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團商家協議
Ⅰ 美團簽訂協議霸王條款要去向哪個部門反映
近日,江蘇淮安多名商家負責人媒體反映稱,該地區的美團外賣平台有設置壟斷合同條款的嫌疑,「業務員威脅我們說,跟美團簽約的同時不準入駐其他外賣平台,否則就要被下線。」
更有商家反映,其所在的店鋪已經因為與其他外賣平台簽約而被「置休」。
針對上述事件,美團外賣說明稱,該公司內部並沒有設定關於商家簽署「獨家」協議的業績考核指標,目前正針對淮安市場進行核查,並與涉及的商戶積極溝通處理。
有法律界人士表示,上述商家反映的美團外賣的行為可能涉嫌違反《反壟斷法》第十七條第四項規定: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經營者沒有正當理由,不得限定交易相對人只能與其進行交易或者只能與其指定的經營者進行交易。
江蘇億誠律師事務所律師周亮稱,因為外賣平台與入駐商家的關系不是「經營者與消費者之間的關系」,而是「經營者與經營者的關系」,因而不適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條顯示,消費者為生活消費需要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權益受本法保護;本法未作規定的,受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保護。
周亮說,因此,對於商家所申訴的美團外賣設的「獨家」協議是否為「霸王條款」,就難以得到界定。「『霸王條款』一般指的是消費者權益保護領域。」
「但可能涉及到反壟斷法。」周亮表示,壟斷有很多種,利用市場優勢地位來限制或排除競爭是壟斷的一種表現形式。
根據《反壟斷法》第十七條第四項規定,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經營者沒有正當理由,不得限定交易相對人只能與其進行交易或者只能與其指定的經營者進行交易。
「但是否具備市場支配地位,要由國家有關部門認定。」周亮認為,美團外賣的行為,有可能涉嫌排除、限制競爭的「壟斷」,但這有待進一步觀察。
周亮補充,普遍認知上,外賣平台相對入駐商家無疑是處於強勢地位的,商家與其簽合約之前,應仔細考量。
Ⅱ 美團的商戶協議是什麼我是開餐館的,想上美團。他要怎麼提成。我怎麼用美團賺錢
友情提示,萬不得已之前千萬別用團購,只會讓你的品牌和客單價降低。經驗之談 望 採納 謝謝
Ⅲ 美團網商家入駐平台協議書
聽說美團做的不錯,看看他是如何和商家合作的。打開一看啥也沒有!
Ⅳ 美團商家如何解約補充協議
美團商家如何解約補充協議這個就不知道,要問他們公司具體的協議補充是什麼樣的,抱歉點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