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什麼時候生效
1. 租房合同什麼時候生效
合同什抄么時候生效,即合同什麼時候發生法律效力。《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對於大多數的合同,在合同成立時便生效。合同成立,是合同當事人對合同的標的、數量等內容協商一致。合同成立須具備以下兩個一般要件:(1)有兩方以上的訂立合同的當事人;(2)對合同標的、數量、質量、價款或者報酬等內容達成一致意見。
還有一些合同,在雙方當事人達成一致意見後,須在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相關部門辦理批准、登記手續才能生效。如房屋的買賣,須在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過戶登記手續,買賣合同才能生效。
合同是民事法律行為,合同的生效必須符合民事法律行為的生效要件:(1)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2)合同是出於本人的真實意思簽訂的;(3)不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除此之外,還有其他要件,如合同的內容必須可能等。凡不符合生效要件的合同,即使合同已經成立,也不發生法律上的效力。
2. 房屋租賃合同生效時間,是簽定日,還是交房日
簽定日,因為租賃合同是有償合同、諾成合同,雙方簽字確認即生效。
3. 租房合同有效期是多久
房屋租賃合同是生活中比較常見的合同,這是合同的一種特殊形式,當然是要遵守回合同法的答相關規定。我國合同法對合同有效期是沒有規定的,當事人可以自行進行約定。那麼租房合同有效期是多久《合同法》第214條規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因此,房屋租賃合同包括續訂房屋租賃合同的最長期限均為20年。房屋租賃合同期限最長20年,是指當事人每次簽訂的租賃合同所約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20年;並非指數次簽訂租賃合同或者數份租賃合同的總租賃期限不能超過20年。房屋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續訂租房屋賃合同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20年。房屋租賃期限超過20年,並非整個租賃合同無效;而是超過20年部分租賃期限無效,也就是租賃期限按20年計算。
4. 租房合同怎麼樣才生效
同時又尊復重當事制人的意願,當事人約定以辦理登記備案手續為房屋租賃合同生效條件的,從其約定。但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除外。
房屋租賃合同辦理登記備案後,具有下列對抗第三人效力:
①在租賃期間出租人出售該房屋的,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②租賃期屆滿出租人需將該房屋再出租的,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權;
③房屋租賃期間,出租人將該房屋出售給第三人,第三人應繼續履行原租賃合同;
④房屋租賃期間,出租人將已出租的房屋設定抵押,該抵押物被依法處分給第三人的,第三人應繼續履 行原租賃合同。
5. 租房合同生效日期早於簽訂日期合理嗎
房屋租賃合同簽字日期早於生效日期,合同當然有效。一般租賃房屋,都是雙方先談妥條件,簽訂合同,約定合同什麼時候生效,交付房屋,開始租賃,當然是房屋租賃合同簽字日期早於生效日期了。
6. 租房合同是從簽署之日起生效還是入住之日生效
房屋租賃合同從雙方當事人簽訂合同之日起開始生效。
合同明確約定生效時間的,按專合同約定的屬時間開始生效。
《合同法》
第三十二條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
第四十四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7. 租房合同簽字時間延後了幾天 合同算生效嗎
房屋租賃合同復從雙方當事制人簽訂合同之日起開始生效。
合同明確約定生效時間的,按合同約定的時間開始生效。
《合同法》
第三十二條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
第四十四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8. 租房合同簽了多久生效,當天晚上租房當天
若租房合同沒有附生效條件,那麼該租房合同在你和房東簽署完之專後,就已成立並且產生法律屬效力。
若租房合同附有生效條件,那馬該租房合同在該條件成就或約定的某一時間點到來時,產生法律效力。
若租房合同約定了生效條件,對方惡惡意阻止該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已經成就,同時租房合同產生法律效力。
當然,以上情況,都要以該租房合同不存在無效的情形為大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