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拆分協議
㈠ 利潤分成協議範本
商家利潤分配協議書
甲方:分站
法定代表人:張博順
乙方:版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出生年月權日: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
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
(1)股份拆分協議擴展閱讀:
利潤分配協議範本: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應雙方共同要求。
乙方作為
公司法人投資人民幣**********元(大寫:****)共同經營公司,持有法人股份**%,乙方將分享利
潤,分擔虧損和風險。
雙方本著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協議。
㈡ 股權轉讓及債權債務分割協議內容有哪些
甲方:
姓名: 身份證號:
乙方:
姓名: 身份證號:
公司系甲方 出資成立。公司注冊資金為 萬元人民幣,於 年 月 日經 批准成立。現甲方與乙方本著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就公司股權轉讓和債權債務分割,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股權轉讓與登記
1、甲方 同意將其所持有 公司全部股份中的 的股份(股金額 萬元人民幣,實繳資本 萬元)以 萬元的價格轉讓給乙方 公司。
2、甲方與乙方應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依法向工商管理機關辦理本次股權轉讓和公司名稱的變更登記,變更登記日為股權轉讓日。
第二條 甲方的保證與擔保:
1、所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是公司的真實出資,是合法擁有的股權,甲方擁有完全的處分權;甲方已獲得公司股東的充分授權:授權本文件簽字股東全權代表公司其他股東簽署本協議,並做出與簽字股東相同的保證與擔保。甲方保證對所上述轉讓的股權,沒有設置任何抵押、質押或擔保,並免遭任何第三方的追索。否則,股權轉讓後,公司因本項不實保證而遭致的任何損失,甲方 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2、股權轉讓日之前,公司已按照國家稅務政策法規據實申領、開具發票、按時進行納稅申報、繳清應納稅款,未曾發生過虛開、買賣發票等違反稅收政策法規之事實。否則,股權轉讓後,公司因本項不實保證而遭致的任何損失,甲方 承擔所有賠償責任。
3、股權轉讓日之前,公司沒有已經發生但尚未宣判的訴訟,沒有已經宣判但尚未執行/正在執行的未了訴訟,也沒有將要發生的潛在訴訟,沒有未結清的稅務(包括國稅、地稅)處罰或稅務欠款。否則,股權轉讓後,公司因本項不實保證而遭致的任何損失,甲方 承擔所有賠償責任。
4、股權轉讓日之前,公司所有已開出的支票、銀行承兌匯票、商業承兌匯票均已全部兌付,股權轉讓日後公司不會收到轉讓日前開出的要求兌付的支票、銀行承兌匯票、商業承兌匯票。否則,股權轉讓後,公司因本項不實保證而遭致的任何損失,甲方 承擔所有賠償責任。
5、股權轉讓日之前,公司已於所有員工結清勞務報酬/工資及社保關系。股權轉讓日之後,公司不會遭致以前員工的勞動糾紛、報酬糾紛和社保處罰。否則,股權轉讓後,公司因本項不實保證而遭致的任何損失,甲方 承擔所有賠償責任。
第三條 乙方擔保
1、乙方在合同生效日起至公司變更完畢之前,不得用公司的任何證件展開經營活動,簽署任何合同均屬無效合同,否則公司因本項不實保證而遭致的任何損失,乙方承擔所有賠償責任。
2、乙方在合同生效日起至公司變更完畢之前,從甲方所獲公司全部證件(包括但不限於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及代碼卡、貸款卡、開戶許可證等)及全部印章、公司文件正本(包括但不限於公司章程、租賃合同、驗資報告以及歷年的審計報告、會計賬簿、會計憑證、納稅申報表、空白支票、空白發票等),不用於除公司變更以外的任何活動。否則,公司因本項不實保證而遭致的任何損失,乙方承擔所有賠償責任。
第四條 公司變更前債權債務的分割:
1、股權轉讓日之前公司實際存在或潛在的債權債務由甲方 享有和承擔。如轉讓後因股權轉讓日前實際存在的債務或潛在的債務引發的訴訟或而導致的公司損失,由甲方 全部承擔。
2、自股權轉讓日起發生的債權債務由變更後的公司全部股東享有和承擔。
第五條 盈虧分擔
變更登記前公司所產生的利潤或虧損,甲方已全部分配或承擔完畢。公司依法辦理變更登記後,乙方即成為公司的合法股東,並按出資比例分享股權轉讓後的產生的利潤與承擔虧損。
第六條 股權轉讓的變更費用負擔及變更手續
股權轉讓變更費及變更手續用由變更後的公司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轉讓股權所發生的相關費用。
第七條 協議的變更與解除
在股權轉讓其間發生下列情況時,可變更或解除合同,但雙方必須就此簽訂書面變更或解除合同:
1、由於不可抗力或由於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2、一方當事人喪失實際履約能力。
3、由於一方違約,嚴重影響了守約方的經濟利益,使合同履行成為不必要。
4、因情況發生變化,經過雙方協商同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未盡事宜,雙方應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按司法程序解決。
第九條 協議生效的條件和日期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單位蓋章)後生效。
第十條 其他
本協議正本一式肆份,甲、乙方雙方全體股東各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㈢ 公司股東未能達成拆分協議,如何才能達成拆分
目前可以解決問題的途徑有:(1)內部協商機制:你與對方協商,或者由對方版把股權轉讓給你後權退出公司,或者由你把股權轉讓給他後退出公司;(2)如果公司已陷入僵局,你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解散公司。至於案件的審理期限和審理結果,目前尚難以判斷。如果有必要,可委託專業律師代為處理。
以上意見,僅供參考。
㈣ 我和朋友想開一家公司,我投資技術和管理。他只投資錢。這樣的合作協議如何寫還有像這種的股份分成如何
管理不能算是投復資。
管理制制體現在公司成立後的經營活動中,是一種工作行為,樓主可以此取得工資收入。
對於樓主要創辦的股份制公司,樓主投入的是技術,朋友投入的是資金。
按照《公司法》的規定,技術股所佔比列一般不超出20%;
如果樓主掌握的是高技術,經國務院同意,占股比例可以達到25%。
離開公司後,股份不變,除非轉讓掉股份。
特別提醒樓主:一旦以技術入股,該技術即為公司所有,樓主個人不再享有該項技術。
至於合作協議,樓主可參考《公司法》。
對於法律沒有涉及的地方,樓主可以和朋友協商,只要能達成一致,怎麼寫都行。
㈤ 什麼叫分成協議
就是利潤分成的協議吧
合作協議
立約人:甲(身份證號:***);乙(身份證號:***);
丙(身份證號:***);丁(身份證號:***);
**公司全部由甲出資,乙、丙、丁在該公司進行技術合夥,
每年公司分紅時,每個人分紅比例為20%,剩下20%利潤用於
公司發展。
簽字: 日期
注意問題:1、3個技術合夥人是否只有分紅權,沒有股權,也就是說股權全部屬於1人所有?還是其它3人同樣有股權?2、技術出資有限額規定,一般不超過股本比例的20%,但不影響甲轉讓股份給另三人;3、分紅是否建立在有利潤的基礎上?是否有每年必須要完成多少利潤目標時,其它三分才有分紅權?4、技術入股時(合夥時),附加限制條款,要求合夥的技術只能在這個小公司使用,禁止在其它公司使用,否則有權要求補償,即技術秘密
㈥ 一方投資合夥開公司5.5分成協議怎麼寫
兩種合作方式:
1)虛擬股份(乾股)方式。即合夥經營公司,但你不回是公司股東,但簽答署一個經營利潤在交稅後,各分50%;通常這樣的合作有時間期限,一般為1-3年。
2)實際股份方式。即合夥經營公司,雖然你沒有出資,但也擁有公司50%股份,如果是這種情況,按公司法規定,股東就有分紅的權利,因此不需要再寫協議。
協議中只要說明,誰出資,誰負責經營,各分多少即可。
㈦ 公司債權債務拆分協議怎麼寫
一、股權轉讓及債權債務分割協議
甲方:
轉讓方: 持股 % 身份證號碼:
轉讓方: 持股 % 身份證號碼:
轉讓方: 持股 % 身份證號碼:
乙方:
受讓方: 持股 % 身份證號:
受讓方: 持股 % 身份證號:
本協議由轉讓方與受讓方就XX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目標公司」)的股權轉讓事宜,於年X月X日訂立。
轉讓方與受讓方本著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股權轉讓與登記
1、轉讓方同意將持有目標公司合計100%的股權共人民幣(大寫)XX萬元出資額(實收資本),按約定價格轉讓給乙方或由乙方指定的新法人和股東,受讓方同意按約定價格購買該100%股權。
2、轉讓方與受讓方應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依法向工商管理機關辦理本次股權轉讓的變更登記,股權變更登記日為股權轉讓日。自合同簽定日起,該公司稅務申報由受讓方負責。
3、自股權轉讓日起,轉讓方放棄一切在目標公司享有的權利。
第二條轉讓方的保證與擔保:
1、轉讓方保證/擔保:所轉讓給受讓方的股權是其在目標公司的真實出資,是合法擁有的股權,轉讓方擁有完全的處分權;轉讓方已獲得目標公司其它股東的充分授權:授權本文件簽字股東全權代表目標公司其他股東簽署本協議,並做出與簽字股東相同的保證與擔保。轉讓方保證對所上述轉讓的股權,沒有設置任何抵押、質押或擔保,並免遭任何第三方的追索。否則,股權轉讓後,目標公司因本項不實保證而遭致的任何損失,轉讓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2、轉讓方保證/擔保:股權轉讓日之前,目標公司已按照國家稅務政策法規據實申領、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普通發票、按時進行納稅申報、繳清應納稅款,未曾發生過虛開、買賣增值稅專用發票等違反增值稅政策法規之事實,未曾發生過虛開、買賣普通發票等違反稅收政策法規之事實。否則,股權轉讓後,目標公司因本項不實保證而遭致的任何損失,轉讓方承擔所有賠償責任。
3、轉讓方保證/擔保:股權轉讓日之前,目標公司沒有已經發生但尚未宣判的訴訟,沒有已經宣判但尚未執行/正在執行的未了訴訟,也沒有將要發生的潛在訴訟,沒有未結清的稅務(包括國稅、地稅)處罰或稅務欠款。否則,股權轉讓後,目標公司因本項不實保證而遭致的任何損失,轉讓方承擔所有賠償責任。
4、轉讓方保證/擔保:股權轉讓日之前目標公司所有債務(包括已在賬簿紀錄的債務和未在賬簿紀錄的擔保、抵押、質押等或有債務)均妥善處理完畢,股權轉讓後目標公司不會遭致股權轉讓日前任何債務單位/個人的追索、訴訟。否則,股權轉讓後,目標公司因本項不實保證而遭致的任何損失,轉讓方承擔所有賠償責任。
5、轉讓方保證/擔保:股權轉讓日之前目標公司所有已開出的支票、銀行承兌匯票、商業承兌匯票均已全部兌付,股權轉讓日後目標公司不會收到轉讓日前開出的要求兌付的支票、銀行承兌匯票、商業承兌匯票。否則,股權轉讓後,目標公司因本項不實保證而遭致的任何損失,轉讓方承擔所有賠償責任。
6、轉讓方保證/擔保:股權轉讓日之前,目標公司已於所有員工結清勞務報酬/工資及社保關系。股權轉讓日之後,目標公司不會遭致以前員工的勞動糾紛、報酬糾紛和社保處罰。否則,股權轉讓後,目標公司因本項不實保證而遭致的任何損失,轉讓方承擔所有賠償責任。
7、轉讓方保證/擔保:目標公司全部證件(包括但不限於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及代碼卡、貸款卡、開戶許可證等)及全部印章、公司文件正本(包括但不限於公司章程、租賃合同、驗資報告以及歷年的審計報告、會計賬簿、會計憑證、納稅申報表、空白支票、空白發票等)均全部提交給受讓方指定的第三方,用於辦理股權轉讓手續。否則,股權轉讓後,目標公司因本項不實保證而遭致的任何損失,轉讓方承擔所有賠償責任。
第三條受讓方擔保
受讓方保證在合同生效日起至目標公司變更完畢之前,不得用公司的任何證件展開經營活動,簽署任何合同均屬無效合同,否則目標公司因本項不實保證而遭致的任何損失,受讓方承擔所有賠償責任。受讓方保證/擔保在合同生效日起至目標公司變更完畢之前,從轉讓方所獲目標公司全部證件(包括但不限於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及代碼卡、貸款卡、開戶許可證等)及全部印章、公司文件正本(包括但不限於公司章程、租賃合同、驗資報告以及歷年的審計報告、會計賬簿、會計憑證、納稅申報表、空白支票、空白發票等),不用於除目標公司變更以外的任何活動。否則,目標公司因本項不實保證而遭致的任何損失,受讓方承擔所有賠償責任。
第四條目標公司債權債務的分割:
股權轉讓日之前目標公司實際存在或潛在的債權債務由轉讓方享有和承擔。如轉讓後因股權轉讓日前實際存在的債務或潛在的債務引發的訴訟或而導致的目標公司損失,由轉讓方全部承擔。 自股權轉讓日起發生的債權債務由受讓方享有和承擔,轉讓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五條盈虧分擔
變更登記前目標公司所產生的利潤或虧損,轉讓方已全部分配/承擔完畢。公司依法辦理變更登記後,受讓方即成為目標公司的合法股東,按出資比例分享股權轉讓後的產生的利潤與承擔虧損。
第六條股權轉讓的變更費用負擔及變更手續
股權轉讓變更費及變更手續用由受讓方承擔。轉讓方不承擔任何轉讓股權所發生的相關費用。
第七條協議的變更與解除
在股權轉讓其間發生下列情況時,可變更或解除合同,但雙方必須就此簽訂書面變更或解除合同:
1、由於不可抗力或由於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2、一方當事人喪失實際履約能力。
3、由於一方違約,嚴重影響了守約方的經濟利益,使合同履行成為不必要。
4、因情況發生變化,經過雙方協商同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雙方同意先協商,協商無效的,向受讓方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九條協議生效的條件和日期 本協議經各方簽字蓋指紋(或單位蓋章)後生效。 第十條其他 本協議正本一式貳份,轉讓方全體股東、受讓方全體股東及目標公司各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轉讓方全權代表):乙方(受讓方全權代表):
簽訂日期:年月日
公司債權債務拆分協議包括股權轉讓與登記,轉讓方的保證與擔保,受讓方擔保,以及股權轉讓變更費及變更手續,目標公司的債權債務分割組成,由雙方簽字蓋指紋後方可生效。
㈧ 投資者和技術者股份分成應怎樣簽訂協議
第一,融資人的法律主體地位。
第二,投資人的法律主體地位。
第三,融資方式的選擇。融資的方式有很多選擇,例如:債權融資、股權融資、優先股融資、租賃融資等,各種融資方式對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的分配也有很大的不同,對企業經營的影響重大。
第四,回報的形式和方式的選擇。例如債權融資中本金的還款計劃、利息計算、擔保形式等需要在借款合同中重點約定。如果投資人投入資金或者其他的資產從而獲得投資項目公司的股權,則需要重點安排股權的比例、分紅的比例和時間等等。相對來說,投資人更加關心投資回報方面的問題。
第五,可行性研究報告、商業計劃書、投資建議書的撰寫。劉先生被要求提供的文件就是商業計劃書。上述三個文件名稱不同,內容大同小異,包括融資項目各方面的情況介紹。這些文件的撰寫要求真實、准確,這是投資人判斷是否投資的基本依據之一。同時文件的撰寫需要法律上的依據,例如關於項目的環境保護要求必須實事求是地申明,否則,如果項目環保措施沒有達到國家或者地方法律法規的要求,被環境保護部門下令禁止繼續運營,其損失無法估量。
第六,股權安排。股權安排是投資人和融資人就項目達成一致後,雙方在即將成立的企業中的權利分配的博弈。由於法律沒有十分有力的救濟措施,現在公司治理中普遍存在大股東控制公司,侵害公司和小股東的利益情況。對股權進行周到詳細的安排是融資人和投資人需要慎重考慮的事項。
第七, 對企業估值的討價還價。投資者在完成其盡職調查後,如果能否確定投資的意向,接下來就會由雙方就交易核心內容:企業估值與融資額進行討價還價。企業估值和融資額一旦確定,投資者在企業佔有的股權比例就相應確定了。這個階段是融資談判的第一道「鬼門關」,很多交易就是在這個階段「終結」的,而企業往往扮演著「終結者」的角色。企業家需要引起關注和注意的是,從來沒有什麼一成不變和放之四海而皆準的估值方式,企業完全有權利對投資者採用的估值方式進行質疑並提出自己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