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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繳車險糾紛

發布時間: 2021-02-23 12:33:33

⑴ 代繳車險客戶不給錢怎麼辦

肯定要給了錢再代繳呀

⑵ 車險理賠:投保人與被保險人不一致產生的理賠糾紛問題。

現在的車險理賠,比較規范了...
首先..在理賠的時候,所需提供的資料是以 被保險人為準的...如身份專證,銀行卡屬.等等..
必須是被保險人的名字的才行...
而且...理賠時所提供的修車發票也必須是原件...所以,就沒有你說的: (如果同時來索賠,該如何處理?或者投保人領過前走了,被保險人又來索賠,如何處理?)這個情況出現了. 因為不是說,你想來理賠就來理賠的..得拿一些相關資料去保險公司才行的啊...

投保人的義務就是交個保費吖..而且車險也是一年一年交的..所以誰交保費對保險公司來說不存在任何的意義吖..因為,你必須交了錢,保險公司才會給你承保那輛車...關於保單信息,被保險人,你愛寫誰寫誰去了..車主不變就行了..

我發現一般是車主與被保險人不同而已.....
很多的車主是太太的名字...而車呢..又經常是先生開...為了以後的理賠方便...
很多先生就會選擇被保險人為.自己的名字..到時方便提供資料理賠而已...
基本上沒有人會糾結於,投保人..和被 保險人..這兩個信息上的...呵呵..

⑶ 車險車主糾紛怎麼處理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糾紛一:交強險、車損險、三者險都買了,結果沒有一個可以賠自己的。
之前和業內的朋友聊天,他說保險公司經常會遇到這樣一類的糾紛:車主開車出了交通事故,重傷住院,因為在保險公司投保了商業車險,於是要求保險公司承擔住院所花的醫葯費。
但是由於該車主並沒有投保車上人員責任險,所以保險公司根本不可能賠償,但是車主認為,自己購買了車損險、第三者責任險,花了幾千塊,為什麼自己卻得不到賠償。
很顯然車主對於車險是完全不了解,無論是交強險還是第三者責任險都是用來賠別人的,車損險只是用來賠車的,四大主險里,只有車上人員責任險是可以用來賠自己的。
所以,在投保車險的時候,一定要搞清楚每個險種的作用,不然理賠的時候要鬧笑話的。
糾紛二:第三者責任險賠的不應該是除了駕駛員以外的所有人嗎?
我們經常可以在新聞中看到這樣的新聞報道:《妻子倒車不慎撞到丈夫》、《母親倒車碾壓女兒》......如果不小心撞到了自家人,那麼第三者責任險可以賠償嗎?
費改前是不能的,因為第三者責任險中的「第三者」,一般指因被保險機動車意外事故遭受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對方的人。不包括保險人、被保險人、本車發生事故時的駕駛員及其家庭成員、被保險人的家庭成員。
but!!!現在費改了,撞到自家人,也要賠!
糾紛三:買了涉水險,為什麼發動機進水了也不賠?
對於涉水險,其實我是拒絕的,說實話真沒什麼用,作為一個附加險,它只對發動機因進水而直接導致的損壞進行賠償,如果是因為皮帶斷裂、氣門頂了等原因造成的發動機損壞是不賠償的。
而且,一般發動機進水是不會導致損壞的,除非你進行二次發動,那發動機是必壞無疑,這種情況恰恰是保險公司不賠償的情況。再者說,涉水險的賠償也僅僅是做個發動機內部的清理,根本花不了幾個錢,有沒有必要買,大家心裡也該清楚了吧!
糾紛四:投保盜搶險,車上丟東西憑什麼也不賠?
盜搶險的全稱叫做「全車盜搶險」,很多保險銷售會特意省去全車兩個字,誤導消費者。盜搶險保的是全車,也就是說只有整個車被盜,才可以通過盜搶險進行理賠,如果只是丟個車軲轆,車上的錢包被偷了,盜搶險都是不起作用的。
而且,盜搶險經常會有一些約定區域的條款,出了這些區域,就會有相應的免費率,要是別人用車的時候丟的,再增加免賠率,如果是在停車場丟的,先去跟停車場索賠。總之,盜搶險的理賠糾紛也是特別多,我經常不建議大家投保。
糾紛五:玻璃碎了,為啥不能通過玻璃單獨破損險理賠?
一定要注意「單獨」這個詞,到底是什麼意思呢?舉個例,你高高興興的開車去上班,天上突然掉下來一個花瓶,正好砸在了擋風玻璃上,這個時候就可以賠;但是,如果花瓶是先掉到了其他地方然後再砸到擋風玻璃上,那就只能用車損險了。
像玻璃碎了這種事,其實我們只要額外多花30%的維修費就可以解決了,買不買玻璃單獨破損險,大家自己去權衡。
糾紛六:不計免賠、絕對免賠傻傻分不清楚。(劃重點啊劃重點啊!!!)
現在的新手司機越來越多,為了盡量避免損失,很多人都會買「不計免賠險」。可是等到真的出了事故,人們發現自己還得掏腰包。一會兒是「不計免賠」,一會兒又是「絕對免賠」,這條款好像有點讓人摸不著頭腦。
一個是絕對免賠額,一個是免賠率,現在國內的車輛保險條款當中,比較通行的是絕對免賠額1000元,免賠率10%,兩者比較以高者為准。也就是說,在這兩個種情況下的損失,投保人需要自己負擔免賠的那一部分。「不計免賠」准確的叫法是「不計免賠率特約險」。
說成「不計免賠」是不全面的。比如一輛車出了事故,造成的損失是2萬元,按照10%的免賠率,車主需要自己負擔2000元,如果買了這種險,他自己負擔的部分就不按免賠率來計算,而只要負擔1000元的絕對免賠額就可以了。這一方面是為了降低保險公司的成本,更重要的也是要增加車主的責任感,加強他們的安全意識。
7個容易被誤解的車險條款
1、當肇事車主在遭遇事故後逃逸,保險公司是不會賠償該車主理應承擔的事故損失額的。因為逃逸的肇事車主違反交通事故處理程序,企圖逃避理應承擔的事故責任,保險公司完全有理由不作理賠。
2、有些車主由於工作繁忙,未能按時續繳保費,如果汽車在這段「車險真空期內」出險,保險公司就無能為力了。畢竟原先保險合同終止,保險公司無法承擔理賠責任,所以車主應及時續保車險,使保障理賠權益不受損失。
3、保險合同中明確規定了車輪單獨損壞是屬於保險公司免賠范圍,車輪單獨損壞包括輪胎和輪轂損壞,所以在日常車輛出險中凡是輪胎和輪轂受損都不屬於保險責任范圍。但當汽車有因輪胎爆裂而導致碰撞事故,保險公司則給予理賠,但輪胎損失費用仍不做賠付。建議夏天的輪胎充氣不要充得太足,熱脹冷縮的作用會導致輪胎氣壓加大,快速行駛時甚至可能造成爆胎導致重大事故發生。
4、保險公司對於車主私了事故賠償款是不賠的。由於缺乏定損單據,保險公司難以全面了解事故過程與車主事故責任,無法客觀給予理賠依據,不作理賠是合情合理的。
5、通常盜搶險的理賠范圍只限於整輛汽車被盜搶,不會對某些汽車零部件或附屬設備被盜搶等狀況給予理賠。因為保險公司需要規避道德風險,避免有些車主故意隱藏某些零部件,再以零部件被盜搶為由,通過以盜搶險索賠而不當獲利。
6、如果汽車被盜搶過程中,車身留下了盜搶痕跡,但是汽車並未被盜走,那麼對於車身因盜搶而造成的損失,如車門被撬等現象,也不屬於盜搶險的理賠范圍。
7、車上人員責任險的理賠范圍基本限於汽車發生意外事故時,導致車內人員或車體上人員或者是正在上下車的人員受傷。這跟費改之前只賠付車上人員,不賠付下車人員是不一樣的。

⑷ 想咨詢下,公司如果為非本公司工作人員代繳社保,存在什麼風險或會引起什麼糾紛嗎

一、代繳社保,社保是強制性的,一旦形成社保關系,同時就確定了事實勞動關系。國家認定你錄用他,可以享受國家的一切職工待遇,很容易引起勞動糾紛

二、用人單位名下繳納社保人員均視為本公司員工,意味著與企業存在著勞動關系法律事實,這些人員就「有權」要求單位支付工資,甚至還可以索取經濟補償金,尤其在參保期間發生工傷事故的時候風險就更大了。

發生此類風險一般是非員工要求確認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系,員工通過提供社保繳納記錄或者社保繳費憑證等證據,從而證明勞動關系的事實存在。

(4)代繳車險糾紛擴展閱讀:

社保代繳是社保代理服務的主要內容,指代理公司為企業或個人提供代辦或繳納社會保險的服務,是人事代理服務中眾多項目之一。

社保代繳作為一種中介服務,隨著各地相關配套政策落實到位,越來越受到社會關注,並已成為一種產業。

社保內容

根據最新的,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名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中的說明,社會保險包括五大險種:

一、養老保險

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是國家為了保障公民年老時的基本生活需求而建立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模式,由用人單位和個人共同繳納。

二、醫療保險

基本醫療保險是為補償勞動者因疾病風險造成的經濟損失而建立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通過用人單位與個人繳納,建立醫療保險基金,參保人員患病就診發生醫療費用後,由醫療保險機構對其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

三、工傷保險

工傷保險是針對工傷而設定的一項社會保險。工傷保險通過社會統籌,建立工傷保險基金,對歸屬其保險范圍內的勞動者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所發生的或在規定的某些情況下,遭受意外傷害,職業病導致勞動者暫時或永久性喪失勞動能力時,

以及因上述兩種情況而死亡時,勞動者或其遺屬能夠從國家、社會得到必要物資補償,以保證勞動者或其遺屬的基本生活,以及為受工傷者提供必要的醫療救助和康復服務。

四、失業保險

失業保險是由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施的,由用人單位、職工個人繳費及國家財政補貼等渠道籌集資金建立失業保險基金,對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並通過轉業訓練、職業介紹等手段為其就業創造條件的制度。

五、生育保險

生育保險是國家通過立法確定的,在勞動婦女因生育子女而暫時中斷勞動時,由國家和社會對生育的職工婦女給予必要的物質幫助和生活保障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

國家通過建立生育保險制度為生育婦女提供生育津貼、醫療服務和產假待遇,保障其身體健康,並為嬰兒的哺育和成長創造良好條件,因此生育保險對社會勞動力的生產與再生產具有十分重要的保護作用。

⑸ 車險糾紛

1.有辦法的,只要可以證明事實的確是像你說的那樣就可以找他們的麻專煩 找到當時給你定損的定損員屬,與修理廠方面對質。肯定是可以改的,主要是他們怕麻煩。關鍵是你要拉下臉來找他們鬧。2.投訴可以去當地保監會。或者威脅他們要找媒體來曝光。3.這個還真不清楚,不過這個退不退他們都是改不了的,事實是存在的。

⑹ 車險糾紛五類爭議聽聽法官怎麼說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我只能說沒有緋聞的公司叫好公回司么。?
樹大招風知道么答。
如果都說平安不行的話。
為什麼有那麼多人在平安保。
只要是保險公司總會有一些糾紛問題。
只是沒有被擴大而已。
還有就你說出險3次有免賠15%不知道你在哪裡聽說的。
而且就現在中國500萬私家車車主選擇電話車險投保400萬都選擇平安。
難道他們都是傻的么。?
知道理賠不好還來保?

⑺ 發生車險糾紛訴訟怎麼辦

既然發生爭議,為明確當事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就必須對發生的爭議進行適當的處理,《合同法》規定:「當事人可以通過和解或者調解解決合同爭議,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同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涉外合同的當事人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中國仲裁機構或者其他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當事人沒有訂立仲裁協議或者仲裁協議無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應當履行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仲裁裁決、調解書;拒不履行的,對方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執行。」

(一)和解

當事人雙方在互諒互讓的基礎上,通過進一步協商達成協議。從而自行解決爭議的一種方法。

(二)調解

在第三者的主持下。合同當事人雙方依據自願合法的原則。在明辨是非、分清責任的基礎上達成協議,從而解決糾紛的方法。

(三)仲裁

雙方當李人在爭議發生前或爭議發生後,達成協議,自願將爭議交給仲裁機構做出裁決,爭議雙方有義務執行該裁決。從而解決爭議的法律制度。

(四)訴訟

雙方當事人對保險合同的爭議,還可通過訴訟方式,請求法院予以解決。法院處理保險合同爭議,應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准繩。實事求是地分清是非、明確責任,使爭議得以及時、准確地解決。保險合同屬於民事法律關系的范疇,在訴訟過程中,適用民事訴訟法的規定。

⑻ 車輛保險可以代繳么

保險抄小編幫您解答,襲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可以他人代為繳費,交強險是我國首個由國家法律規定而實行的強制性保險制度,車主目前購買交強險的地方有很多,一般情況下,可以直接去保險公司或代理公司購買,以及保險公司定點汽車修理廠或保險代理處都可以購買到,還有電話車險和網路車險這兩種。
汽車交強險一般有以下幾種購買途徑:(1)網上投保;(2)4S店代銷;(3)營業廳辦理;(4)業務員辦理;(5)電話投保。
車主或者大人代繳一般是到具有交強險保險資質的保險公司的營業大廳排隊等候,由保險公司服務人員來為其投保交強險。此外,車主也可以到保險公司代理機構或通過保險代理人來投保交強險。
現在很多保險公司都有直銷車險平台,車主或者代繳人只需要填寫個人和車輛基本信息,三分鍾內可以得出交強險的報價並完成投保,過程十分簡單。

⑼ 車險糾紛五類爭議 聽聽法官怎麼說

保險具備社會「穩定器」和經濟「減震器」的功能。隨著國民財富的快速增長,民眾風險意識顯著增強,我國保險行業 步入高速發展的快車道,各類保險糾紛案件呈攀升之勢。近日,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法院對車輛保險糾紛案件審理過程中的五大爭議問題做了專題調研並提出裁判提示。
調研發現,近三年該院受理的涉機動車類財產保險合同糾紛案件為477件,通過對此類案件的分析研究,總結出了五項爭議問題:
一是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發生交通事故後,保險人未及時定損造成財產損失無法確定,訴訟中保險人是否可對維修項目價格提出評估鑒定申請。
典型案例:二原告在交通事故發生後,應保險公司 要求提供各項材料 辦理理賠手續,但保險公司找出一些理由不予理賠,故二人將保險公司訴至法院要求賠償。保險公司辯稱事故雖發生在保險期內,但對第三者的賠償數額過高,申請對相關維修項目價格進行評估鑒定。法院審理認為,本案中,一方面不能因保險公司未及時定損而禁止劉某、靳某對第三人履行賠償責任,另一方面保險公司在訴訟中亦未提供初步證據證明維修價格不合理。所以,對保險公司的鑒定申請不予准許,其應按照保險限額向原告賠償保險金。
法官提示:保險事故發生後,被保險人應按照理賠流程及時報案,保險人應及時受理並盡快進行查勘定損,如在合理期限內未能定損,損害被保險人權益的,應當承擔不利的法律後果。
二是天氣原因導致車輛發動機損壞,訴訟中保險人以車輛未年檢為由主張免責是否可以支持。
典型案例:原告車輛因下大雨導致發動機滲水,報案後接到被告某保險公司通知對此次車損事故不承擔賠償責任。被告辯稱,事發時原告的車輛未進行年檢,根據保險法 和保險合同的規定,屬於免責事由,所以不同意承擔賠償責任。法院經審理認為,本案事故發生的原因與車輛沒有定期檢驗沒有直接必然的聯系,未定期檢驗不能當然作為拒絕理賠的依據。根據我國保險法規 定,保險合同中規定保險人責任免除條款的,其在訂立保險合同時應當向投保人明確說明,未明確說明的,該條款不產生效力。本案中被告未提交相關證據證明其已向原告履行了提示及告知義務,免責條款不發生效力,故被告應在約定的賠償限額內賠付原告。
法官提示:「明確說明」應指保險人除在保險單上提示投保人注意外,還要對免責條款的概念、內容及法律後果等,以書面或口頭形式向投保人或其代理人作出解釋,以使投保人明了該條款的真實含義和法律後果。
三是投保人或被保險人駕車發生交通事故,訴訟中保險人主張非醫保用葯費用屬免賠范圍能否得到支持。
典型案例:原告某員工駕駛車輛與趙某駕駛的小客車相撞,造成趙某及車上人員受傷,雙方車輛損壞。原告先行墊付了趙某等人的醫療費用,隨後起訴其保險公司要求承擔賠償責任。被告辯稱雙方在保險合同中約定,保險事故發生後,保險人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和保險合同的約定,在保險單載明的賠償限額內核定賠償金額。保險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傷亡的,保險人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臨床診療指南》和國家基本醫療保險的標准核定醫葯 費用,故對趙某等人醫療費用中的自費費用不予賠付。法院審理認為,原告投保車輛在保險期限內發生交通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傷亡的,保險公司應當按照保險合同約定在保險限額內承擔相應的賠償義務。被告未明確說明自費費用的具體數額,且該項條款的約定屬於保險合同的免責條款,但書面文本上未見足以引起原告注意的提示,且被告未提交證據證明其就該條款內容向原告作出明確說明,故對其抗辯意見不予採信。
法官提示:投保人在投保時應仔細閱讀保險合同中的免責條款,了解免責條款具體內容後再簽字確認。保險合同書面文本應當有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且保險公司應注意保留和提供其就免責條款向投保人作出過明確說明的證據。
四是駕駛證被扣12分後仍駕駛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訴訟中保險人主張該項事由屬於免責條款規定的情形能否得到支持。
典型案例:王某就其所有的機動車向某保險公司投保了交強險 ,保險條款約定,發生意外事故時,駕駛人在駕駛證丟失、損毀、超過有效期或被依法扣留、暫扣期間或記分達到12分仍駕駛機動車的,保險人不負賠償責任。後王某允許的駕駛人寧某駕車與案外人相撞,寧某負全部責任,王某向案外人賠償後,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保險公司認為寧某的駕駛證扣分已達12分,符合免責條款的情形,因此拒絕賠付。故王某將保險公司訴至法院。法院審理認為,被告制定的免責條款中的該項事由屬於行政法規中的禁止性規定情形,且其已對該條款用黑色字體並在保單正面提示投保人閱讀。寧某在駕駛證扣分已達12分的情況下仍駕駛機動車,既違反法律、行政法規中的禁止性規定,又符合保險合同中約定的免責事由,故被告無需承擔保險責任。
法官提示:駕駛人在駕駛證記分達到12分的情況下,應當接受交警部門組織的相關培訓和考試,重新取得駕駛證,在此期間不得駕駛機動車。如駕駛人駕駛機動車發生事故,只要保險公司將這種「法律、行政法規中的禁止性規定」作為保險合同的免責事由,並進行了提示,該免責條款即為有效。
五是發生交通事故時,被保險人一方被交通管理部門認定為無責任,訴訟中被保險人向自己的保險公司主張理賠能否得到支持。
典型案例:
案例一:楊某為其所有的小轎車在保險公司處投保了機動車損失險及第三者責任險 等險種,保險期間內,楊某駕駛車輛與劉某駕駛的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經交通管理部門認定劉某負事故全部責任,楊某無責任。事故發生後,楊某共花費修理費32萬元。楊某將劉某及其保險公司訴至法院,要求賠償其車輛損失。由於劉某未履行相應的賠償責任,楊某將自己的保險公司訴至法院,要求其在機動車損失險項下賠償修車費31.8萬元。被告保險公司辯稱在此次交通事故中,楊某為無責方。根據保險條款的約定,在被保險人無責的情況下,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
案例二:張某為其所有的小轎車在保險公司處投保了交強險、機動車損失險、三者險等險種,保險期間內,張某駕車與侯某駕駛的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經交通管理部門認定,侯某負事故全部責任,張某無責任。張某因此次事故花費修理費14500元,因找不到責任方索賠,於是張某將自己的保險公司訴至法院,要求其在機動車損失險項下承擔賠償責任。被告辯稱在本次事故中,張某是無責方,根據相關規定,張某應向全責方侯某主張索賠,其不應承擔責任。
法官提示:這兩起案例中的原告在交通事故中均是無責方,在向全責方索賠未果或者找不到全責方的情形下,而將保險公司訴至法院,要求賠償車輛損失。不同之處是案例一的原告在窮盡了對責任方的索賠後,仍沒有得到賠償後才向保險公司索賠,而案例二的原告是在沒有向責任方主張賠償的情況下,就向保險公司索賠。法院經審理認為,在保險期間內,發生保險事故,被保險人依據雙方的保險合同當然有權向保險人主張賠償。在這兩起案件中,保險車輛的損壞均是由第三者導致,根據保險法司法解釋相關規定,在不重復獲得賠償的前提下,無責方可以要求第三者承擔責任,也可以向自己的保險公司主張賠償。保險公司向自己的被保險人理賠後,享有向責任方追償的權利。這兩起案件,法院均支持了原告的訴訟請求。
在涉及保險代位求償權糾紛案件中,為了能盡快解決糾紛,保護自身合法權益,被保險人應當提出明確的訴訟請求和訴訟當事人。代位求償權是一種請求權,是保險人代替被保險人向第三人行使的權利。保險公司享有此權利應滿足三個條件,分別是保險標的的損害是基於第三者的損害行為而發生、保險公司已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被保險人對第三者享有賠償請求權。

⑽ 八種常見的車險拒賠糾紛案例解析

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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