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鋪轉租糾紛
① 店鋪轉租糾紛第三方怎麼維權
針對你提出的問題,本律師做如下回答:
由於你描述的情形不太詳細,所以只根據你所內說的做容簡單回答,如果是轉租人沒有轉租權,而私自轉租的話,轉承租人只能要求轉租人承擔違約責任。約定有違約金的話,承擔違約金責任,還要承擔因其違約給你所造成的損失,這個損失就是現在一樣的房子租賃的價格高於你們約定的租金的部分。
② 門面轉租糾紛問題
主合同約定不允許轉租,L擅自轉租屬於非法轉租,合同是無效的。我認為可以要回來轉租費,只要證據確實充分,讓C和Z同時出庭作證,勝訴率比較大。
③ 門面轉租糾紛
從你的述說來看,原承租人和你自己都有過錯。此門面的租賃應以原回租賃合同為准,在原答合同期內按合同規定收取房租,在合同期滿後原承租人具有相同條件下的優先承租權。房東按照租賃合同約定條款行事合理合法,並且房東有權追究原承租人的違約責任。你和原承租人間的轉讓協議對原房東是無約束的,像這種情況只能盡量和房東協商解決。做生意肯定就有風險,如果你無法繼續經營下去,門面也已經轉讓給你,你有權將你具有所有權的物品進行處置(轉移、售賣等),盡快處置完後關掉此門店不再經營,至少還能少交鋪面租金,如果你轉讓時已經交出後期租金,那麼只能去找承租人協商處理或者起訴原承租人。這類情況你的損失已經不可避免,打官司只能和原承租人進行,對房東你是沒有任何勝訴的機會,官司多久就不好說,看地方法院的效率。如果能調解的話比較快也應該在半年左右,訴訟費交法院的倒要不了多少,關鍵是律師費用,因為你自己本身也有過錯,所以也只能要求原承租人承擔部分責任。
④ 門面轉租糾紛,急急急!!
關系沒介紹清楚,你找得是不是二房東,合同簽了嗎?怎麼簽的?二房東都通過價差賺錢了,怎麼還要轉讓費。 沒簽合同那口頭合同當初你們怎麼商議的?他們漲房租不是等於先違約了么,那還不要求他們退款並雙倍賠償?
⑤ 求助關於商鋪轉租後的糾紛
起訴二房東吧,沒辦法了。
⑥ 商鋪轉租糾紛
注意,轉讓有風險,凡租鋪應與產權人簽約,即使是轉讓也應經產權人承認...
現在似是認可了,否則一天都難經營,要求期滿搬走是其權利...
要想辦法,並從中吸取教訓!
⑦ 店面轉租發生糾紛我該怎麼辦
你和房東簽合同時是否註明了不準轉租,如果註明不準轉租,那就是你違約了。然後你在看版當初合同權內容上是否註明如果違約房東有權收房扣押金。。
如果註明了不準轉租,那麼你和已某的合約就屬於無效,已某有權要求你退押金,賠償損失。。
但是這個情況我覺得你可以和房東商量下,協調下。
⑧ 商鋪轉租糾紛:
是這樣,你仔細的來看一自看你跟商場簽的合同,上面有沒有關於轉讓轉租的條款,按照常理來說,上面應該會表明,沒有經過甲方允許,乙方不得擅自轉讓轉租此商鋪。如果確實有類似於這樣的條款,說明你是沒有出租該商鋪的權利的,至少在沒有得到商場允許的前提下,你是沒有這個權利的,換言之就是你違背了合同的條款,那麼甲方是有權利單方面終止合同,至於損失,你違約在先,損失肯定是你自行承擔。而且在法律上,二房東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即使你上訴也沒有用的。
但是你可以跟商場說你跟次承租方是合作的關系或者你們倆個是合夥人。前提是你不能讓人家取證到你是在出租房屋,就是次承租方的口風要緊,二是不能讓人家看到你們的合同,這樣的話可以打個擦邊球。如果你想要回損失可以嘗試一下。
希望能幫上你。
⑨ 店鋪轉讓後糾紛
屬於合同糾紛,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⑩ 店面轉讓糾紛,如何進行訴訟
1、當事人提起民事訴訟,應當提交起訴狀、原告主體資格證明、起訴證據等材料。委託代理人代理原告提起民事訴訟的,還應提交委託代理資格證明。
2、當事人應提交由本人簽名或蓋章的起訴狀正本一份,並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向原告宣讀;原告確認無誤後,應當簽名或者蓋章。
3、起訴狀和口頭起訴筆錄,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以及聯系方式(以下簡稱當事人基本情況);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4、原告為自然人的,應提交身份證明材料復印件;原告為法人或個體工商戶的,應提交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其他組織應提交證明其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件復印件。法人應提交年檢證明,法人或其他組織的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應提交職務證明原件、身份證明復印件。
另外,下列人員或組織以原告身份提起民事訴訟,還應提交下列材料:
(一)遺囑執行人、失蹤人財產代管人等代權利主體起訴的,應提交具有上述身份的證明材料復印件;
(二)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七條的規定,利害關系人起訴要求確認他人間婚姻關系無效的,應提交其與婚姻當事人為近親屬關系的證明材料復印件;
(三)訴訟代表人提起訴訟的,除提交全部原告身份證明材料復印件外,還應當提交其他共同原告推選其為訴訟代表人的證明材料。
5、法定代理人與指定代理人應提交本人的身份證明材料復印件以及其與原告關系的證明材料復印件。委託代理人應提交身份證明材料復印件、授權明確的授權委託書、律師事務所或受託人接受委託的證明、函件。
6、下列案件,原告應當附有相應的起訴證據:
(一)勞動爭議案件、人事爭議案件,應當提交勞動爭議仲裁裁決書、人事爭議仲裁裁決書的復印件或者仲裁機構作出的不予受理的書面裁決、決定或通知的復印件;
(二)投資人提起虛假陳述證券民事賠償訴訟,應提交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身份證明文件,不能提供原件的,應當提交經公證證明的復印件;行政處罰決定或者公告,或者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判文書;進行交易的憑證等投資損失證據材料。
(三)按照管轄協議起訴的案件,應當提交書面管轄協議復印件;
(四)其它法律、法規司法解釋對起訴證據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7、原告申請緩交、減交、免交訴訟費用,應提交書面申請及符合規定的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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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審程序案件
一、當事人不服一審裁判提起上訴的,對於不服一審判決的應當在15日內,對於不服一審裁定的應當在10日內,提交由本人簽名或蓋章的上訴狀正本一份,並按照對方當事人人數提出副本交由原審法院。
二、上訴狀應當記明下列內容:
(一)當事人基本情況;
(二)原審人民法院名稱、案件的編號和案由;
(三)具體的上訴請求和理由。
三、上訴人應提交身份證明材料復印件,授權委託代理人代理上訴的,還應提 交經過上訴人特別授權的授權委託手續。
四、上訴人申請緩交、減交、免交上訴費用的,應提交書面申請及符合規定的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