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魚塘合同
『壹』 水田租用作魚塘使用的合同怎樣寫
找代理買一份或代筆
『貳』 有誰知道魚塘承包合同有沒有法律規定有最長的期限
魚塘承包合同屬於租賃合同,最長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版二十年的,超過部分權無效。相關法律法規如下:
《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四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2)租魚塘合同擴展閱讀:
對於超過六個月以上的合同應該簽訂書面合同,在合同中明確期限,具體法律法規如下:
《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五條 租賃合同的形式
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第二百三十二條 租期不明的處理
當事人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叄』 魚塘租用合同怎麼寫
租賃合同
『肆』 養魚池塘租賃協議怎麼寫
轉讓協議書
轉讓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頂讓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土地所有權(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魚塘轉讓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丙方同意甲方將自己位於 街(路) 號的魚塘(原為: )轉讓給乙方使用,魚塘面積為 平方米;並保證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合同中所享有的權利與義務。
二、丙方與甲方已簽訂了租賃合同,租期到 年 月 日止,年租金為 元人民幣(大寫: ),租金為每年交付一次,並於約定日期提前一個月交至丙方。魚塘轉讓給乙方後,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原有魚塘租賃合同中所規定的條款,並且每年定期交納租金及該合同所約定的應由甲方交納的水電費及其他各項費用。
四、轉讓後魚塘現有其他所有設備全部歸乙方所有,租賃期滿後房屋等不動產歸丙方所有,營業設備等動產歸乙方(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按原有租賃合同執行)。
五、乙方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轉讓費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 ),上述費用已包括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設備及其他相關費用,此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六、甲方應該協助乙方辦理該魚塘的工商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等相關證件的過戶手續,但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乙方接手前該魚塘所有的一切債權、債務均由甲方負責;接手後的一切經營行為及產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負責。
七、如乙方逾期交付轉讓金,除甲方轉讓日期相應順延外,乙方應每日向甲方支付轉讓費的千分之一作為違約金,逾期30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且乙方必須按照轉讓費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果由於甲方原因導致轉讓中止,甲方同樣承擔違約責任,並向乙方支付轉讓費的10%作為違約金。
八、如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因素導致乙方經營受損的與甲方無關,但遇政府規劃,國家徵用拆遷魚塘,其有關補償歸乙方。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日期:
乙方簽字:
日期:
丙方簽字:
日期:
差不多吧,自己再看看改一改,基本格式就是這樣。
『伍』 關於魚塘租賃合同
你可以與出租方約定,在租賃期間如果發生徵用的,由出租人補償你的損失。否則,由於你不是產權人,徵用補償費也不會有你的份額。國家賠償只能針對行政行或司法行為為造成受害人損害的情況,你不能申請國家賠償。
『陸』 是否可以取消魚塘租用合同 [ 標簽:魚塘,合同 ]
由於你說合同訂立的很簡單,我推測應該是沒有對魚塘周圍的果樹情況進行約定,因而回出現爭議答。
我個人認為,可以要求育苗場老闆賠償。
因為從合同的訂立目的來看是租借魚塘,而魚塘周圍的果樹與魚塘本身關系不大(當然,如果出現果樹樹蔭影響魚塘採光等情況要另當別論了),因此,可以按照習慣認定租借的范圍僅限於魚塘,而不包括果樹。果樹的所有權與使用權依然歸出租方所有,承租方在沒有經過出租方允許條件下,不得隨意處理果樹。所以可以要求賠償。
這里的關鍵是要確定果樹的存在是否影響魚塘育苗效果。
『柒』 魚塘承包合同書,請教下
您好,看了你的承包合同書後,我很遺憾的告訴您,這些條款對您很不利回。合同的訂立,遵守答的是自願的原則。您與村委會訂立的合同條款,都是基於自願的前提下訂立的。即使是您明知道魚塘在承包期限到達前可能被徵收了,您仍然接受徵收費用歸村委會,並無需賠償您的損失。說實話,您的這個案子很難辦,村委會不存在違約的行為,更不可能賠償經濟損失給您。事實上,我建議您可以發動一些社會關系,請求村委會多給些補償費,至於打官司,我認為您是很不利的,很難打贏!
『捌』 租魚塘合同書
可以參照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合同進行,主要內容一定要寫清楚,從標的、期限、價格、支付方式和時間、魚塘的交付時間和方式、違約責任、爭議解決方式以及特別權利義務的約定等,
『玖』 魚塘承包屬於租賃合同嗎
應該是
『拾』 租魚塘種藕合同怎麼寫
承包合同範本(漁業)
魚塘經營承包合同
訂立合同雙方:
__縣__鄉__村__組,以下簡稱甲方;
__縣__鄉__村__村民,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充分利用水利資料,發展漁業生產,為城鄉人民群眾提供更多的商品魚,增加集體和個人收入,根據中央(83)、(84)一號文件精神,經村民大會充分討論和甲乙雙方認真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地點和面積
甲方將座落在__魚塘(河道、水庫、湖面)__畝,承包給乙方養魚,魚塘(河道、水庫、湖面)的所有權歸甲方,乙方只有管理使用權和合同規定的受益權,但不準出賣、出租或轉讓,在承包期內,乙方如去世,其家庭成員享有承包繼承權。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__年,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條 乙方上交甲方提成的辦法及時間
在承包期內,乙方共上交甲方鮮魚(或承包款)__公斤(或__元),其中:
__年上交__公斤(__元),__年上交__公斤(__元)……;在上交甲方的鮮魚中,__魚占__%,__魚占__%,__魚占__%……。上交時間均為每年__月__日左右(時間不超過前後十天),甲方收到乙方上產的鮮魚(或承包款)後,即出具收魚(款)憑證。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將養護魚用的房屋__間(如果有)和下列工具提供給乙方使用:____。
2.上級主管部門如有扶持漁業生產的貸款、現金或物資,甲方應合理分配給乙方。
3.甲方應對社員群眾進行保護漁業生產的教育。如發生偷、毒、炸魚等情況,
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處理。
4.養魚與農業用水發生矛盾時,甲方必須保證乙方用水最低水位線不低於____米。
5.乙方需要排水或抽水時,甲方應及時提供抽水機給乙方使用。
6.甲方有權督促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義務。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除了不可抗力的情況發生外,乙方必須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合同規定的義務,完成國家派購商品魚的任務(如果有)。
2.乙方養魚、新放魚苗、看管魚塘(或河道、水庫、湖面)的費用,均由乙方自理。
3.乙方在捕撈魚時,嚴禁使用電魚、毒魚、炸魚等危險辦法。
4.乙方每年捕撈魚 後,應優先完成承包任務。
5.承包期屆滿,乙方應及時交還甲方提供乙方使用的養護魚房屋和工具,如有損壞或丟失,乙方應負責修理或賠償。
6.承包期屆滿,魚塘(或河道、水庫、湖面)內不到__規格的小魚、魚苗,
乙方應無償交給甲方(或由甲方按雙方協議價格購買)。
7.乙方有自主養魚經營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義務後,超額部分全歸乙方。
8.乙方抓住偷魚者送交甲方處理,按每人偷魚一次罰款__元計算,罰款歸乙方。
9.合同期滿後,甲方如再行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第六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乙方提供養護魚用房屋、工具,應償付違約金__元給乙方,乙方並可提出解除合同。
2.甲方如截留上級主管部門扶持漁業生產的貸款、現金或物資,截留貸款按其金額的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截留現金或物品,按其金額的__倍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3.甲方如無故不及時向乙方提供抽水機,應對所造成的損失負責。
第七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完成承包任務,每逾期一天,按所欠商品魚的市場價格(或承包款的金額)的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2.乙方如用電、毒、炸等危險辦法捕撈魚,應按總承包款(商品魚按市場價格折價)的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甲方並可提出解除合同。
3.合同期屆滿時,乙方如捕撈小於__規格的小魚、魚苗,應向甲方償付__元的違約金。
第八條 不可抗力
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水災、旱災等)造成魚塘(河道、水庫、湖面)崩潰、乾涸,經證實後,甲方應據實減少或免除乙方的承包任務。
第九條 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承包開始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修改或解除合同。如甲方代表人發生變更,不得變更本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如願意繼續承包,應重新簽訂合同。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交鄉、村(如經公證或鑒證,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各存一份。
甲方:__縣__鄉 __村__組__(公章)
代表人:__
乙方:__村__村民__(蓋章)
__年__月__日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