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商侵權
㈠ 問一個法律上關於侵權的問題 如果一個公司生產的產品存在商標侵權的問題,經銷商是否有法律責任
看經銷商是否存在故意。 法律依據:銷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並說明提供者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㈡ 廠商的產品有侵權了,那經銷商是否也要負法律責任
廠家產品侵權,經銷商也是要服法律責任的。涉嫌品牌仿冒有兩種情形:
第一種情形是,被仿冒的產品是非注冊商標產品,則構成混淆行為,屬於不正當競爭范疇,應按《反不正當競爭法》承擔責任。
《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六條規定,經營者不得實施下列混淆行為,引人誤認為是他人商品或者與他人存在特定聯系:
(一)擅自使用與他人有一定影響的商品名稱、包裝、裝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標識。
第十八條規定,經營者違反本法第六條規定實施混淆行為的,由監督檢查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商品。違法經營額五萬元以上的,可以並處違法經營額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五萬元的,可以並處二十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
第二種情形是被仿冒的產品標識為注冊商標,則屬於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應該《商標法》承擔責任。
《商標法》第五十七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二)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
第六十條規定,有本法第五十七條所列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之一,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商標注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銷毀侵權商品和主要用於製造侵權商品、偽造注冊商標標識的工具,違法經營額五萬元以上的,可以處違法經營額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五萬元的,可以處二十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對五年內實施兩次以上商標侵權行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應當從重處罰。銷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並說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銷售。
對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進行處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後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十三條規定,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按照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確定;實際損失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權利人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參照該商標許可使用費的倍數合理確定。
對惡意侵犯商標專用權,情節嚴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確定數額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確定賠償數額。賠償數額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人民法院為確定賠償數額,在權利人已經盡力舉證,而與侵權行為相關的賬簿、資料主要由侵權人掌握的情況下,可以責令侵權人提供與侵權行為相關的賬簿、資料;侵權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虛假的賬簿、資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參考權利人的主張和提供的證據判定賠償數額。
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注冊商標許可使用費難以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三百萬元以下的賠償。
(2)生產商侵權擴展閱讀:
案例:金華查處6起偽造阿克蘇產地蘋果銷售案
近日,浙江省金華市金東區市場監管局根據市局稽查支隊的統一部署,聯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阿克蘇地區的商標權利人在轄區4個冷庫內查處6起偽造產地的蘋果銷售案。
據調查,2017年12月期間,徐某等6名水果經銷商。分別在陝西、甘肅、山西等地收購當地產的蘋果,裝進印有「阿克蘇糖心蘋果」和「產地:新疆阿克蘇」等字樣的紙箱,運往金華,存放在不同冷庫,以待春節前旺季銷售。
至案發時,當事人共購進此類蘋果9100餘箱,計5萬余公斤,案值30萬元,經商標權利人鑒定均為假冒「阿克蘇糖心蘋果」。
金東區市場監管局認為,當事人的行為違反新《反不正當競爭法》中關於「經營者不得對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質量、銷售狀況、用戶評價、曾獲榮譽等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的相關條款,涉嫌虛假宣傳。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㈢ 一個廠家生產商品侵權後,給其提供技術(此技術未申請專利)或原材料的公司是否會受到連帶責任
《專利法》 第十一條 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權被授予後,除本法另有規定的以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製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專利產品,或者使用其專利方法以及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外觀設計專利權被授予後,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製造、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外觀設計專利產品。
第五十九條 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權的保護范圍以其權利要求的內容為准,說明書及附圖可以用於解釋權利要求的內容。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保護范圍以表示在圖片或者照片中的該產品的外觀設計為准,簡要說明可以用於解釋圖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該產品的外觀設計。 第六十條 未經專利權人許可,實施其專利,即侵犯其專利權……
看看上述法條,提供技術得看是提供什麼技術的,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如果是基礎性的技術,和專利方法不一樣,則不會受影響,但是如果就是和專利方法一模一樣的,專利權人不會主張提供技術的人侵權,但是使用該技術的人如果是有償得到該技術的,這不是被人坑了么,恐怕會起訴提供技術一方的吧。
至於原材料,一般不會受到牽連。
㈣ 生產銷售了一個侵權產品沒有合法來源會判多少錢
首先,「不知來道」屬於消極自事實,本身不能被直接證明,對於消極事實共認的普遍舉證原則是「肯定者承擔證明,否定者不承擔證明」,因此,應由主張侵權的原告舉證證明銷售者是否「應當知道」。一般而言,如果可以舉證證明銷售者存在以下事實,則屬於「應當知道」。曾經銷售過原告商品,應當對於注冊商標的標識、商品情況、貨源渠道、商品的進貨價格、銷售價格有較為充分的了解,對於侵權商品具有較高的識別、判斷能力。不合理的低價,侵權商品一般以低價手段與正規商品爭搶市場,如銷售者以不合理的低價進貨,則是判斷其「應當知道」的重要考量因素。其次,是否具有合法來源並說明提供者。銷售者是否提供進貨發票、付款憑證及其他證據以證明該商品是通過合法途徑取得的,是否說明該商品的出賣方的姓名、名稱、住所或者提供其他線索,並且能夠被查實。
㈤ 對於不同侵權人(商場內部租戶、經銷商、生產商)是否有不同的訴訟方式以及三者承擔的責任分別是什麼
這都有依據合同上的說明進行的,如果違規了合同,比如侵權等,傷害了一方利益,可以拿回起去訴訟,按照法答律上的規定,受害方將獲得適當的補助。
合同是雙方的法律行為。如合同系以發生、變更、等傷害一方利益的事,當事人一方或雙方未按合同履行義務,就要依照合同或法律承擔違約責任。
按照《侵權法》可要求侵權人返還財產,恢復原狀、賠償損失、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恢復名譽等。能以以上幾種方法上訴侵權人。
商場內部租戶、經銷商、生產商侵權人的形式沒有大的差異,如果同是侵權行為,都應該按照合同和《侵權法》規定的侵權條列上的規定傷害進行賠償、道歉、恢復名譽等。
建議你看看《侵權責任法》和《合同法》,能促進你這方面的知識。
㈥ 銷售商和生產商可以作為共同被告嗎 著作權糾紛
可以。但按現行法律規定,很難。因為在知識產權侵權訴訟中,生產商和銷售商存在共同故意侵犯原告的權利的情形很少見,大多是二者沒有共同的故意。因此,從法律規定上來說,二者不屬於必要共同訴訟人。
一、從司法效率上講,二者作為共同被告又是十分有利於訴訟的
由於知識產權侵權案件的特殊性,往往權利人更容易獲得流通領域侵權人的相關證據,而對於生產領域侵權人的證據則不好收集。如果銷售商提供了供貨商或生產商的相關信息及證據,法院應徵求權利人的意見,賦予原告程序選擇權,這樣不僅能夠從生產源頭上制止並打擊侵權行為,保護權利人的利益,並且也節約了訴訟成本,提高了審判效率。
二、銷售商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問題
《專利法》第63條第2款規定:「為生產經營目的使用或者銷售不知道是未經專利權人許可而製造並售出的專利產品或者依照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能證明其產品合法來源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商標法》第56條第3款規定:「銷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並說明提供者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著作權法》第47條第1款第(八)項、第52條也有類似規定。
依據上述法律規定可以得出,銷售商的侵權賠償責任不同於製造商,並不是只要存在侵權行為即應承擔賠償責任,銷售商承擔賠償責任的條件是不能提供銷售的侵權產品或商品的合法來源,並且明知或應知銷售的是侵權產品或商品即存在過錯。審判實踐中應如何認定銷售商提供了合法來源及如何認定銷售商存在過錯是當前審判實踐中最需要解決的問題。
㈦ 生產商和銷售商侵犯他人發明專利,哪方情節嚴重
這個單單復從不同人扮演的角色上,制很難說誰的情節嚴重不嚴重,首先看生產商是否以自己的名義生產並銷售侵權產品,還是只是按照別人提供的圖紙給人加工產品,掙個加工費?銷售商是從生產商手裡購買了商品並轉售?還是銷售商提供圖紙找到生產商定製?這些都影響到情節的認定。不過侵犯專利權沒什麼情節嚴重不嚴重的,主要看涉案產品的金額大不大。
㈧ 生產商受委託生產,能免除商標侵權的責任嗎
《專利法》第十抄一條第一款: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權被授予後,除本法另有規定的以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製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專利產品,或者使用其專利方法以及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
這上面寫的很清楚了,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製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專利產品,你們生產製造了,不管你們是否知道該產品為侵權產品,或者與委託方有什麼協議,都不能免除你們的侵權責任。
當然了,你們被訴侵權後,可以要求追加委託方為侵權責任人,或者對委託方提起訴訟,要求對方進行賠償。
㈨ 為兩家不同的供應商生產類似產品,生產廠家是否涉及到侵權
這屬於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行為,多數會被判定侵權並承擔賠償責任。專 賠償數額,依屬據被侵害的經營者所遭受的損失來定,被侵害的經營者的損失難以計算的,賠償額為侵權人在侵權期間因侵權所獲得的利潤;並應當承擔被侵害的經營者因調查該經營者侵害其合法權益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所支付的合理費用。 如果是工商機構查處並處罰的,根據情節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吊銷營業執照;銷售偽劣商品,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如果只是被侵害人提起民事訴訟的話,一般不會有這個處罰。 建議盡早請專業律師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