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合同
① 公司內部勞動合同和外包合同的區別
1、薪酬福利一般而言外包員工的薪酬福利是遠低於正式員工的。正式員工:薪資之外還有五險一金和公司福利等;而外包的價格頂多是崗位的正常薪資。2、職業發展外包員工很快會遇到瓶頸,因為只有非核心崗位會外包,這類崗位缺乏長期發展的空間。正式員工,有成績或者呆的年限夠長都回有相應的回報。3、工作穩定性外包是靈活用工的一種,意味著公司一旦需要裁員,首先考慮的是外包員工。正式員工,會相對穩定,裁員,會獲得法律的相應補償。4、合同簽訂外包員工的合同,是和第三方外包公司簽訂。正式員工的合同,是直接和公司簽訂。5、工作范圍外包公司,一般是一對多,同時服務多家企業。正式員工,一般是一對一,只服務於所在公司。
② 內部簽訂勞動合同是什麼意思內部急
對於勞動者而言,勞動合同的簽訂是證明存在勞動關系最有利的證據,也是對回用人單位和勞答動者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范。所以簽訂勞動合同對於維護勞動者本人的合法權益起到很大的作用。為避免和減少勞動糾紛,應要求用人單位及時和自己簽署書面的勞動合同,約定工資報酬、崗位、期限、工時制等主要條款,合同看清楚後再簽訂,否則一旦用人單位改變約定的條件並且將不利條件寫入勞動合同中以後,勞動者就處於不利地位了。對於用人單位,不簽訂勞動合同將面臨「雙倍工資」的處罰,勞動者可以未簽訂勞動合同為由解除合同並要求雙倍工資。勞動合同簽訂的規范,有利於企業管理,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③ 剛剛接觸建築這個行業。聽別人說 內部合同和外部合同 這兩種合同分別指什麼呢 有什麼區別呢求高手告知
也叫「黑白合同」,上家為了少交稅,下家為了多貸款、多要預算等,嚴格說這是違法的。
目前我國立法中並無「黑白合同」這一術語,它只是對一種社會現象的概括,其實質是一種交易行為。建設工程領域中「黑白合同」的出現是合同雙方經濟搏弈的結果,有其深刻的形成原因及復雜的表現形式。
「黑白合同」通常出現在二手房買賣過程中,買賣雙方就同一房 屋買賣簽訂的數份不同價格的合同。送至房產交易中心登記的叫「白合同」,只供登記用。雙方私下留存的叫「黑合同」,作為交易的真實成交價格。也出現於建築工程施工合同,特別是掛靠合同。
白合同只用來登記,真實的成交價是黑合同,兩份合同的價格不同,兩份合同的簽訂時間可能是同一天,也可能相隔數天,但大致時間一致。而補充合同是對前一份合同的變更,一般是在合同履行到一定階段後經雙方協商一致而對原來合同所作的變更。在二手房的交易中,雙方首先要確定的就是價格,價格確定好之後就不會再有變動,即使簽訂了補充合同,也多是對付款方式和交房時間的變更,一般不會涉及對房價的變更。因此要將黑白合同與補充合同區別開來。
簽訂「黑白合同」的目的是為規避法律或銀行的規定,這是一種違法的行為,盡管這種違法行為未必會帶來特別嚴重的法律後果,但交易雙方還是盡量不要簽訂這樣的合同,因為這還會增加交易風險。雖然有人是為規避法律主動簽訂,但有人也是因為另一方提出要求而被動簽訂,而且目前完全杜絕黑白合同的現象又很難做到。因此,不管出於什麼原因而簽訂黑白合同,都要注意防範由此而產生的風險。這種風險主要是指當產生爭議時,雙方對合同價格各執一詞,紛紛主張對自己有利的價格。
④ 員工內部協議書
這種方法其實就是為了糊弄不明白的人,同時寫的自願不繳納保險就是霸王條款,也是回公司逃避員工答注冊,的方法,現在基本不用了,這個逃稅太明顯了,一抓一個准,所以一般公司早都不這樣了,但是換成人事外包,做第三方派遣合同了
⑤ 內部協議與協議的區別,具體有什麼不同
所謂協議是指有關國家、政黨、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者個人,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訂立的一種具有政治、經濟或其他關系的契約。協議,在其所表示的意義、作用、格式、形式等方面基本上與合同是相同的。經濟合同和以經濟為內容的協議,都可以稱為契約,兩者都是確立當事人雙方法律關系的法律文書。
合同與協議雖然有其共同之處,但兩者也有其明顯區別。合同的特點是明確、詳細、具體,並規定有違約責任;而協議的特點是沒有具體標的、簡單、概括、原則,不涉及違約責任。從其區別角度來說,協議是簽訂合同的基礎,合同又是協議的具體化。
合同與協議是兩個既有共同點又有區別的概念,不能只從名稱上來區分,而應該根據其實質內容來確定。如果協議的內容寫得比較明確、具體、詳細、齊全,並涉及到違約責任,即使其名稱寫的是協議,也是合同;如果合同的內容寫得比較概括、原則、很不具體,也不涉及違約責任,即使其名稱寫的是合同,也不能稱其為合同,而是協議。
⑥ 內部合作協議書一份
合作協議書
股東各方:
合夥人:XXXXXXXXXX 男 身份證號:612525
男 身份證號:612525
合夥人本著公平、公正、平等,互惠互利、相互尊重、相互幫助、相互扶持,共同創業、共同贏利的原則,特訂立合夥協議書如下:第一條:股東各方自願合作共同出資XXX萬元投資xxx公司(擬xxx年X月運營),並實行合夥經營。股權分配如下:
XXXX,出資 萬元占 % 股東;
XXXX,出資 萬元占 % 股東;
第二條:本股份公司依法組成。現具體工作分工及安排如下:
1、本股份公司先期籌資XXX萬元作為啟動、購置XXX和預留一定的流動資金。
2、本股份公司設董事長一名,經理一名。設會計、出納(兼)各一名,設立監事會,監事會由2至3人組成。
3、本股份公司所籌集的資金,只承擔先期啟動,廠房修建,設備購置安裝等,無需承擔其他費用;每個股東所出資費用在本公司未產生盈利之前年終分紅不低於XX萬元。此項資金使用情況由監事會監理。
4、本合夥公司經營期限為X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三條:所有合夥人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經營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不得歧視他人或隨意脫離、出賣公司,如發現又故意危害本股份公司利益行為者,視為自動放棄股份。
第四條:他人可以入伙,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條:合夥人在合作期內不得在經營狀況不好或虧損時提出退股,若提出則視為自動放棄股權;任何合夥人不得不經所有合夥人同意擅自與他人開展和合夥經營與本公司競爭的業務,如發現視為自動放棄股權。放棄股權者名下股份將均分給其他合夥人即股東。
第六條: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合夥人不得向他人透露集體資金狀況。
第八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各股東共同協商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X份,備案X份,合夥人各執一份,以便共同遵守。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本協議簽字後到公證處公正並生效法律效應。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XXXX年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