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起草
1. 個人合作協議怎麼起草
起草範本如下:
個人合夥協議書
姓 名________,性 別________,年 齡_______,
住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夥人按上列項目順序填寫)
第一條 合夥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夥名稱 、主要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范圍: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合夥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第五條 出資金額、 方式、期限。
(一)合夥人___(姓名)以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元。(其他合夥人同上順序列出
(二)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齊。
(三)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以_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_____________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特別提示: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可以約定按各合夥人各自投資或者平均分配。未約定分擔比例的,由各合夥人按投資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 入伙、退夥、出資的轉讓。
(一)入伙。
1.新合夥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 承認並簽署本合夥協議;
3. 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夥人對入伙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夥。
1.自願退夥。合夥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夥人可以退夥:
①合夥協議約定的退夥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③發生合夥人難以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合夥協議未約定合夥企業的經營期限的,合夥人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夥,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合夥人擅自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2. 當然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夥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夥生效日。
3. 除名退夥。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③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夥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夥人退夥後,其他合夥人與該退夥人按退夥時的合夥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 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夥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合夥企業的合夥人。
第八條 合夥負責人及合夥事務執行。
(一)全體合夥人共同執行合夥企業事務。(適用於規模小的合夥企業。)
(二)合夥協議約定或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___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為: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 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 支付合夥債務;
5. _____________________。
(1)協議起草擴展閱讀:
個人合夥是指兩個及其兩個以上公民按照協議,各自提供資金、實物、技術等,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的自願聯合。其法律特徵是:
①合夥須有兩個及其以上的公民;
②合夥是按合夥合同聯合起來的經濟單位;
③合夥人必須共同出資、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
④合夥財產歸全體合夥人共有,合夥人對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個人合夥應當簽訂合夥協議。合夥協議是指明確合夥人之間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當事人未訂立書面協議,但具備合夥條件,又有兩個以上無利害關系人證明有口頭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認定其具有合夥關系。
2. 怎麼起草協議書
一、合同起草權的爭取
這一點極為重要。一般情況下,起草方在起草合同時能更好地考慮和保護自己的利益。如無標准合同文本可依或認為不適宜採用標准合同文本,在談判過程中就要盡量爭取到合同的起草權。
二、合同一般條款
《合同法》第十二條列舉的合同一般條款有: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標的;數量;質量;價款或者酬金;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解決爭議的方法。起草合同時應注意不能遺漏一般條款。
(一)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個人姓名應與身份證一致,不能用綽號;個人住址應與身份證或戶口本規定一致。如個人經常居住地與身份證或戶口本中登載的地址不一致,可以用經常居住地為住址。單位要寫全稱,不能用簡稱,企業法人名稱及住址應與營業執照一致。(二)標的
標的體現訂立合同的目的,沒有標的或標的不明確的,合同不能成立。比如買賣合同標的是貨物,在起草標的條款時,不僅要有貨物名稱,必要時還須加上貨物牌號、商標、型號、規格、品種、等級、花色、生產廠家等。(三)數量
不要使用「包、箱、袋、捆、打」等國家沒有計量標準的數量單位。如一定要使用,也要明確每「包」、每「箱」、每「袋」、每「捆」、每「打」的具體數量。
根據標的特點,有些還需註明標的毛重、凈重、正負誤差、合理磅差、自然減量、超欠幅度等。(四)質量
本條款是最復雜、最易產生爭議的條款之一。要明確質量標准、質量驗收內容、質量提出異議的期限和方式。
採用國家標准、行業標准或企業標準的,寫明標准名稱、代號或編號。
質量驗收有三種形式:按產品說明書驗收、按樣品驗收、按抽樣驗收。按產品說明書驗收的,說明書要真實、明確,包含所需技術標准和其他技術條件。按樣品驗收的,要明確對樣品的共同提取、封存和保管。
對質量提出異議期限和方式時,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法律法規無規定的,要根據具體情況作出明確規定。
(五)價款或報酬
實行市場價格的,按公平合理原則確定價格。要明確單價和價格總額及履行合同的其他費用如包裝費、包裝物回收費、保管費等由誰承擔;要明確價格計算方法、貨幣種類、支付時間和方式。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要明確交付標的和支付價款或報酬時間。需分期或分批履行的,對每一期的履行期限也要作出規定。履行地點前要寫上省、市、縣名稱,地名要寫准確,避免重名或地名錯誤發生履行錯誤。履行方式分為時間方式和行為方式。時間方式有一次履行和分期履行兩種。行為方式包括交付標的物方式、勞務提供方式和支付價款和報酬方式。對履行方式要根據實際情況選擇。
(七)違約責任 違約責任條款能促使當事人自覺、全面履行合同。合同中必須有違約責任條款。條款內容不能太籠統,一條義務,就要對應一條違約責任。重要義務,違約責任應較重;次要義務,違約責任應較輕。法律法規對違約責任有規定的,按規定執行。無規定的,雙方協商承擔責任方式和比例。法律法規中對違約責任比例幅度或限額有規定的,則約定的違約金或賠償金數額不得高於或低於規定。
(八)解決爭議方法
主要在仲裁和訴訟中選擇。專業性比較強、雙方合作關系一直較好、涉及商業秘密、希望盡快解決爭議的合同糾紛可以選擇仲裁。但注意,選擇了仲裁就不能選擇訴訟,選擇了訴訟就不能選擇仲裁。選擇仲裁,必須寫明仲裁地點和仲裁機構全稱。選擇訴訟,約定由己方所在地法院管轄更為有利。
三、合同其他條款
在一般條款之外,《合同法》分則中針對不同種類的合同有具備條款的規定。要對應這些規定起草。另外,當事人也可自行約定一些條款,如擔保條款、定金條款、公證條款等。但自行約定的條款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總之,合同起草人必須熟悉合同法律法規,做到合同條款全面、條款內容明確具體,才能保證起草的合同更准確、更全面、更公平合理,以更好地維護合同起草方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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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如何起草協議書
這東西是不是應該有人專門做呀,或者你找個律師問呀
4. 起草協議要注意哪些
起草協議,特別是一攬子協議,是一件難度較大的事,應謹慎和全面。雙方都必須對他們同意的條款有一致的認識,保證協議名副其實。防止某些部分因敘述不當而變得含混不清,造成漏洞,日後導致嚴重的後果。
1.價格方面
(1)價格是否最後確定?或締約者能否收回人工和原材料增加後的成本?
(2)價格是否包括稅收、關稅或其他法定費用?如果包括,在合同有效期內,倘使這些稅率增加,應誰支付增加的稅務費用?
(3)價格的確定是否己考慮匯率變動因素?
(4)對於合同價格並不包括的項目是否也已明確?
2.合同完成
(1)對「完成」是否有明確的解釋?它是否包括客戶對設備的測試?
(2)如果某些次要的零部件丟失,並不影響設備的性能運轉,能否簽發一張完成或接受的證明書?
(3)合同的完成是否能分階段進行?這點是否明確規定?
3.規格方面
(1)買方取得執照、許可證和圖紙的批准等的義務是否明確規定,並註明每件完成的時間?
(2)如果有什麼國家或國際機構的一般標准可參照,是否明確運用哪些標准,而那些標准又與合同的哪些部分有關?
(3)對於工廠或現場的材料或設備的測試,以及它們的測試方法是否作了明確的規定?
4.清點、卸貨與倉儲等問題
(1)是否明確誰來負責清點,誰來負責交貨到現場,誰來負責卸貨和倉儲?
(2)一些永久性或臨時性工作由誰負責安排處理?
5.索賠問題
(1)處理范圍如何?
(2)處理是否排除未來的法律訴訟?
協議或合同草案經雙方同意後,就可以進行正式簽訂,安排簽字儀式了。首先應做好文本的准備工作。有關單位應及早做好合同文本的定稿、翻譯、校對、印刷、裝訂、蓋章等項工作。同時,准備好簽字用的文具、國旗等物品。
參加談判簽字儀式的,基本上是雙方參加會談的全體人員,雙方人數應大致相等。不少國家為了表示對協議的重視,往往由更高或更多的領導人出席簽字儀式。
雙方簽字人員進入簽字廳。簽字人員入座時,其他人員分主客各一方,按身份順序排列於各自的簽字人員座位之後。雙方參加簽字儀式的助簽人員分別站在各自簽字人員的外側,協助翻揭協議文本,指明簽字處。在雙方保存文本上簽字後,由雙方助簽人員互相傳遞文本,再在對方保存的文本上簽字,然後由雙方簽字人員交換文本,相互握手。重大的簽字儀式後,備有香檳酒,雙方共同舉杯慶賀。
5. 求如何起草一份協議!!
首先,確定一下甲乙丙方
第一條,講清楚事情起因以及處理對策。
第二條,講清雙方責任,如果屬於你家水管問題,你應該承擔什麼樣的責任,如果不屬於你家水管問題,你家鄰居應該承擔什麼樣的責任,包括物業公司,他作為你家住宅區的公證人,他也肯定你家有問題,那麼,如果不是的話,他要負什麼樣的責任,這些都要講清楚。
第三條,一定要註明,上述權責條款,若有不符,可依此協議向法院或仲裁機構進行仲裁。
6. 怎樣起草一份協議才有法律效益
首先協議的雙方都要有合法資格可以處理協議約定內容;其次,協議必須是雙方在內完全自願的情況下協容商而成並且協議內容也沒有違法的條款;最後,有效的協議至少要包含:
(一)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等等
7. 協議書是自己起草還是要正式文本,需要哪些手續
協議制定好抄以後,雙方簽字蓋章就產生法律效力(簽字蓋章表示雙方共同認可)。一般合同都約定生效時間,比如「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生效」,如果不加約定,也可以理解為生效時間為「自簽定之日起」。協議書就是由雙方達成協議後共同起草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本,然後雙方簽名蓋章就生效。「共同起草」,是雙方約定協議的過程,雙方簽字蓋章,是對約定的內容的確定。如無異議,證明確是雙方真實意願的表達(在簽訂協議過程中沒有挾迫、欺騙等現象),那麼這份協議就具有了法律效力,不用到公證機關公證和備案。
8. 協議合同書怎麼起草
合夥協議書(1)
合夥合同
訂立合同各合夥人:
姓名____,性別____,年齡____,住址______。
(其它合夥人按上列項目順序填寫)
第一條 合夥宗旨
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夥經營項目和范圍
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
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合夥人____(姓名)以____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元。
(其它合夥人同上順序列出)
2.各合夥人的出資,於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
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
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
還。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以____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
人的____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伙、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伙: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
義務。
2.退夥:①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夥;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
前____月告知其它合夥人並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
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
伙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夥人有首先受讓權,
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應按入伙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七條 合夥負責人及其它合夥人的權利
1.____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是:①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②對合
伙事業進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④支付合夥債
務;⑤______。
2.其它合夥人的權利:①參予合夥事業的管理;②聽取合夥負責人開展業務
情況的報告;③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④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
第八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
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
2.禁止合夥人經營與合夥競爭的業務。
3.禁止合夥人再加入其它合夥。
4.禁止合夥人與本合夥簽訂合同。
5.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
伙人決定除名。
第九條 合夥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合夥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①合夥期屆滿;②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
關系;③合夥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夥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⑤法院根據有關
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合夥終止後的事項:①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____中間人(或公證
員)參與清算;②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
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夥人或第三人,其
價款參與分配;③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合夥共同財產償還,
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
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
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夥人各執一份,送____各存一
份。
合夥人:____(蓋章)
(略)
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