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糾紛報警
A. 房屋租賃糾紛 我該怎麼辦
房屋租賃糾紛主要包括租期及押金糾紛,房屋水、電、煤費用糾紛,房屋設回備的使用答及賠償糾紛和租賃備案糾紛。房屋租賃糾紛可以通過以下幾種方式處理: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申請仲裁解決或者民事訴訟解決。(1) 申請仲裁仲裁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之間發生合同糾紛或其他財產權益糾紛時向仲裁委員會申請解決糾紛的一種法定方式。當事人採用仲裁方式解決糾紛的,應當雙方自願,並事先在合同中約定或事後達成仲裁協議。若雙方當事人事先在合同中已有約定,或者事後已達成仲裁協議的,一方向法院起訴,法院也將不予受理。仲裁具有司法行為的效力,一旦判決書生效,當事人不得再以同一糾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2)民事訴訟若當事人在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訴訟方式解決或者在糾紛發生後沒有達成仲裁協議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B. 租賃經濟糾紛案件已起訴,一般會不會要求先停業處理
雖然租賃合同的經濟糾紛已經向法院提起了訴訟,但是,法院並未作出生效的判決專,雙方之間的權利義務爭議還未屬經生效判決予以確定。因此,在法院作出生效判決之前,現有的租賃狀態不應做出改變,所以法院也不會要求先做停業處理。
以上法律意見供你參考。
C. 租房糾紛報警處理流程
一、租房糾紛報警處理流程
1、在接通電話之後,一般110警察會給附近派出所的電話或直接轉接。
2、派出所民警會問報警人詳細地址,隨後在5分鍾之內趕到現場。
3、趕到現場後,一般是兩到三名警察,警察會詳細詢問所了解或知曉的案件大致經過,以及案發現場等情況。
4、如果確有必要,警察會製作筆錄並讓報警人簽字。
報警時要實事求是,如實反映情況,以便值班民警做出准確的判斷,採取適應的緊急措施。因為民警將根據報警內容的性質和程度調動不同地區、不同警種的警力出警,如果報警內容與實際情況有出入,勢必影響警情的處理。
5、報警人要報出自己的姓名、住址或工作單位,說明報警時所使用的電話號碼,便於報警台與報警人聯系。
二、租房糾紛報警處理流程中的調解
1、經警察調解達成調解協議的,可以製作調解協議書。當事人認為無需製作調解協議書的,可以採取口頭協議方式,警察調解員應當記錄協議內容。
2、調解協議書可以載明下列事項:
(1)當事人的基本情況。
(2)糾紛的主要事實、爭議事項以及各方當事人的責任。
(3)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的內容,履行的方式、期限。
調解協議書自各方當事人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警察調解員簽名並加蓋警察印章之日起生效。調解協議書由當事人各執一份,警察留存一份。
3、口頭調解協議自各方當事人達成協議之日起生效。
4、經警察調解達成的調解協議,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警察應當對調解協議的履行情況進行監督,督促當事人履行約定的義務。
5、經警察調解達成調解協議後,當事人之間就調解協議的履行或者調解協議的內容發生爭議的,一方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6、經警察調解達成調解協議後,雙方當事人認為有必要的,可以自調解協議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共同向法院申請司法確認,法院應當及時對調解協議進行審查,依法確認調解協議的效力。
7、法院依法確認調解協議有效,一方當事人拒絕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警察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依法確認調解協議無效的,當事人可以通過警察調解方式變更原調解協議或者達成新的調解協議,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3)租賃糾紛報警擴展閱讀:
房屋租賃糾紛基本原則:
1、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原則。公民和法人的合法財產受法律保護,這是我國法律規定的,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侵犯。只有嚴格履行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益才不受侵犯。
2、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准繩的原則。這是處理房地產租賃糾紛案件的一項重要原則。對房地產租賃糾紛案件,必須堅持調查研究,查清事實,根據國家法律和行政規章、地方性法規和政策的規定進行處理。凡符合法律的行為、要求、主張要予以支持保護,凡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主張、要求,要予以駁回、制裁。
3、實行調解、仲裁和司法審判相結合的原則。房地產租賃糾紛的大小不同,復雜難易程度也不盡相同,而且這類糾紛屬人民內部矛盾,解決此類糾紛應通過多種途徑。
仲裁機關、人民法院在審理租賃糾紛案件時也應先調解,做說服教育工作,使有關當事人信守合同,履行約定,互諒互讓,凋解無效時再依法裁定或判決。
4、有利於穩定房地產租賃秩序的原則。由於房地產租賃活動越來越頻繁,房地產租賃市場越來越廣闊,房地產租賃市場的穩定和發展,對於社會主義大市場的穩定和發展,對於社會的安定,對於人民群眾的工作、生活都具有重要的意義。
D. 房屋租賃糾紛該怎麼處理
房屋租賃糾紛主要包括租期及押金糾紛,房屋水、電、煤費用糾紛,房屋設備專的使用及賠償糾屬紛和租賃備案糾紛。房屋租賃糾紛可以通過以下幾種方式處理: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申請仲裁解決或者民事訴訟解決。(1) 申請仲裁仲裁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之間發生合同糾紛或其他財產權益糾紛時向仲裁委員會申請解決糾紛的一種法定方式。當事人採用仲裁方式解決糾紛的,應當雙方自願,並事先在合同中約定或事後達成仲裁協議。若雙方當事人事先在合同中已有約定,或者事後已達成仲裁協議的,一方向法院起訴,法院也將不予受理。仲裁具有司法行為的效力,一旦判決書生效,當事人不得再以同一糾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2)民事訴訟若當事人在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訴訟方式解決或者在糾紛發生後沒有達成仲裁協議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E. 發生房屋租賃合同糾紛可以報警嗎
可以報警。報警後,警察一般會調解,最終還是需要雙方達成合意才能解決。
租房出現糾紛應該找法院或者房管所部門解決:
1)根據司法自治原則,應當先由雙方自主協商解決,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的可以向居民自治組織或者是居委會請求調解;
2)也可以找房管所相關工作人員解決;
3)直接法院起訴。
租房糾紛該怎麼處理?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房屋租賃當事人雙方因租賃房屋發生糾紛的,首先經過雙方協商解決。房屋租賃當事人因租賃房屋發生糾紛協商不成的,應當按照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的民事訴訟或者申請仲裁解決。
1、調解
它是指在第三者的主持下,出租承租雙方當事人經過自願協商,排除爭端,達成和解的一種方法和活動。
我國在基層群眾性組織村民委員會和居民委員會都設立了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民間糾紛的調解處理,調解特別適用對某些界限不清的事實、責任含糊不究的租賃糾紛,租賃雙方就近請調委會調解通過調解,糾紛雙方,互諒互讓,以達到既解決糾紛又不傷和氣的目的。
2、房屋租賃糾紛仲裁
仲裁,仲裁是一種准司法活動。《仲裁法》第2條內容規定: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可以仲裁。這里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包括公民個人之間的房屋租賃糾紛等。
房屋租賃糾紛發生後,公民可以根據條款或仲裁提請仲裁機構居中判明事實,分清責任,依法做出仲裁裁決,解決房糾紛。仲裁具有「公正及時,程序簡便,專家斷案,依裁終局」的優勢,可以使當事人避免陷入於官司的曠日持久的糾纏和身心疲憊的針鋒相對之中,是一種比較受推崇的爭端解決機制。
3、民事訴訟解決問題
若當事人在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訴訟方式解決的或者在糾紛發生後沒有達成仲裁協議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租賃當事人違反相關規定,致使租賃合同無效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租賃當事人一方未履行相關法律規定的義務,致使租賃合同解除的,未履行規定義務的一方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造成另一方或者第三人財產損失、人身傷害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5)租賃糾紛報警擴展閱讀:
如何避免房屋租賃糾紛?
1、完善房屋租賃的法律要件
盡管房屋租賃會出現各種各樣的問題,但只要依據有關法律,履行法定程序,完善必備文件還是可以降低風險的。
首先租賃雙方應該簽訂書面合同。雙方都要出示工商營業執照等法律文件和有關身份證件,辦理租賃登記備案手續,並向登記部門提供有關產權證明、租賃安全合格證、共有產權人同意出租意見和抵押權人同意出租等法律文件。
2、租前調查
無論出租方或是承租方,在簽訂租賃協議之前,都應對彼此的資信情況、工商、財務狀況和有關資產狀況做一調查,以防一方有虛假成分,為以後的履約做好准備。
3、快速做出反應
一旦發現一方有違約行為,要馬上採取措施將問題及時予以解決。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_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城鎮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件解釋
F. 遇到租賃糾紛怎麼辦急需解決!!!
1。這種做法抄合理嗎?我們有必要必須住到9月底嗎?有沒有選擇搬離時間的權利?為什麼?
具體問題是不合法合理的.你們不是必須住到九月底.因為房東先提前解除了合同. 她的行為本身就是違反合同約定的,你可以要她賠償的.
2。我們9月前搬離,能不能通過法律手段要回9月房租?為什麼?
可以通過訴訟解決問題.
3。訴訟各項費用需要多少錢?由誰支出?
如起訴費用在五十元,你先出,判決時候誰敗訴誰承擔訴訟費用.
具體問題如要打官司關鍵是證據.你要證明房東先提出要求你們搬出房屋的證據.具體問題最好是當面咨詢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