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合同糾紛被起訴
① 以物業服務合同糾紛起訴物業公司,法院以不屬於物業服務范疇駁回,遂起訴建設單位侵權是否違反一事不再理
你得看是否出了保修期,如果出了保修期,你告開發商也沒什麼大用,而且這個並不一定屬於設計缺陷。你說的下水管應該是公共設施,屬於業主共有的部分,具體情況具體分析,說物業有責任得看這個管道物業能不能日常巡視維護到,如果在一樓車庫裡面,物業不可能維護到,所以不得算物業責任,下水井結不結冰還得看是不是去年也這樣,並且你向物業報修過沒有,如果以前沒發生結冰或沒向物業反映過,那基本可以免除物業責任。補充一下,一般開發商不直接建樓,所以有可能你高了開發商,開發商轉告施工單位。
② 物業管理合同糾紛案件訴訟主體怎麼確定
物業管理合同糾紛案件訴訟主體的確定
一、業主委員會作為訴訟主體的確定標准
(一)業主委員會的成立標准
業主委員會是在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指導下,由住宅小區或商廈的房產產權人和由產權人授權或與其有管理權約定的使用人選舉的代表組成,代表和維護產權人和使用人合法權益的組織,是業主大會的執行機構。業主委員會是業主的自治性機構,須依法成立,才能行使權利、承擔義務。業主委員會應由業主大會選舉產生,其組成人員不得在物業管理公司中兼職。業主大會應由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體業主組成,業主人數眾多的,應當按比例推選業主代表,組成物業管理區域的業主代表大會。業主大會或者業主代表大會作出的決定,應當經全體業主過半數或者全體業主代表過半數通過。首次業主大會選舉產生的業主委員會,自選舉產生之日起一定期間內,應按《物業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到當地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辦理登記。未經登記確認或未經業主授權,他人以業主的名義將業主委員會予以登記的,視為業主委員會尚未依法成立。
(二)業主委員會的訴訟主體資格的確定
對於依法成立的業主委員會的訴訟主體資格,有觀點認為,業主委員會不是法人,沒有獨立的法律地位,其不具備民事主體資格,不能參與民事、行政訴訟,不能承擔民事、行政責任。我們認為此種意見不妥。《物業管理條例》賦予了業主委員會對外簽訂聘用合同的權利,應視為業主委員會在物業管理中具備了一定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業主委員會代表業主簽訂物業管理的合同,其主體符合規章規定,不應以此否認合同的效力。業主委員會雖然不是法人,但其屬於依法成立的自治管理組織,應屬《民事訴訟法》第49條所規定的「其他組織」,可以作為民事、行政訴訟的當事人。業主委員會參與訴訟既是代表業主行使權利的行為,又是有關規章中規定其有權簽訂物業管理合同所派生出的權利義務,其可以成為適格的訴訟主體。我們認為,在下列情形下,業主委員會可作為訴訟主體參加訴訟,以其主要負責人(主任或副主任)作為代表人:
1.物業管理公司違反合同約定損害業主公共權益的;
2.業主大會決定提前解除物業管理合同,物業管理公司拒絕退出的;
3.物業管理合同終止時,物業管理公司拒絕將物業管理用房和《物業管理條例》第29條第1款規定的資料移交給業主委員會的;
4.其他損害全體業主公共權益的情形。
二、物業使用人作為訴訟主體的確定標准
物業使用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作為訴訟主體:
(一)物業使用人與物業管理公司直接簽訂物業管理合同的;
(二)物業使用人接受物業服務,已經與物業管理公司形成事實上的物業服務關系的;
(三)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
(四)物業使用人違反《物業管理條例》和業主公約的規定的。
在上述(三)、(四)情形下,業主可以列為共同被告。
三、開發商作為訴訟主體的確定
由於許多物業管理公司是開發商的下屬企業,當業主或業主委員會以物業管理公司不履行義務或有其他嚴重違約行為為由要求解除合同時,建設單位往往以拒絕移交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或其他配套、公共設施相要挾。如果因此發生糾紛,業主或業主委員會提起訴訟的,可將物業管理公司列為被告,建設單位列為第三人,也可以直接將建設單位作為被告,以侵權為由提起訴訟。
③ 當業主一直拖欠物業費被起訴會有什麼後果呢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四十一條的規定
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由建設單位交納。
若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無正當理由逾期不交納或拒絕交納物業服務費的,則業主委員會有權督促其限期交納逾期仍不交納的,物業管理企業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 經書面催交,業主無正當理由拒絕交納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交納物業費,物業服務企業請求業主支付物業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物業服務企業已經按照合同約定以及相關規定提供服務,業主僅以未享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抗辯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因此,業主無正當理由拒交物業費的,將因此向物業管理企業承擔違約責任,並承擔敗訴所帶來的一切不利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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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收費規定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物業服務收費行為,提高物業服務收費透明度,維護業主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合法權益,促進物業管理行業的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物業管理條例》和《關於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物業管理企業向業主提供服務(包括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提供物業服務以及根據業主委託提供物業服務合同約定以外的服務),應當按照本規定實行明碼標價,標明服務項目、收費標准等有關情況。
第三條物業管理企業實行明碼標價,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遵守國家價格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第四條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同級房地產主管部門對物業服務收費明碼標價進行管理。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對物業管理企業執行明碼標價規定的情況實施監督檢查。
第五條物業管理企業實行明碼標價應當做到價目齊全,內容真實,標示醒目,字跡清晰。
第六條物業服務收費明碼標價的內容包括:物業管理企業名稱、收費對象、服務內容、服務標准、計費方式、計費起始時間、收費項目、收費標准、價格管理形式、收費依據、價格舉報電話12358等。
實行政府指導價的物業服務收費應當同時標明基準收費標准、浮動幅度,以及實際收費標准。
第七條物業管理企業在其服務區域內的顯著位置或收費地點,可採取公示欄、公示牌、收費表、收費清單、收費手冊、多媒體終端查詢等方式實行明碼標價。
第八條物業管理企業接受委託代收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等有關費用的,也應當依照本規定第六條、第七條的有關內容和方式實行明碼標價。
第九條物業管理企業根據業主委託提供的物業服務合同約定以外的服務項目,其收費標准在雙方約定後應當以適當的方式向業主進行明示。
第十條實行明碼標價的物業服務收費的標准等發生變化時,物業管理企業應當在執行新標准前一個月,將所標示的相關內容進行調整,並應標示新標准開始實行的日期。
第十一條物業管理企業不得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標價內容、標價方式進行價格欺詐。不得在標價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第十二條對物業管理企業不按規定明碼標價或者利用標價進行價格欺詐的行為,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關於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進行處罰。
第十三條本規定自2004年10月1日起施行。
④ 我被物業到法院起訴了,起訴我不交物業費用。我該怎麼辦
雖然聽起來很憋屈,但是你還是應該乖乖的去交物業費。
業主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支付物業費,拖欠物業費拒不繳納的,物業服務公司可以到法院起訴要求支付。被起訴後,業主要及時到物業結清物業費,並按合同約定支付違約金(滯納金)。否則,物業勝訴後,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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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物業服務不好,如何維權?
1、首先,要有針對性的記錄違約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情況,保留好相應的證據,可以採取拍照、攝像或文字記錄對方簽字的方式;
2、其次,採取談判的方式,在應當繳納物業費的時候要變被動為主動,主動去和物業公司交涉,告訴他們哪裡做得不對,不應當收取你的物業費或是少收物業費,並保留好交涉的記錄。一旦物業公司起訴拖欠物業費,業主可以有理有據地辯駁並非惡意拖欠。
3、鑒於享有物業服務合同解除權的是業主委員會而不是單個業主,業主要及時向業主委員會反應訴求,沒有成立業主委員會的要積極與當地的街道辦、鄉、鎮政府溝通,早日成立業主委員會以便日後的維權。
以上就是關於哪些情況下可以不交物業費以及小區物業服務不好該如何維權等相關問題的解答。物業服務好壞是個大問題,在我們買房前,一定要從多方面去了解小區的物業好不好,從而決定是否購買;而已經入住,發現物業不好,可以採取以上方式來維權。通過拒絕繳納物業費的方法來抗拒物業,並不妥當;而且,物業公司起訴拖欠物業費時,業主敗訴,有的還被判令支付滯納金。
⑤ 對於物業合同糾紛,訴訟時效方面,有沒有相關規定
適用訴訟時效。
根據2009年10月1日實施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回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答解釋》第六條規定,在物業服務企業書面催繳的合理期限內,向法院請求業主交納物業費的,法院應予支持。
我國民法通則規定了訴訟時效制度,如果在法定期限內不行使權利,將導致權利的喪失或權利效力減損的法律後果。那麼物業合同同樣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但並不是說,過了訴訟時效的物業費都無法主張了。如果物業公司能夠提供證據證明訴訟時效中斷的,如經公證的催收單或其他方式行使債權的憑證;物業公司採取通過業主委員會催收物業費,由業主委員會出具相關證據證明等,法院還是可以維護物業公司利益的。
⑥ 沒有與物業公司簽合同被起訴
你可以去當地的房屋主管部門查閱這個物業公司是否備案了物業管理合同。開發商在前期的確有權更換物業公司,而前期物業管理合同也的確是由開發商和物業公司來簽署。按正規管理要求,物業公司承攬物業管理項目時,需要到項目所在地房屋管理部門進行物業管理備案。因此你可以去查詢這個物業公司是否有合法的管理手續。
如果該公司有正規物業管理合同並做了備案,說明該公司承管項目的手續是合法的。根據合同法,你有繳納物業管理費的義務;而物業公司有按合同提供物業服務的義務。你們雙方都不能單方面違反合同。因此你不繳納物業費的情況,法院很可能採信物業公司的意見,也就是你必須補繳物業費。而你現在要做的,就是收集物業公司不能按照物業合同提供有效物業服務的證據。然後在法庭上反訴物業公司沒有按照合同提供服務,對你生活造成損失,要求物業公司進行賠償。
不管物業費的官司如何處理,你不繳納水電費是說不通的,這個也沒得說。水電能源收費屬於國家收費,你欠的水電費不是欠物業公司的,而是欠國家的錢。所以,水電費還是交了吧。當然,物業如果把水電費和物業費捆綁一起,不單獨收水電費而導致你欠費。這個就和你無關了。
利用公共資源開酒店,屬於物業公司侵佔全體業主的權益和利益,這個也可以作為一項證據,要求法院從物業費中扣除物業公司利用公共場所牟利所得的部分。
至於二級物業和三級收費,國家並沒有這類規定。國家規定中,二級物業只是對物業規模的一種評定。二級物業可以收取多少物業費,由物業公司提供的服務以及房管部門認可的收費標准來最終決定。並不是說哪一級別的物業公司,必須那哪個級別收費。
⑦ 不交物業費被物業起訴到法院應該怎麼辦
隨著越來越多的人,進入到城市中生活,慢慢的也都有了屬於自己的房子。而作為配套成熟的小區來講,必有相應的物業管理。
都說:“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我們在享受了物業服務的同時,也需要繳納相關的物業費用,才能夠讓物業公司,維持正常的運轉。
而物業和業主之間的矛盾,現在已經成為了一種不可調和的矛盾。很多時候物業都存在,收錢不服務的情況;而對於業主來講,則想要享受物業的服務,卻又不想繳納相應的費用。
在處理這些糾紛時候,應該聯合起來那些一起被起訴的業主,共同來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