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館轉讓合同
說的甲乙合作方同意將店面對外轉讓,書面協議怎麼寫?這個很好寫就把那甲乙雙方簽上字,店面出樣的金額要寫上事由,要寫清就完了。
❷ 餐館轉讓協議沒有房東簽字可以要求退預付款嗎
這個要看原來的租賃協議如何約定的,如果約定了不能轉租,那麼在房東沒有附加協議同意轉租的情況下,此次簽訂的合同無效,可以要求退還預付款。如果沒有約定限制轉租,而且房東也同意你租,補充簽字就可以了。
❸ 餐館轉讓合同範文
飯店餐廳餐館轉讓合同
轉讓方(甲方):身份證號:
受讓方(乙方):身份證號:
房東(丙方):身份證號: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飯店永久性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丙方同意甲方將自己位於街號的飯店轉讓給乙方使用,建築面積為平方米;並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賃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
二、該飯店的所有權證號碼為,產權人為丙。丙方與甲方簽訂了租賃合同,租期到年月日止,月租為元人民幣。
飯店交給乙方後,乙方同意代替甲向丙方履行該租賃合同,每月交納租金及該合同約定由甲方交納的水電費等各項費用,該合同期滿後由乙方領回甲交納的押金,該押金歸乙方所有。
三、飯店現有裝修、裝飾、設備在甲方收到乙方轉讓金後全部無償歸乙方使用,租賃期滿後不動產歸丙方所有,動產無償歸乙方(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按租賃合同執行)。
四、乙方在年月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頂手費(轉讓費)共計人民幣大寫元,上述費用已包括甲方交給丙方再轉付乙方的押金、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設備及其他相關費用。
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甲方剩餘的房屋使用權歸乙方所有。
五、該飯店的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已由甲方辦理,經營范圍為餐飲,租期內乙方繼續以甲方名義辦理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等相關手續,但相關費用及由乙方經營引起的債權債務全部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乙方接手經營前該飯店及營業執照上所載企業所欠一切債務由甲方負責償還,與乙方無關。
合同生效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注銷營業執照和相關工商稅務登記手續,並重新以乙方名義辦理相關工商稅務登記手續。
六、乙方在接手經營後,可對飯店進行裝修和改造,相關費用乙方自理。
七、如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因素導致乙方經營受損的與甲方無關,但因國家徵用拆遷飯店,有關補償歸乙方。
八、如果合同簽訂前政府已下令拆遷飯店,甲方退償全部轉讓費,賠還乙方接手該飯店的裝修損失費。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日期:
乙方簽字:
日期:
丙方簽字:
日期:
附件:
一、原房屋租賃合同。
二、甲方轉讓給乙方的一切設施清單。
三、甲、乙、丙身份證復印件,房產證明書復印件。
(3)面館轉讓合同擴展閱讀
合同的定義:
合同是當事人或當事雙方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系的協議。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廣義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門中確定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狹義合同指一切民事合同。還有最狹義合同僅指民事合同中的債權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85條:合同是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系的協議。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2條: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適用其他法律的規定。
合同(Contract),又稱為契約、協議,是平等的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合同作為一種民事法律行為,是當事人協商一致的產物,是兩個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協議。
只有當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合法,合同才具有國家法律約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從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國家法律約束力。
中文名
合同
外文名
contract
別名
契約
應用
終止民事關系的協議
國家法律
合同表述
(一)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85條:
合同是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系的協議。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2、《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2條:
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意思表示一致的協議。
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適用其他法律的規定。
注1、上述是關於合同的傳統界定,所關注的是合同的行為側面,現代的學說則傾向於從過程的側面把握合同,認為合同是一種從合同締結前的階段到履行完畢後的一個連續的過程。
注2、《合同法》中第43條關於合同締結過程中的保密義務規定和第42條的締結過失責任規定以及第92條關於合同終了後的義務規定等等如果藉助合同過程論則可以獲得較好的說明。
3、《法國民法典》第1101條規定:
合同為一種合意,依此合意,一人或數人對於其他一人或數人負擔給付某物、作為或不作為的債務。
這是大陸法系關於合同的經典定義。
4、《德國民法典》第305條規定:
以法律行為發生債的關系或改變債的關系的內容者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必須有當事人雙方之間的合同。
5、美國《法律重述:合同》(第2版):
合同是一個允諾或一系列允諾,違反該允諾將由法律給予救濟;履行該允諾是法律所確認的義務。
合同分類
學理上合同有廣義、狹義、最狹義之分。
(二)1、廣義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門中確定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
如民法上的民事合同、行政法上的行政合同、勞動法上的勞動合同、國際法上的國際合同等。
2、狹義合同指指一切民事合同。
作為狹義概念的民事合同包括財產合同和身份合同。
上述財產合同又包括債權合同(即下述的「最狹義合同」)、物權合同、准物權合同。
上述身份合同又包括「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2條第2款)。
3、最狹義合同僅指民事合同中的債權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分則所規定的15種有名合同全部是債權合同。這15種有名合同分別是:
(1)買賣合同;
(2)供用電、水、氣、熱力合同;
(3)贈與合同;
(4)借款合同;
(5)租賃合同;
(6)融資租賃合同;
(7)承攬合同;
(8)建設工程合同;
(9)運輸合同;
(10)技術合同;
(11)保管合同;
(12)倉儲合同;
(13)委託合同;
(14)行紀合同;
(15)居間合同。
注
制定《合同法》之時,中國的《物權法》尚未制定,故物權合同、准物權合同當時僅停留在學術探討階段。
抵押合同、質押合同、留置合同、探礦權合同、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承包合同等物權性質的合同在沒有特別法規范的情況下仍然適用合同法總則或類推適用合同法相關分則。
法律特徵
(三)1、合同是兩個以上法律地位平等的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協議。
2、合同以產生、變更或終止債權債務關系為目的。
3、合同是一種民事法律行為。
與協議的區別
(四)1、雙方的意思都表示一致而達成的一種契約.簡單地說,就是你情我願,然後我們把大家都同意的事情固定下來,說明白,說清楚,那麼我們達成一致的這個事項就是協議,在法律上就叫合同。
一般來說,生效的合同和協議法律效力就是相同的.除非沒有生效或因為一些條件而失效。比如:合同或協議的一方是個7歲的小孩,這樣的合同就沒有效力。
2、需要公證的合同或協議只是把合同或協議的效力固定並強化,如果法律沒有要求,合同,協議的當事人也沒有約定,是不需要特別的公證的。
3、合同或協議一般兩份就夠了。合同當事人各持一份,如有第三份,很可能是給見證人或第三人,這個作用也是為了強化合同或協議的效力,由雙方當事人約定的。
4、合同或協議一般只是名稱,叫法的不同.只要不違反法律和道德風俗,當事人可以任意約定合同或協議的名稱,內容,形式,都是有效的。
與合意的關系
(五)1、不是所有的合同或其內容都經由合意。
如,附隨義務作為合同的內容即未經當事人約定。
再如,事實勞動關系的內容也未經當事人合意。
再如,合同只要就其最低限度的內容達成合意即可,其他內容可以根據合同法第61、62、63條等等規定確定。
2、不是所有合意都能作為合同。
如,情人間約定的約定,朋友之間一起吃飯的約定等等。
因此,「合同」=「合意」只是一個粗略的界定,並沒有全面准確揭示合同概念的內涵。
與契約的關系
合同曾有契約與合同之分。契約是雙方當事人基於相互對立的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為,如買賣契約。合同是雙方或者三方以上當事人基於方向並行的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的民事法律行為 ,如合夥合同。我國現行法律不再作這樣的區分,把二者統稱為合同。
❹ 餐廳轉讓時需要注意什麼
1、簽訂轉讓協議。
2、對雙方的權利義務在協議中約定清楚,出現違約如何處理。
3、如果專是受讓方屬一定要留好轉讓方的家庭住址、電話等聯系方式。
4、如果房屋是租賃的,要與房主協商好轉讓後,房屋的承租問題。
(4)面館轉讓合同擴展閱讀:
轉讓的類型:
1、產權轉讓
產權轉讓是指財產所有權和經營權的讓予,一般是指有償讓予。
產權是以財產所有權為基礎的,由所有制實現形式所決定的,受國家法律保護的,反映不同利益主體對某一財產的佔有、支配和收益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2、債權轉讓
債權轉讓是指在不改變合同內容的合同轉讓,債權人通過與第三人訂立合同將債權的全部或部分轉移於第三人。
債權全部讓與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債權人成為原合同關系的新的債權人,原合同債權人因合同轉讓而喪失合同債權人權利,債權部分讓與第三人,第三人成為合同債權人加入到原合同關系之中,成為新的債權人。
合同中的債權關系由一人變數人或由數人變更多人。新加入合同的債權人與原債權人共同分享債權,並共享連帶債權。
❺ 我有個面館現在由於生意不好經營不下去了,想轉讓可是房東合同備注不讓轉讓!我只是想把我店裡面的設備轉
你和他說,你不讓我轉讓,你就退錢,你把我逼死,那咱們就狠著來。我租房和房東協商了,也是寫了不可轉租,最後談了,是可以協商轉租。總之你要不讓我轉租,就把錢退我。你看著辦吧。
❻ 我轉了個門面轉讓費給了店面老闆,轉讓合同也簽了他約房東來房東說店面不能轉讓我現在可要回轉讓費嗎
這個你跟他協商應該都問題不大把。或者你們私下也簽訂個協議好像也是生效的把。
❼ 本人做餐飲快餐,現有面館轉讓給我。租賃人,轉讓人,房東之間注意什麼
合同之類的 包括租佃合同,還有跟房東協商好 更換營業執照之類的
❽ 門面轉讓合同怎麼寫
以當事人甲、乙為例,店鋪轉讓合同需要有以下的內容:第一條:甲方於某年某月某日前將位於某地店鋪轉讓給乙方使用。第二條:該店鋪產權人為某某。丙與甲方簽訂了租賃合同,租期到某某日期,月租為多少人民幣。店鋪交給乙方後,乙同意代替甲向丙履行該租賃合同,每月交納租金及該合同約定由甲交納的水電費等各項費用,該合同期滿後由乙領回甲交納的押金,該押金歸乙方所有。第三條:店鋪現有裝修,裝飾,設備(包括)全部無償歸乙方使用,租賃期滿後不動產歸丙所有,動產無償歸乙方第四條:乙方在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轉讓費多少多少錢,上述費用已包括甲方交給丙方再轉付乙方的押金,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設備及其他相關費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第五條:該店鋪的營業執照由乙方辦理,經營范圍是什麼,相關費用及由乙方經營引起的債權債務全部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乙方接手經營前該店鋪所欠一切債務由甲方負責償還,與乙方無關。第六條:約定違約責任如違約金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十二條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以下條款:(一)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標的;(三)數量;(四)質量;(五)價款或者報酬;(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七)違約責任;(八)解決爭議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