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辦法
❶ 按合同法規定,將合同分為幾種謝謝
第九章買賣合同
第十章供用電、水、氣、熱力合同
第十一章贈與合同
第十二章借款合同
第十三章租賃合同
第十四章融資租賃合同
第十五章承攬合同
第十六章建設工程合同
第十七章運輸合同
第十八章技術合同
第十九章保管合同
第二十章倉儲合同
第二十一章委託合同
❷ 合同管理方法
合同的種類有很多像是勞動合同、工程合同、買賣合同等等,可以說每一種合同都可以成立一種相對的合同管理辦法。每一種合同管理具體措施不同,但是總體的辦法就是企業對以自身為當事人的合同依法進行訂立、履行、變更、解除、轉讓、終止以及審查、監督、控制等一系列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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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怎麼寫合同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提供一份我們自己草擬的,供參考: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防範市場風險與法律風險,提高企業經濟效益,減少因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有規范行為導致的糾紛,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築法》及相關法規,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製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 我公司對外簽訂的所有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勞務分包合同、專業分包合同、物資設備采購供應合同等,均適用本管理制度。
第三條 公司法務部是公司合同管理機構,在公司法定代表人領導下,負有以下職能:
1、負責修訂和完善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指導各部門制訂合同管理實施辦法;
2、負責制訂公司自用合同的格式文本;
3、負責組織有關合同管理的法律知識講座和培訓;
4、負責解答合同簽訂、履行等方面法律問題;
5、會同公司有關部門對重大、重要合同進行評審並出具審查意見;
6、監督、檢查各部門合同簽訂、履行、管理情況;
7、參與合同糾紛的調查處理,制定解決方案;
8、負責公司合同文本的歸檔工作。公司各部門負責人負責該部門的合同管理工作,有條件的,應指定專人負責具體工作。
第二章 合同的簽訂
第四條 簽訂合同實行洽談權、審查權、批准權相對獨立、互相制約的原則。經辦人、審查人、批准人各司其職,分工負責。任何合同均需經過評審程序評審後,方可批准簽訂。
第五條 公司實行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制度,簽訂合同應先取得授權委託書,並在授權范圍內簽訂合同。
第六條 經辦人於合同簽訂前,應驗證對方當事人有效證件,驗明主體資格,了解其資信狀況,審查對方經辦人代理許可權,審查對方提供資料的真實性與合法性。
第七條 屬投標中標的項目,經辦人要召集有關部門共同審查業主招標文件,確定我方投標書主要條款。
第八條 公司對外簽訂的合同,有格式文本的,應使用格式文本簽約;與建設單位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原則上採用GF-1999-0201版本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不具備上述條件的,也必須採用合同書形式,嚴禁口頭協議和非正規書面形式。
所有合同均應約定以加蓋公司合同專用章為合同成立要件。
第九條 經辦人應將准備簽約的合同文本及相關材料送交公司法務部。公司法務部應在時限內會同有關部門對合同內容進行審查,並書面提出審查意見。
對審查人有疑義的部分,經辦人應予全面解釋。對審查人提出的修改意見,經辦人應予重視,並協商完善。應審查人的要求,經辦人有責任補充相關材料。
第十條 批准人應當根據審查人的審查意見,決定合同的批准。
公司合同專用章的管理機構,應當根據批准人的批准意見,在合同文本上加蓋合同專用章。
第三章 合同的履行
第十一條 合同依法簽訂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履行部門必須認真履行合同,確保信譽。
第十二條 對履行過程中對方當事人的違約行為,履行部門應當立即查明情況,認真、穩妥地收集證據,及時、合理、准確地向對方提出索賠報告。
當我方接到對方當事人的索賠報告後,履行部門應當立即通知公司法務部,共同商定應對措施。
履行過程中一旦發生不可抗力和第三人干擾及意外事件,履行部門應立即通知對方當事人,查明原因,及時化解。並收集好相關證據。
第十三條 履行部門應對合同履行中發生的情況,建立台賬,由專人負責書面簽證、來往信函等資料的保管。
第十四條 合同履行過程中,確需簽訂補充協議或者變更、解除合同的,履行部門應當按照本管理制度第二章關於合同簽訂的程序辦理。
第十五條 合同履行完畢後,對所遺留的問題,履行部門應指定專人負責解決,並規定解決期限。在期限內確定無法解決的,應當立即報告公司領導,由公司領導指定有關部門配合解決,並提出具體方案。
第四章 合同文本的管理
第十六條 合同簽訂後,經辦人應將合同文本和相關資料報公司法務部備案。
第十七條 合同履行完畢後,履行部門應將與合同有關的補充協議、會議紀要、傳真、電話記錄、簽證、索賠報告、合同台賬等全部資料及時移交公司法務部。
第十八條 公司法務部應當做好合同文本及相關資料的歸檔工作,並定期將合同管理情況報告公司管理層。
第五章 責任與獎懲
第十九條 對嚴重損害公司利益的下列行為,公司將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並要求其承擔全部損失:
1、在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收受賄賂,與他人惡意串通,出賣公司利益;
2、在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嚴重玩忽職守,導致公司遭受巨大經濟損失;
3、其他故意違反本管理制度的行為。
第二十條 對嚴重違反本管理制度行為,公司除給予有關人員紀律處分外,還可視情況要求其承擔所造成的部分損失。
第二十一條 公司職工均有權檢舉、揭發違反本管理制度、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對於檢舉、揭發屬實的,公司除給予該職工一定物質獎勵外還負責保密。
第二十二條 對於認真執行本管理制度並為公司帶來經濟利益的有關部門和人員,公司將公開表彰並給予物質獎勵。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本管理制度由公司法務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 本管理制度自 年 月 日起開始執行。
❹ 合同法、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管理辦法、合同管理細則區別
1,層次不一樣。合同法最高,制度其次,辦法,細則最低。2,詳細程度不同。合同法最粗,辦法,細則最細,制度居中。3,約束對象不同。合同法約束的是整個合同從簽訂,到履行、
管理、結束的全過程。管理制度只涉及管理范圍,辦法和細則屬於具體的解釋。
❺ 合同管理辦法
采購合同管理制度
1、按照公司要求,超過2000元以上的設備(材料)采購不得採用現金支付形式,必須簽訂正式的采購合同。
2、專業工程師提出的並經項目經理審定批準的材料清單是采購設備(材料)的唯一依據。
3、消耗材料的采購一般採用定點采購的形式進行,采購點的確定必須經過公司主管領導確認同意,方可簽定長期定點采購合同(消耗材料采購清單一般由工程師提出並經項目負責人審定)。(手套、棉紗、機油、鋸條、砂布、乙炔、氧氣、氬氣、砂輪片、膠帶、麻繩等常用、通用雜品、雜物由采購工程師根據現場施工情況自行及時對倉庫進行補充。其他各工種所用消耗材料必須有專業工程師提出的並由項目負責人批準的采購清單)
4、合同簽訂必須包含以下內容:合同簽訂前必須完成對供貨商的資格審查工作,業主有要求時,對產品樣本和資格確認應有業主或監理代表的文字確認。
1) 產品的規格型號
2)產品數量
3)產品的質量標准
4)產品價格和支付方式
5)產品供貨日期
6)雙方違約責任
5、合同必須按項目和編號進行管理
編號管理原則:XXX(采購工程師姓名漢字拼音的第一個字母)—XXXXX(項目名稱的漢語拼音的第一個字母)—001
1)合同簽訂後,正本必須交公司采購部統一歸檔。
2)交工地財務復印件一份。
3)項目結束後,由采購工程師自行整理成卷報公司存檔。
6、采購工程師是項目采購合同執行人和監督人,對合同的履約負有完全的責任,由公司本部簽訂的合同也由現場采購工程師負責監督執行(合同由公司負責遞至工地)。在合同執行的過程中,要匯同現場專業工程師共同對產品的供貨質量重點負責。發現問題及時向公司主管領導匯報,及時做好換貨、退貨或終止合同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