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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不公正有效嗎

發布時間: 2021-02-19 17:51:32

A. 私下寫的協議沒有公證有效嗎

我,雖然不是他的來名字自,如果到時他媽不同意他就以房子的價錢給我對等的現金,.這樣的協議到法律上有效嗎?
你老公承諾的部分是有效的
真要是以後有意外的時候我拿這協議好使嗎?
補償的部分是有效的
還有我和我老公結婚前的房子是我老公的名字,沒有公證,這樣以後如果離婚我能分到嗎?
不能
不知道你問的是什麼公證
所謂婚前財產公證是對財產約定協議進行公證,和所有權沒有關系,所有權不需要公證

B. 不公正的協議書有效嗎

只要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就有法律效力,也就是說協議經雙方簽字後就生效,公專證屬並不是合同生效的必備要件。
協議書是社會生活中,協作的雙方或數方,為保障各自的合法權益,經雙方或數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簽定的書面材料。協議書是契約文書的一種。對當事人雙方(或多方)都具有制約性,它能監督雙方信守諾言、約束輕率反悔行為,它的作用,與合同基本相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第三十二條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

C. 協議書沒公證是否有效

無論公正與否,只要不違反法律法規,協議書都是有效的。現在的問題是,你所付的是「定金」還是「訂金」,這兩個的含義是不同,法律後果也是不同的,有什麼不同,你可以參見http://bj.house.sina.com.cn/question/2005-06-16/110979568.html的解釋。房屋交易是以過戶後才算交易成功,沒有過戶之前雙方可以反悔的,只不過按照違約條款執行而已。至於過戶所需費用,你完全可以在協議書中約定的。
國家的規定賣方應付的費用:
1、交易手續費:自今年3月1日起,交易手續費由原來按套收取改為按每平方米計算,即每平方米5元,賣方承擔50%的費用。
2、合同印花稅:按照房屋實際成交金額的0.05%繳納,賣方承擔50%。
3、契稅:按照房屋實際成交金額的0.75%計算,可由買賣雙方約定由一方承擔。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一般由買方承擔,但不排除賣方承擔的可能性。
4、中介費:按照房屋實際成交金額的0.5—2.5%計收,賣方一般支付2.5%。
5、過戶手續費:每套50元。

D. 協議書必須公正才有效嗎

協議書必須公證才有效嗎這個協議書不一定必須公證才有效如果兩人協商好了就不用公證如果協商發生爭吵那就必須到公證處公證

E. 未公證的協議是否有效

協議的內容只要真實合法,是當事人自願的情況下簽字或蓋章、摁手印就生效,不是必須經過公證才產生法律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五條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應當簽字或者蓋章。當事人在合同書上摁手印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其具有與簽字或者蓋章同等的法律效力。

(5)協議不公正有效嗎擴展閱讀

可公證范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十一條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公證機構辦理下列公證事項:

(一)合同;

(二)繼承;

(三)委託、聲明、贈與、遺囑;

(四)財產分割;

(五)招標投標、拍賣;

(六)婚姻狀況、親屬關系、收養關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經歷、學歷、學位、職務、職稱、有無違法犯罪記錄;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證據;

(十)文書上的簽名、印鑒、日期,文書的副本、影印本與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自願申請辦理的其他公證事項。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公證的事項,有關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當向公證機構申請辦理公證。

申請條件:

司法部《公證程序規則》第十九條符合下列條件的申請,公證機構可以受理:

(一)申請人與申請公證的事項有利害關系;

(二)申請人之間對申請公證的事項無爭議;

(三)申請公證的事項符合《公證法》第十一條規定的范圍;

(四)申請公證的事項符合《公證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和該公證機構在其執業區域內可以受理公證業務的范圍。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公證的事項,符合前款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規定條件的,公證機構應當受理。

對不符合本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條件的申請,公證機構不予受理,並通知申請人。對因不符合本條第一款第四項規定不予受理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向可以受理該公證事項的公證機構申請。

F. 不公正的協議書有法律效益嗎

只要是出於協議雙方的共同意願,並且協議內容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相關法律,在公平公正的前提條件下簽訂的任何協議,都是受法律保護的。

G. 甲乙雙方私下自願簽訂的協議不公正有法律效力嗎

雙方私下自願簽訂的協議不公證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贈予合同無特別情況下是回不可答以撤銷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 合同的生效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第五十二條 合同無效的法定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第一百九十二條 贈與的法定撤銷
受贈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一)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
(二)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
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使。

H. 沒有公證的協議書有效嗎

沒有公證的協議書只要意思真實合法,不損害國家、集體、第三人利益,不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且雙方自願簽字就是有效的,具有法律效應。

協議書是契約文書的一種,是當事人雙方(或多方)為了解決或預防糾紛,或確立某種法律關系,實現一定的共同利益、願望,經過協商而達成一致後,簽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記錄性應用文。

訂立協議書,其目的是為了更好地從制度上乃至法律上,把雙方協議所承擔的責任固定下來。作為一種能夠明確彼此權利與義務、具有約束力的憑證性文書,協議書對當事人雙方(或多方)都具有制約性,它能監督雙方信守諾言、約束輕率反悔行為,它的作用,與合同基本相同。

(8)協議不公正有效嗎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第五十五條 民事法律行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3、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

第五十八條 下列民事行為無效:

1、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

2、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依法不能獨立實施的;

3、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所為的;

4、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5、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

6、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2009年8月27日,刪去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六項:經濟合同違反國家指令性計劃的,第七項:「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變更為第六項)

無效的民事行為,從行為開始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八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第四十四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第五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I. 急求!私下簽訂的協議或者合同不公正是否有效

首先抄回答你的2個問題,不到公證處公證同樣是有效的,甲方的按揭未還完,這份協議仍然受法律保護。
第四條裡面,最好加上「從XX年XX月XX日之後」,每月的按揭款由甲乙雙方支付。
提醒您一下,您應該看看甲方的按揭合同,按揭沒有完全交完,工程機械的所有權歸誰。如果甲方現在已經享有了工程機械的所有權,他完全有權利與你簽訂這份協議。

J. 雙方簽訂的協議沒經過公證這些有效嗎

法律沒有規定合同必須進行公證才具有法律的效力,依法簽訂的合同均具有法律效力,只要不是《合同法》規定的無效情形,合同都有效力。當然經過公證的協議效力要高於沒有經過公證的。

(10)協議不公正有效嗎擴展閱讀:

一、合同成立的相關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但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

《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在簽字或者蓋章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

也就是說,只要協議是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且不違法法律強制性規定,則具有法律效力,不一定要去公證。

合同內容不違反法律規定,經當事人協商一致,並簽字蓋章的即具有法律效力。不需要辦理公證手續。

但是,如果雙方協商需要辦理公證後,合同才生效的,按雙方的約定處理。

協議只要雙方沒有違背國家法律法規,並且意思表達明確真實就是有效的。只是說,公證是增加協議效力的,經過公證的協議效力要高於沒有經過公證的。

四、十類事項應當辦理公證:

1、國有企業改制中涉及的企業兼並、轉讓、股權變更合同;

2、以國有資產提供擔保的合同;

3、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活動及合同的簽訂;

4、全部使用或者主要使用財政性資金的建設、采購項目的招投標活動及合同的簽訂;

5、城市供水、供熱、供氣、公共交通、污水處理、垃圾處理等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合同;

6、依法強制拆遷過程中所涉及的證據保全;

7、征地拆遷過程中所涉及的房屋拆遷安置協議和證據保全;

8、房屋拆遷徵收管理部門代管房屋的拆遷徵收補償協議、安置協議和證據保全;

9、依法向社會公開發行的獎券、彩票的開獎;

10、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當公證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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