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合同糾紛處理
房屋租賃糾紛主要包括租期及押金糾紛,房屋水、電、煤費用糾紛,房屋設備的使用及賠償糾紛和租賃備案糾紛。房屋租賃糾紛可以通過以下幾種方式處理: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申請仲裁解決或者民事訴訟解決。(1) 申請仲裁仲裁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之間發生合同糾紛或其他財產權益糾紛時向仲裁委員會申請解決糾紛的一種法定方式。當事人採用仲裁方式解決糾紛的,應當雙方自願,並事先在合同中約定或事後達成仲裁協議。若雙方當事人事先在合同中已有約定,或者事後已達成仲裁協議的,一方向法院起訴,法院也將不予受理。仲裁具有司法行為的效力,一旦判決書生效,當事人不得再以同一糾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2)民事訴訟若當事人在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訴訟方式解決或者在糾紛發生後沒有達成仲裁協議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2. 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怎麼處理
2.合同的解除,抄並非因符襲合解除條件而當然發生,而應以有解除權的一方行使 處理因房屋租賃合同的解除而發生的糾紛時,應注意:1.當事人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沒有約定的,則只能根據法律的規定解除房屋租賃合同,否則,將構成違約。 2.合同的解除,並非因符合解除條件而當然發生,而應以有解除權的一方行使為必要。這里需要區分合同的解除與附解除條件的合同兩者的不同。前者是因法定或約定的條件成就而享有形成權,其效力的發生以實際行使解除權為必要;後者則因約定(不可能是法定)條件成就,而當然發生合同消滅的效力。行使解除權,根據《合同法》第九十六條規定,應以通知的方式。但亦不妨礙以訴訟的方式來行使,因為起訴本身可以視為一種通知。 3.要嚴格把握合同解除的條件。當事人只有在符合約定或法定條件的情況下,才能解除合同;在不符合解除條件的情況下,即使發出解除通知,也不能產生合同被解除的法律效力,相反,構成違約。
3. 處理房屋租賃合同糾紛的律所有哪個
租房遇到糾紛最麻煩了,一般的租客和房東都不知道找哪個部門解決,也不知道找誰來裁定?雙方僵持不下,租房糾紛也一直得不到解決,耽誤時間、浪費精力不說,還沒有結果。下面找法網小編就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找誰可以處理這個問題給大家介紹一下相關內容。
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找誰可以處理呢?房屋租賃合同糾紛的處理方式有很多種,下面找法網小編就來給大家介紹一下相關內容,希望能給大家帶來一定的幫助。
一、房屋租賃糾紛處理:
1、協商解決,房屋租賃當事人因租賃房屋發生糾紛的,應當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的,應當按照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的民事訴訟或者申請仲裁解決。
(1) 申請仲裁解決問題
仲裁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之間發生合同糾紛或其他財產權益糾紛時向仲裁委員會申請解決糾紛的一種法定方式。但當事人採用仲裁方式解決糾紛的,應當雙方自願,並事先在合同中約定或事後達成仲裁協議。若事先在合同沒有約定,事後雙方當事人又沒有達成仲裁協議的,一方申請仲裁的,仲裁委員會將不予受理。
反之,雙方當事人事先在合同中已有約定,或者事後已達成仲裁協議的,一方向法院起訴,法院也將不予受理。仲裁具有司法行為的效力,一旦判決書生效,當事人不得再以同一糾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民事訴訟解決問題
若當事人在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訴訟方式解決的或者在糾紛發生後沒有達成仲裁協議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租賃當事人違反相關規定,致使租賃合同無效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租賃當事人一方未履行相關法律規定的義務,致使租賃合同解除的,未履行規定義務的一方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造成另一方或者第三人財產損失、人身傷害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二、房屋租賃糾紛可以概括為以下三種類型:
(一)損害賠償糾紛
房地產租賃關系中的損害賠償糾紛同其他法律關系中的損害賠償一樣,主要是由侵權行為引起的,常見的有如下幾種:
1. 房屋損壞賠償;
2. 人身或財物損害賠償;
3. 侵犯房屋共有人合法權益賠償。
(二)租金支付糾紛
這是最為常見的一種糾紛。出現租金支付糾紛後大致會出現三種處理方法:
1. 租賃雙方協商一致,要麼房客及時付清租金,要麼房東同意延期支付,不涉及租賃合同的其他方面;
2. 在解決如何支付拖欠租金的同時,租賃雙方還就由此產生的違約責任問題,在分清責任的前提下一並解決,並繼續履行租賃合同;
3. 解除租賃合同。這主要是租賃雙方失去繼續履行合同的基礎,或由雙方協商解除合同,或由一方起訴從而終止租賃關系。
(三)其他糾紛
房地產租賃除前述違約金和損害賠償糾紛外,還有諸如房地產租賃期間出售的優先權糾紛、轉租糾紛、變更房屋用途糾紛以及租賃合同未經登記致使承租人不能對抗第三人的糾紛等。
以上就是找法網小編給大家介紹的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找誰可以處理的相關內容。誰也不願意在租房的過程中出現糾紛,可一旦發生房屋租賃糾紛,能夠協商解決的,最好協商解決,不能夠協商解決的,當事人一方可以仲裁,可以訴訟,以捍衛你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