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錄侵權
⑴ 翻錄外國人的教程拿去出售犯法嗎
1、違法。侵犯外國人的著作權。
2、兩種方式:
(1)對方在中國你的所在地或翻錄販賣光碟地起訴你。
(2)對方在美國起訴你,勝訴後由美國法院請求中國法院進行執行。
3、侵犯著作權輕的承擔民事賠償責任,重的還要承擔刑事責任。
(1)民事賠償責任:
《著作權法》第四十九條規定: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侵權人應當按照權利人的實際損失給予賠償;實際損失難以計算的,可以按照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給予賠償。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不能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五十萬元以下的賠償。
(2)刑事責任:
2007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再次聯合出台新的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司法解釋。根據這一司法解釋,以盈利為目的,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其文字作品、音樂、電影、電視、錄象作品、計算機軟體及其他作品,復製品數量合計在500張(份)以上的,屬於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條規定的「有其他嚴重情節」,構成侵犯著作權罪。所以如果刻錄了1000張光碟,構成犯罪。
另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懲治侵犯著作權的犯罪的決定)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規定,個人違法所得數額在二萬元以上,單位違法所得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屬於「違法所得數樁較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有其他嚴重情節」:因侵犯著作權曾經兩次以上被追究行政責任或者民事責任,又侵犯著作權的;個人非法經營數額在十萬元以上,單位非法經營數額在支十萬元以上的;造成其他嚴重後果或者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符合這些條件的同樣構成犯罪。
參考法條:
《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條 以營利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權情形之一,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一)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其文字作品、音樂、電影、電視、錄像作品、計算機軟體及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的;
(三)未經錄音錄像製作者許可,復制發行其製作的錄音錄像的;
(四)製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術作品的。
4、侵犯著作權的案件(不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屬於刑訴訴訟法第170條中的「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屬於自訴案件。所以如果外國人有證據的話,可以直接向中國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當然他也可以只提出其中一種訴訟。起訴的途徑請參考第二點。
⑵ 翻錄轉賣侵犯了版權嗎
自己用可以,但是轉賣是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如果停出售的話沒有對他人造成損失,相信被侵權人就不會起訴。而要涉嫌罪需要達到一定銷售金額,所以要及時停止這種侵權行為。
⑶ 國家版權局關於個人翻錄電視節目侵權嗎
您好,若用於學習科研目的,那麼一般是不被認為侵權。建議當面咨詢律師。
⑷ 要淘寶上賣翻錄音頻算侵權么,會怎麼處理
這個要來看是類型的音源頻了,如果著作權人聲明放棄權利的話,那你拿來了翻錄後再出賣, 也沒有什麼問題;但是如果著作權人保留自己的權利,而翻錄後出賣的話,則構成侵權,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如果對方投訴到淘寶,淘寶會有下架、扣保證金等等處罰。
⑸ 把有聲資料轉錄為文字並用於商業是否侵犯版權
補充~~~~~著作權法:第十條 著作權包括下列人身權和財產權:(一)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之於眾的權利;(二)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三)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四)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五)復制權,即以印刷、復印、拓印、錄音、錄像、翻錄、翻拍等方式將作品製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六)發行權,即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權利;(七)出租權,即有償許可他人臨時使用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計算機軟體的權利,計算機軟體不是出租的主要標的的除外;(八)展覽權,即公開陳列美術作品、攝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復製件的權利;(九)表演權,即公開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種手段公開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權利;(十)放映權,即通過放映機、幻燈機等技術設備公開再現美術、攝影、電影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等的權利;(十一)廣播權,即以無線方式公開廣播或者傳播作品,以有線傳播或者轉播的方式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以及通過擴音器或者其他傳送符號、聲音、圖像的類似工具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的權利;(十二)信息網路傳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的權利;(十三)攝制權,即以攝制電影或者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將作品固定在載體上的權利;(十四)改編權,即改變作品,創作出具有獨創性的新作品的權利;(十五)翻譯權,即將作品從一種語言文字轉換成另一種語言文字的權利;(十六)匯編權,即將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過選擇或者編排,匯集成新作品的權利;(十七)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 。著作權人可以許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並依照約定或者本法有關規定獲得報酬。著作權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轉讓本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並依照約定或者本法有關規定獲得報酬。發表作品權,含何時發表、何地發表、以何種方式發表作品。出版、公演、廣播電台電視台播放都是發表的形式,所以不論你怎麼發表,只要著作權人不是你,那你就可能涉及違法。
⑹ 產權,版權,侵權 舉例:比如我翻錄/版你的視頻,你的講座,你的著作,,,,之後送給
翻錄出版他人的視頻,講座,著作,之後送給人家,屬於版權法上復制發行行為,需要取得作者的許可並支付版權使用費。你送給人家還收取工本費是一種營利(微利)行為,是一種嚴重的侵權行為。希望你慎重為之。
⑺ 翻錄別人的電腦教程算不算侵權
1、別人原創抄的作品是受著作權保護的襲,他人未經許可不能使用、銷售等行為;
2、根據您所述情況,侵犯了別人的著作權;
3、如果您只是自己學習使用還可以,與其他網友分享不排除什麼時間您就可能收到律師函或者法院傳票,嚴重的可能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如果想被免職,一是經過著作權所有者的授權;二是用來自己學習使用;三是自己製作新的作品。
希望以上意見對您有所幫助。
⑻ 翻錄電台節目這樣算侵權嗎
不算。現在不是有很多模仿「超女」式的選秀嗎?還有以前模仿香港電視台「百萬富翁」專的游戲問答屬。
我想你關心的是是否侵犯知識產權的問題。知識產權是只保護作品的表達形式而不保護表達思想的。只要你的節目與原來的比起來內容上或者表現手法有一定的創新、舞檯布置等不同,那就不會侵權了。絕對放心吧,加油!
⑼ 翻錄別人已提交知識產權的教程,然後去賣,被發現了會有什麼處罰
侵權行為屬於民式訴松法
⑽ 翻錄別人的視頻犯法嗎
首先看你翻錄的視頻是否有版權保護,再看是不是作為公眾場合播放,並且產生利益的。跟翻唱一樣,誰都能唱,但是不賣錢,而且性質是自娛自樂,那就無所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