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試簽合同
❶ 面試是一通過當場就簽合同嗎還是通過後回去考慮下再簽
一般來說,面試通過不會當場簽合同。
公司不會這么急躁,作為應聘者也不應急躁。
有的企業一般會在入職幾天後再簽訂合同,這稱為「試崗」。
給雙方都留下選擇的餘地。
❷ 面試的時候會讓你簽合同嗎
一般面試的時候是不會簽合同的,除非是當場已經確定錄用的。
一旦簽訂勞動專合同,說明勞務關系已經成屬立了,勞務雙方都要開始履行各方的職責了。
一般來說,好一點的企業同一個崗位都會有很多很多的人來競爭,也要經過好幾關的面試,最後才能有通知確定錄用。錄用的時候要辦入職手續,需要提供很多資料,簽訂勞動合同是辦入職手續的最後一個環節。
如果對方提出面試的時候簽,你可以自己權衡一下用工單位好不好了再確定。
❸ 面試簽合同要注意什麼
首先解析最基本的問題:
第一、合同正常是一式兩份的。
第二、基本工資問題,只要你願意,可以這樣填寫。
解析公司為何這樣操作:
第一、勞動合同是證明你與公司存在勞動關系的重要證據之一,不給你是防止以後出現勞務糾紛你有證據在手。這個一般是為了防止雙倍工資問題,其他原因的話不給勞動合同根本解決不了問題。
第二、結合你說的關於工資問題,勞務糾紛案件,所有計算金額的關鍵是基本工資,所以現在很多公司都只是寫最低工資數,這個是規避用工風險的最基本措施。
第三、結合第二點,當出現勞務糾紛,不說你沒有合同在手,就算給你一份也沒有關系。公司自然會用合同約定的基本工資,結合考勤,法定工作時間,加班工資等等,可以虛擬一份工資出來,而且總額跟你實際收取的是一樣的。但是當你收到約定說的3000元的時候,公司就會跟你說:說給3000就3000,不用擔心。你自己這時候還會糾結合同約定的最低工資標准嗎?
再延伸一下,你自己可以注意下的:
第一、勞動合同沒在手不用怕,勞動合同的條款、公司員工手冊等等,只要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都是無效的,就算你當初簽了,也沒有關系。有些省已經有出台規章制度嚴禁用人單位作出罰款的方式處罰員工了。
第二、關鍵點在於基本工資這個方面。
第三、公司支付工資方式,現金或轉賬或兩種結合。工資單一定要保存,轉賬的一定要看看是誰轉賬給你,是公司還是公司財務。由於你是沒勞動合同在手的,所以假如是一個與公司無關的人發工資給你的,你懂得後果了吧。但是當公司自己的名義幫你買了社保的話,這個問題就可以忽略了。
❹ 應屆生面試成功後,應該馬上簽合同嗎
應屆生如果沒有畢業之前,因為你還是個大學生,一般簽訂的是實習合同,不能回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正答式畢業後才能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如果用人單位答應錄取你,報到的時間由你自己決定,不過,時間不要太長,不然用人單位以為你對該工作不敢興趣,他們還會應聘其他條件更好的畢業生。如果你確實遇到什麼大的事情,最好到用人單位,跟他們講清楚你為何不能盡快上班的原因,不過你提出的要求延長上班的理由要充分,不能為一些小事而提出延長上班,能夠得到他們的許可,你如果對該工作有興趣,最好簽訂好合約。對什麼時候上班有個約定,這樣確保了你以後與該單位的工作關系。
❺ 應屆生面試成功後,應該馬上簽合同嗎
就算是應屆生正式被用人單位錄用的話,也是要簽正式的勞務合同來確保自己的利益得到法律的保護!如果不簽,後果可想而知,遇到工傷沒人管你,工資不給你發,你告都沒地方,給人白幹活!
❻ 面試成功之後,一般什麼時候簽訂勞動合同
應當在一個月內簽訂勞動合同,仍不簽訂合同,雙倍支付工資。
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版建立勞動權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❼ 面試以及簽合同的流程是什麼呢
你既然是簽訂了合同了
那就是要帶一份回家的
合同是一式兩份的,你一份,公司一份
❽ 面試簽合同要交錢嗎
你可以要求對方退還,否則舉報。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不內得扣押勞動者的容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 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扣押身份證等證件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並依照有關法 律規定給以處罰。用人單位以擔保或者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並以每人五百元以上兩千元以下的標准處以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❾ 面試的時候會讓你簽合同嗎還是一般工作了以後在簽
面試時一般都不會要求簽,都是面試過了之後通知你被錄取時才簽,如果要求面試就簽的話那麼你要看看你到底想不想去,最好提前看好這個單位的情況,小心有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