了委託人的損失則要承擔賠償責任;李先生本人也存在過粗心大意的過失,本人審核不嚴,沒有及時提出糾正,對損失起來了助推作用。就兩者的責任化分,物流為主要責任,李先生為相對責任,也就是應平攤損失責任或分攤損失責任(物流60%—70%、李先生40%—30%)。
同時,楊先生存在著不當得利,雖然沒有過錯責任,但不當得利應予返還或支付貨款。這是有法律依據的。
⑷ 物流合同糾紛解決有哪些方法
合同解決方式一般先雙方協商,如果約定仲裁條款,可以提起仲裁。亦或向被告住所地等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⑸ 怎樣確定運輸合同糾紛管轄法院
運輸合同可能是單一的運輸工具來完成,比如由路上運輸或者水上運輸或者空中運輸單獨完成,也有可能採取的是多種運輸工具聯合運輸,路上運輸還存在公路運輸和鐵路運輸之分。採用不同的運輸工具,就可能形成是由普通法院管轄還是由專門法院管轄的問題。實踐中處理這一問題的基本原則是:(1)如果是採用單一運輸工具,則按運輸工具不同來確定管轄法院,比如採用水運,則由海事法院管轄,採用鐵路運輸,則由鐵路運輸法院管轄;(2)如果是採取聯合運輸,根據具體情況,凡是與海事有關的,由海事法院管轄,與鐵路運輸有關的,由鐵路運輸法院管轄;(3)在聯合運輸中,如果同時存在水運和鐵路運輸的,如何確定管轄法院,法律並未作出具體規定,在這處情況下,可以由當事人選擇法院管轄。
⑹ 是運輸合同糾紛還是侵權糾紛
如果是基於運輸 合同內容 的糾紛是合同糾紛,如果是因運輸過程造成別人傷害可以是侵權糾紛,有部分重疊的當事人自己選擇
⑺ 物流運輸合同糾紛怎麼辦
1、和解。和解是指當事人因合同發生糾紛時可以再行協商,在尊重雙方利益的基礎上,就爭議的事項達成一致,從而解決糾紛的方式。和解是當事人自由選擇的在自願原則下解決台同糾紛的方式,而不是合同糾紛解決的必經程序。當事人也可以不經協商和解而直接選擇其他解決糾紛的途徑。
2、調解。凋解是指在第三人的主持下,通過運用說服教育等方法來解決當事人之間的合同糾紛。調解有兩種方式一是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當事人發生合同糾紛,可以向糾紛當事人所在地或者糾紛發生地的人民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二是行政調解。主要特指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居中對合同當事人的糾紛進行調解。申請行政調解的糾紛必須具備以下條件:申請人必須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當事人,有明確的被申請人、具體的調解請求和事實根據;符合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受理案件范圍的規定。但已經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或者已經向仲裁機構申請裁的。從及一方要求調解另一方不同意調解的,調解申請不於受理。 雙方當事人接受調解達成協議的,應當製作調解協議書,當事人即應當按照調解協議書履行各自的義務。由於調解協議書不具有法律強制力,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不能就此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但可以採用其他方式來解決爭議。
3、仲裁。仲裁是指發生合同爭議的雙方當事人,根據爭議發生前或發生後達成的仲裁協議,將糾紛提交仲裁機關進行裁決並解決糾紛的方式。仲裁具有「准司法」性質,仲裁機構作出的仲裁裁決具有法律效力,當事人應當履行。
4、訴訟。訴訟是指合同糾紛發生後,當事人如果沒有仲裁協議,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人民法院對合同糾紛依法予以處理。這是解決合同糾紛的最常見方式。合同糾紛經人民法院審理並作出判決後,當事人對人民法院作出的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書,調解書必須履行,拒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⑻ 快遞合同糾紛
你好!
1.你可以向對方支付一定的違約金,然後解除與其的合同;
2.你也可以尋找其在合同簽訂過程中是否隱瞞了一些事實,這樣你就可以直接申請宣告合同無效
⑼ 物流合同糾紛如何處理要怎麼解決才好有什麼影響
1、快件丟失
首先,找接收郵件的快遞部門進行投訴,或者聯系快遞公司統一的業務受理平台,詢問事情解決方法。
其次,可以登錄國家郵政局申訴網站或撥打郵政業消費者申訴電話「12305」進行投訴。
2、包裹損壞或短
缺一旦發現了包裹有損壞或者短缺的,應要求郵遞員當場開具物品損壞或丟失證明,認定責任,為以後維權保留證據;
如發生郵遞業務消費糾紛,首先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郵政管理部門或撥打「12315」進行投訴。
3、快遞延遲除
因極端天氣、意外事故造成的配送延遲等情況(忘了還有雙十一)以外,可採用電話申訴或登錄國家郵政局和省市郵政管理局網站申訴。
4、損失嚴重
如果物品損失數額較大的,物品損失數額較大的,當事人應報案,並向公安機關提供相應證據。同時也應及時和快遞公司協商賠償事宜。
協商不成,可到法院起訴並要求賠償。
《郵政法》規定,郵政企業對保價的給據郵件丟失或全部損毀的,按照保價額進行賠償。
1.《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行業標准》
如果保價郵件丟失或者全部損毀,按照保價金額進行賠償;
如果是部分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按照保價金額和郵件全部價值的比例據實賠償。
未保價的郵件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按照實際損失賠償,但最高賠償額不超過所收取資費的三倍。
2.《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行業標准》
根據快遞服務的類型,徹底延誤時限應主要包括: 同城快件為3個日歷天;國內異地快件為7個日歷天; 港澳快件為7個日歷天;台灣快件為10個日歷天;國際快件為10個日歷天。
⑽ 運輸公司物流合同糾紛
您好:
根據您的來描述以源及法律的規定,因為您們公司是和物流公司簽訂的貨物運輸合同,則物流公司就應該按照合同的約定給您們運輸貨物。至於司機和物流公司之間有可能是勞動關系或者其他的僱傭關系,即使有糾紛司機也應該去找物流公司,而不應該找你們的。因此,建議您們直接發函要求物流公司交付貨物,否則追加物流公司的違約責任。至於司機如果強行扣留您們的貨物,則您們可以報警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