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離婚協議書在哪拿
1. 離婚協議書在哪弄
離婚協議書可以到當地婚姻登記處領取。
離婚協議書最好是自己寫回。雙方無爭議答的也可以到當地婚姻登記處(離婚處)領取,根據雙方協商填寫內容。
離婚協議書是登記離婚(協議離婚)的實質性文件,申請登記離婚的雙方當事人必須認真製作,經雙方簽字後產生法律效力。
離婚協議應包含以下內容:
一、登記離婚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的表示;
二、子女與何方共同生活,未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對子女養育應承擔的費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三、共同財產的分割(歸各方的數量和價值並附清單);
四、共同債權、債務的享有和清償責任;
五、住房問題的解決方案;
六、對生活困難一方的經濟幫助的方法、期限;
七、不與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權實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協助的義務;
八、其他需要在協議中明確的事項;
九、雙方當事人的簽名(蓋章或手印);
十、離婚協議書製作的時間。
2. 離婚協議書要去哪裡領
離婚協議書一般都是自己起草的,可以到網上看看具體格式 ,內容因人而異。
3. 離婚協議書到哪裡領取證明
離婚協議書可以到當地婚姻登記處領取。
離婚協議書最好是自己寫內。雙方無爭議的容也可以到當地婚姻登記處(離婚處)領取,根據雙方協商填寫內容。
離婚協議書是登記離婚(協議離婚)的實質性文件,申請登記離婚的雙方當事人必須認真製作,經雙方簽字後產生法律效力。
離婚協議應包含以下內容:
一、登記離婚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的表示;
二、子女與何方共同生活,未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對子女養育應承擔的費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三、共同財產的分割(歸各方的數量和價值並附清單);
四、共同債權、債務的享有和清償責任;
五、住房問題的解決方案;
六、對生活困難一方的經濟幫助的方法、期限;
七、不與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權實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協助的義務;
八、其他需要在協議中明確的事項;
九、雙方當事人的簽名(蓋章或手印);
十、離婚協議書製作的時間。
4. 離婚協議書在哪裡拿
在當地婚姻登記處(離婚處)拿。
離婚協議書必須為書面形式,由夫妻雙方當事人簽字,並經法庭或婚姻登記管理部門認可,才具有法定效力。這是辦理離婚手續所要求的內容之一。
根據最新婚姻登記條例規定,辦理離婚手續時必須出具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離婚協議書應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4)辦離婚協議書在哪拿擴展閱讀:
協議離婚的注意事項:
1、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永久居住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凡中國公民和外國人在內地自願離婚,內地居民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和華僑自願在中國內地離婚的,男女雙方應共同到永久居留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
2、內地居民落戶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內地居民申請離婚登記,應當出示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戶口簿和身份證;結婚證;雙方簽訂的離婚協議。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上述證件和證明材料外,還應當提供自己的有效通行證和身份證。
3、華僑、外國人還應當提供本人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離婚協議書應當寫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願和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處理等事項的協商一致意見。
4、婚姻登記機關審查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明和證明材料,查詢有關情況。當事人確實自願離婚,在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上達成協議的,應當當場登記,發給離婚證。
在審查過程中,要充分了解協議內容,特別要注意雙方離婚意向的表達是否真實,撫養子女是否合適,是否有利於夫妻一方生活困難,分割財產、處理債務是否妥當。
5、登記:經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審查,符合離婚條件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注銷婚姻證;辦理離婚登記時,當事人未達成離婚協議的,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其婚姻登記不在中國大陸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
對不符合法定條件,不予登記的,應當書面說明不予登記的原因。當事人應當自領取離婚證之日起解除夫妻關系。離婚一方當事人不按照離婚協議履行應盡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5. 離婚協議書去哪拿
離婚協議書不能在哪拿,而是由准離婚夫妻自主約定。
民政局對離婚協議書的書寫要求
在書寫符合民政局對離婚協議書時,要注意以下幾項內容:
1、民政局對離婚協議書在內容上的規范:
(1)明確表示雙方自願離婚;
(2)協議內容為雙方自願達成;
(3)有對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的一致處理意見。
2、民政局對離婚協議書的形式要求:
(1)使用A4紙張、藍黑墨水筆或者黑色簽字筆書寫或列印;
(2)提交一式三份離婚協議書並在婚姻登記員面前簽名;
(3)協議內容應當清晰可辨,不得塗改。
3、民政局對離婚協議書的合法有效的規定:
(1)協議約定內容不得違法國家法律法規;
(2)協議約定內容不得侵犯第三人合法權益;
(3)協議約定內容不得剝奪或者限制一方合法權利。
4、民政局對離婚協議書的存檔要求:
雙方當事人要准備三分離婚協議書,一份交給離婚協議書婚姻登記機關當地民政局存檔一份,雙方當事人各持一份。
(5)辦離婚協議書在哪拿擴展閱讀:
根據《婚姻登記管理條例》:
第十一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內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台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十二條
辦理離婚登記的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
(一)未達成離婚協議的
(二)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
(三)其結婚登記不是在中國內地辦理的。
第十三條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進行審查並詢問相關情況。對當事人確屬自願離婚,並已對子女撫養、財產、債務等問題達成一致處理意見的,應當當場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第十四條
離婚的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系的,應當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復婚登記。復婚登記適用本條例結婚登記的規定。
婚姻登記檔案和婚姻登記證
第十五條
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建立婚姻登記檔案。婚姻登記檔案應當長期保管。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民政部門會同國家檔案管理部門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