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
Ⅰ 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合同(可以按自己的需要修改)
甲方(出讓方):
家庭地址:
乙方(受讓方):
家庭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相關規定,經+++村第 村民小組同意,本著自願、平等、有償、誠信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就承包土地經營權、林地轉讓事宜達成一致意見,並訂立以下條款。
一、流轉地塊:甲方將位於 的承包土地 畝,位於 的柴山地 畝,位於 的綠化林 畝的經營權 流轉給乙方使用;四至界限見附圖。
二、流轉時限及用途:甲方於2011年 月 日起將上述土地和林地經營權長期轉讓給乙方,並按有關規定協助乙方辦理土地經營權轉讓手續,乙方將承包地用於農業生產,柴山地用於採集家庭燃料之用,綠化林地用於自用材採集。
三、流轉價格及付費事宜:上述承包地、柴山地及綠化林地轉讓費為 元,大寫 萬 元整;乙方於2011年 月 日現金支付經營權轉讓費,甲方另立收據。
四、甲方向乙方移交流轉證件:1.《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編號: )一本;2.《林權證書》(編號: )一本;3.《退耕還林合同書》(編號: )一本;4.《財政補貼一折通》(編號: )(糧食直補貼金)一本。
五、其他約定:1.甲方若對承包地界指界有誤而造成的乙方經濟損失的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2.流轉合同生效後因國家對土地承包經營政策進行調整的,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3.國家給予的各種政策性補貼由 方享受,相關農業政策性保險由乙方繳納,並享受保險賠償款項。4.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5.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6.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乙方、村民小組、鎮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構各執一份,報縣農業局備案一份。
六、合同糾紛處理:若雙方發生合同糾紛,甲、乙雙方應共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合同法》、《民法通則》、《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和《物權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農村土地流轉管理政策執行。首先請求村民委員會、鎮人民政府調解解決;調解不成的,向縣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直接向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違約責任:1.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2.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賠償全部損失。
特此訂立合同
附:轉讓地界四至界限圖。
甲方(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村民小組組長(簽字):
年 月 日
Ⅱ 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的合同鑒證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當事人可以向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申請合同鑒證。
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不得強迫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當事人接受鑒證。
Ⅲ 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應該怎麼寫
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採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當事人雙方應當簽訂書面合同。採取轉讓方式流轉的,應當經發包方同意;採取轉包、出租、互換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的,應當報發包方備案。」「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條款:(一)雙方當事人的姓名、住所;(二)流轉土地的名稱、坐落、面積、質量等級;(三)流轉的期限和起止日期;(四)流轉土地的用途;(五)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六)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七)違約責任。」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簽訂。當事人沒有採用書面形式簽訂,但已實際流轉了,仍可認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成立。
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除需經流轉雙方當事人簽字外,採用轉讓方式流轉的,該轉讓合同應當需經發包方同意。發包方不同意,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合同不成立。採用轉包、出租、借用、互換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的,應當將此類流轉合同報發包方備案。不論發包方是否同意,都不影響該流轉合同的成立。
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應當具備以下主要條款:(一)流轉方、受流轉方的姓名、住所。當事人是農戶的,戶主的姓名可代表全家。(二)流轉土地的名稱、坐落、面積、質量等級。(三)流轉土地的用途。(四)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期間,即流轉的年限和起止時間。(五)流轉金及支付方式。(六)違約責任。(七)當事人可約定其他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