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責任法下載
1. 侵權行為的特徵
單方實施
侵權行為是基於當事人的意思而發生的,且侵權行為所引起的民事法律後果並不是當事人所預期的,因 此,侵權行為屬於事實行為。
民事違法
侵權行為的違法性及時違反法律的規定,為法律所不許,其實質就是違反法律所規定的義務。這里所謂的法定義務。《民法通則》第5條規定、公民、法人的合法民事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對於物權、人格權等絕對權而言,任何組織和個人都負有不得侵害的一般義務。這種一般義務是侵權行為所依據的法定義務的主要來源。另外,債權也可以成為侵權行為所侵犯的對象,但在構成要件上,需要更高的門檻。
其次,這里的法定義務還包括法律賦予某些特定主體的特別義務,例如,《侵權責任法》第37條第1款規定,賓館、商場、銀行、車站、娛樂場所等公共場所的管理人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侵權責任法》第38條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傷害的,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應當承擔責任,但能夠證明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不承擔責任。《侵權責任法》第39條規定,限制民事行為能力在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學校或其他教育機構未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應當承擔責任。據此,公共場所的管理人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負有安全保障義務。教育機構對在該機構中學習、生活的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負有教育、管理義務。再例如,勞動法規定的有關勞動安全保護義務。如果違反這些法定義務,義務人則可能構成侵權行為。
再次,這里的法定義務也包括侵權法所設定的某些具體作為或者不作為的義務,例如《民法通則》第125條規定,在公共通道上挖坑、修繕時,應當設置明顯的標志。《侵權責任法》第91條第1款規定,在公共場所或者道路上挖坑、秀山安裝地下設施等,這種設定明顯標志的就是一種強制性的作為義務。如果行為人沒有設置明顯標志就違反了作為義務,對他人因此造成的損害應當曾但侵權責任。
加害他人
侵權行為的對象包括民事權利和民事利益。侵權行為所侵害的民事權利包括人身權,物權,繼承權,知 識產權等絕對權,一般不包括債權。除民事權利以外的其他合法利益,也屬於侵權行為法保護的范圍。
應擔責任
侵權行為是一種能夠引起民事法律後果的行為,這種法律後果 就是侵害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2. 侵權責任法裡面教唆未成年人侵權 承擔連帶責任 而監護人和教唆侵權人承擔按份過錯責任。。。。怎麼解釋。
就是說兩個人教唆未成年,那兩個人就是連帶責任,如果未成年監護人有過錯的,就承擔相應的責任,就是按份責任。
3. 摩托車借人肇事逃逸
交通肇事罪與您無關,直接說民事賠償方面吧。 朋友李某在您不知情的情況下把您的摩托騎走問題很模糊,如果您給其車鑰匙的視為同意借車,那民事賠償少不了您,由車主您代為賠償後可向其肇事人追償;如果其是撬鎖把車騎走的,定性為盜竊,公安機關應立案偵察,未立案受理的,也應讓接待民警出具報案證明,這樣子何許判決時不承擔賠償。 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義務人為車主(含肇事時的駕駛人)和車輛投保的保險公司,起訴追償的稱共同被告。 涉及法律規定: (1)「侵權責任法」相關規定: 第十六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第二十六條 被侵權人對損害的發生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侵權人的責任。 第四十八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九條 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後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五十二條 盜竊、搶劫或者搶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由盜竊人、搶劫人或者搶奪人承擔賠償責任。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墊付搶救費用的,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2)最新「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 第七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並送達當事人。 第七十四條 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後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3)賠償計算標准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9條至26條相關規定(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 其中,殘疾賠償金為(重傷甲級賠償20年、乙級18年、三級16年、類推十級為2年),其它上網下載全文對照計算。
4. 如果有人非法賣我黃,我自己也不知道,他會不會被網警查到抓起來
如果他交易的不多,也木有人舉報,肯定不會有事,除非量大,影響惡劣,或者是其他問題順帶被挖掘出這個問題,他就會被抓捕的
5. 國家網監局官方網站
不許污辱我
侵害民事責任認定
我在『天之文論壇』發表了一篇文章『愛好者的天空888』。
第二天上午9點,我打開電腦一看,我的文章上部,有一個圖章,上面寫著『純粹胡扯』四個字。文章的底部又註明了『本主題由LINQ於2013一5一9 21點13分添加圖章,純粹胡扯』。
我看到後,氣的心臟病突發了,身體象泥一樣癱在炕上了。
天之文論壇,是天文愛好者的舞台。人人都可以談論自己對天體的了解和認識。當然,有一些問題很難統一,同樣一個問題,答案卻五花八門。天文愛好者是這樣。天文學家不也是這樣嗎,例如;在研究『天體演化』這一課題上,天文學家也爭論不休,由於意見不統一,而分裂成了兩派。到至今也沒有個結果。天之文網站怎麼不說他們是『純粹胡扯』呢
如果他拿出他寫的【全世界公認】文章來,推翻我的理論,那我認輸。可他是亂寫、亂畫呀。沒有依據,順口開河呀。
他們把我的文章妖魔化了,將我本人也妖魔化了。網路覆蓋面大,在社會給我造成了極壞的影響。『純粹胡扯』就是騙人的意思,醜化了我。會使不太了解天文知識的人,對我的文章產生敵意。至使我的文章在大眾面前無法展開,造成了嚴重後果。他們侵害了我的著作權,他們傷害了我個人的形象。給我的身心造成了傷害。至使心臟病發作,並將帶來嚴重的後遺症。他們要對造成的後果負全部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
第一章,第二條,第三條,第二章,第七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二十二條之規定。應承擔以下責任;賠償精神損失費,名譽損失費,後遺症保障費
立即停止侵害,恢復原狀,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償損失,在網上公開賠禮道歉
吳占海 黑龍江省漠河縣西林吉鎮七委
2013年5月18日 我不知道怎麼辦,請求法律支持 電話;14704576168
我還不太會用電腦 大腦供血不全 年齡大太笨了 不會注冊
6. 求侵權責任法研究(上、下)的PDF電子書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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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侵權責任法 安全保障義務是過錯責任嗎
您好!《侵權責任法》第三十七條規定:賓館、商場、銀行、車站、娛樂場所等公共場內所的管理人或者群眾性容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管理人或者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違反安全保障義務致使他人損害的則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在歸責原則上,安全保障義務應適用過錯責任歸責原則,由受害方承擔義務人有過錯的舉證責任。
如能提出更加具體的問題,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
8. 求08到2011年 侵權責任法部分司考真題 及解析 [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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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家司法考試輔導用書全3卷(法律出版社)。
(2)法條,最好是一部重點法條和一部完整的法條,重點法條沖刺階段看,完整的法條推薦指南針法條國家司法考試必讀法律法規匯編全8冊,重點法條推薦眾合教育國家司法考試重點法條解讀及配套練習(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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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習方法:
以看專題講座或者聽音頻為主(兩者擇一,盡量不要兩者兼顧,這樣會重復復習,導致效率低下),復習完一門做一門的真題,然後將真題的錯難題標注出來後期復習。看書的話,要注意總結歸納筆記,聽音頻的話,要在講義上做好筆記,後期以自己的筆記為復習主要內容,結合真題錯難題,有疑問查閱法條。
聽課老師推薦:
民法:大腕推薦:鍾秀勇,李仁玉,李建偉,基礎薄弱的話聽前兩者,有一定基礎聽後者,新秀推薦馬特和段波;
刑法:劉鳳科,需要一定基礎,對於解題思路的講解尤其對考試有幫助!基礎稍差者也可以聽韓友誼,但是不推薦,講的原理性的內容太少,多為結論性內容;
民訴:郭翔,考點全,押題准;鄭其斌,講得好,但是可能漏考點;
刑訴:楊雄,出題人弟子,表格便於記憶,考點全;汪海燕,講課幽默生動,但是漏考點;陳少文,近兩年口碑很好的老師,講課生動;
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林鴻潮,幽默,表格便於記憶,行政法屬於較難的學科,不用強求解題正確率,重在理解;
三國法:楊帆(女),不作第二人想,讓你輕松拿下百分之80以上分數;
法理:陳景輝,講課鞭辟入裡,幽默生動,便於理解;楊帆(男),四平八穩;
憲法、法制史:淳於聞,這個誰都差不多,記憶性內容居多,淳於老師的口訣很有助於記憶;
商經:張海峽,就是葷段子多了些,課講的是很不錯的;
卷四論述:鄒建章或者陳璐瓊,二者擇一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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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債權屬不屬於侵權責任法保護的范圍
通常是不屬於的,不過也有例外,比如一些故意侵權。不過具體我也說不太清楚,期待更詳細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