壟斷民事糾紛
1. 我國《反壟斷法》要求提起民事訴訟前必須先經過行政復議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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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反壟斷法實施的訴訟機制
我國反壟斷法的公共與私人實施機制
一、從實施主體的性質和實施程序來說,有兩個基本的實施途徑和機制。
即反壟斷法的公共實施和私人實施。前者是指專門的反壟斷執法機構依法調查處理壟斷行為所進行的行政執法,後者是指有關主體(經營者、消費者等)就壟斷行為追究民事責任而依法向法院提起的民事訴訟。它們相互配合、相互補充,共同維護市場競爭秩序,缺少其中任何一個方面都不利於反壟斷法的全面和有效的實施。
二、我國反壟斷法的公共實施機制
在我國反壟斷法的實施中,專門的反壟斷執法機構處於主導地位的。如擁有專門的執法人員和法定的執法許可權,在調查取證的過程中有國家強制力的支持,因此相對於私人提起的民事訴訟而言,專門機構的反壟斷執法可能更為高效,也更有保障;有人甚至說,我國《反壟斷法》基本上是寫給專門的反壟斷執法機構看的,從實際情況來看這一說法也並不算太誇張。
我國《反壟斷法》確立的是反壟斷委員會與反壟斷執法機構共存的「二元模式」,或者說建立了所謂的「雙層次多機構」的執法體制。一方面,在國務院層面設立反壟斷委員會,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反壟斷工作;另一方面,國務院反壟斷執法機構或者其授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相應的機構依法負責具體的反壟斷執法工作。根據2008年國務院有關機構的「三定」方案,國家工商總局、國家發改委和商務部分別負責相關的反壟斷執法工作。其中,國家工商總局負責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的反壟斷執法(價格壟斷行為除外)等方面的工作;國家發改委依法查處價格壟斷行為;商務部依法對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反壟斷審查。因此,我國的反壟斷執法體制比較復雜,面臨著它們相互之間以及它們與有關行業監管機構之間關系協調的難題。
三、我國反壟斷法的私人實施機制及其現狀
各國的反壟斷執法機構與法院之間的關系和權力配置不盡一致,但是私人提起的反壟斷民事訴訟與專門機構的反壟斷行政執法相配合,是世界各國反壟斷法實施的普遍做法和明顯趨勢。
各個國家和地區的反壟斷法一般都直接或者間接規定私人可以依法對壟斷行為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在一些國家和地區甚至還可以請求懲罰性的賠償。
與反壟斷法公共實施的具體規定形成鮮明對比的是,我國《反壟斷法》在私人實施方面僅有第50條的籠統規定:「經營者實施壟斷行為,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實際上,該條文主要還是關於壟斷行為的民事責任的規定,只是這種民事責任的實現一般需要通過反壟斷民事訴訟的形式。但是,它畢竟還是為我國反壟斷法的私人實施確立了基本依據,使得在我國私人提起反壟斷民事訴訟有了法律上的空間。
正因為規定非常原則性,在實踐中導致原告取證難、證明壟斷行為難。事實上,很多反壟斷民事訴訟案件的原告敗訴,根本原因就在於其不能有效舉證,法院對於明顯具有支配地位的經營者也不予認定,甚至在一些案件中曾經發生原告引用被告自己在官網上公開宣傳的市場份額,而法院不予認可、被告無需承擔任何不利後果的不合理情形。
在上述的背景下,2012年5月8日發布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因壟斷行為引發的民事糾紛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法釋[[2012]5號)根據反壟斷法、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及法律原則和精神,對於舉證責任分配、免證事實、專家證據等問題作了解釋和細化,這使得反壟斷民事訴訟中的一些急需明確的問題有了初步細化的規則。充分利用這些措施對於適當減輕原告的證明難度具有一定作用。
當然,反壟斷民事訴訟中的舉證難的問題也不會因此而完全解決,還需要其他相關措施、特別是要在反壟斷民事訴訟中搞好人民法院與行政執法機構之間的協調與合作。
3. 公司勾結政府造成壟斷,請問法律達人,可以以什麼方式上訴告相關責任人觸犯什麼法律!
一. 涉嫌觸犯的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
第三十二條 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不得濫用行政權力,限定或者變相限定單位或者個人經營、購買、使用其指定的經營者提供的商品。
第五十一條 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濫用行政權力,實施排除、限制競爭行為的,由上級機關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反壟斷執法機構可以向有關上級機關提出依法處理的建議。
法律、行政法規對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濫用行政權力實施排除、限制競爭行為的處理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
第七條 政府及其所屬部門不得濫用行政權力,限定他人購買其指定的經營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經營者正當的經營活動。
第三十條 政府及其所屬部門違反本法第七條規定,限定他人購買其指定的經營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經營者正當的經營活動,或者限制商品在地區之間正常流通的,由上級機關責令其改正;情節嚴重的,由同級或者上級機關對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被指定的經營者藉此銷售質次價高商品或者濫收費用的,監督檢查部門應當沒收違法所得,可以根據情節處以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二. 可向其上級部門舉報。
另: 1. 工商總局查處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
2. 國家發改委查處價格壟斷
4. 行政訴訟法,與壟斷法有沖突怎麼辦
兩者的適用范圍不同,所以不會起沖突。
《行政訴訟法》為保證人民法院公正、及時審理行政案件,解決行政爭議,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行政職權,根據憲法,制定的。
《反壟斷法》是 為了預防和制止壟斷性為,保護市場公平競爭,提高經濟運行效率,維護消費者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而制定的。
《行政訴訟法》第一條為保證人民法院公正、及時審理行政案件,解決行政爭議,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行政職權,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有權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前款所稱行政行為,包括法律、法規、規章授權的組織作出的行政行為。
《反壟斷法》第一條 為了預防和制止壟斷行為,保護市場公平競爭,提高經濟運行效率,維護消費者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經濟活動中的壟斷行為,適用本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壟斷行為,對境內市場競爭產生排除、限制影響的,適用本法。
第三條 本法規定的壟斷行為包括:
(一)經營者達成壟斷協議;
(二)經營者濫用市場支配地位;
(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的經營者集中。
5. 中國石化\石油算壟斷嗎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因壟斷行為引發的民事糾紛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典型的壟斷企業
6. 國內外的法律服務市場上,有無【壟斷】現象具體情況如何
沒有強制性的壟斷,律師執業證的考取和律師事務所的設立對達到一定條件的人是普遍開放的。但是由於個人水平有高低之分,有些領域的專業問題只有某些經驗豐富技術純熟學識淵博的律師能夠解決,這就造成了一種技術壟斷,可是只要能夠用心鑽研,很多人都有機會晉身這些領域,那麼也就算不上壟斷了。
7. 壟斷與不正當競爭可以合並立案嗎在地方法院起訴了不正當競爭,可以在上級法院起訴同一被告壟斷嗎
反壟斷法抄律關系與反不正當競爭襲法律關系屬於不同的法律關系,針對同一法律主體提出反不正當競爭訴訟,同時向有管轄權法院提出反壟斷訴訟是沒有法律障礙的,是可以的。但是同時立案,如果涉及同一法院,因為管轄權問題,可能不可以同時立案,不過根據具體案件可以同時將案件移送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審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因壟斷行為引發的民事糾紛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五條 民事糾紛案件立案時的案由並非壟斷糾紛,被告以原告實施了壟斷行為為由提出抗辯或者反訴且有證據支持,或者案件需要依據反壟斷法作出裁判,但受訴人民法院沒有壟斷民事糾紛案件管轄權的,應當將案件移送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8. 天涯雜談民事訴訟法解釋88條 最高法院關於民訴法解釋88條違反反壟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應當立即
提問者,首先確認是否為,新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即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2015年2月4日)第八十八條是這樣規定的:訴訟代理人除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五十九條規定提交授權委託書外,還應當按照下列規定向人民法院提交相關材料:
(一)律師應當提交律師執業證、律師事務所證明材料;
(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應當提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證、基層法律服務所出具的介紹信以及當事人一方位於本轄區內的證明材料;
(三)當事人的近親屬應當提交身份證件和與委託人有近親屬關系的證明材料;
(四)當事人的工作人員應當提交身份證件和與當事人有合法勞動人事關系的證明材料;
(五)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推薦的公民應當提交身份證件、推薦材料和當事人屬於該社區、單位的證明材料;
(六)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應當提交身份證件和符合本解釋第八十七條規定條件的證明材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2008)第三十七條 行政機關不得濫用行政權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競爭內容的規定。
如果是新民事訴訟司法解釋對訴訟代理人代理條件規定,不屬於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2008)第三十七條的情形。
司法活動區別一般的民商經營行為,司法部門相關規定,屬於司法權范疇,不屬於「濫用行政權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競爭」。
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 (2015年3月15日新修訂)第一百零四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作出的屬於審判、檢察工作中具體應用法律的解釋,應當主要針對具體的法律條文,並符合立法的目的、原則和原意。遇有本法第四十五條第二款規定情況的,應當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出法律解釋的要求或者提出制定、修改有關法律的議案。
第四十五條 法律解釋權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法律有以下情況之一的,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解釋:
(一)法律的規定需要進一步明確具體含義的;
(二)法律制定後出現新的情況,需要明確適用法律依據的
提示:如果必需民商公民代理,可以盡量實現相關機關要求即可,未必是自己親為,其他親屬朋友和律師也可以。
9. 反壟斷民事案件的有關案例,需要國內外的。訴訟成功的與不成功的都可。
360和qq的不就是嗎
還有商務部拒絕可口可樂公司並購匯源的
10. 最高人民法院法院批准哪些基層人民法院審理壟斷民事糾紛
您好,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因壟斷行為引發的民事糾紛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三條 第一審壟斷民事糾紛案件,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計劃單列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級人民法院管轄。
經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基層人民法院可以管轄第一審壟斷民事糾紛案件。
第四條 壟斷民事糾紛案件的地域管轄,根據案件具體情況,依照民事訴訟法及相關司法解釋有關侵權糾紛、合同糾紛等的管轄規定確定。
如能給出詳細信息,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