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協議書怎麼寫才有法律效力
Ⅰ 婚後協議在法律上是否有效,應該怎麼寫才算有效
1、婚後協議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由雙方自願協商訂立的有效。
2、有效的婚後協議需要符合下列調節,否則是無效的:
(1)簽訂財產協議時,男女雙方必須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必須是男女雙方本人親自簽署,不能由他人代理;
(3)雙方必須是自願,不能是一方被欺詐、被脅迫的情況下簽署;
(4)約定的內容必須合法,不能規避法律或者損害國家、集體及第三人的利益(比如不能約定生男就支付生活費,生女就離婚等);
(5)財產約定的范圍只能是男女雙方個人財產或者共同財產,不得約定處理其他家庭成員或第三人的財產;
(6)本協議簽訂必須採用書面形式,公證本協議不是必然程序,但是公證後的協議法律效力更強;
(7)夫妻雙方必須存在合法婚姻關系,若是無效婚姻、可撤銷婚姻,則不適用此協議。
3、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具體規定如下:
(1)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2)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3)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1)婚姻協議書怎麼寫才有法律效力擴展閱讀
1、婚後簽訂的協議書符合合同規定的,協議具有法律效力的情況下,對雙方當事人是具有約束力的,受法律的保護。
2、《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3、婚後協議書又叫夫妻財產協議,是指夫妻簽訂的、對夫妻各自財產和共有財產歸屬作出約定的書面協議。其主要目的是對雙方各自的財產和債務范圍以及權利歸屬等問題實現作出約定,以免將來離婚或一方死亡是產生爭議。妻財產協議可以辦理公證,也可以辦理律師見證,也可以僅僅有雙方簽名即可生效。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Ⅱ 婚姻保證書怎麼寫才具有法律效力
保證書由專業律師幫助撰寫,並經雙方簽字認可,必要時可請無利害關系第三方作證。保證書具有法律效力,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其履行約定。只要是由雙方簽字的文字證明,同時是在雙方自願的情況下簽署的。在法律上都可以作為有效的依據。如果再有律師見證的話,那就和法律文書具有一樣的效力。
Ⅲ 結婚協議書怎麼寫才有法律效力
婚姻協議書怎麼寫才有法律效力
作者: 天橋
日期: 2019-11-07 16:35:45
閱讀 64479
所謂婚姻協議,其實是為了更好的鞏固兩人的婚姻而設置的,依照婚姻法、民法通則等法律的規定,基於平等、互信、互助、協商一致原則,對婚姻關系及其成立、變更、終止等一系列過程所做的約定。很多夫妻在結婚登記的時候都會寫這樣一份婚姻協議書,法律小盲們就有疑問了,怎樣寫才是真的有法律效益的呢?
一、結婚協議具備效力的條件:
(一)男女雙方確立婚姻關系而形成夫妻關系。
所謂夫妻關系,是指夫妻在家庭中的地位和相互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包括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男女之間結為夫妻關系後,相互之間具有了一定的法律關系,如相互忠誠、相互扶養的義務和相互繼承的權利等;婚姻法第十三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可見我國現行夫妻財產制是法定財產制和約定財產制相結合的制度。綜上,夫妻之間可以對財產以書面方式訂立合同。
(二)結婚協議符合合同法的相關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七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第五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無效:
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二、婚姻協議的基本格式與要求。
只要寫明雙方約定的內容、日期,並簽名確認的,即可具備法律效力,受法律保護,為了防止一方反悔,還可以對結婚協議進行公證。
(一)首部
男、女雙方結婚的基本概況。
包括:結婚登記時間、結婚登記機構名稱、結婚證編號等。該部分也可省略,直接將結婚證的復印件作為協議附件。
男、女雙方的個人基本信息。
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身份證號碼、與另一方關系。該部分內容填寫的時候一定要仔細核對,不要出錯。
(二)財產約定
1、現有財產的歸屬。主要對房產、車輛、存款、股權等大額的財產進行約定歸屬一方所有還是共同所有。
2、收入的歸屬。可約定哪些收入屬於個人財產,哪些收入屬於共同財產,例如工資屬個人財產,獎金、投資經營收益、偶然所得屬於共同財產。
3、共同財產保管。可約定何種財產由哪一方保管,以何種方式進行保管,約定保管方的義務與非保管方的權利。禁止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共同財產。
4、共同財產處分。可約定共同財產如何處分,比如多少元以下用於何種用途,一方可不經另一方同意直接決定,通常是生活費用開支,但超過多少元,必須雙方共同決定,比如購置房產、借款給第三人。
5、特別財產約定。可約定贈與、繼承為一方財產或共同財產。
(三)債權債務約定
1、現有的債權、債務確認。可確認在協議生效前發生的債權、債務的歸屬於哪一方或雙方。
2、協議生效後,約定債權、債務歸屬於哪一方或雙方。比如侵權之債、違約之債、不法債務等歸屬。
3、對外舉債的行為約定。可約定一方對外舉債必須經另一方書面同意,如違約,則債務由一方承擔。
(四)婚內撫養、贍養、扶助、撫養約定
1、對子女撫養問題的約定。包括撫養的義務、撫養費由哪方負擔。
2、對一方父母贍養的約定。包括一方協助義務約定、贍養費由哪方負擔。
3、一方對另一方在患重大疾病、失去勞動能力、生活來源或生活不能自理時所負的撫助義務的約定。
4、對一方承擔扶養義務的約定。包括扶養費由哪方負擔。
(五)忠誠約定
該部分內容主要約定雙方互付忠誠義務的約定。詳見《忠誠協議》的文章。
(六)違約責任
1、一方違反上述約定,需承擔的違約責任。包括賠禮道歉、返還財產、賠償損失等等。但不得約定一方違約即喪失撫養權、一方違約即承諾自願離婚等。
2、離婚時財產的歸屬與過錯方賠償的約定。但不得約定一方有過錯就凈身出戶等明顯不公平的規定。
(七)尾部
協議生效的時間與條件。可約定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也可約定自辦理公證之日起生效。
(八)附件
1、雙方結婚證復印件。
2、房產證、車輛行駛證復印件。
3、夫妻共同財產中所涉及的雙方銀行賬號、第三方支付、交易平台賬號、股權證復印件、存單復印件、存摺復印件。
4、夫妻共同債權、債務中所涉及的現有借條、欠條等各種憑證復印件。
5、夫妻共同生活中所涉及需雙方共同承擔的費用憑證,如水、電、煤賬號,有金錢給付內容的法律文書。
三、婚姻協議模板
甲方:XXX身份證號:乙方:XXX身份證號:
甲方XXX先生與乙方方XXX小姐雙方決定共同購置位於XX市XX區XX路X弄XX號XX室的房產。雙方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就購房涉及的相關事宜約定如下,以資信守:
一、由於乙方戶籍不在XX市,為省卻購房及按揭貸款中的麻煩手續,甲乙雙方約定由甲方出面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以及《抵押借款合同》並辦理相關購房事宜,房地產權證上署甲方一人姓名。
二、由乙方出資支付購房的首付款共計人民幣XXXXX元整且乙方已經實際支付。
三、由甲方向銀行申請按揭貸款人民幣XX萬X仟元整(其中公積金貸款XX萬元整),借款期限均為XX年,由甲方負責並承擔相應的每月還貸義務。
四、購房契稅、手續費等由乙方支付。
五、甲乙雙方所購XX路XX弄XX號XX室房產為甲乙雙方所共有。六、甲乙雙方領取結婚證書後,甲方應盡快將乙方姓名依法添加到房地產權證上。
甲方:乙方:XXXX年XX月XX日
由於婚內協議涉及內容較多且專業性強,網上的婚內協議模板也不太全面。雙方當事人可委託專業律師進行起草書寫,切不可直接套用模板。
Ⅳ 想簽婚內協議書防止老公以後出軌怎麼寫具有法律效力嗎
法院在審理中對保證書中關於財產的約定的法律效力予以認定,對自願放棄孩子撫養權的約定不予認定,不過該約定可以作為決定孩子撫養權歸屬的重要參考因素。
保證書中對夫妻共同財產的處分具有法律效力,但對小孩的撫養權的約定不具有法律效力。理由如下:
一、保證書具有法律效力必須滿足三個條件:
1、保證書是一方的真實意思表示;
2、保證書的內容沒有違反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3、保證書的規定沒有違反公序良俗。
二、關於保證書關於財產條款的約定,《婚姻法》第十九條規定:「夫妻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權屬,但是其約定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由此看來,當事人一方在保證書中約定有「凈身出戶」的條款也並非全都為法律所禁止。在上述案件中,保證書是經過王某考慮後同意簽署的,是他的真實意思表示,且對財產的歸屬有明確的約定,沒有違反公序良俗,那該條款就可視為夫妻雙方對其所屬財產的約定。因此,這部分關於離婚財產處分的承諾,應當具有法律效力,在離婚訴訟中應當予以認定。但是,若書寫該財產處分條款的當事人有證據證實其在做出該意思表示時有被脅迫等情形,依據民法上的意思自治及公平原則,該條款亦屬可撤銷情形。
三、保證書中「自願放棄孩子撫養權」的承諾條款,是否合法有效,受到法律保護這個問題,在司法實踐中存在爭議。筆者贊成自願放棄孩子撫養權不具有法律效力這一說法。婚姻關系具有人身關系,不同於僅限於調整財產關系的《合同法》所說的合同關系。放棄撫養權的承諾並不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定,但因為《婚姻法》並未賦予婚姻當事人在離婚訴訟之外的其他階段可以對離婚後子女撫養權進行協商或作出單方承諾的權利。對孩子的撫養權既是權利也是義務,就像公民的受教育權一樣,不能被剝奪,也不能放棄,因此該保證書關於自願放棄孩子撫養權的條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參考寶山區楊行鎮人民政府,http://www.yanghang.gov.cn/220/138/142/157/201411251574084.html
Ⅳ 婚後寫協議書怎樣才有法律效力
夫妻針對雙方可能出現的問題制定契約,內容涉及諸多方面,如約定財產的歸屬,約定一方有不忠行為時給對方的賠償數額,甚至有約定空床費的情形。
《合同法》第2條第2款規定了「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適用其他法律的規定」。
即關於婚姻關系的協議不能適用《合同法》的有關規定,但根據《婚姻法》第19條第2款「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
對雙方具有約束力」的規定,《婚姻法》對於夫妻有關財產的約定是給予充分保護的。
只要雙方自願簽訂的協議,不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定,就應當尊重婚姻當事人的意思自治。
按照當事人的約定處理。但如果該協議違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規定,則對其效力應予否定。
如有的協議約定「婚後雙方任意一方提出離婚的,向對方予以賠償」,該約定即為無效,因違法了婚姻自由的基本原則。
限制了當事人離婚自由權的行使,不具有法律效力。
(5)婚姻協議書怎麼寫才有法律效力擴展閱讀:
婚姻協議保證書具有法律效力,必須滿足三個條件:
1、保證書是出具人真實的意思表示;
2、保證書的內容沒有違反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3、保證書的內容沒有違反公序良俗原則。保證書中關於出具人存在過錯行為的記載,可以作為主張感情破裂和對方存在過錯的直接證據,在離婚訴訟中具有重要的證明效力。
離婚協議書的法律作用:
離婚協議書是指即將解除婚姻關系的夫妻雙方所簽署的、關於財產分割、子女監護與探視、配偶贍養費以及子女撫養費等的書面協議。
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的相關規定,離婚協議書在夫妻雙方意思表示一致時成立。故一般情況下,夫妻雙方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字時成立。
然而,成立並不意味著協議生效。因為離婚協議書必須為夫妻雙方意思表示一致時由夫妻雙方當事人簽字,並經法庭或婚姻登記管理部門認可,才具有法定效力。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婚姻協議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婚姻糾紛「保證書」滿足三個條件才有法律效力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簽了協議書不等於離婚
Ⅵ 婚姻協議書怎麼寫才有法律效力
夫妻針對雙方可能出現的問題制定契約,內容涉及諸多方面,如約定財產的歸屬,約定一方有不忠行為時給對方的賠償數額,甚至有約定空床費的情形。
《合同法》第2條第2款規定了「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適用其他法律的規定」。
即關於婚姻關系的協議不能適用《合同法》的有關規定,但根據《婚姻法》第19條第2款「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
對雙方具有約束力」的規定,《婚姻法》對於夫妻有關財產的約定是給予充分保護的。
只要雙方自願簽訂的協議,不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定,就應當尊重婚姻當事人的意思自治。
按照當事人的約定處理。但如果該協議違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規定,則對其效力應予否定。
如有的協議約定「婚後雙方任意一方提出離婚的,向對方予以賠償」,該約定即為無效,因違法了婚姻自由的基本原則。
限制了當事人離婚自由權的行使,不具有法律效力。
(6)婚姻協議書怎麼寫才有法律效力擴展閱讀:
婚姻協議是符合法律規定的婚姻雙方,依照婚姻法、民法通則等法律的規定,基於平等、互信、互助、協商一致原則。
對婚姻關系及其成立、變更、終止等一系列過程所做的約定。
法律效力,是指法律所具有或者賦予的約束力。
規范性法律文件與非規范性法律文件都有一定的約束力,要求人們按照法律文件規定的那樣行為。
法律效力有時還指某種行為或事實在法律上的效果,即能夠獲得肯定性法律後果,例如一份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能夠獲得法律的保護。
顯然,規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合法的行為和事實的效力是規范性法律文件所賦予的。
1、法律效力,
2、法律生效的范圍。包括:
(1)時間效力,指法律開始生效的時間和終止生效的時間;
(2)空間效力,指法律生效的地域(包括領海、領空),通常全國性法律適用於全國,地方性法規僅在本地區有效;
Ⅶ 夫妻之間保證書或者協議書怎麼寫才有法律效力
內容合法。
保證書或協議書是雙方自願簽訂協議或保證,雙方簽字按手印後就有專法律效力。
當地公證處屬辦理公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