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壽勞動合同
⑴ 中國人壽外勤也會簽正式的勞動合同么
現在的保險公司分3種合同。
一種是代理合同,保險代理人(業務員)要簽訂這種合同,他專們說的話自己不需要屬承擔責任,有保險公司為他們的展業活動負責。
第二種是勞務派遣合同,也就是保險公司為了節省成本,把自己的員工外掛到勞務派遣公司去管理,自己的員工有什麼問題他們承擔責任(比如工傷、養老)
第三種才是保險公司的正式合同(勞動合同),這部分人很少,只有管理層才是,一般員工都不是。
⑵ 被中國人壽聘用26年了,勞動能仲裁為勞動合同嗎
您好,針對您的來問題,自上海遠業律師事務所任金波律師解答如下:
1、一般情況,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員工與單位一個月之內必須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一個月以上到一年沒有簽訂的,視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這是一般情況。
2、特殊情況,員工屬於協保人員,單位聘用其工作,這種情況,員工的社保由原單位繳納,新聘用的單位不繳納,這種情況就不是勞動關系了,而是特殊勞動關系。
因為您的描述不夠清楚,我只能給您解答到這里了。
⑶ 中國人壽勞動合同分幾種
就一種啊,就是勞務合同,簽訂之後,再把你往下分。,省公司和分公司都是一樣的,都是公司只是分工不同而已
⑷ 中國人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員工
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規定,連續工作十年,或者連續簽訂兩次固定合同的,用人單位應與之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⑸ 中國人壽員工合同有哪幾種
合同有
勞動合同 就是抄正式合同
勞務派遣合同 ,就是勞動關系帶來,就是保潔之類的,保潔員和中國人壽沒有勞動關系,是屬於某個勞務公司派遣來得
代理人合同 就是業務員了
高管合同不知道
一般簽勞動合同就是正式員工,有員工號,有五險一金
⑹ 在中國人壽上班時代理合同和勞動合同有什麼區別
代理合同,是某項業務到代理,而且不提供社保。而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關系合同,要給勞動者提供社保的。
⑺ 中國人壽人事專員 事業編 合同制
這一看就是忽悠人的,別相信。
理由很簡單,中國人壽屬於國有企業性質,不是事業單位,就算是中國人壽錄用的正式員工,那也是企業編制而不是事業編制,要不然進中國人壽就能得到事業編制?你讓那些事業單位的聘用制工作人員(也就是所謂的臨時工)情何以堪?
保險公司招聘的水分向來很大,掛羊頭賣狗肉的情況很多見。如今保險公司招聘,都知道大家不願意做業務員拉保單,招聘時往往打出內勤啊,文員啊,組訓啊,管理幹部啊,行政助理啊,諸如此類的名頭。絕口不提業務指標,你再怎麼跟他確認,都會拍著胸脯告訴你絕對不用跑業務,有底薪有社保,等等;待你進去考完從業資格,再告訴你內勤暫時沒編制了,內勤都是由外勤轉的,你考試這段時間原來的崗位已經被人頂掉了,等等。美其名曰「招聘話術」,說白了就是赤裸裸的欺詐和忽悠。最常用的借口就是「表現好才能做內勤」,那怎麼才算表現好呢?去拉保單吧!
順便給你解釋一下合同制和代理制。其實……怎麼講呢,「合同制和代理制」這樣的說法本身就是不成立的,因為代理制也要簽合同啊。所以應該是員工制和代理制。
這二者是兩種不同的用人關系。業務員和保險公司之間存在的就是代理關系,雙方簽訂的是委託代理合同,所以業務員在法律上不屬於保險公司的正式員工,而是代理人,既然不是正式員工,那工資啊,五險一金啊,就都是浮雲了。而正式的工作人員(通俗點說,就是所謂的「在編員工」,或者說「內勤」),和保險公司之間就應該是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建立法律認可的勞動關系,那樣的話保險公司就有義務依法為勞動者繳納五險一金。
⑻ 中國人壽員工合同
合同抄有
勞動合同 就是正式合襲同
勞務派遣合同 ,就是勞動關系帶來,就是保潔之類的,保潔員和中國人壽沒有勞動關系,是屬於某個勞務公司派遣來得
代理人合同 就是業務員了
高管合同不知道
一般簽勞動合同就是正式員工,有員工號,有五險一金
⑼ 中國人壽財險公司里的正編員工,指的是和公司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就是在編的員工嗎
中國人壽財險公司里的正編員工,指的是和公司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就是在編的員工。
中國人壽屬於國有骨幹保險企業。公司的員工除了外勤(也就是跑業務的)人員沒有編制,其他的多有編制。
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公司)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即建立了正式的勞動合同關系,但不一定是在編制員工。其勞動待遇與勞動保障問題由勞動合同約定,受勞動法與勞動合同法調整。
在編人員,就是指有編制的人員。例如在事業單位和銀行,員工可能會有在編和非在編的區別。一般情況下,在編人員是正式員工,非在編人員是非正式工或者是臨時工。
福利待遇有差別,但工資基數不一樣,尤其退休待遇不一樣。這種情況各個地方普遍存在。
通常政府機構、大的企事業單位都有固定的人員編制,既就工作需要核定的人員數。但由於制度問題,很多單位在職能擴充、任務增大或者改變後,無法及時調整編制,有傭工需求,卻沒有制度內的人員編制,就會額外招收一些工作人員。
(9)中國人壽勞動合同擴展閱讀:
中國人壽保險公司的單位性質是國企。
中國人壽保險(集團)公司,是國有特大型金融保險企業,總部設在北京,世界500強企業、中國品牌500強,屬中央金融企業。
公司前身是成立於1949年的原中國人民保險公司,1996年分設為中保人壽保險有限公司,1999年更名為中國人壽保險公司。
2003年,經國務院同意、保監會批准,原中國人壽保險公司重組改制為中國人壽保險(集團)公司,業務范圍全面涵蓋壽險、財產險、養老保險(企業年金)、資產管理、另類投資、海外業務、電子商務等多個領域,並通過資本運作參股了多家銀行、證券公司等其他金融和非金融機構。
⑽ 中國人壽財險的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就是正式在編制的嗎
中國人壽財險公司里的正編員工,指的是和公司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就是在版編的員權工。
中國人壽屬於國有骨幹保險企業。公司的員工除了外勤(也就是跑業務的)人員沒有編制,其他的多有編制。
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公司)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即建立了正式的勞動合同關系,但不一定是在編制員工。其勞動待遇與勞動保障問題由勞動合同約定,受勞動法與勞動合同法調整。
(10)中國人壽勞動合同擴展閱讀:
公司優勢:
渠道網路優勢:依託中國人壽3000多家服務櫃面、71.6萬名保險營銷員、1.26萬名團險銷售人員、2.6萬名銀保客戶經理等渠道資源以及公司自有的1000多家服務網點、各類專業渠道構成了其他主體不可比擬的渠道網路優勢。
品牌文化優勢:中國人壽歷經六十多年的創新發展,塑造了享譽國內外的品牌形象,積淀了深厚的企業文化底蘊,在承擔社會和行業責任方面發揮了積極的作用,有力促進了人民生活安定和社會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