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補充協議
在原先協議中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內容進行補充規定。不禁止對原先內容進行變更,做出不一致的約定,也可以對原先的協議內容進行明確和增加。雙方同意對原協議發生變更就可以簽訂補充協議。
B. 勞動合同補充協議是否有法律效應
在雙方自願且符合勞動法要求前提下,簽訂的補充協議,與勞動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也就是說,一旦雙方簽字認同,如果出現違約情況,另一方都可以用此為依據,向勞動監管部門申訴維權。
嚴格而言,合同補充協議是對原合同未盡事宜,或者合同履行過程新發生的情況而另外進行的約定。與合同的變更協議不同,但實務中訂立的以「補充協議」為名的協議,其實質內容卻常是合同的補充並有變更。因此,在簽訂時要特別注意以下三個問題:1、補充協議的當事人應當與原合同當事人嚴格一致;2、補充協議的形式應當與原合同一樣完備;嚴格防止與原合同發生內容矛盾。
C. 勞動合同里的補充條款和特別約定項怎麼填寫
補充條款一般是對勞動合同中為約定的事項進行的一個補充,它可以對許多方面進行補充約定。補充條款的主要內容包括:
工作內容及工作地點:
約定好的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在法律保護范圍之內。如果用人單位或是勞動者想要調整的話,就屬於勞動合同變更,需要雙方協商決定。
工作時間:
雙方約定實行計時工作制的,如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的,甲方將安排乙方補休或按國家規定支付加班費用;乙方自行加班的,根據甲方管理制度和具體工作安排,乙方屬完成正常工作任務,甲方不再作加班處理。
教育培訓:
甲方有為乙方提供學習條件的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乙方有義務參加甲方提供的各項培訓,以提升自身素養與職業技能/乙方自願參加甲方提供的培訓,正常工作時間外安排的培訓不計入加班時間。
公司規章制度:
公司內部的一些管理制度,也可以納入勞動合同補充條款的范疇。但需要注意的是,這一前提,是規章必須符合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如果內部制服與勞動法沖突,那必須以勞動法為准。
設計補充條款要注意,嚴格而言,合同補充條款是對合同未盡事宜,或者合同履行過程新發生的情況而另外進行的約定。與合同的變更協議不同,但實務中訂立的以「補充協議」為名的協議,其實質內容卻常是合同的補充並有變更。
因此,在簽訂時要特別注意,補充協議的當事人應當與原合同當事人嚴格一致,補充協議的形式應當與原合同一樣完備;嚴格防止與原合同發生內容矛盾。
在雙方自願且符合勞動法要求前提下,簽訂的補充協議,與勞動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也就是說,一旦雙方簽字認同,如果出現違約情況,另一方都可以用此為依據,向勞動監管部門申訴維權。
(3)勞動合同補充協議擴展閱讀:
勞動合同除了具有合同的共同特徵外,還有自己獨有的下列特徵:
(1)勞動合同主體具有特定性。一方是勞動者,即具有勞動權利能力和勞動行為能力的中國人、外國人和無國籍人;另一方是用人單位,
即具有使用勞動能力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事業組織、國家機關、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雙方在實現勞動過程中具有支配與被支配、領導與服從的從屬關系。
(2)勞動合同內容具有勞動權利和義務的統一性和對應性。沒有隻享受勞動權利而不履行勞動義務的,也沒有隻履行勞動義務而不享受勞動權利的。一方的勞動權利是另一方的勞動義務,反之亦然。
(3)勞動合同客體具有單一性,即勞動行為。
(4)勞動合同具有諾成、有償、雙務合同的特徵。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勞動合同條款內容達成一致意見,勞動合同即成立。用人單位根據勞動者勞動的數量和質量給付勞動報酬,不能無償使用勞動力。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均享有一定的權利並履行相應的義務。
(5)勞動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質利益關系。 勞動合同必須具備社會保險條款,同時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也可以在勞動合同中明確規定有關福利待遇條款,而這些條款往往涉及第三人物質利益待遇。
D. 公司讓簽勞動合同補充協議,我應該同意嗎
勞動合同補充協議和勞動合同一樣都可以用來明確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如果補充協議中有侵犯勞動者利益的條款,勞動者可以選擇不簽訂。因為補充協議和勞動合同一樣,都需要雙方在協商一致,並且平等公平的條件下才能簽訂,這也是勞動者的權利。
《勞動合同法》第三條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如果用人單位以不簽訂補充協議為由辭退勞動者,勞動者可以去勞動仲裁委員會仲裁,要求賠償經濟補償金。因為用人單位的行為違反了相關法律規定。
《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E. 勞動合同補充協議
《勞動合同法》對此有明確規定:
第二十二條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專用,對其屬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
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
F. 勞動合同補充協議範本
下面給出一個範本,可借照修改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有關政策及法規,於 年 月日訂立了《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勞動合同》),在此基礎上,就《勞動合同》中未定的有關勞動關系事項,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補充協議如下:
一、工作考核的相關規定
1、乙方應無條件服從甲方根據管理需要合理調整其工作崗位、職位、工作地點的決定。
2、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工作成績考評,並通過考評結果給予相應的職位和待遇,甲方可以根據考評結果對乙方進行晉升、加薪等獎勵或降職、降薪、調崗等處分,甲方可以根據考評結果終止和乙方的勞動合同。
二、勞動合同雙方的義務
乙方應明確職工的工作崗位和具體職責,明確對該崗位的工作的具體要求。附崗位職責及績效考核表。
三、保密條款
1、下列內容屬於甲方商業秘密范圍,乙方應承擔保密義務。
2、乙方從甲方獲知已經或將要用於(包括未公開的)行業或業務中的項目信息、技術信息及經營、管理信息。
3、甲方的業務模式、操作流程以及與業務、管理有關的合同、客戶信息、管理制度、表格工作標准、采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等業務相關資料。
4、甲方依照法律規定或相關協議約定,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5、乙方不得打聽與本職工作或本身業務無關的甲方商業秘密。
6、乙方不得允許或協助任何不承擔保密義務的第三方使用甲方的商業秘密。
7、乙方未經甲方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或理由銷毀、修改甲方的技術資料,包括電腦資料、檔案、程序等有商業價值的資料,不得攜帶上述資料外出使用或保管。
8、乙方離職時應當返還全部屬於甲方的資產,包括記載著甲方上述商業秘密的一切載體。 9、乙方的違約行為侵犯了甲方商業秘密權利的,甲方可以選擇根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或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要求乙方承擔侵權責任。
10、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勞動報酬中已經包含了保密費用,員工離職後承擔的商業秘密保護義務,不得以任何額外補償為條件。
四、公司制度執行
1、乙方承諾遵守甲方公司已發布或今後將發布的規章制度,並嚴格按照甲方公司規定標准、流程及許可權操作執行,不越權或違反流程處理事情;乙方有越權或違反制度、流程行為的,須接受各項制度、流程配套考核辦法考核,甲方視其嚴重程度有權無條件解除乙方勞動關系,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2 、本協議所指的制度流程的發布形可以是書面形式發布,也可以是甲方公司信息辦公系統(例如OA辦公系統)發布的,包括但不限於:質量類制度流程、技術類制度流程、資金類制度流程、行政類制度流程、人力資源類制度流程、生產類制度流程、業務類制度流程及其他制度流程等。
3、乙方是否越權或違反制度流程處理事項的依據,除留有乙方簽名的書面依據及其他證明是乙方所為的有效證據外,還包括乙方身份在甲方各信息系統(包括不限於現有辦公系統、人事工資管理系統及今後建立並使用的其它信息系統)中的處理記錄。乙方有義務保護其各系統中使用的用戶密碼,如有密碼泄露等原因至使他人以乙方身份在系統中處理相關事務的,則其責任仍然由乙方自行承擔。
4、乙方在勞動關系存續期間應忠於甲方公司,維護甲方利益,始終貫徹落實公開、公平、公正等原則,不得收受相關單位的禮品、錢財,不得發生有損甲方利益的行為,無論收受金額大小,乙方的所有獎金獎勵部取消,因此造成甲方公司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同時甲方公司有權無條件解除與乙方的勞動關系。
五、勞動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一)除《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之外,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在勞動合同履行期間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在應聘過程中向甲方提供的材料是虛假的。
2、乙方在職期間自營或在其他與甲方相同或者相近的單位從事第二職業的。
3、甲方因經營管理的需要合理調整乙方的工作職位、崗位、工作地點,乙方不服從甲方公司調動或安排的。
4、甲方根據本協議中約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不需要向乙方支付賠償金或經濟補償金。
(二)《勞動合同》終止的,甲方不需要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
(三)乙方勞動合同期滿不再續約或主動提出辭職的,需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並嚴格按照甲方公司人力資源部門要求辦理的有關離職的其他各項手續。保證積極配合移交工作及移交因乙方職務持有或保管的財物(包括但不限於任何書面或電子或其他載體形式的文件資料、設施設備、鑰匙、公司印章、備用金等),在得到甲方確認後正式辦理離職手續,乙方若移交不完整而離職的,甲方有權不予發放剩餘未結算所有工資,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且乙方未結算工資不足以賠付甲方損失的,乙方應負責賠償。
六、違約責任
1、乙方應在合同期間內及合同期滿後繼續履行保密義務。乙方若泄露甲方商業秘密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相當於乙方在甲方一年的工資收入(按勞動合同存續期間的平均年薪,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且甲方有權解除與乙方的聘用關系。若乙方的泄密行為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且前述違約金不足償付甲方損失的,乙方應繼續賠償。
2、乙方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賠償甲方實際損失,賠償金額視甲方實際損失評估後確定,甲方實際損失包括但不限於:⑴甲方招聘錄用乙方所支付的費用。⑵甲方為乙方支付的專業培訓費用。⑶甲方出資配備的相關設備以及各種用具器材等。⑷由此產生的訴訟費、律師費用、仲裁費用。
七、免責申明
乙方自與甲方簽訂《勞動合同》之日起,即承諾與原單位已解除《勞動合同》並沒有續約,今後若有勞資糾紛,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與甲方無關。
八、處罰與賠償
1、甲方根據公司的獎懲制度的規定,可以給予乙方警告、能報批評、經濟處罰、降職、降級、辭退等形式的處罰。
G. 勞動合同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
只要不違法、與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相沖突、顯失公允的條款都是有效的條款,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