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短勞動合同
1. 勞動合同簡單的寫法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以上方面可以詳細載明也可以簡單說明
2. 簡單的勞動合同範本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某某崗位工作,工作地點,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任務或地點。乙方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理。
甲乙雙方經協商確認執行條款,乙方工作時間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應當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簡短勞動合同擴展閱讀:
勞動合同訂立注意事項: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的80%或者不得低於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准。
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對勞動者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有憑證的培訓費用、培訓期間的差旅費用及因培訓產生的用於該勞動者的其他直接費用。
3. 最簡單的勞動合同是怎麼樣的
《勞動合同法》
第十七條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勞動合同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項。
4. 求一份簡單的勞動合同書格式
勞動合同書
名稱: 性質:
甲方:(用人單位)
地址: 電話:
姓名: 性別:
鑒證編號: 黃勞仲鑒第 0003900號
黃岩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浙江省勞動合同辦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甲方招用乙方為本單位員工,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按下列第 款確定。
(一)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限為 年(月),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其中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 崗位(工種)工作,完成該崗位(工種)所承擔的各項工作內容。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四、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制度。
五、勞動報酬
乙方試用期間的月工資為 元,試用期滿後的月工資為 元。
工資發放日為每月 日,甲方不得無故拖欠。
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六、勞動紀律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甲方應依法制定各項具體的管理制度,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
七、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的條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浙江省勞動合同辦法》的規定執行。
八、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期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用,乙方個人繳納部份,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二)乙方的福利待遇均按有關法律、法規、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由於甲、乙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違約法律責任,違約金為 元;如屬雙方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各自承擔法律責任;
(二)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擔法律責任;
(三)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向對方支付賠償金。
十、乙方在職期間(含轉崗),由甲方出資進行職業技術培訓,當乙方在甲方未滿約定服務年限解除本合同時,甲方可以按照實際支付的培訓費(包括培訓期間的工資)計收賠償金,其標准為每服務一年遞減實際支付的培訓費總額的 %。
十一、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1、
2、
3、
十二、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相抵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本合同依法訂立後,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十三、本合同履行中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或不願調解的,可向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經勞動行政機關鑒證後,甲乙雙方各執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