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陰陽合同論文

發布時間: 2021-02-20 14:03:39

⑴ 崔永元文章好嗎

選擇一個人們擠在旅遊途中顧不上表態的時間,選擇了一批對法律條款能解釋得驚人一致的專家……伍月又要開花了。
說她沒教養是因為政府花這么大力氣和她談心也沒喚醒她的善念,也沒有提高她的認知能力——她傷害了和晶與崔永元,15年了,她應該誠懇道歉,乞求原諒 。也許政府說:沒事兒,你交錢就行。
這在我意料之中,她的好友馮小剛、劉震雲、王中軍、王中磊也至今不思悔改。窩案從來都是論窩的,窩有窩的理論。
窩的理論就是當四海英雄八方人物能隨時一起火鍋一起喝酒的時候,總會產生縱橫天下無所不能的幻覺。
看看當初馮小剛多嘴硬、劉震雲多矯情、范冰冰多委屈……
他們認識稅務局的、公安局的、證監會的……
我堅信,有一天,這天下還是兄弟們的,只是這個秋天例外。
網友們喊我去領賞錢,漢朝給四億,而今給十萬,我一點心情沒有。錢多少先放一邊,實在看不了稅務總局的一張張臉。
第一次去,給看了證件倒了熱茶,相對仔細地看了證據。和(大轟炸)有關的她的證據就是這次提供的。
第二次去,提供的全是華誼兄弟的證據,相當一部分稅務總局看不懂。
第三次是突然被叫去的,多了兩張陌生的面孔,沒有自我介紹也沒有出示證件。對我補充提供的陰陽合同證據看都不看。
拐彎抹角地詢問我是從哪裡弄到的(大轟炸)的合同。一高一矮兩位越問越急,終於原形畢露,這是倆蠻橫的警察。
在他們的世界裡,有罪推定,人人都是兇犯。在他們的世界觀里,他們就是法律,沒必要對誰客氣。
我堅定地告訴他們:這合同是我從垃圾桶里撿的。一旁的國稅總局大聲喊著:把這個給他記上!
我認為,這兩個身份不明的人不出示證據隨意傳喚審問公民是違法的,要求國稅總局予以合理解釋,國稅總局稱要請示領導,至今無下文,說話像放屁一樣。
再然後,上海公安局經偵大隊對所有我參與的公司徹底偵察,對我以前的助理不斷詢查,徹夜詢查。
我知道原因在於(大轟炸)。參與這次大欺詐的既有演藝界大腕也有上海經偵的警察。
曾經當著我的面,他們喝兩萬一瓶的酒,抽一千一條的煙,幾十萬的現金用個書包就提走。
就這樣,我的危險來自四面八方。
崔永元,你怎麼會把一手好牌打成這樣?
昨晚,夢見了遠在天堂的父親,他說,記住三個字:不能退。
你猜

⑵ 高分懸賞5000字 建設法規論文 寫的合適,追加懸賞

樓主你好建設法規論文

實行建設監理制度是我國建設領域的一項重大改革,是我國對外開放、利用外資、國際交往日益擴大的結果。自1998年開始試點以來,取得了很大成績,其在工程建設中地位日益提高,在控制工程質量、造價、工期的效果日益顯著,現在正在逐步在各行業推廣開來。

通過實行建設監理,使我國的建設工程管理體制開始向社會化、專業化、規范化的管理模式轉變,在項目法人與承包商之間引入了建設監理單位作為中介服務的第三方,在項目法人與承包商、項目法人與監理單位之間形成了以經濟合同為紐帶,以提高工程質量和建設水平為目的的相互制約、相互協作、相互促進的一種新的建設項目管理運行體制。同時眾多監理單位的建立,多家建立單位參與同一項目的投標與監理,使建設工程管理也引入了競爭機制,為提高建設工程質量、節約投資、縮短工期創造了條件,建設監理制度正在逐步由摸索、借鑒階段向完善、成熟階段發展。但是由於我國的建設監理制度起步晚,舊的建設工程管理體制還在運行並對束縛著監理制度的發展,對建設工程監理制度與質量監督的關系模糊,關於工程建設監理的法規制度不完善,監督引導機制不健全,對工程監理的作用、意義和監理人員的條件理解片面等原因,使我國的工程建設監理還存在許多問題,還有一些需要改進和完善的地方。
一、提高對實施項目監理的重要性的認識

目前業主、施工單位和質量監督機構對實行工程監理的意義及其重要性缺乏認識,對監理的地位及與各方的關系認識模糊,業主認為監理人員是自己的雇員,必須為自己的利益服務,按自己的要求辦,施工單位認為監理人員是業主利益的代表,是為業主服務與說話的,不把監理人員當作獨立的第三方看待,質量監督機構又認為監理人員代替了自己的職能,因而忽視了對工程質量的監管,由於以上的模糊認識,使工程建設各方在關系的協調上不順暢,監理人員的決定不能實施,監理人員的意見不能落實,監理效果不夠理想,工程質量監督出現漏洞,當工程出現質量問題時,容易出現互相推委扯皮的現象。因此建設項目各方及質量監督機構必須認識到在我國過去的工程建設管理體制下,由於責、權、利不明確,投資失控、進度失控、質量失控的現象不斷出現,造成了許多釣魚工程、高投入低效益工程和只有開工、沒有竣工的長尾巴工程,浪費了大量的建設資金,使建設項目喪失了許多發揮效益的好時機,造成了很大損失。通過十多年的監理實踐,證明實施工程建設監理是降低工程造價、加快工程進度、提高工程質量、減少投資浪費的有效措施。
二、正確理解與明確業主與監理、承包商與監理的關系

業主與監理之間是通過工程建設監理合同建立起來的一種委託與被委託的關系,雙方都要在合同約定的范圍內行使各自的權力和義務。監理接受業主的委託對項目的實施進行監理,但監理不是業主在項目上的利益代表,監理必須依據工程建設監理合同、設計文件、有關規范、規定及相關法律對項目實施獨立、科學、公正的監理,業主有權要求更換不稱職的監理人員或解除監理合同,但不得干預和影響監理人員的正常工作,不得隨意變更監理人員的指令。監理人員接受業主的委託,對項目的實施進行監督與管理,要對業主負責,監理的一切活動必須以監理合同和工程承包合同為依據,以實現三個控制為目的,以自己的名義獨立進行,在業主與承包商之間要做到不偏不倚、獨立、客觀、公正。
監理與承包商都受聘於業主,二者之間沒有任何合同或協議關系,也不得簽署任何形式的合同或協議,不得參與承包商與工程建設有關的任何活動,他們只是在雙方各自與業主簽署的合同、設計文件、相關法律法規和規范約束下的監督與被監督、管理與被管理的關系,監理人員必須獨立公正地行使監理權,認真維護業主與承包商的合法權益,承包商對監理人員的決定不能接受時,可以通過仲裁、申訴等方式解決。
三、要正確認識工程質量與工程建設各方的關系

一項工程項目的實施,要經過地質勘探、測量、設計、施工等多道程序,每一道程序都與工程建設質量有著密不可分的關系。把工程建設質量簡單歸結到設計、施工或監理任何一方的說法或結論都是片面的、不完整的。當一項工程立項以後,要從工程的勘探、測量、設計階段抓起,直到工程建成投入使用、正常運行為止。在整個過程中,任何一個環節的疏忽,都可能造成工程質量的缺陷,甚至工程質量事故。因此,當工程出現質量事故後,要根據工程建設資料,認真分析產生事故的原因,找出責任方,以便追究其責任。
四、加大培訓力度,嚴格培訓措施,規范監理市場

建設工程監理是一項技術服務性的工作,對監理人員的知識結構、知識的廣度、深度和監理人員的思想素質、道德修養都有著較高的要求,還要求監理人員具有一定實踐經驗、足夠的管理知識,要掌握與工程建設相關的法律、法規知識,要理解國家的有關政策,要具有一定的經濟方面的知識。建立監理人員持證上崗與注冊制度是維護監理秩序、保證監理人員質量和監理工程質量的有效措施。我國目前持有監理培訓證的人員有一萬多人,從絕對數字上看人數不少,應該基本能夠滿足我國建設市場的需要,但是由於我國目前建設監理市場不健全,監督管理機制不完善,個人對監理工作的理解有偏差,監理單位與設計、施工、管理單位沒有脫鉤,許多持證的人員是各級領導幹部或一些設計、施工、管理單位的骨幹,有的甚至是單位的文秘、辦公室工作人員等,他們有證但不能上崗監理,而另一些在崗的監理人員又無證,不具備監理資格。同時我們的培訓工作有時又顯得流於形式,沒有嚴格的考試制度,許多人只報名,但不參加學習培訓,應付了事,對我們的監理工作和監理隊伍建設造成了不良影響,監理質量沒有保證。
五、加強對監理人員的教育,維護監理人員的公正、客觀、科學性

業主與監理人員是委託與被委託的合同關系,監理人員與承包商是監理與被監理的關系,監理要始終維持自己獨立第三方的位置,既不為經濟利益、為多攬工程而偏袒業主,也不收受承包商的任何禮品與賄賂,而做睜隻眼、閉隻眼、忽視工程質量的事,監理人員在施工現場,要對業主和承包商做到「不吃、不收、不要、不拿」,只有這樣才能做到不手軟、不嘴短,客觀、公正地評價工程質量,維護自己的聲譽,贏得雙方的尊重,贏得客戶。
監理單位要建立監理人員學習與培訓制度,對監理人員進行業務技能培訓、監理法規學習和思想道德教育,使監理人員有與監理工作相應的知識理論水平,有較強的責任感,有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有良好的身體素質,有敢於承認錯誤的勇氣,有敢於批評與自我批評的氣魄,要敢於講真話、講實話,教育監理人員熱愛監理工作,維護監理單位的形象。http://wenku..com/view/d37a016a7e21af45b307a83a.html

⑶ 急求一篇關於《招投標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分析》的論文,高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http://www.cin.gov.cn/zcfg/rdfl/200611/t20061101_3850.htm

http://..com/question/41437403.html?si=10
現按照招標投標的程序和違法違規招標投標行為的不同處理規則,對違法違規招標投標行為進行以下分類分析。
一、 有關招標的違法違規行為及其處理規則:
(一)招標無效
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可責令改正;情節嚴重,招標無效。被認定招標無效的應當重新招標:
1、未在指定的媒介發布招標公告的;
2、邀請招標不依法發出投標邀請書的;
3、自招標文件或資格預審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少於五個工作日的;
4、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自招標文件開始發出之日起至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止,少於二十日的;
5、應當公開招標而不公開招標的;
6、不具備招標條件而進行招標的;
7、應當履行核准手續而未履行的;
8、不按項目審批部門核准內容進行招標的;
9、在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後接收投標文件的;
10、投標人數量不符合法定要求不重新招標的。
(二)招標賠償
招標人在發布招標公告、發出投標邀請書或者發出招標文件或資格預審文件後終止招標,給潛在投標人或投標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二、有關投標的違法違規行為及其處理規則:
(一)招標人不予受理
投標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標人不予受理:
1、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
2、未按招標文件要求密封的。
(二)按照廢標處理
投標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評標委員會初審後按廢標處理:
1、無單位蓋章並無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或蓋章的;
2、未按規定的格式填寫,內容不全或關鍵字跡模糊、無法辨認的;
3、投標人遞交兩份或多份內容不同的投標文件,或在一份投標文件中對同一項目報兩份或多個報價,且未聲明哪一個有效,按招標文件規定提交備送投標方案的除外;
4、投標人名稱或組織結構與資格預審時不一致的;
5、未按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保證金的;
6、聯合體投標未附聯合體各方共同投標協議的。
(三)招標人有權拒絕
投標人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招標人有權拒絕:
1、投標文件不響應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的;
2、在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後到招標文件規定的投標有效期終止之前,投標人補充、修改、替代投標文件的;
3、聯合體參加資格預審並獲通過的,其組成的變化使聯合體削弱了競爭,含有事先未經過資格預審或資格預審不合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或者聯合體的資質降到資格預審文件中規定的最低標准以下的。
三、違反禁止規定的招標投標行為
(一)中標無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標無效,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其中依法必須進行施工招標的項目,應當依照招標投標法規定的中標條件,從其餘投標人中重新確定中標人或者依照招標投標法的規定重新招標:
1、招標代理機構違反招標投標法規定,泄露應當保密的與招標投標活動有關的情況和資料的,或者與招標人、投標人串通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的,以上行為影響中標結果,並且中標人為以上行為的受益人的;
2、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招標人向他人透露已獲取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的名稱、數量或者可能影響公平競爭的有關招標投標的其他情況的,或者泄露標的,其行為影響中標結果,並且中標人為以上行為的受益人的;
3、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或者與招標人串通投標的,投標人以向招標人或者評標委員會成員行賄手段謀取中標的;
4、投標人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中標的;
5、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人違反招標投標法規定,與投標人就投標價格、投標方案等實質性內容進行談判的,以上行為影響中標結果的;
6、招標人在評標委員會依法推薦的中標候選人以外確定中標人的,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在所有投標被評標委員會否決後自行確定中標人的。
下列行為屬於投標人串通投標:
1、投標人之間相互約定抬高或壓低投標報價;
2、投標人之間相互約定,在招標項目中分別以高、中、低價報價;
3、投標人之間先進行內部競價,內定中標人,然後再參加投標。
下列行為屬於招標人與投標人串通招標:
1、招標人在開標前開啟投標文件,並將投標情況告知其他投標人或者協助投標人撤換投標文件,更改報價;
2、招標人向投標人泄露標底;
3、招標人與投標人商定,投標時壓低或抬高標價,中標後再給投標人或招標人額外補償;
4、招標人預先內定中標人;
5、其他串通投標行為。
下列行為屬於投標人以他人名義投標:
投標人掛靠其他施工單位,或從其他單位通過轉讓或租借的方式獲取資格或資質證書,或者由其他單位及法定代表人在自己編制的投標文件上加蓋印章和簽字行為。
(二)責令改正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可責令改正,並可對有關單位和人員進行行政處罰:
1、違反招標投標法規定,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而不招標的,將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化整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規避招標的;
2、招標人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的,對潛在投標人實行歧視待遇的,強制要求投標人組成聯合體共同投標的,或者限制投標人之間競爭的;
3、招標人與中標人不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合同的,或者招標人、中標人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協議的;
4、任何單位違反招標投標法規定,限制或排斥本地區、本系統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參加投標的,為招標人指定招標代理機構的,強制招標人委託代理機構辦理招標事宜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干涉招標投標活動的。
根據《工程建設項目招標范圍和規模標准規定》,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為:
(1)大型基礎設施、公共事業等關系社會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項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國家融資的項目;
(3)使用國際組織或國外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
上列各類工程建設項目達到下列標准之一的,必須進行招標:
(1)施工單項合同結算價在200萬元以上;
(2)單項合同結算價低於以上標准,但項目總投資額在3000萬元以上的。
招標人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或排斥潛在投標人指:
(1)招標文件中規定的技術標准要求或標明某一特定的專利商標、名稱、設計、原產地或生產供應者;
(2)以不合理的標段或工期限制或排斥潛在投標人或投標人;
(3)含有傾向或排斥潛在投標人的其他內容。
四、有關評標的違法違規行為及其處理規則
評標過程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評標無效,應當依法重新進行評標或者重新進行招標。
1、使用招標文件沒有確定的評標標准和方法的;
2、評標標准和方法含有傾向或排斥投標人的內容,妨礙或限制投標人之間競爭,且影響評標結果的;
3、應當迴避擔任評標委員會成員的人參與評標的;
4、評標委員會的組建及人員組成不符合法定要求的;
5、評標委員會及其成員在評標過程中有違法行為,且影響評標結果的。
五、有關中標的違法違規行為及其處理規則
(一)拒絕提交履約保證金
中標人拒絕提交招標文件要求中標人提交的履約保證金或者其他形式履約擔保金的,視為放棄中標項目。
(二)不履行訂立合同義務
招標人不履行與中標人訂立的合同的,應當雙倍返還中標人的履約保證金,給中標人造成的損失超過返還履約保證金的,還應當對超過部分予以賠償;沒有提交履約保證金的,應當對中標人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中標人不履行與招標人訂立的合同的,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給招標造成的損失超過履約保證金數額的,還應當對超過部分予以賠償;沒有提交履約保證金的,應當對招標人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三)改變或放棄中標
招標人不按規定期限確定中標人的,或者中標通知書發出後,改變中標結果的,無正當理由不與中標人簽訂合同的,或者在簽訂合同時向中標人提出附加條件或者更改合同實質性內容的,並造成中標人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中標通知書發出後,中標人放棄中標項目的,無正當理由不與招標人簽訂合同的,在簽訂合同時向招標人提出附加條件或者更改合同實質性內容的,或者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約保證金的,招標人可取消其中標資格,並沒收其投標保證金,給招標人的損失超過投標保證金數額的,中標人應當對超過部分予以賠償;沒有提交投標保證金的,應當對招標人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在招投標中,評標委員會的成員可能進行哪些違法行為?應負什麼樣的責任
http://www.projectbidding.cn/gcxx/show_gcxx.jsp?leixing=zcll&id=4548

根據《招標投標法》第56條的規定,在招標投標活動過程中,評標委員會的成員可能從事下列違法行為:

(1)評標委員會成員接受投標人的財物或者其他好處。評標委員會是負責評標工作的工作機構。為了保證評標工作的公正進行,評標委員會必須處於較為超脫的地位,因此,《招標投標法》規定,與投標人有利害關系的人不得進入相關項目的評標委員會,已經進入的應當更換。

在評標工作上,評標委員會應當客觀、公正地履行職務,遵守職業道德,對所提出的評審意見承擔個人責任。實踐中,某些投標人為了獲取中標,總是千方百計地接近、拉攏評標委員會的成員,通過送禮、免費提供出國旅遊、甚至行賄等多種方法買通評標委員。對此《招標投標法》第44條第2款明確規定,評標委員會成員不得私下接觸投標人,不得接受投標人的財物或者其他好處。

(2)評標委員會成員或者參加評標的有關工作人員向他人透露對投標文件的評審和比較、中標候選人的推薦以及與評標有關的其他情況的。為了保證評標工作客觀公正地進行,《招標投標法》第38條規定,招標人應當採取必要的措施,保證評標在嚴格保密的情況下進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影響評標的過程和結果。為了防止評標委員會的成員向外透露有關評標的情況,實踐中採取了不少的措施,如在住宿、通訊上採取隔離措施。針對現實中存在的透露與評標有關的應當保密的一些信息的實際情況,《招標投標法》第44條第3款規定,評標委員會成員和參與評標的有關工作人員不得透露對投標文件的評審和比較、中標候選人的推薦情況以及與評標有關的其他情況。違反本規定的,即構成違法。

(1)警告。評標委員會成員或者參加評標的有關工作人員有前述違法行為的,有關行政監督部門應當給予警告,即以書面的形式給予訓誡和譴責。

(2)沒收收受的財物。評標委員會的成員收受的財物應當予以沒收,收歸國家所有。

(3)罰款。評標委員會的成員或者參加評標的有關工作人員有上述違法行為的,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對其並處罰款。罰款數額在三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由有關行政監督部門視違法行為的輕重而定。如果採取警告,沒收饋贈的財物等處罰措施足以達到制裁違法行為的目的的,可以不予罰款。

(4)取消資格。對有前述違法行為的評標委員會成員,有關行政監督部門應當取消其擔任評標委員會成員的資格。被取消擔任評標委員會成員資格的人,應當從國家專家庫或者招標代理機構設立的專家庫中除名,不得再從事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任何項目的評標工作,招標人也不得再聘請其擔任評標委員。

(5)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評標委員會的成員或參加評標工作的有關人員的違法行為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應當比照相關的刑法條文,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以上法律責任的主體是評標委員會的成員及參加評標工作的有關人員。構成《招標投標法》第56條規定的法律責任,行為人在主觀上具有過錯,包括故意和過失。構成本條規定的法律責任,無需造成實際損害後果,只要行為人具有前述違法行為並在主觀上有過錯,就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⑷ 請問誰能提供關於二手房產生或興起相關之類的文章

一個成熟的房地產市場構成包括一級市場、二級市場、租賃市場等,而且二級市場的交易規模通常會遠大於一級市場。目前發達國家中每年住房交易總量中八成以上是二級市場的成交,租賃市場也相應發達。就是在經濟發達的美國,租房住的人也接近40%。二級市場、租賃市場的存在,使人們的住房需求在很大程度上可以通過存量資源的重新優化配置得到滿足。我國房地產市場由於發展歷史短,目前的市場結構過度倚重一級市場。說到房價漲落,幾乎說的就是新房的價格漲落。由此造成,一方面新房面臨過大的需求壓力;另一方面存量資源被不合理地大量閑置,這一問題已引起國家高度重視。「十一五」發展規劃中明確指出「要加強對房地產一、二級市場和租賃市場的調控,促進住房梯次消費」,2006年出台的「國十五條」中也明確指出「積極發展住房二級市場和房屋租賃市場,引導居民通過換購、租賃等方式,合理改善居住條件」。可以預見,隨著國家對住房市場調控力度的加大和存量住房市場的逐步擴大,二手房市場將逐步發育成熟,成為與一手方市場相匹敵和共存的市場形態。尤其是在一些主要大中城市,二手房市場將快速發展,二手房交易將日漸活躍,在整個住房市場交易中的比重將持續上升,二手房市場具有廣闊的市場前景。

國內有專家說過,當前中國房地產市場存在一個死穴,就是沒有充分盤活二手房市場。這樣的觀點有說服力。實際上一手房市場與二手房市場的聯動對於促進房地產市場的健康發展起著相當重要的作用,它是建立健康而層次分明的房地產市場的基礎之一。一手房市場的發展帶動房價的整體上揚,從而激活了存量二手房進入市場;二手房搞活以後會出現一手房進一步的繁榮,就能形成購房消費的良性循環,進一步活躍市場拉動需求。二手房交易量的大幅度上升和價格穩中有升,必然會對一級市場產生比以往更加顯著的影響;而大批通過轉按揭出售商品房的業主和出售已購公房的業主將轉向商品房的購買,真正實現「棄舊換新」,從而為一級市場提供新的需求。正所謂「賣了舊房買新房,出租小房買大房」。

再者,當前宏觀調控下,土地和資金都緊縮,新增量供應可能會受到影響的情況下,二手房市場的供應顯得更為重要。舉個很現實的例子,這幾年長沙市經濟適用住房量供不應求,其供需壓力很大。如果二手房擴大了,就可以減少經濟適用住房壓力。因為中低收入家庭完全可以通過二手房市場來解決和改善住房問題,而不一定都要通過經濟適用住房。

目前,我國各地區二手房市場所處發展階段不一,各地經濟發展水平和二手房市場發育成熟程度不同。東部經濟發達地區二手房市場較為成熟,而西部地區相對來說發展較慢,一些城市二手房市場處於起步階段,交易量較小,市場交易配套機制建設程度較低;一些城市二手房市場處於逐步上升階段,市場交易量大幅度提高,但交易配套機制建設未能適應快速增長的市場環境一些城市二手房市場處於穩定發展的成熟期,市場交易量很大而且較穩定,相應交易配套機制建設較完善,市場競爭環境也比較成熟。各地區發展不均衡的特點從二手房交易額情況可見一斑,全國主要城市中,有二手房交易額超過100億元甚至超過1000億的城市,如上海、深圳、北京等;也有低於10億的城市,如蘭州、長春、太原等,各城市二手房發展情況極不平衡。

從2006年部分城市存量房與增量房的交易面積比來看,上海是1.1:1、北京是0.37:1、廣州是0.66:1、天津是0.68:1、成都是0.41:1。從以上城市來看,比例最高的上海,只有1.1:1,與成熟市場的6:1仍有較大差距,我國二手房市場的發展具有巨大的市場空間。

2、二手房市場發展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政府及有關部門對二手房市場的政策指引不夠,缺少有關的法規制度

盡管國家政府及相關部門已經意識到我國一、二級市場的發展嚴重失衡,並進行了幾次大的宏觀調控,減少了房地產開發的投入,提倡鼓勵二級市場的發展,但針對二級市場發展的有關政策制度、法律法規等少之又少。我國在如何發展二手市場、如何促進一級市場與二級市場互補發展的政策指引上,基本還是「空白」。應該說,國家政府在構建二級市場體系的指導職能還未完全體現。

(2)外部環境及配套設施不完善的制約

目前,我國社會信用體系還未完全建立,個人失信的現象還很普遍司法體系尤其在對銀行債權的維護方面缺少執行力,使得二手房信貸無法得到有利保障;二手房市場中介機構欠缺規范,存在著惡性競爭,缺乏誠信。這些都嚴重的擾亂了二手房市場的有序、規范發展。

(3)金融機構對二手房市場的傾斜力度不夠,一手房信貸業務與二手房信貸業務嚴重不平衡

目前,各家金融機構的信貸投入主要集中在房地產開發以及住房一級市場,對二級市場的關注度與支持度不夠。盡管近幾年,各金融機構開始將目光投向二手房市場,並加大了信貸投入,但相比國外發達銀行,無論是業務總量,還是業務結構佔比,還存在著較大差距。據數據統計,美國國內金融機構住房抵押貸款業務中,二手房市場信貸業務佔比已超過了60%,而我國二手房信貸余額只佔個人信貸余額的7%。

⑸ 有《對設計概算及招標控制價審核的理解、方法與重點》論文傳給我

一是合同
二是
建設工程不良行為處理規定
(建設單位)

一、 房地產開發企業
(一)不良行為內容
1、無開發資質證書或超越資質等級從事開發經營業務;
2、塗改、出租、出借、轉讓、出賣資質證書;
3、開發企業資質年檢被確定為限期整改、暫緩辦理資質手續;
4、不按規定辦理資質變更手續或無正當理由不按期參加資質年檢。
5、擅自轉讓房地產開發項目,未辦理變更手續;
6、必須招標的工程規避招標;
7、不依法確定中標人;
8、索賄及與投標單位或委託的招標代理機構串通,泄露招標投標機密;
9、自行招標活動中有失公正或因失誤、失職,造成嚴重後果和惡劣影響;
10、未辦理《房地產開發項目建設許可證》或者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擅自開工建設;
11、未按核準的施工圖紙施工或擅自變更項目性質;
12、不依法辦理施工圖文件審查或設計文件在施工過程中有重大設計變更,未將變更後的施工圖報原施工圖審查機構進行審查並獲批准擅自施工的;擅自修改設計圖紙;
13、開發小區的市政公用設施、環衛設施以及物業管理房屋等公建配套設施未按規定要求配套建設的;
14、未依法對工程建設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重要設備、材料的采購進行招標,將工程發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等級的工程勘察、設計單位及工程監理、建築業施工企業和招標代理、檢測試驗、工程造價咨詢機構;
15、明示或暗示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違反強制性標准,明示或暗示施工企業使用不合格的建築材料、構配件、設備,降低工程質量;
16、工程交付使用後,因工程質量或被認定未有效履行合同及有關規定引發居民集體投訴,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17、在施工現場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情況下,強令施工單位危險施工,現場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甚至發生傷亡事故或經認定由於管理不善在建設過程中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事故;
18、不按合同約定支付施工工程款及工程勘察、設計、監理、造價咨詢、招標代理、檢測試驗等費用,或違規收取費用;
19、任意壓縮合理工期;
20、其他影響工程質量、安全以及擾亂建築市場秩序的違法違規行為。
(二) 不良行為處理規定
開發企業有不良行為的,由各職能部門按照法律、法規實施行政處罰。
凡實施行政處罰1次的,建設局即記入不良行為檔案,列入「黑名單」,取消該開發企業在一定期限內開發資格(具體期限另行確定)。
開發企業有不良行為的,在實施行政處罰前,開發企業自行整改到位,未被行政處罰,但記入不良行為檔案2次以上(含2次)的列入「黑名單」,取消該企業一定期限內開發資格。
二、 其它建設單位
(一) 不良行為內容
1、不依法辦理施工圖文件審查或設計文件在施工過程中有重大設計變更,未將變更後的施工圖報原施工圖審查機構進行審查並獲批准擅自施工的;擅自修改設計圖紙;
2、必須招標的工程規避招標;
3、不依法確定中標人;
4、索賄、受賄及與投標單位或委託的招標代理機構串通,泄露招標投標機密;
5、自行招標活動中有失公正或因失誤、失職,造成嚴重後果和惡劣影響;
6、不具備自行辦理招標條件而自行招標;
7、限制或排斥潛在投標人;
8、應公開招標工程未經有權部門批准擅自不公開招標;
9、不依法依規組織評標委員會;
10、不依法依規與中標人簽定書面合同,或不按規定進行合同備案;
11、與施工單位簽訂「陰陽合同」;
12、未依法對工程建設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重要設備、材料的采購進行招標,將工程發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等級的工程勘察、設計單位及工程監理、建築業施工企業和招標代理、檢測試驗、工程造價咨詢機構;
13、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擅自開工;
14、騙取、偽造或塗改施工許可證;
15、將工程肢解發包或違規指定發包;
16、涉及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變動的裝修工程,沒有經原設計單位或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擅自施工的;
17、不按合同約定支付施工工程款及工程勘察、設計、監理、造價咨詢、招標代理、檢測試驗等費用,或違規收取費用;
18、明示或暗示勘察、設計單位或施工單位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准,或采購的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不符合設計文件和合同要求降低工程質量的;
19、采購的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不符合設計文件和合同要求,明示或暗示施工單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的;
20、未組織竣工驗收或驗收不合格交付使用;
21、必須實行監理的工程不委託監理;
22、不辦理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手續或拒不執行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機構提出的質量安全整改要求;
23、任意壓縮合理工期的;
24、不依法提交招標投標評標情況的書面報告;
25、工程造價咨詢成果不按有關規定經具備相應資質的工程造價咨詢機構和注冊造價工程師簽字蓋章;
26、阻礙或不配合執法部門對投訴的調查處理;
27、其他影響工程質量、安全以及擾亂建築市場秩序的違法違規行為。
(二)不良行為處理規定
有上述不良行為的,除依法依規實施處罰外,視情節輕重,給予通報,必要時媒體曝光,並建議有關部門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常熟市建設工程不良行為處理規定
(工程勘察、設計單位和相關執業人員)

一、 工程勘察、設計單位
(一)不良行為記分標准
1、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每次記100分。
1.1、以欺騙、弄虛作假等手段獲取資質;
1.2、偽造、塗改資質、資格證書或年檢記錄;
1.3、無證或超越資質等級許可范圍承攬勘察、設計業務;
1.4、轉包、違法分包勘察、設計業務;
1.5、採用與建設單位勾結、單位間相互串通、向有關人員行賄、弄虛作假等不正當手段承接勘察、設計業務,或在業務活動中與有關方面和人員有受賄、行賄行為;
1.6、因嚴重違反國家和江蘇省頒布的工程勘察設計標准、規范、技術規程及建設工程強制性條文和標准,或因勘察、設計深度達不到要求,經審圖機構審核認為圖紙存在嚴重影響結構安全和公共安全問題,確認為審圖不予通過的;
1.7、工程勘察、設計單位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條文和標准進行勘察設計,經審圖機構指出仍不改正的;
1.8、工程勘察單位弄虛作假、提供虛假勘察成果資料,設計單位無勘察成果或未按照勘察成果進行設計;
1.9、因勘察、設計原因發生四級及以上工程質量安全事故;
1.10、以他人名義或准許他人以本單位名義承接勘察、設計業務;
1.11、阻礙或不配合執法部門對投訴的調查、處理;
1.12其他可能嚴重影響工程勘察、設計質量以及擾亂建築市場秩序的嚴重違法違規行為。
2、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每次記50分。
2.1、設計單位未按國家基本建設程序進行設計;
2.2、設計文件中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指定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設備的生產廠家、供應商;
2.3、不服從行業管理部門管理;
2.4、惡性競爭;
2.5、其他可能影響工程勘察、設計質量以及擾亂建築市場秩序的違法違規行為。
3、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每次記20分。
3.1、勘察、設計文件在施工圖審查批准前,經審查發現質量問題,進行二次以上修改的;
3.2、勘察、設計單位及注冊執業人員未按規定在勘察、設計文件上簽章;
3.3、勘察、設計單位不參加技術交底、圖紙會審、驗槽、中間及竣工驗收和工程質量事故分析的;
3.4、設計文件中使用不符合設計要求和產品質量標準的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的;
3.5、市外工程勘察設計單位進市承接業務不按上級主管部門有關規定辦理資質核驗手續的。
(二)不良行為處理規定
1、本市勘察、設計單位年度記分累計達100分(含100分)以上者,將及時上報上級有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並限期整改,本年度限制該單位承攬工程勘察、設計業務,並作為其年檢初審重要依據之一。
2、市外勘察、設計單位年度記分累計達100分(含100分)以上者,將及時上報上級有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抄送該單位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並限期整改,本年度限制其在我市承攬工程勘察、設計業務,連續兩年記分均達100分者,取消其一年在我市承攬工程勘察、設計業務,並上報上級有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由上級部門作出相關處罰決定。
3、勘察、設計單位違反建設工程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相應行政處罰,依法追究領導者和主要責任人員的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 工程勘察、設計單位執業人員
(一)不良行為記分標准
1、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每次記100分。
1.1、 以欺騙、弄虛作假等手段獲取資格;
1.2、 偽造、塗改資格證書或年檢記錄;
1.3、無證或超越資格執業;
1.4、以他人名義或准許他人以本人名義執業;
1.5、因嚴重違反工程勘察設計標准、規范、技術規程,或因勘察、設計深度達不到要求,經審圖機構審核認為圖紙存在嚴重影響結構安全和公共安全問題,確認為審圖不予通過的;
1.6、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條文和標准進行勘察設計,經施工圖審查機構指出仍不改正的;
1.7、工程勘察人員弄虛作假、提供虛假勘察成果資料,設計注冊執業人員無勘察成果或未按照勘察成果進行設計;
1.8、因勘察、設計原因發生四級及以上工程質量安全事故;
1.9、注冊執業人員以個人名義從事勘察、設計活動,收取費用;
1.10、注冊執業人員和其他專業技術人員同時受聘於兩個或兩個以上勘察、設計單位的;
1.11、阻礙或不配合執法部門對投訴的調查處理;
1.12、其他可能嚴重影響工程勘察、設計質量以及擾亂建築市場秩序的嚴重違法違規行為。
2、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每次記50分。
2.1、設計文件中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指定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設備的生產廠家、供應商;
2.2、其他可能影響工程勘察、設計質量以及擾亂建築市場秩序的違法違規行為。
3、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每次記20分。
3.1、勘察、設計文件在施工圖審查批准前,經審查發現質量問題,進行二次以上修改的;
3.2、未按規定在勘察、設計文件上簽章;
3.3、不參加技術交底、圖紙會審、驗槽、中間及竣工驗收和工程質量事故分析的;
3.4、設計文件中使用不符合設計要求和產品質量標準的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和設備的;
(二)不良行為處理規定
1、年度記分累計100分(含100分)以上者,將及時上報上級有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抄送該人員所在工作單位,限期整改,限制直至取消該人員本年度在我市從事勘察、設計業務工作,並作為年度資格年檢重要依據。
2、違反建設工程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相應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常熟市建設工程不良行為處理規定
(建築業施工企業和項目經理)

一、 建築業施工企業
(一)不良行為記分標准
1、有下列不良行為之一的,記100分。
1.1、在資質申報、升級、年審、辦理登記手續過程中弄虛作假或隱瞞真實情況的;
1.2、超越資質等級或業務范圍承攬工程的,或塗改、偽造資質證書的,或出借或借用資質證書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許他人以本企業的名義承攬工程的;
1.3、與建設單位或企業之間或與招標代理機構、造價咨詢機構之間相互串通投標,或者以不正當手段謀取騙取中標的,或者中標通知書發出後,中標人無正當理由拒絕簽訂施工合同及廉政合同的,或以其他單位名義投標或承接業務的,或將承接的工程轉包或者違法分包的,或不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簽訂合同,或相互串通簽訂「陰陽合同」的;
1.4、投標人以低於成本的報價惡性競標的,造成質量安全問題或合同履行糾紛的,或無故放棄中標候選人資格的;
1.5、應招標工程在未進市場辦理相關手續而擅自開工的;或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或開工報告批復)擅自施工的,或超越施工許可證規定范圍施工的;
1.6、 違反建設工程施工強制性條文規定的;
1.7、未按批準的設計文件或施工組織設計方案施工,造成嚴重後果的;擅自修改工程設計的;
1.8、發生一起四級及以上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
1.9、隱瞞或者謊報、拖延報告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或者破壞事故現場、阻礙對事故調查的;
1.10、阻礙對投訴調查處理的;
1.11、市外企業未辦理備案登記手續在本本承接業務的;
1.12、故意拖欠、剋扣民工工資的,造成影響的;
1.13、其他可能嚴重影響工程質量、安全以及擾亂建築市場秩序的違法違規行為。
2、有下列不良行為之一的,記50分。
2.1、投標過程中,提供虛假證明材料,在不影響中標結果情況下,自行糾正的;
2.2、 投標入圍後,不參加投標一年內有三次的;
2.3、 非招標工程在未進市場辦理相關手續而擅自施工的;
2.4、 不按規定程序投訴二次或投訴不實有二次的;
2.5、無故不參加評標詢標的;
2.6、經行業管理部門檢查不合格,通報批評或責令停工的。
2.7、 偷工減料、弄虛作假、降低工程質量的,或使用不合格的工程原材料、構配件和設備的;
2.8、 竣工驗收一次不合格的;
2.9、出現質量問題或竣工驗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及時進行返工、返修的;
2.10、沒有簽署工程質量保修書的,或者不履行保修義務或拖延履行保修義務,引起投訴並經查實的;
2.11、 發生四級以下質量、安全事故或者火災、設備事故;
2.12 、對分包單位工程質量不進行監督管理的,不辦理分包備案手續的;
2.12、 塗改、偽造工程技術資料或檔案的。
2.13、 不服從行業管理部門管理;
2.14、 其他可能影響工程質量、安全以及擾亂建築市場秩序的違法違規行為。
3、有下列不良行為之一的,記20分。
3.1、工程在市區施工未按規定辦理相關佔用挖掘手續的;
3.2、不按規定程序投訴一次或投訴不實有一次的;
3.3、按規定需要持證上崗的作業人員,未取得證書上崗,或施工人員未按規定通過教育培訓、考核,擅自上崗作業的;
3.4、未按規定派駐工程項目管理班子,或者派駐人員的專業、數量不符合工程要求,擅自變更的;
3.5、因施工單位原因導致工程不能通過竣工驗收備案的;
3.6、未按規定對隱蔽工程的質量進行檢查和記錄的或未經監理工程師簽字,進入下一道工序施工的;
3.7、名稱、地址、人員等重大事項變更未辦理手續的;
3.8、未對相鄰建築物、構築物、地下管線、市政公用設施等進行有效防護造成損毀的;
3.9、未按規定使用安全、文明施工專項設施費用的;
3.10、不按規定對工程各類原材料等進行檢驗,擅自使用的;
3.11、不按規定留置砂漿、砼試塊和進行養護的;
3.12、不能在施工現場提供質安相關資料的;
3.13、工程有關文件簽字手續不齊全的,或不及時形成、收集工程文件材料,採取事後補填、補簽文件材料的;
3.14、無故延期或不按規定向有關部門移交工程技術資料或檔案的;
3.15、不按規定採取有效措施保管工程文件材料的,造成損壞或損失的;
3.16、無故不履行合同條款,拖延工期的;
3.17、未按要求辦理安全評價和竣工驗收的;
3.18、違反有關文明施工要求或環境衛生、城市管理規定的;
3.19、未按期報送報表或內容不真實;
3.20、未按規定辦理合同備案的;
3.21、其他違反規范性管理文件規定的。
(二)不良行為處理規定
1、年度累計記分滿100分(含100分),投標時扣0.1分,記分時間自公示記分滿100分之日起3個月。
2、年度累計記分滿150分(含150分),投標時扣0.2分,記分時間自公示記分滿100分之日起3個月。
3、年度累計記分滿200分(含200分),投標時扣0.3分,記分時間自公示記分滿100分之日起6個月。
發生安全事故的,投標記分按原有規定執行。
累計記分100分(含100分)以上,年度信用評價等級為最低級,取消參與行業各種評先資格。
累計記分滿150-200分(含150分和200分),視情節輕重,分別作出資質年檢結論為基本合格、不合格,建議發證部門責令停業整頓、降低資質等級、取消資質證書等處理(處罰)。
二、 建築業施工企業項目經理
(一) 不良行為記分標准
1、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記100分。
1.1、發生一起四級及以上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的;
1.2、隱瞞或者謊報、拖延報告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或者破壞事故現場、阻礙對事故調查的;
1.3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或者開工報告批復)擅自施工,造成嚴重後果的;
1.4、塗改、出賣或轉讓項目經理資質證書的;
1.5、不認真履行項目經理職責,違反國家強制性標准,在施工過程中偷工減料、使用不合格工程材料、不按施工規范或技術標准施工,在工程質量、施工安全、現場文明施工方面存有嚴重隱患,受到有關管理部門停工整改或通報批評的;
1.6、未按批準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施工的,造成嚴重後果的;
1.7、未按照施工圖或施工技術標准施工,造成嚴重後果的;
1.8、施工圖未經審查合格施工的;
1.9、其他可能影響工程質量、安全以及擾亂建築市場秩序的違法違規行為。
2、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記50分。
2.1、經有關管理部門檢查不合格的,或通報批評或責令停工的;
2.2、在項目施工過程中,項目經理不認真履行職責,各級檢查累計三次不到崗的;
2.3、應審查的施工圖未經審查合格就進行工程施工的;
2.4、未按規定對隱蔽工程的質量進行檢查和記錄,造成嚴重後果的;
2.5、未按規定對涉及結構安全的試塊、試件以及有關材料進行現場取樣,未按規定送交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進行檢測的;
2.6、未經監理工程師簽字,進入下一道工序施工,造成後果的;
2.7、未按規定對建築材料、建築構配件、設備和商品混凝土進行檢驗,擅自使用的;
2.8、出現質量問題或竣工驗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及時進行返工、返修的;
2.9、發生四級以下質量安全事故或者火災、設備事故;
2.10、塗改、偽造工程技術資料或檔案的;
2.11、不服從行業管理部門管理。
3、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記20分。

⑹ 突然跌落流量「神壇」,讓大家很意外的明星都有哪些

還記得兩年前,好萊塢大片《獨立日2》上線的時候,國內影迷是無比期待這場視覺上的饕餮盛宴。為了滿足粉絲和迎合中國市場,《獨立日2》還特意找來當時的頂級流量明星baby參演。

只不過後面慘烈打臉了,baby表現糟糕,電影質量並沒有因為在她的流量加持作用下得到提高,《獨立日2》票房和口碑雙雙撲街。


流量明星盛行的原因,歸根到底還是資本方的無知追逐,過分迷信流量的作用,認為有了明星,就能保證票房

劣幣驅逐良幣,明明是該放在製作上的資金卻大量成了片酬,導致作品無質量可言,後果是很明顯的。

雖然去年絕大多數的流量明星都在宣稱要轉型,然而演技還是熟悉的配方和熟悉的味道,所以紛紛折翼。

鹿晗和關曉彤主演的《甜蜜暴擊》撲街;張黎導演,楊洋挑大樑出演的《武動乾坤》撲街;baby和黃軒主演的《創業時代》撲街……

⑺ 百家爭鳴的論文

你要議論什麼,明確一點。
百家:原指先秦時代各種思想流派,後指各種政治、學術派別;鳴:發表見解。
1、春秋戰國時代,社會處於大變革時期,產生了各種思想流派,如儒、法、道、墨等,他們著書講學,互相論戰,出現了學術上的繁榮景象,後世稱為百家爭鳴。
2、見 百花齊放
【出處】: 東漢·班固《漢書·藝文志》:「凡諸子百家,……蜂出並作,各引一端,崇其所善,以此馳說,聯合諸侯。
【用法】: 主謂式;作謂語、賓語、定語;比喻允許各種學術流派發表意見。
【示例】: 1、~,就沒有科學的繁榮和理論的發展;
2、自春秋末年以來,中國的思想得到一個極大的開放,呈現出一個~的局面。 ★郭沫若《呂不韋與秦王政的批判》
【近義詞】:各抒己見、暢所欲言
【反義詞】:噤若寒蟬、強求一律、一家之言
[編輯本段]百家爭鳴的概念
百家爭鳴是指春秋 ( 公元前 770 ~公元前 476 年 ) 戰國 ( 公元前 475 ~公元前 221 年 ) 時期知識分子中不同學派的涌現及各流派爭芳斗艷的局面。《漢書●藝文志》將戰國主要思想學派分為十家——儒、墨、道、法、陰陽、名、縱橫、雜、兵、小說。西漢人劉歆在《七略●諸子略》中將小說家去掉,稱為「九流」。俗稱「十家九流」就是從這里來的。「百家爭鳴」反映了當時社會激烈和復雜的政治斗爭,主要是新興地主階級和沒落奴隸主之間的階級斗爭。這個時期的文化思想,奠定了整個封建時代文化的基礎,對中國古代文化有著非常深刻的影響。
春秋戰國時期,是由封建領主制向封建地主制過渡的時期,新舊階級之間,各階級、階層之間的斗爭復雜而又激烈。
代表各階級、各階層,各派政治力量的學者或思想家,都企圖按照本階級(層)或本集團的利益和要求,對宇宙對社會對萬事萬物作出解釋,或提出主張。他們著書立說,廣收門徒,高談闊論,互相辯難,於是出現了一個思想領域里「百家爭鳴」的局面。
[編輯本段]各大「家」——儒家
儒家的創始人是孔子。孔子姓孔名丘字仲尼,春秋末期,魯國陬邑(現在山東曲阜)人,被後人尊稱為「萬世師表」。他的理論的核心是「仁」,他認為仁就是要愛人,要求人與人之間要相互愛護,融洽相處;實現『仁』要做到待人寬容,「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而體現仁的制度或行為的准則是「克己復禮」。孔子首創私人教學,主張「有教無類」,認為不分貧富,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權利。同時也打破了貴族壟斷文化教育的局面。孔子主張」為政以德","節用而愛人",使百姓"足食",國家"足兵",取得"民信".這種思想包含了民本思想,也是他所提倡的道德觀和倫理觀。
著作:《春秋》
孔子整理的《詩》、《書》、《禮》、《易》、《樂》五種教本,被後人稱為"五經"。
儒家學派在孔子以後發生分裂,至戰國中期孟子成為代表人物。孟子名軻字子輿,戰國時期鄒國人,是孔子的嫡孫子思(名孔伋)的弟子,有「亞聖」之稱。孟子的主張是復古倒退的,當時許多國王都認為不合時宜。他主張「仁政」,進一步提出「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他的倫理觀是「性本善」。
儒家的代表人物還有荀子。荀子名況,時人尊他為荀卿。 在政治方面,他主張「仁義」和」王道」,」以德服人」,並提出「君者舟庶人者水也。水則載舟,亦則覆舟」。也哲學方面堅持「天行有常」,「制天命而用之」。荀子認為人生來就是有感官上的要求,餓了要吃飯,冷了要穿衣,這就形成了人們"好利"好聲色"的本性需求。但是,通過學習禮儀,通過法治,可以使小人變為君子,普通人變為聖人,荀子的這種主張,被稱為"性惡論」。荀子改造儒家思想,綜合了法家和道家思想的積極合理成分,使儒家思想更能適應社會的需要。
孟子、荀子對儒家思想加以總結和改造,有吸收了一些其他學派的積極合理的成分,使儒學體系更加的完整,儒家的思想更能適應社會的需要。戰國後期的,儒學發展成為諸子百家中的蔚然大宗!
[編輯本段]各大「家」——墨家
墨家學派創始人是墨子。墨子名翟,是戰國初期魯國人。
墨子的主張和儒家是針鋒相對的。反對世卿世祿制度,主張尚賢,任用官吏要重視才能,打破舊的等級觀念,使「官無常貴,而民無終賤」。
代表墨翟思想的有《墨子》一書,是他的弟子根據受課筆記編撰而成的。
他主張「兼愛」、「非攻」和「尚賢」。
[編輯本段]各大「家」——道家
道家學派的創始人是老子。老子姓李名耳字聃,楚國人,約與孔子同時,出身於沒落貴族。反映他思想的書為《老子》,又名《道德經》,大約是戰國人編纂的。
老子把「道」抽象化,概括未普遍的無所不包的最高哲學概念。在他看來,道是凌駕於天之上的天地萬物的本原。他還提出「天發威,道法自然」的思想,摒除利「天命」的絕對權威。
老子的哲學里包含著豐富的辯證法思想。指出,任何事物都有矛盾對立的兩個方面;矛盾兩方可以互相轉化,轉化的途徑是「守靜」
政治上提倡「無為而治」。無為是指不妄為,不胡作非為,為所欲為。
道家在戰國時期的代表人物是莊周。莊周是宋人,出身於沒落貴族家庭,曾做過宋國漆園吏的小官。後來厭惡官職,「終身不仕」。《莊子》一書,是由他和門人編成的。 又名《逍遙游》是與《道德經》齊名的道家經典。
莊子的思想是以老子為學說為基礎而發展的。《莊子》一書更像是以故事的形式對道家學說加以解說。其中的語言形式對中國的古代小說和傳奇的文本表達有重大的影響。
[編輯本段]各大「家」——法家
法家學派代表新興地主階級的利益。早期代表人物有李悝、吳起、商鞅、慎到、申不害等人,後期法家韓非是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理論集大成者。
韓非是荀子的大弟子,與李斯同學,出身於韓國的貴族家庭。《韓非子》一書是他總結前期法家思想的成果。韓非注意吸取法家不同學派的長處,提出了「法」、「術」、「勢」相結合的法治理論。
[編輯本段]各大「家」——兵家
兵家的鼻祖是春秋晚期傑出的軍事家孫武。當時著名的兵書有《孫子兵法》和《孫臏兵法》。
《孫子兵法》是孫武寫的一部軍事名著,「知己知彼,百戰不殆」等軍事名言就出自這本書。今天此書在世界上也享有盛譽,很多西方的軍事學校都把它列為教材。戰國時期,孫武的後代孫臏繼承發揚了他的軍事思想,寫成了《孫臏兵法》。他們當時被稱為兵家。
[編輯本段]各大「家」——名家
該派萌芽於春秋末期,鄭國大夫鄧析為先驅。作為一個學派,名家並沒有共同的主張,僅限於研究對象的相同,而各說差異很大。主要有「合同異」和「離堅白」兩派。
所謂「合同異」,即認為萬物之「同」與「異」都是相對的,皆可「合」其「同」、「異」而一體視之。該派以宋國人惠施為代表。惠施提出著名的「歷物十事」,即「天與地卑,山與澤平」、「泛愛萬物,天地一體」等十個命題。
所謂「離堅白」,即認為一塊石頭,用眼只能感覺其「白」而不覺其「堅」,用手只能感覺其「堅」而不覺其「白」。因此「堅」和「白」是分離的、彼此孤立的。該派以趙國人公孫龍為代表,「白馬非馬」、「堅白石二」等命題由其提出。
合同異強調事物的統一性,離堅白強調事物的差異性。戰國末期,後期墨家對二者的片面性有所糾正,提出了「堅白相盈」的觀點,荀子亦強調「制名以指實」。
[編輯本段]各大「家」——陰陽家
陰陽"的概念,最早見於《易經》,"五行"的概念最早見於《尚書》,但兩種觀念的產生,可以追溯到更久遠的年代。
到戰國時代,陰陽和五行漸漸合流,形成一種新的觀念模式,便是以"陰陽消息,五行轉移"為理論基礎的宇宙觀。陰陽家是戰國時期重要學派之一,因提倡陰陽五行學說,並用它解釋社會人事而得名。這一學派,當源於上古執掌天文歷數的統治階層,也稱"陰陽五行學派"或"陰陽五行家"。
司馬談《論六家要旨》列"陰陽家"為六大學派之首。
「諸子百家」之一:劉歆《漢書·藝文志·諸子略》中著錄名家著作有一百多家,將其列為"十家九流"之一。其後的《隋書·經籍志》、《四庫全書總目》等書則使「諸子百家」(先秦至漢代出現的學術流派)著作上升到千家。但流傳較廣,影響較大的最為著名的學派不過有幾十家,有:儒家、道家、陰陽家、法家、名家、墨家、縱橫家、農家、雜家、小說家等。
[編輯本段]各大「家」——縱橫家
縱橫即合縱連橫。
戰國時以從事政治外交活動為主的一派,主要人物是:鬼穀子.《漢書·藝文志》列為「九流」之一。《韓非子》說:「縱者,合眾弱以攻一強也;橫者,事一強以攻眾弱也。」他們朝秦暮楚,事無定主,反復無常,設第劃謀多從主觀的政治要求出發。合縱派的主要代表是蘇秦,連橫派的主要代表是張儀。最後蘇秦失敗了,張儀勝利了。在張儀、蘇秦之後,齊國又出了一位著名的縱橫家魯仲連,人稱布衣丞相,布衣之士!在後期最後一次操縱和六國抗秦,不過還是以失敗告終!
[編輯本段]各大「家」——雜家
雜家(zájiā)中國戰國末至漢初的哲學學派。以博採各家之說見長。以「兼儒墨,合名法」為特點,「於百家之道無不貫通」。《漢書·藝文志》將其列為「九流」之一。雜家的出現是統一的封建國家建立過程中思想文化融合的結果。雜家著作以秦代《呂氏春秋》、西漢《淮南子》為代表,分別為秦相呂不韋和漢淮南王劉安招集門客所集,對諸子百家兼收並蓄,但略嫌龐雜。又因雜家著作含有道家思想,故有人認為雜家實為新道家學派。
雜家,列於諸子中,是很鮮明的一派,因為它是戰國末至漢初兼采各家之學的綜合學派。《漢書·藝文志·諸子略》將其列為九流之一。 後有趙蕤著<反經>綜述雜家.
戰國末期,經過激烈的社會變革,封建制國家紛紛出現,新興地主階級便要求在政治上、思想上的統一。在這種呼聲下,學術思想上出現了把各派思想想融合為一的雜家,雜家的產生,大體上反映了戰國末學術文化融合的趨勢。
雜家的特點是"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雜家雖只是集合眾說,兼收並蓄,然而通過採集各家言論,貫徹其政治意圖和學術主張,所以也可稱為一家。
[編輯本段]各大「家」——農家
農家,是先秦在經濟生活中注重農業生產的學派。呂思勉先生在其《先秦學術概論》中,把農家分為兩派:一是言種樹之事;二是關涉政治。
《漢書·藝文志·諸子略》將農家列為九流之一,並稱:農家者流,蓋出於農稷之官。播百穀,勸耕桑,以足衣食,故八政一曰食,二曰貨。孔子曰"所重民食",此其所長也。及鄙者為之,以為無所事聖王,欲使君臣並耕,悖上下之序。 "所重民食"也正是農家的特點,尊神農氏。
農家學派主張推行耕戰政策,獎勵發展農業生產,研究農業生產問題。農家對農業生產技術經驗之總結與其樸素辯證法思想,可見於《管子·地員》、《呂氏春秋》、《荀子》。
[編輯本段]各大「家」——小說家
小說家,是先秦與西漢雜記民間古事的學派。
在中國春秋戰國時代,小說家指的是一類記錄民間街談巷語的人,而小說家被歸類於古中國諸子百家中的其中一家。《漢書.藝文志》曰:「小說家者流,蓋出於稗官;街談巷語,道聽塗說者之所造也。」,意即小說家所做的事以記錄民間街談巷語,並呈報上級等為主,然而小說家雖然自成一家,但被視為不入流者,劉歆列九流十家,惟小說家不在九流之列,影響甚小。然而小說家反映了古代平民思想的側面,卻是其它九流學派都無法所能代替的。故有九流十家之說
[編輯本段]百家爭鳴出現的原因
在中國歷史上,春秋戰國是思想和文化最為輝煌燦爛、群星閃爍的時代。這一時期出現了諸子百家彼此詰難,相互爭鳴的盛況空前的學術局面,在中國思想發展史上佔有重要的地位。使這一時期成為中國歷史上諸子百家政治學術思想大融合的重要時期, 這個時期,社會結構急遽變化,社會矛盾異常尖銳,兼並戰爭接連不斷,文化思想空前活躍。中國偉大的思想家大多出現於這個時代,構成了中華文明的精華和基礎。
這個時期,一個重要的現象,就是知識分子——「士」階層的出現和活躍。
「士」階層是如何產生的呢?西周之時,學校都是官府的。《周禮》明確規定,「古者學在官府」。那時的史官,既是官府的官吏,又是學校的老師。章學誠先生說:「三代盛時,天廠之學.無不以吏為師,《周官》三百六十.天人之學備矣」。說的就是「學在官府」的情形。即夏商周王代,官府完全控制著學校,學必須以官吏為老師,各種各樣的學問,都要向官府有關主管的官吏學習。比如,要學習法律,《周禮·地官》記載「受法於司徒」。即向司徒之官學習法律。但是,並非任何人都可以進學校學習,只有王公貴族的子弟才有資格。一般人是不能掌握文化知識的。周平王東遷,天子的地位衰微,出現了「禮壞樂崩」的形勢。一些「王官」便散入各諸侯國,有的則流落民間。「學在官府」局面的打破,使私人辦學蓬勃興起,入學條件西周時大力改變,像孔子所辦的私學提倡「有教無類」,教育的對象不分貴賤等級,只要學生送給他「束俯」(一串臘肉)作為學費,就可以了。這樣便大大擴大了受教育者的范圍,因而有學問的人多了起來。這些人就是所謂的「士」。「士」的成分很復雜。他們分屬各個階級。「士」可以經人推薦而擔任官職。很多有經濟基礎的人棄農為士,而私人辦學的發達,提供了這一條件。
「士」階層的活躍,和當時社會的「養士」之風的盛行,有密切的關系。春秋時代已經開始「養士」,而戰國時期更為盛行。各諸侯或大夫除了在政治、經濟、軍事等方面加強自己的實力外,為了逐鹿中原,統一中國,十分需要借重士的力量,因此紛紛「養士」,形成了一種社會風氣。如春秋晚期,齊國的田常,早在齊景公時就施惠於「士」。每殺—頭牛,僅取「一豆(四升)肉」,其餘的都用來供士食用。每到年底,田常僅取「二制」,即兩匹布帛,其餘的分給「士」做衣服穿。又如戰國初期的魏文侯草賢禮士,他周圍有一大批知識分子。戰國中期.齊威王、宣王之時,在都城臨淄西門外設謖下學宮,招探天下文人學士,在那裡講學和著書立說.議論朝政。後來的「四公子」,即齊國的孟嘗君、魏國的信陵君、趙國的平原君、楚國的春申君,他們「養士」多達幾千人。戰國後期秦國的呂不韋,也有「食客三千「,多為有一技之長者,「士」中許多優秀人物受到重用,甚至出為卿相,如商鞅、吳起等,學術活動也受到鼓勵和資助。
此外,當時諸侯各國致力於富國強兵,對學術研究採取寬松的政策也有密切的關系。特別是戰國時期,各諸侯國對「士」往往都採取寬容的政策,允許學術自由。這就為「士」著書立說、發表個人的意見,創造了良好的條件、從而大大促進了戰國時期的思想解放。
百家爭鳴的主要基地稷下學宮是最為典型的例證。
戰國時代,由於齊國經濟發達、政治開明,以及良好的文化政策,齊國君王給予士人的優厚物質待遇。吸引了當時幾乎所有的著名學派匯集稷下。而稷下學宮成為百家爭鳴的極其引人注目的學術場所。並使諸侯各國羨慕不已,紛紛效而仿之,幾乎無一例外,成為了當時的一種模式。
稷下學宮的創建與興衰歷史,基本上與田齊政權共始終.隨著田齊的強弱而興衰。學界比較普遍的看法是創建於田氏取代姜族,奪取齊國政權後的第二代國君齊桓公田午時期;發展於齊威王時期,興盛於齊宣王時期;中衰於齊憫王時期;中興於齊襄王時期;亡於齊王建,秦滅齊時。大約存在了150年,但對後世產生的深遠的影響直至今日。
既然稷下學宮是田齊王朝興辦的,其直接的原因是政治乃是需要。田氏代齊以後,歷代君主無不發憤圖強,勵精圖治,圖謀稱雄諸侯。稷下學士則是為田齊君王們的政治需要,製造輿論、設計藍圖、擬定典章制度。客觀上也是適應田齊統治的政治需要。因此,稷下學宮首先是一個智囊團性質的機構。其次,就是炫耀國力,標榜尊賢至士,吸引人才。這就為學術交流、文化傳播、百家爭鳴創造了優越的政治環境。故稷下學宮又具有社科院的性質。
「不治而議論」,是稷下學士的主要活動特點之一,這一特點體現了學官鮮明的政治性。「不治」,即「不任職」。雖有上大夫的頭銜.但不但任實際職務。「議論」,就是議論時政、國事、治亂之策,為田齊統治者提供決策依據,以實現智囊團的功能。而他們的議論時政,是在寬松自由的政治氛圍內,對田齊統治者的政治活動提出批評意見和決策參考建議,沒有或者少有阿諛奉承、溜須拍馬的情況,所提意見及建議都是坦率的直言。
同時,稷下先生及其各派學者利用齊國提供的良好的環境與條件,潛心研討,互相爭鳴,取長補短,豐富和發展了各自學派的學說.促進了中國文化的大融合。這一時期產生了一大批不同學派的著作,有些著作在稷下得以豐富補充。即有黃老學派,也有儒家、法家、陰陽家等等。《漢書·藝文志》就記述了部分稷下先生的著作目錄。而稷下先生及各派著名學者薈萃稷下,往往是率領弟子門徒一並來的。稷下先生與各派著名學者在學宮傳道、授業、解惑,培養出了眾多的人才。比如荀子,15歲就到此學習,後來成為了稷下的學術大師。而孟子兩次入齊講學,時間長達三十年,被授予上卿。據《史記·田敬仲完世家》記載,齊宣王時稷下學宮有「數百千人」,其戶下不乏有成就者。對一些有成就的人才,往往被齊錄用為各級官吏,直接參與齊國的政治活動,《戰國策·齊策》對此有所記載。
劉向《別錄》記載說;『齊有稷門,城門也。談說之士期會於稷下也。」這所說的就是指各派學者的定期學術例會。在例會上,各學派推薦出他們學派的代表,闡發學術觀點和政治主張.批駁與他們觀點不一致的學派。這實際就是為各學派提供學術交流與爭鳴的機會,以便更好地豐富、發展他們的學說,獲得政治上的重視。但他們爭鳴的議題非常廣泛,既有不同學術觀點的潔難,又有不同政治主張的闡發,也有對宇宙奧秘的思考。稷下學宮作為戰國百家爭鳴的主要園地,而這類學術報告例會則是百家爭鳴的集中體現。
無論在戰國早期魏國的「西河之學」,或是戰國中期齊國的謖下學宮,還是戰國晚期呂不韋以三千門客編撰《呂氏春秋》,所實行的學術政策都是寬容的。各國對「士」給以十分優厚的待遇,而其中以齊國威王、宣王時期的謖下學宮尤為突出,是當時的學術文化中心,百家爭鳴的發源地。田齊政權雖然倡導黃老之學,但對各家各派的學者並不排擠打擊.而是兼容並包.都受到禮遇。學者們可以自由講學、著書立說和隨意議論政事。比如儒家大師孟子與齊威王、宣王的政見是不同的.但在謖下學宮都受到重視,爵祿都是相當高的。齊宣王多次向盂子問政,甚至象齊伐燕這樣的重大決策.也向孟子徵求意見。後來終因為彼此政見不合,孟子離開齊國。但齊宣王還盡量挽留他,「欲中國而授孟子室,養弟子以萬鍾」,即打算給孟子建造一座房,並資助其辦學。
由於春秋戰國諸侯對「士」的寬容政策,允許其「合著留不合則去」。「士」就好像自由的鳥那樣,可以「擇木而梧」,從而促進了各國的人才流動。比如商鞅在魏沒有得到重用,聽說秦孝公「廣令國中求賢者」,於是西入秦,求見秦孝公,終於委以重任。又比如鄒衍本是齊國人,在謖下學宮位在上大夫之列,他不滿齊滔王的暴政,而到了燕,成為燕昭王之師。在齊襄王時,鄒衍又回到謖下學宮,並在齊王建時作為齊國使者出使趙國,而從未受到非議。又如吳起一生中曾在魯、魏、楚等國為官,每當遭到誣陷,便另投明主。如此等等類似的例子還很多。春秋戰國這種待殊歷史環境,對諸於百家的形成和「百家爭鳴」局面的出現創建了良好的條件。
在學術自由的環境中,謖下先生們敢於沖破舊傳統的思想束縛,敢於探求和創新的精神得到發揚,大大促進了學術的發展。因此,各家各派的著作如雨後春筍般涌現出來。各種觀點紛然並存,各種針鋒相對的辯論時有發生,這就形成了「百家爭鳴」的學術繁榮景象。
百家爭鳴出現的原因概括起來是以下幾點因素:
其一,政治因素。當時處於社會大變革時期,社會動盪不安,各諸侯國林立紛爭。各諸侯國的國君為了在爭斗中取得霸主地位,競相招賢納士,運用不同思想學說以使自己的國家富足強大起來。這便給百家爭鳴創造了一個寬松的學術氛圍。
其二,經濟因素。當時經濟有了極大發展,這使得有某些人成為有閑階層,有時間從事自己的學術活動。
其三,科技因素。科學技術取得了較大進步,如天文學、數學、光學、聲學、力學、醫學等方面在當時均達到較高水平。這些科技成果標志著人們認識水平的提高,豐富了人的精神世界和物質生活。
其四,文化因素。當時"天子失官,學在四夷",其結果是打破"學在官府"的局面,使原來有貴族壟斷的文化學術向社會下層擴散,下移於民間(這種歷史現象被稱為"文化下移"),致使"私學勃興"。
其五,學術自由因素。各學術團體於政治權勢是相對於獨立的。他們雖從不同的社會集團的利益出發,紛紛著書立說,議論時事,闡述哲理,各成一家之言,但是他們並非政治附庸,依附於某個政治權勢集團,而是"用我則留,不用我則去"。
此外,各個學派之間、同一學派的不同流派之間,既相互斗爭又相互學習和借鑒。這也是促成百家爭鳴的另一重要因素。
[編輯本段]各家的代表人物,作品,主張
1.儒家,代表人物:孔子、孟子、荀子。作品:《論語》、《孟子》、《荀子》
2.道家,代表人物:老子、莊子、楊朱。作品:《道德經》、《莊子》
3.墨家,代表人物:墨子。作品:《墨子》
4.法家,代表人物:韓非、李斯、商鞅。作品:《韓非子》
5.兵家,代表人物:孫武、孫臏。作品:《孫子兵法》、《孫臏兵法》
6.名家,代表人物:鄧析、惠施、公孫龍、桓團。作品:《公孫龍子》
7.陰陽家,代表人物:鄒衍
8.縱橫家,代表人物:鬼穀子、蘇秦、張儀。主要言論傳於《戰國策》、《鬼谷經》
9.雜家,代表人物:呂不韋 作品:《呂氏春秋》
10.農家,農家代表:許行
11.小說家,
儒家是戰國時期重要的學派之一,它以春秋時孔子為師,以六藝為法,崇尚「禮樂」和「仁義」,提倡「忠恕」和不偏不倚的「中庸」之道,主張「德治」和「仁政」,重視道德倫理教育和人的自身修養的一個學術派別。
儒家強調教育的功能,認為重教化、輕刑罰是國家安定、人民富裕幸福的必由之路。主張「有教無類」,對統治者和被統治者都應該進行教育,使全國上下都成為道德高尚的人。
在政治上,還主張以禮治國,以德服人,呼籲恢復「周禮」,並認為「周禮」是實現理想政治的理想大道。至戰國時,儒家分有八派,重要的有孟子和荀子兩派。
道家是戰國時期重要學派之一,又稱「道德家」。這一學派以春秋末年老子關於「道」的學說作為理論基礎,以「道」說明宇宙萬物的本質、本源、構成和變化。認為天道無為,萬物自然化生,否認上帝鬼神主宰一切,主張道法自然,順其自然,提倡清靜無為,守雌守柔,以柔克剛。政治理想是「小國寡民」、「無為而治」。老子以後,道家內部分化為不同派別,著名的有四大派:莊子學派、楊朱學派、宋尹學派和黃老學派。
墨家是戰國時期重要學派之一,創始人為墨翟。
這一學派以「兼相愛,交相利」作為學說的基礎:兼,視人如己;兼愛,即愛人如己。「天下兼相愛」,就可達到「交相利」的目的。政治上主張尚賢、尚同和非攻;經濟上主張強本節用;思想上提出尊天事鬼。同時,又提出「非命」的主張,強調靠自身的強力從事。
墨家有嚴密的組織,成員多來自社會下層,相傳皆能赴火蹈刀,以自苦勵志。其徒屬從事談辯者,稱「墨辯」;從事武俠者,稱「墨俠」;領袖稱「巨(鉅)子」。其紀律嚴明,相傳「墨者之法,殺人者死,傷人者刑」《呂氏春秋·去私 》,墨翟死後,分裂為三派。至戰國後期,匯合成二支:一支注重認識論、邏輯學、數學、光學、力學等學科的研究,是謂「墨家後學」(亦稱「後期墨家」),另一支則轉化為秦漢社會的游俠。
法家是戰國時期的重要學派之一,因主張以法治國,「不別親疏,不殊貴賤,一斷於法」,故稱之為法家。春秋時期,管仲、子產即是法家的先驅。戰國初期,李悝、商鞅、申不害、慎到等開創了法家學派。至戰國末期,韓非綜合商鞅的「法」、慎到的「勢」和申不害的「術」,以集法家思想學說之大成。
這一學派,經濟上主張廢井田,重農抑商、獎勵耕戰;政治上主張廢分封,設郡縣,君主專制,仗勢用術,以嚴刑峻法進行統治;思想和教育方面,則主張禁斷諸子百家學說,以法為教,以吏為師。其學說為君主專制的大一統王朝的建立,提供了理論根據和行動方略,《漢書·藝文志》著錄法家著作有二百十七篇,今存近半,其中最重要的是《商君書》和《韓非子》 。 中華文化博大精深。一輩子也學不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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