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票站糾紛
㈠ 我經營一個彩票站,彩民那天打彩票,欠我2萬,有欠條我能起訴他嗎。
可以起抄訴。欠款糾紛屬於民事糾紛,歸法院管轄范圍。
起訴需要符合起訴的要求,並寫出民事起訴狀。
《民訴法》規定: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㈡ 彩票糾紛問題
如果證據充足,能證明你說的情況,是可以勝訴的。
收集趙多越詳細的證人證詞,對案件有幫助。如果有當時的監控最好了。
㈢ 合同法:彩票打錯了,導致損失500萬,彩票站需要賠償么
可以要求彩票站賠償。
具體案例:
黃建軍系開化縣彩民,經常到由徐東輝擔任負責人的83055號體育彩票銷售點購買彩票。徐東輝與省體彩中心之間系體育彩票代理銷售合同關系。吳文君為該銷售點的銷售員,曾到衢州市體育彩票管理中心進行業務培訓並獲認可。
衢州市體育彩票管理中心系省體彩中心委託的管理機構,代表省體彩中心負責所在地體育彩票銷售的日常管理工作。2006年5月5日上午10時45分左右,黃建軍將1張自選號碼清單交給銷售員吳文君,向其購買體育彩票17張。
當天上午10時55分左右,吳文君將列印好的彩票連同黃建軍的自選號碼清單交給黃建軍,列印好的彩票中含有1注號碼為361071+6。而黃建軍的自選號碼清單中表明的該注的號碼為361091+6。當晚,開獎結果顯示特等獎中獎號碼為361091+6,獎金為500萬元。
次日上午8時左右,黃建軍與83055號銷售點進行交涉,吳文君、徐東輝在該自選號碼清單背面寫下了說明,承認由於銷售員未仔細核對,導致誤打號碼。且吳文君自始至終都沒有告知過黃建軍應核對彩票號碼,確認無誤後再離開銷售點。
原告黃建軍訴稱:徐東輝、吳文君系省體彩中心設立的體育彩票銷售點的負責人及銷售員,因徐東輝、吳文君的代理行為過錯,致使原告未能中獎的損失,省體彩中心應予賠償。請求判令三被告連帶賠償原告損失500萬元,並承擔全部訴訟費用。
被告徐東輝、吳文君共同辯稱:彩票是一種有時效性的特殊商品,如要更改須在開獎前提出。沒有證據證明吳文君列印彩票有誤。其沒有過錯,不應承擔賠償責任。請求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審判]
衢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省體彩中心與徐東輝之間存在體育彩票代理銷售合同關系明確,省體彩中心應對徐東輝的代理行為承擔民事責任。吳文君作為銷售員進行體育彩票銷售活動,屬徐東輝的轉委託行為。
因吳文君曾到衢州市體育彩票管理中心進行業務培訓並獲認可,而衢州市體育彩票管理中心是省體彩中心委託的管理機構,故其認可行為應視為省體彩中心同意徐東輝的轉委託行為,從而省體彩中心亦應對吳文君的體育彩票銷售行為承擔民事責任。省體彩中心作為本案被告,其主體適格。
(3)彩票站糾紛擴展閱讀
可基於《合同法》第五十八條 向彩票店主張損害賠償,數額為購買彩票的金額。
法律行為,不得代理。
根據《民法總則》
第一百六十二條代理人在代理許可權內,以被代理人名義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被代理人發生效力。
第一百六十三條代理包括委託代理和法定代理。
委託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託行使代理權。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規定行使代理權。
第一百七十條執行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工作任務的人員,就其職權范圍內的事項,以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的名義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對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發生效力。
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對執行其工作任務的人員職權范圍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相對人。
從第一百七十條條款可以得知如果起訴話被告應該是省體彩或者福利彩票中心(具體看買的是什麼彩票)
《合同法》
第四十二條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一)假借訂立合同,惡意進行磋商;
(二)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
(三)有其他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行為。
根據該條款,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因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行為,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締約過失責任可以發生在締約階段,也可以發生在合同未生效、無效、被撤銷的場合。
第五十四條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
彩票合同訂立過程中恰恰存在意思表示錯誤構成重大誤解,彩票合同為可撤銷合同。
五十八條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後,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根據五十八條向被告主張賠償損失,該損害賠償請求權即為次合同請求權。
㈣ 彩票站轉租合同糾紛責任
是否簽寫書面收據?
是「定金」還是「訂金」?
㈤ 彩票糾紛,請問怎麼解決呢
委託代理購買彩票行為,受託人應當根據委託人的委託事項與指示履行代理行為,如果因受託人原因致使委託人失去因代理行為可以期待的利益,受託人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㈥ 如何投訴福彩銷售站點的工作人員
當然有投訴的地方.但從你表述的事情來看,投訴也沒用的,沒辦法解決.這只是一種銷專售過程中的小糾紛而屬已,談不上誰對誰錯.也許你的購彩神態令人不爽,但對他人沒有實質性損害.我建議你今後稍微改變一下自己,快買快結,給人留下爽快的感覺就行了,要不你就換一家投注站去投注,也免得再生事端.如果你一定要進行投訴的話,你可向你所在地的福彩管理中心進行投訴.該中心一般在該投注站所在地的縣民政局.
㈦ 彩票,獎券糾紛和委託合同糾紛的區別
您好,《彩票管理條例》將彩票定義為:國家為籌集社會公益內資金,促進社會公益事業發展而容特許發行、依法銷售,自然人自願購買,並按照特定規則獲得中獎機會的憑證。一般認為,除了彩票以外的有獎憑證稱為獎券,較多地指經營者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附帶性地向購買者提供物品、金錢或者其他經濟上的利益的憑證。
彩票是記載射幸合同關系的有價證券,即彩票合同是一種射幸合同。這種或然利益的出現條件在合同成立時由雙方當事人自由約定。但這種約定條件在嗣後能否真正出現,並不取決於當事人一方的願望,這就使合同的法律效果帶有很強的偶然性。在這種合同中,一方當事人支付代價之後買到的只是一個機會或者概率。
但是,委託合同是指受託人為委託人辦理委託事務,委託人支付約定報酬或不支付報酬的合同。其特徵有:委託合同是典型的勞務合同;受託人以委託人的費用辦理委託事務;委託合同具有人身性質,以當事人之間相互信任為前提;委託合同既可以是有償合同,也可以是無償合同;委託合同是諾成的、雙務的合同。
因此,委託合同與射幸合同是不同的。
如能給出詳細信息,則可作出更為周詳的回答。
㈧ 我跟彩票站的老闆有點糾紛,我去他家買彩票他不賣給我,我該怎麼辦,以前一直在他家打彩票,把我跟著的號
你可以對他主張違約,他相當於是你的代理人沒有履行約定的義務,但是只能對打彩票的錢主張違約責任,因為彩票是一種射幸行為有很大的不確定性,你不能主張彩票上的金額。希望採納
㈨ 彩票實體店店代購糾紛(店主員工忘記打票剛好又中獎了)店主應不應該賠償
說不清楚,一般代購也需要寫個條子,正規的簽個合同什麼的,你這個如果是口專頭協議就很難說,是熟屬人,面對利益也是自顧自己; 你的堅持是對的, 即使要1170也沒錯, 但他只給你34,即使一分也不給你也沒錯.沒證據的東西說不清楚, 即使他打了彩票還不是可以說自己忘了;都有自己的道理; 如果是有個條子什麼的那就是你必須的得到1170了. 你都上網了,怎麼不直接在網上買網路3D呢,獎金還高,我都不上實體店打票了
㈩ 彩票站沒打彩票,p了一張圖過來,結果中了幾百萬,這種情況如何處理可以起訴還是怎麼處理
彩票店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