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糾紛有效期
訴訟時效期間是三年,見《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② 買賣合同糾紛案件的訴訟有效期是幾年呢
《民法總則》2017年10月1日實施,《民法總則》 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該法的規定相對此前的《民法通則》規定的二年的訴訟時效,延長了一年,有利於對民事權利的保護。
至於《民法總則》和《民法通則》訴訟時效的銜接問題,蕞高人民法院制定 《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訴訟時效制度若干問題的解釋》,有完善的規定。
據此,除法律另有規定外,買賣合同糾紛案件的訴訟時效目前為三年。
③ 合同法的訴訟時效是多長時間
訴訟或者仲裁時效是指權利人請求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解決爭議,保護其權益而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法定期限。法律規定訴訟時效的目的,在於促使當事人盡早行使權利,盡快解決當事人的糾紛。一般的合同糾紛按照民法總則的規定,訴訟時效為3年,幾類特殊的爭議,如租賃合同中延付或拒付租金的爭議,保管合同中寄存物被丟失或損毀的爭議的訴訟時效為一年。由於合同的復雜性、地域性,因此,因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和技術進出口合同爭議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期限為四年。其他法律規定了特別時效的,依照其規定,如海商法規定的貨運賠償請求權的時效為一年。訴訟時效的起算時間,自當事人知道或者當應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計算。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④ 合同有效期多長時間,超出兩年可以起訴嗎,商業合同
1、合同如果沒有自己約定有效期限則一直有效,我國《民法通則》第一百四十一條規定:「法律對時效另有規定的,依照法律規定。」
2、判斷合同是否終止的標准主要有以下幾類:
(1)一般意義上的合同終止時間通常為合同約定的合同義務履行完畢;
(2)合同履行過程中,一方當事人有確實的證據證明另一方無法履行或無法完整履行合同義務的,或對方當事人明確表示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可隨時解除合同;
(3)合同履行過程中,因一方過失或故意造成合同無法履行的,另一方可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
(4)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可終止合同。
3、商業合同訴訟時效的起算是從一方違約或產生實際損失時開始計算兩年,且受訴訟時效中斷中止影響。超出訴訟時效喪失的是勝訴權,而非請求權,即你隨時可以起訴但如被告依法提出訴訟時效抗辯則法院可能支持。
(4)合同糾紛有效期擴展閱讀:
我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五條規定的:「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限為2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這表明,我國民事訴訟的一般訴訟時效為2年。(現《民法通則》有關訴訟時效的內容已失效,已經開始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有關訴訟時效的規定)
2017年3月15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該法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該法第一百八十八條第一款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3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這表明,我國民事訴訟的一般訴訟時效從2017年10月1日起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