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職調查協議
⑴ 盡職調查提供合同主要提供哪些內容
律師盡職調查,是指律師接受當事人的委託,對當事人指定的有業務關系的企業的規模、資產負債、信用狀況、社會評價、出資人情況等進行調查並出具專業報告書的一項法律服務。
律師盡職調查的首要目的在於為客戶提供評價目標公司有關項目的法律資格以及相關項目的各種事項是否符合法律規定,最終目的則在於防範風險,避免無謂的失誤和損失。律師盡職調查的完成後,律師要給當事人一個真實的、可靠的結論,不能有任何虛假和水分,因為律師進行盡職調查的目的是為了提示與防範風險,而不是為了極力促成交易,故律師會將法律風險要充分的向當事人予以揭示。
律師盡職調查的主要內容與范圍
(一)律師盡職調查范圍:
境內公司的法定主體情況;包括設立、登記、股東變更、公司章程,股本總額以及變更登記情況,股東出資情況,公司是否發生過合並、分立、重組、資產置換、不動產資產規模、經營記錄方面有無重大問題,是否存在股權轉讓限制。
公司的財產和財產權狀況;土地使用權、房產情況;擁有的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特許經營權等無形資產狀況,主要生產經營設備情況。
公司近期生產經營情況;持有的生產經營許可證照、是否發生重大債權債務情況,經歷的訴訟、仲裁、執行、行政處罰等情況,稅務、環保、產品質量、技術標准情況。
(二)律師盡職調查主要內容:
審查擬收購目標公司合法的主體資格
審查目標公司的主體資格是為了確保交易的合法有效,即交易方是合法存在的,具有進行本次交易的行為能力。對目標公司主體的合法性的調查主要包括兩個方便:一是其資格,即目標公司是否依法成立並合法存續,包括其成立、注冊登記、股東情況、注冊資本交納情況、年審、公司變更、有無吊銷或注銷等。二是其是否具備從事營業執照所確立的特定行業或經營項目的特定資質,如建築資質、房地產資質等。
審查目標公司的資產及財務情況
主要是核實目標公司的各項財產的權利是否有瑕疵,是否設定了各種擔保,權利的行使、轉讓是否有所限制等。其次是審察目標公司的各項債權的實現是否有保障,是否會變成不良債權等,以確保收購方取得的目標公司的財產關系清楚明白,權利無瑕疵,無法律上的障礙。
審查目標公司的債權債務情況
目標公司的各種負債會增大收購方的責任,因為這些債務在收購後還是由目標公司承擔的,當然,債務剝離式的收購除外。還有一些因權利義務不清楚而發生爭議,將來肯定會提起訴訟或被起訴的情況將為收購方的責任增加不確定性。
這時,律師就要對目標公司是否有責任、責任的大小等進行分析,研究,將它們定性、定量,為收購方進行談判提供合理的依據。
重要交易合同
對於公司的存續與發展相當重要的交易合同,是收購方律師仔細審查的重要對象,這些合同通常包括長期購買或供應合同、技術許可合同、大額貸款合同、公司擔保合同、代理合同、特許使用合同、關聯交易合同等等。律師對這些合同進行審查,目的是:第一,確定收購完成後收購方並不會喪失合同中規定的預期利益,這是因為,有些公司之所以能夠簽訂的一些重要的合同是利用了其公司大股東的關系,所以,這種合同中往往規定,當目標公司因被收購等原因出現控制權變化時,該合同將需提前履行支付義務,或終止使用權或相關權利。第二,確定這些合同中權利義務是否平衡,目標公司是否處於重大不利的情形中。
知識產權等無形資產具有重要的價值。律師應審查知識產權的權屬情況(所有還是通過許可協議使用),有效期限情況,有無分許可、是否存在有關侵權訴訟等等。
審查目標公司的管理人員與普通員工的安排
目標公司的雇傭人員的數額,目標公司是否對重要人員進行了相應的激勵措施,是否存在對此次並購造成障礙的勞動合同,這些都需要在盡職調查時充分注意到,並提出可行的解決方案或規避措施。對於目標公司的普通職工,一般只審查公司的勞務合同範本,但是對於董事等高級管理人員則需逐一審查其服務協議的主要內容。這種審查是看其薪酬水平以及如果將其解聘公司所需要的補償數額。
對目標公司治理結構、規章制度的調查。
對目標公司治理結構、規章制度的調查主要是審查目標公司的章程、股東會決議、董事會議事規則、董事會決議、公司規章制度等文件。對這些文件的審查,主要是審查公司股東會、董事會的權力,公司重大事項的表決、通過程序等相關信息以確定本次收購是否存在程序上的障礙,是否獲得了合法的授權等等,以確保本次收購交易的合法、有效,避免可能爭議的發生。
對目標公司是否存在重大訴訟或仲裁的調查
公司的訴訟或仲裁活動直接關繫到公司的責任和損失的可能。律師的審查將注重於這些訴訟或仲裁勝訴的可能性,以及由此可能產生的法律費用和賠償責任的開支。
對於律師的律師盡職調查對象來說,其規模的大小不同,從事的行業也千差萬別,其律師盡職調查報告的使用目的不同,所以每一個盡職調查項目都有自己的特點,都是獨一無二的。律師要根據具體情況,設計出不同的調查文件,通過勤勉、認真的分析研究得出結論。
三、律師盡職調查工作方法
了解公司的具體情況,會見公司代表,為盡職調查打好基礎。
認真組織《盡職調查文件清樣單》,詳細編寫《盡職調查問卷表》,向境內公司索要相關文件和資料。
查閱境內公司是否按文件清單和問卷表提供了相關證照、股東會決議、董事會決議、驗資報告、事關公司的重大合同、完稅憑證、以及答卷資料,對收取的各種材料和憑證一一進行分類編號,作為附件。
向行政登記機關查閱相關許可、批准文件、檔案材料。
同公司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門、職能機關核實相關公司情況。
要求公司提交表明其提供的所有材料、資料憑證真實、內容屬實、無重大遺漏的聲明書
四、律師進行律師盡職調查的一般操作程序
就委託項目與當事人簽訂委託合同;
律師與當事人目標公司就盡職調查簽署保密協議;
根據盡職調查的范圍和內容准備盡職調查清單,設計盡職調查提綱;
目標公司在律師指導下搜集所有相關材料;
律師進行具體調查,並依據調查結果出具調查報告,律師出具盡職調查的法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