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復印件加蓋公章
㈠ 在復印件上加蓋復印件有效的印章是什麼章
復印件,加蓋公章的意思是,在復印件的上面蓋紅色公章。
1、復印件加蓋公章回就是你要復印的東西,答不管上面有沒有章,復印了章之後還必須加蓋個章在上面。復印之後原來上面有的不加蓋是不生效的。
2、騎縫印章
就是在簽訂文件時,當遇到多頁紙合同文本時,為了避免合同某一方當事人私自修改、更換其中的一頁或者多頁,同時又不想在每一頁合同紙上加蓋印章,而是選擇將整個合同文本的多頁紙的邊縫連在一起加蓋公章或者合同專用章,這就被稱為騎縫印章。
㈡ 請問復印件加蓋公章有法律效力嗎
復印件加蓋出具復印件單位的公章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不過也要看具體的證書。比如有的證書並不是公章單位出的,那如果想要避免不必要的麻煩,他最好就需要主管部門的印章了。
沒有特別說明情況下,復印件蓋章與原件有同等法律效力。特殊情況下,合同中明確要求提供原件並加蓋公章,那麼復印件則不能與原件同效。
復印件具有與原件類似的法律效力,但是,復印件並不能代替原件,復印件的效力小於原件的效力范圍。請按規章要求辦理,如相關規章文件無明確要求,在核對復印件和原件一致後即可。
(2)合同復印件加蓋公章擴展閱讀:
1、法律效力,
2、法律生效的范圍。包括:
(1)時間效力,指法律開始生效的時間和終止生效的時間;
(2)空間效力,指法律生效的地域(包括領海、領空),通常全國性法律適用於全國,地方性法規僅在本地區有效;
(3)對人的效力,指法律對什麼人生效,如有的法律適用於全國公民,有的法律只適用於一部分公民。
3、通常,法律效力可以分為規范性法律文件和非規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規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也叫狹義的法律效力,指法律的生效范圍或適用范圍,即法律對什麼人、什麼事、在什麼地方和什麼時間有約束力。
本章所講的法律效力,即狹義的法律效力。非規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指判決書、裁定書、逮捕證、許可證的法律效力。
㈢ 關於合同復印件加蓋公章
兩者都可以的
但是最好是除了在最後一頁的落款那裡蓋了章後,再在其他頁蓋上騎縫章。這樣對你和你客戶都是一種保障
這樣防止任何一方作假。
㈣ 合同復印件加蓋公章有效率嗎
合同復印件加蓋公章,如果做證據使用具有法律效力。
㈤ 合同復印件加蓋雙方合同章後與合同原件的法津效力是否一樣
合同復印件加蓋雙方合同章後與合同原件的法津效力從效力推論上是一樣的,版如果本身不存權在瑕庇應與原合同同具效力。
合同原件與復印件的法律效力是不同的。根據證據規則,通常情況下,復印件不能單獨作為證據使用。復印件之所以不能單獨作為證據使用,關鍵在於原件持有者出於種種考慮,既不出示原件,又否認復印件的合法有效,最終會導致不能被人民法院採信。
但如果該復印件得到追認,也就是說加蓋了公章,或者合同雙方都簽了字,該復印件就取得了和原件一樣的法律效力。
即使在合同關系成就中,也常出現多份合同副本,這些合同副本有的是復印的,有的是復寫的,只要合同當事人簽字或蓋章進行了確認即產生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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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 貸款合同復印件加蓋公章,這樣可以嗎
請詳細說明需要咨詢的問題,我們看下是否能幫到您。
具體要和用途提供方確認。
㈦ 勞動合同復印件上加蓋公章應該蓋在什麼地方
1.
勞動合同復印件上加蓋的公章應該蓋在空白地方,最好是蓋在落款處版。
2.
《勞動合同法》第權十六條規定: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勞動合同專用章、人事專用章或人事部印章屬於內部章,需經過用人單位授權後,在勞動合同書上加蓋這些印章應當有效。但該印章須經過公安機關備案,並按廠務公開的形式經過公示。
㈧ 「復印件,需加蓋公章」的意思是復印件上要再蓋一個章嗎原件已經有章了還要再復印件上蓋
復印件,加蓋公章的意思是,在復印件的上面蓋紅色公章。
1、復印件加蓋公章就是你要復印的東西,不管上面有沒有章,復印了章之後還必須加蓋個章在上面。復印之後原來上面有的不加蓋是不生效的。
2、騎縫印章
就是在簽訂文件時,當遇到多頁紙合同文本時,為了避免合同某一方當事人私自修改、更換其中的一頁或者多頁,同時又不想在每一頁合同紙上加蓋印章,而是選擇將整個合同文本的多頁紙的邊縫連在一起加蓋公章或者合同專用章,這就被稱為騎縫印章。
(8)合同復印件加蓋公章擴展閱讀:
這個公章蓋與不蓋,必須遵循一定的原則:
公文中有發文機關署名的,應當加蓋發文機關印章,並與署名機關相符。有特定發文機關標志的普發性公文和電報可以不加蓋印章。」這個蓋不蓋章是有講究的,總結起來就是「六不蓋」:
特定格式的「會議紀要」不加蓋印章。會議紀要劃分的方式是很多種,但單從是否蓋章的角度說可以分為無須蓋章的會議紀要和必須蓋章的會議紀要兩種。
無須蓋章的會議紀要,文頭一般是「XXXXX會議紀要」,不帶「文件」二字,因為這種會議紀要的格式編排與通行的簡報極為相似,又被稱叫做簡報式會議紀要。這種會議紀要,正文之前沒有主送機關,成文日期也不在正文之後,事實上也無法蓋章。
必須蓋章的會議紀要,指的就是「文件」式會議紀要。這種會議紀要的發文機關標識(文頭)帶有「文件」字樣,其標識格式與正規公文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