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侵權事項
按實際情況,區域代理權被侵犯,應該主張違約還是侵權,屬於受內害人的權利,受害人可以自行容按相關法律規定及實際情況進行選擇。
相關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一百二十二條因當事人一方的違約行為,侵害對方人身、財產權益的,受損害方有權選擇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擔侵權責任。
⑵ 關於表見代理:表見代理中的被代理人,受到的侵權,屬於什麼性質的侵權
1.侵害其名稱權或姓名權.
2.侵害財產權(物權,債權,知識產權)
3.有可能侵害肖像權,名譽權或榮譽權.
⑶ 關於代理侵權的問題。。
一般獨家代理的話,要簽給有資質的企業,他都沒有營業執照,你專們這個獨家代理屬的合同可以要求法院確認無效,確認無效的話,你們要返還當初他交的代理費,你們當然也構不成侵權。
當然,如果他以欺騙的形式獲得獨家代理,比如偽造營業執照的話,合同可以撤銷,你們也不構成侵權,代理費也可以不退還
如果你們當初簽訂合同時已經知道他沒有營業資格,並且約定他取得資格後由他代理,在此期間你們不銷售的話,你們就侵權了,但是一般這樣約定的很少,他2年都沒有營業資格不能銷售,實際上給你們造成損失了。這個還是要看你們具體合同的情況,反正這個官司有的打,你們也是有道理的
⑷ 何謂獨家代理侵權行為
判決有期徒刑三年,如無其他減刑等情節的,應當服刑三年。
刑法第七回十八條規定:
被判處管制答、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現之一的,應當減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的;
(二)檢舉監獄內外重大犯罪活動,經查證屬實的;
(三)有發明創造或者重大技術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產、生活中捨己救人的;
(五)在抗禦自然災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現的;
(六)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的。
減刑以後實際執行的刑期不能少於下列期限:
(一)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於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處無期徒刑的,不能少於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條第二款規定限制減刑的死刑緩期執行的犯罪分子,緩期執行期滿後依法減為無期徒刑的,不能少於二十五年,緩期執行期滿後依法減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於二十年。
⑸ 品牌代理被侵權怎麼辦
你好!
據你和代理授權方的代理授權協議,如果代理授權人怠於行使權利可以根據合同自己主張侵權人賠償,如果是獨家代理,可以要求代理授權人去向侵權方要求停止侵權並要求賠償
如有疑問,請追問。
⑹ 無權處分還是無權代理還是侵權行為
這是一道司法考試的選擇題 我只記得答案是小周對此不負責任 理論上似乎也有爭議
我記得版當時的答權案是按照不當得利來處理的 只是由於小周屬於善意的佔有 固不負賠償責任
肯定不是無權代理
如果要從三者選一種的話 我會選無權處分行為 侵權行為要求小周要有過錯 但是從案情上看,很難把過錯歸咎於小周
對這個問題是在有太多的理論爭議
我也只能說到這個地步
希望有高手幫你
⑺ 獨家代理權被侵犯,希望尋求合理的法律法規幫助應該尋求國家哪個部門幫助..及侵權問題解決方案。
你有生產商的獨家代理授權,那麼在授權地域內其他人未經授權就是侵權行為,回你需要收集證據證明答他們侵權了,然後就可以起訴了,要求停止侵權,賠償損失。你最好找個律師幫你收集證據。
如果你不想起訴,也可以到工商行政部門今天投訴。他們可以進行調查核實,並對其違法行為進行處罰
⑻ 代理商侵權問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56條第3規定,銷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並說明提供者的,不承擔賠償責任。因此很清楚,你需要向法庭證明,你的產品的合法的來源,包括進貨憑證、票據、合同等等,並及時向法庭申請追加那個給你供貨的單位作為被告。只要你能證明你和供貨單位之間存在合法的手續,不存在串通的可能性,法庭就不會判你承擔責任的。
知識產權侵權案件的專業性比較強,案件程序性規定比較多,稍有不慎,就可能錯過程序而不明不白的敗訴。你也不可能從網上了解到更多的解決方案,因為別人不掌握你的證據材料。所以,建議你立即咨詢專業的律師為你提供解釋,必要時,律師迅速介入,為你維護最大的合法權益,也幫你處理很多善後措施。
順便說一句,那個國外總部自然會委託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執業律師代理本案,他們開庭前一定做過詳細周密的調查,也不排除他們已經委託了公證部門公證過購買過你的產品。因此,不要把對手想的太過簡單。
⑼ 關於產品獨家代理是否侵權的問題
具體是什麼來產品,有些產品是不能源拒絕提供的,比如計程車的服務,
產品的買賣合同是雙方合議的結果,達不成買賣合約,就可以不賣。另外,沒有代理權的話,投標書中應該把這寫清楚,這樣就不會造成這樣的尷尬了。另外,A公司不會不賣該產品的,否則他拿代理權有什麼意義,可以讓能買到的人提供該產品給你公司。
⑽ 商標侵權原告代理詞該怎麼寫,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嗎
(一)原告應當提交下列權利證據,以證明自己享有商標權或商標許可使用權:
商標注冊人起訴的,應當提交證明其商標權真實有效的文件,包括商標注冊證。
利害關系人起訴的,應提交注冊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在商標局備案的材料及商標注冊證復印件。未經備案的應當提交商標注冊人的證明,或者證明其享有權利的其他證據。
獨占使用許可合同的被許可人可以單獨向人民法院起訴;排他使用許可合同的被許可人與商標注冊人可以共同起訴,在商標注冊人不起訴的情況下,可以自行提起訴訟,但應當提交商標注冊人已知有侵權行為發生而明示放棄起訴或不起訴的證明材料;普通使用許可合同的被許可人經商標注冊人的明確授權,可以提起訴訟。
商標財產權利的繼承人起訴的,應當提交已經繼承或者正在繼承的證據材料。
(二)原告應當提交下列侵權證據,以證明被告已經實施或者即將實施侵犯商標權的行為:
原告應當提交被控侵權產品及其銷售發票等證據。
(三)原告應當提交下列賠償證據,以證明其提出的賠償數額有事實依據:
原告應當提交能證明其提出的賠償數額的證據,如被侵權人在被侵權期間因被侵權所受到的損失的證據或者侵權人在侵權期間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的證據,包括被侵權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費用的證據。侵權人因侵權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權人因被侵權所受損失難以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50萬元以下的賠償。
1、委託書;
2、商標注冊證復印件;
3、商標侵權或糾紛/答辯證據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