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罵算侵權
㈠ 辱罵他人算犯法嗎
辱罵他人的治安處罰,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情節較內重的,處五日容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如果罵的內容屬於虛構,可以構成侵犯名譽權,能構成誹謗或者侮辱,可以起訴到法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
㈡ 辱罵他人可以構成犯罪嗎
辱罵他人可以構成侮辱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條【侮辱罪、誹謗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故本案中是否構成犯罪要看具體情節和造成的影響,涉嫌構成侮辱、誹謗罪的,可以向法院起訴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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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定為侮辱他人的行為手段有:
1、暴力侮辱人身,這里所講的暴力,僅指作為侮辱的手段而言。
2、採用言語進行侮辱,即用惡毒刻薄的語言對被害人進行嘲笑、辱罵,使其當眾出醜,難以忍受,如口頭散布被害人的生活隱私、生理缺陷等。
3、侮辱行為必須公然進行。公然並不一定要求被害人在場。如僅僅面對著被害人進行侮辱,沒有第三者在場,也不可能被第三者知悉,則不構成侮辱罪。因為只有第三者在場,才能使被害人的外部名譽受到破壞。
4、公然侮辱他人的行為還必須達到情節嚴重的程度才能構成本罪。雖有公然侮辱他人的行為,但不屬於情節嚴重,只屬於一般的民事侵權行為。
㈢ 被人辱罵算是名譽侵權嗎
答:被人辱罵事實應該算是名譽侵權。
㈣ 隨意侮辱,謾罵他人算不算侵犯名譽權
隨意侮辱、謾罵他人屬於侵犯名譽權。
名譽權,是人們依法享有的對自己所獲得的客觀社會評價、排除他人侵害的權利。它為人們自 尊、自愛的安全利益提供法律保障。名譽權主要表現為名譽利益支配權和名譽維護權。我們有權利用自己良好的聲譽獲得更多的利益,有權維護自己的名譽免遭不正當的貶低,有權在名譽權受侵害時依法追究侵權人的法律責任 。
公民享有的就其自身特性所表現出來的社會價值而獲得社會公正評價的權利。人格權的一種。人的名譽是指具有人格尊嚴的名聲,是人格的重要內容,受法律的保護。任何人對公民和法人的名譽不得損害。凡敗壞他人名譽,損害他人形象的行為,都是對名譽權的侵犯,行為人應負法律責任。
公民的名譽權受到侵害了,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它為人們自尊、自愛的安全利益提供法律保障。有權維護自己的名譽免遭不正當的貶低,有權在名譽權受侵害時依法追究侵權人的法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 101 條規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譽權,公民的人格尊嚴受法律保護,禁止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
㈤ 辱罵他人在法律上是什麼罪可判什麼刑
情節輕微的話構不成犯罪的,如果導致嚴重後果了,就會以侮辱罪或者誹謗罪來定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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侮辱罪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規定,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
2:侮辱罪客觀上使用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敗壞他人名譽;主觀上只能是故意,即行為人明知自己的侮辱行為會造成敗壞他人名譽的危害結果,並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另外根據《刑法》規定,只有情節嚴重的侮辱行為才構成本罪。
3: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人格尊嚴和名譽權。人格尊嚴權和名譽權是公民的基本人身權利。《憲法》第38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所謂人格尊嚴,是指公民基於自己所處的社會環境、地位、聲望、工作環境、家庭關系等各種客觀條件而對自己或他人的人格價值和社會價值的認識和尊重。所謂名譽,是指公民在社會生活中所獲得的名望聲譽,是一個公民的品德、才幹、信譽等在社會生活中所獲得的社會評價。所謂名譽權,是指以名譽的維護和安全為內容的人格權。
誹謗罪
1:須有捏造某種事實的行為,即誹謗他人的內容完全是虛構的。如果散布的不是憑空捏造的,而是客觀存在的事實,即使有損於他人的人格、名譽,也不構成本罪。
2:須有散布捏造事實的行為。所謂散布,就是在社會公開的擴散。散布的方式基本上有兩種:一種是言語散布;另一種是文字,即用大字報、小字報、圖畫、報刊、圖書、書信等方法散布。所謂「足以貶損」,是指捏造並散布的虛假事實,完全可能貶損他人的人格、名譽,或者事實上已經給被害人的人格、名譽造成了實際損害。如果散布虛假的事實,但並不可能損害他人的人格、名譽,或無損於他人的人格、名譽,則不構成誹謗罪。
3:誹謗行為必須是針對特定的人進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從誹謗的內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誰,就可以構成誹謗罪。如果行為人散布的事實沒有特定的對象,不可能貶損某人的人格、名譽,就不能以誹謗罪論處。
4: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行為必須屬於情節嚴重的才能構成本罪。雖有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行為,但沒有達到情節嚴重的程度,則不能以本罪論處。所謂情節嚴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捏造事實造成他人人格、名譽嚴重損害的;捏造事實誹謗他人造成惡劣影響的;誹謗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導致被害人自殺的等等情況。
㈥ 在說說上辱罵他人算不算侵犯他人的名譽權
這是屬於侵犯他人的名譽權的。(侵權者輕則受到輿論的譴責,嚴重的要承擔法律責任)
㈦ 辱罵是否犯法
辱罵他人的治安處罰,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專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屬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如果罵的內容屬於虛構,可以構成侵犯名譽權,能構成誹謗或者侮辱,可以起訴到法院。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
㈧ 罵別人是民事侵權嗎,,,,
當眾或在公共場合辱罵他人,都是侵犯他人人格尊嚴的違法行為。對於這內種違法行為容,公安機關可以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42條規定進行治安處罰。可以進行治安處罰的辱罵他人的行為一般的表現形式為,在公共場合公然貶低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的行為。如果僅僅是兩個人之間的辱罵,由於不會在社會上或他人之間造成惡劣影響,不屬於處罰的范圍,批評教育就可以。
㈨ 法律上對故意辱罵、侮辱他人是如何規定的
辱罵他來人的治安處罰,處五日以下拘源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如果罵的內容屬於虛構,可以構成侵犯名譽權,能構成誹謗或者侮辱,可以起訴到法院。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