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糾紛平台
1. 家園糾紛制度家園矛盾糾紛投訴平台建設等制度
可以依據《合同法》第94條規定的第(一)、(二)、(三)、(四)、(五)項規定,根據合同性質和是否能實現合同目的、違約程度決定是否解除合同,並依據《合同法》第98條、第97、第107、第114條規定要求未履約一方返還履約一方取得的權益和賠償損失。
如果未履約的一方對履約一方的主張產生異議,合同中約明仲裁機構的,可就該合同糾紛向約定的仲裁機構提起仲裁,未約定或約定不明的仲裁機構,可就該合同糾紛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進行調解,調解不成,進行判決。
至於合同糾紛的時效,要看該合同種類、合同性質、特殊時效、一般時效來確定該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下面就該三種情形的時效具體闡明:
(一)、合同種類包括買賣、技術、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咨詢和技術轉讓、贈與、借款、租賃、融資、承攬、建設工程、運輸、客運、保管、倉儲、委託、行紀、居間合同;依據《合同法》法釋[1999]19號第6、7條規定,技術合同自權利人知道或應該知道侵害之日至合同法實施之日(1999年10月1日頒布的合同法)超過一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也就是說該種情形訴訟時效為一年,上述情況尚未超過一年的,其提起訴訟的時效為兩年;依據合同法第55條和第75條規定行使撤銷權的,知道或自知道時效一年,即使不知道最長時效也只是5年,依據合同法第104條規定,債務人領取提存物時效為5年,5年後扣除提存費和必要費用後,提存物歸集體或國家,依據該法釋第8條規定,該時效為不變期間,不適用時效的中斷、中止或者延長的規定;如果是涉外合同,時效增加到一般合同的兩倍;借款合同要視具體情況一般為2年或20年;租賃合同時效為一年;保管合同為一年等等。
(二)、時效的一般規定,依據《民法通則》第135、137條規定訴訟時效為2到20年
(三)、特殊規定,依據民事訴訟法規定,人民法院根據案件性質、情節、目的等相關情況可適當延長時效。
不同案件訴訟時效不同,人民法院在審理案件不會主動釋明時效規定,當事人一方以時效抗辯,人民法院經審理符合法律規定,一般會按撤訴處理,超過時效的一方提起權益主張之訴不會受到法律保護。
2. 什麼是矛盾糾紛 「三三制」
一抄、健全調解平台,夯實大調解工作基礎
一是健全組織網路。縣委、縣政府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人民調解工作的意見》,建立健全各級人民調解組織網路。
二是規范陣地建設。縣調解中心與群眾來訪接待中心、信訪法律服務中心「三位一體」,設立接訪受理室、綜合調解室、協調組、三調聯動辦和巡迴調解庭。
三是完善工作制度。縣、鄉兩級調解中心分別建立了工作例會制、首訪責任制、限時辦結制、責任查究制和績效考核制等17項工作制度。在村(居)建立排查化解制度、調解守則、調解須知等10項制度。
二、完善三項機制,提升大調解工作效能
一是分級排查機制。
二是層級管理機制。
三是「三調聯動」機制。
三、強化保障措施,確保大調解有效運行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
二是配齊配強隊伍。
三是實行獎懲激勵。
3. 網易雲發長文懟酷狗,網易雲酷狗的矛盾糾紛是什麼
2月4日,網易雲音樂針對此前譴責酷狗音樂抄襲其推歌功能、頁面設計等問題做出最新回應,稱此前2月2日,酷狗音樂曬出的截止到2020年底酷狗原創專利申請(包括2015年12月和2020年3月申請的"一起聽"專利,2015年酷狗上線"音樂推"並同步申請專利)屬混淆視聽:“酷狗音樂所放出的專利與其現在的產品功能形態、界面設計和交互形式,驢唇不對馬嘴,酷狗音樂對網易雲音樂‘一起聽’和‘雲貝推歌’界面設計的抄襲,鐵證如山”,並“祝酷狗音樂,猴年快樂”。
網易雲音樂還稱,以上行為並非偶然和特例。網易雲音樂在 2020 年 4 ⽉份的 7.1.10 版本上線 “雲貝推歌”功能:粉絲可以用 “雲貝”為喜愛的音樂進行推廣和支持。再小的光也有了被看到的可能。三個⽉後酷狗⾳樂上線了 “音樂推”功能。
網易雲音樂針對酷狗音樂此前發布的專利申請一一進行反駁
通過圖文,網易雲音樂聲明,“酷狗音樂所展示的2015年12月申請的專利文件,與其之後上線的‘跟聽’毫無關系;2020年3月申請的專利文件,與其後上線的‘跟聽’也毫無關系;2015年5月申請的專利文件,與其之後的‘音樂推’毫無關系”,並直接放話,“鑒於酷狗音樂耍猴似的行為,我還是要給予酷狗音樂新春祝福。”
4. 如何加強鄉鎮信訪維穩平台建設的幾點思考
一、狠抓防控體系,築造嚴實的信訪維穩「防火牆」
(一)完善鄉(鎮)、村信訪網路建設,充分發揮「網路聯動」作用。鄉鎮要健全完善信訪辦、涉農問題調處辦的職能作用,確保人員、辦公場所、經費和制度的落實。村委會要在原有人民調解委員會和配有民調員的基礎上,再設立涉農問題代理處,從村民中選取威望高、責任心強的代表擔任涉農問題聯絡員。在信訪業務上,鄉信訪辦要對村級聯絡員加以培訓指導,幫助基層更好地發揮信訪信息預警的作用,發揮及早調解或緩和矛盾糾紛的作用,發揮協助處理重要信訪問題的作用,發揮宣傳信訪政策法規的作用,發揮代理群眾信訪問題,減少重復訪、集體訪、越級訪以及群眾人力財力耗費的作用。
(二)健全鄉(鎮)、村技術防控體系,充分發揮「天網監督」作用。鄉鎮及村一級要大力發揮技術防控的作用,要把技防建設作為抓好維穩工作的一項重大舉措來抓。堅持主動治安,能動維穩,著力構建人防、物防、技防、心防相結合,以技防為制高點,以動態視頻監控系統為核心的「天網」治安防控體系,確保在重點路段、主要街道、主要出入口,中小學、幼兒園等重要單位和要害部位的電子監控率達100%。加快推進「技防進社區、進農村」,在有條件農村逐步建立視頻監控室。堅持「高清、規范、實效」標准,全面提升監控系統檔次,通過電子監控系統有效提高治安防控效能,進一步增強群眾安全感。
(三)加強鄉鎮、村維穩宣傳教育,充分發揮「法規育人」作用。鄉鎮、村要向廣大群眾對信訪維穩法律法規知識多宣傳、多解釋,對維護社會穩定的方針、政策多講解,對中央一些涉農政策多宣傳,要用法律知識教育讓廣大群眾,讓廣大群眾在思想上自覺地維護地方的和諧與穩定。鄉村幹部要在深入走訪村居農戶的基礎上,採取集中座談、面對面宣講等形式,廣泛宣傳當前鄉鎮的維穩形勢,突出維穩政策教育、人民團結教育、社會法制教育。通過宣傳教育使廣大群眾樹立大局意識,把群眾的思想凝聚到鄉、鎮黨委、政府的維穩事業上來。要多開展一些「聽民聲、解民憂、辦實事」等形式活動,以活動為載體,帶著真心、真情為民解憂解難,用真情實意打動群眾、教育群眾,使廣大居民群眾切實看到好處,得到實惠,感受到黨的關懷,感受到祖國大家庭的溫暖,從而自覺維護社會穩定。
5. 糾紛多元化解平台是私人設立的嗎
矛盾b 糾紛多元化解中心,強調黨委領導、政府支 持、多方參 與、司法推動 的機製版建設;訴訟服務中心則更多權地強調法院的主體地位,要把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建設作為訴訟服務中心提檔升級的重要內容,矛盾化解不能僅依靠法院一家,法院應當起到引領、推動和保障作用。要在一流訴訟服務中心基礎上打造升級版,大力推進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
6. 如何發揮鄉鎮綜治工作平台在矛盾糾紛化解中的作用
一、人員待遇問題 同其它工作一樣,綜治工作也離不開人的因素。
配備得力的綜治工作幹部,創新工作思路,縝密設計好的載體,必將促進綜治各項工作的扎實開展。和其它工作一樣,綜治基層基礎工作必須有專人抓,專人管。然而,隨著綜治工作觸角的延伸,基層基礎工作的加大,綜治工作人員配備必須高職高配。現在,從鄉鎮來講,綜治辦專職副主任得到了配備,但其政治經濟待遇也處於「各自為戰」狀態,沒有統一的要求,有的進入同級黨委,有的享受副科級待遇,還有的享受車補和專項補貼,甚至有的還沒有正式編制。鄉鎮綜治專干也因為人員編制等問題,大都兼職或不在鄉鎮機關或事業編制之列。人員待遇需要整體劃一,需要上級部門統一協調。這樣才能保證綜治工作人員齊備,有人幹事。
二、綜治辦公場所問題 上級綜治部門對基層綜治部門辦公場所要求比較高,規定鄉鎮綜治辦公室面積要達到40平方米。
現在看來,有些鄉鎮難以達到。經濟條件好的、辦公條件好的鄉鎮,其綜治辦經濟條件、辦公條件就能好;相反,經濟條件差的、辦公條件不佳的鄉鎮,其綜治辦經濟條件、辦公條件一般也不如人意,更談不上達到規范化標准。辦公場所條件的優劣,直接影響綜治部門的形象,客觀上也不利於綜治部門開展工作。現在,各鄉鎮按照要求都在進行綜治工作中心建設,解決綜治工作辦公場所問題,也擺在了各級黨組織和政府面前,在新一輪「爭創」氛圍中,解決綜治工作辦公場所問題,也是做好綜治工作的一個必要前提。
三、綜治工作經費問題 按照省綜治委有關平安建設要求,綜治工作經費要按照縣區人口每人一元的比例納入財政預算。
鄉鎮要按照每人0.5元比例或5000元,以至更多的比例納入財政預算。事實上,一方面,一些縣鄉經濟發展的滯後,嚴重影響了綜治工作經費的及時足額到位;另一方面,縣級綜治部門沒有單獨賬號,綜治工作經費被挪用或擠占,使得綜治工作經費納入預算之後,仍顯不足。而鄉村綜治工作經費也與當地經濟發展情況緊密相關,出現報銷難情況。綜治工作經費是解決有錢辦事的大問題,是關繫到平安建設基礎工程能否完成的大問題。
四、辦公設施不完備問題 辦公設施是辦公效率好壞的重要標志。
因為上述問題的存在,一些鄉鎮、村的綜治工作辦公設施難如人願。出現一個怪圈:沒有好的辦公室,更沒有好的辦公條件;沒有電腦、傳真機、電話等必須辦公設備;有了電腦、傳真機,卻不能及時聯網。經濟貧困和領導的不重視,導致綜治部門同其它部門一樣,還停滯在手寫材料,信息不靈的狀態,更談不上工作用車的配備和使用。一些綜治工作人員只好四處求借別人幫助列印材料或出車。如此艱辛的辦公條件,讓綜治工作者心寒,也讓綜治工作效果大打折扣。
五、創建標准不統一問題。
有些綜治工作創建缺乏統一的標准,比如,一些平安創建活動,僅僅提出了活動載體,缺少切合基層實際的、帶有具體數字指標的、可操作性的評比標准。就縣區而言,有的活動搞了幾年,所謂評比也是泛泛的、抽象的標准。有的鄉鎮乾脆憑印象評定,到了村級也沒有了什麼遵循。
因為地域的問題,有些標准無法一一細化,整體提的很宏觀;有的時間過去幾年了,有些標准還沒得到充實調整,多年一貫制。高質量的創建活動,必須有嚴格准確的活動標准,實際、實效、實用的綜治工作相關創建標准,亟需出台。
六、綜治工作記錄不規范問題 綜治工作也有其內在的規律性,根據綜治工作發展要求,綜治工作記錄簿應該走上規范軌道。
但是,有些地方綜治工作記錄形式從上到下五花八門,有的以市,有的以縣區,有的以鄉鎮為單位制訂了綜治工作記錄簿。實事求是講,這些綜治工作記錄簿不能完全體現本地、本單位綜治工作情況。那麼,綜治工作記載應該如何分項、如何把這個工作「軟體」變硬,在綜治工作情況記載和年度考評中發揮作用,確實值得考慮和推敲。這就需要根據綜治工作特點,找出規律性的東西,梳理歸類,制定相應的綜治工作記錄內容。
從而,使各級綜治部門工作記載有所遵循,減少工作的盲目性,便於省級綜治部門的檢查,提高工作質量。 總之,加強綜治基層基礎工作勢在必行。這也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相信,綜治工作經過30多年的發展,各級綜治組織和廣大綜治工作者一定會認真查找加強基層基礎工作方面的不足,尋求解決的好思路、新辦法,積極探索綜治工作新路子。
7. 多元化矛盾糾紛化解機制包括哪些內容
我國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可以分為:訴訟和非訴訟。
一、訴訟方式即法院判決;
二、非訴訟方式包括調解(人民調解、司法調解、行政調解)、當事人和解、行政裁決、行政復議、仲裁、信訪等。
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是與傳統的「一元化」化解矛盾的方式方法相比較而言的。簡單地說,就是由於當前矛盾糾紛主體的多元化、類型的多元化、訴求的多元化,化解矛盾糾紛的思路、方法、措施、途徑等也應多元化。
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是指在一個社會中,訴訟和非訴訟糾紛解決方式各以其特定的功能和特點,結成一種互補的、滿足社會主體多樣需求的程序體系和動態的運作調整系統。
(7)矛盾糾紛平台擴展閱讀:
調解方式
調解員可以採用其認為有利於當事人達成和解的方式對爭議進行調解。
這種方式包括但不限於:調解程序開始之後,調解員可以單獨或同時會見當事人及其代理人進行調解;調解員單獨會見一方當事人的,可向他方當事人通報單獨會見的情況,當事人另有要求的除外;調解員可以對爭議進行面對面的調解,也可以進行背對背的調解。
在調解過程中,調解員可以要求當事人,提出書面或口頭的建議或方案;調解員可以根據具體案情,在徵得當事人同意後,聘請有關專家就技術性問題提供咨詢建議或鑒定意見;。
調解員可以要求當事人提交補充材料;在調解過程中,調解員可以根據已掌握的情況,依據公平合理的原則,向當事人提出解決爭議的建議。
經過調解,在當事人之間仍無法達成和解的情況下,調解員可以提出最後的建議或方案。調解在調解中心所在地進行。如當事人另有約定,經調解中心同意,或由調解中心建議並經當事人一致同意,亦可在其它地點進行。
由此產生的費用,由當事人承擔。聘請有關行業的專家參與調解工作,所產生的費用,由當事人承擔,經過調解,如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由各方當事人在和解協議上簽字及/或蓋章,應當事人的要求,調解員可根據和解協議的內容,作出調解書,由調解員在調解書上簽字並加蓋調解中心的印章。
除非為執行或履行之目的,和解協議或調解書不得公開。雙方當事人簽訂和解協議時,可以在和解協議中加入仲裁條款。
8. 矛盾糾紛化解存在的問題
一是牢牢堅持黨的領導,推進訴源治理。在黨委的領導和支持下,形成穩定的財政投入機制,築牢矛盾化解人民調解陣地。強化考核驅動,抓好目標落實,適時將民商事案件萬人訴訟率、矛盾糾紛調處率、解決率、專職調解員配備及工作開展情況、糾紛響應度等納入政法建設考核。二是充分發揮「無訟網路」作用,提升調解成效。探索構建矛盾糾紛化解新平台,推進無訟網格建設,以村居網格員為單位,以預防糾紛發生為抓手,以矛盾調處為重點,打造「無訟網路」。推行審務進村居、法官與網格員結對,建立一鄉鎮一審務站,進一步深化網格員矛盾調處成效,在服務鄉村振興、村民自治前提下,促進矛盾糾紛的就地化解,實現「小事不出網格,大事不出鎮村」的目標。三是因地制宜落實「楓橋經驗」,推進多元化解。暢通與行業協會、行業組織、商會等對接渠道,推進調解前置,實質發揮行業調解、律師調解、商會調解等訴前調解作用。積極推動訴訟服務全方位改革,探索建立在線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平台,線上、線下雙升級,讓人民群眾感受到「指尖上」解紛的便捷。充分發揮法庭在鄉村治理中的職能作用,充分發揮自身的專業審判職能作用,不斷推進自治、法治與德治相結合的鄉村治理體系建設。加大對多元化解工作的宣傳,讓社會公眾更多了解多元化解、訴前調解的便捷、高效、低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