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合同整理
『壹』 銷售合同管理常見的問題有哪些
一、銷售訂**理常遇問題
○銷售:
1.「銷售服務請求」難以得到快速響應,效率低,影響銷量;
2.銷售發貨過程依靠手工管理,存在串貨、延遲發貨、發錯貨的情況;
3.經銷商掌握在業務員手中,一旦業務員離職,那麼經銷商的資源就會大量流失;
4.銷售平台系統化管理,這樣防止了業務員之間隨意「掛單」現象。
○管理:
內部管理流程手工流轉,效率低,缺少控制點,違規風險大,難控成本。
二、合同管理管理常遇問題
1) 文檔管理困難:傳統紙質合同與電子版合同共存,但對於不同的人員想閱讀參考合同時,存在查找不方便的問題。尤其是領導需要了解合同文本時需要耗費很多時間。
2) 進度控制困難:由於合同數目多,參與人員多,合同進度的控制基本靠手工和普通word、excel管理已很難滿足公司發展需要,並且當領導想全局或全程了解合同情況時存在很大障礙。財務人員的付款依據也與進度密切相關,但同樣存在障礙。
3) 信息匯總困難:**信息、合同變更、客戶基本信息存放在不同的文檔中,採用手工或EXCEL管理時,由於不同部門的數據格式不統一,採集也不能夠及時繼續,匯總工作需要耗費大量時間還不一定準確。對於領導的決策時間有一定的影響。
4) 缺少預警機制:缺少對合同進度、收款等關鍵節點的預警管理,不能准確地預測近期可能的收支項目,報表統計難度大,不能幫助公司進行財務規劃,掌控現金流,更好地發揮資金運作。
『貳』 如何整理合同
建議考慮下列四點:
一、按合同性質(法律關系)歸類;
二、按合同履行期限排序編號;
三、按工作部門或責任人員核實;
四、如有特殊情況,特殊標識。
『叄』 銷售合同怎樣去管理
現在的企抄業管理基本都是信息化了,所以對於企業合同的管理可以用合同管理軟體來解決。
可以用一下恆潤基合同管理系統,管理比較專業、系統、全面,裡面的功能很多,像自定義提醒、使用權限等比較人性化,省了很多事。能免費試用一個月,可以去他們的網站上注冊一下。
如果你是高手,破解!
『肆』 公司要我整理合同,有購銷訂單、有銷售合同來自不同的公不是同一個月的。
你好!
整理文檔(含合同)一般遵循「按類存放,按期排序「,編輯查找目錄或搜索資料庫,便於日後查找檢索。至於具體如何編排,每個人可能由於個人習慣存在差異。最終要做到」簡潔明了、方便快速「。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到你,謝謝!
『伍』 需要將公司的銷售合同歸檔整理,需要提供一個科學合理的excel表頭以方便管理查找。
那你就是用銷售和財務管理軟體,我是三眾軟體科技的!
『陸』 合同管理中銷售數據整理時怎麼表述以下幾種狀態
1、已開票,未收款。
2、未開票,款項部分收回。
3、未開票、收款,銷售合同已簽。
『柒』 關於銷售合同管理流程
套在我的手指上。
塵埃封存著記憶
僅有的生命要花這么長的時間才能
盲目順著這根纖纖絲線趨步前往,
那些枯死的褐色葉片躺在我的門前
你是秋收金黃遍的哈哈
『捌』 如何進行合同管理分類
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強化合同管理,既能夠保證公司在經營活動中遵紀守法又能讓公司受到法律的保護,這是公司降低經營風險、提高經營效率的重要舉措。 本書結合了豐富的實踐經驗,系統闡述了合同管理的具體方法和措施,對買賣合同、技術台同、倉儲保管合同、融資租賃合同、建設工程合同、委託合同等各種合同類型進行了專門的討論。 本書內容系統全面,對各類各種合同都展開了具體介紹;權威性強,編者具有深厚的民法功底和豐富的合同法實踐經驗,對問題分析透徹、解答到位,有明確的法律依據,企業管理者可放心使用。
如何進行合同管理分類:
買合同(采購)、賣合同(銷售)、勞動合同(人事),行政合同(酒店、租房、租車、快遞),財務合同(銀行、審計)
『玖』 銷售合同的管理制度
銷售合同管理制度的建立是為了方便企業管理,規避企業在合同簽訂過程中所產生的風險。以下提供一份銷售合同管理制度範本供您參考。 第1條為明確銷售合同的審批許可權,規范銷售合同的管理,規避合同協議風險,特製定本制度。
第2條本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及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適用於企業各銷售部、業務部門、各子公司及分支機構的銷售合同審批及訂立行為。 第3條企業銷售合同採用統一的標准格式和條款,由企業銷售部經理會同法律顧問共同擬定。
第4條企業銷售格式合同應至少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1.供需雙方全稱、簽約時間和地點。
2.產品名稱、單價、數量和金額。
3.運輸方式、運費承擔、交貨期限、交貨地點及驗收方法應具體、明確。
4.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5.免除責任及限制責任條款
6.違約責任及賠償條款。
7.具體談判業務時的可選擇條款。
8.合同雙方蓋章生效等。
第5條企業銷售格式合同須經企業管理高層審核批准後統一印製。
第6條銷售業務員與客戶進行銷售談判時,根據實際需要可對格式合同部分條款作出許可權范圍內的修改,但應報銷售部經理審批。 第7條銷售業務員應在許可權范圍內與客戶訂立銷售合同,超出許可權范圍的,應報銷售經理、營銷總監、總裁等具有審批許可權的責任人簽字後,方可與客戶訂立銷售合同。
第8條銷售合同訂立後,由銷售部將合同正本交檔案室存檔,副本送交財務部等相關部門。
第9條合同履行過程中,因缺貨或客戶的特殊要求等,銷售部或客戶提出變更合同申請,由雙方共同協商變更,重大合同款項應經總裁審核後方可變更。
第10條根據合同規定的解除條件、產品銷售的實際和客戶的要求,銷售部與客戶協商解除合同。
第11條變更、解除合同的手續,應按訂立合同時規定的審批許可權和程序執行,在達成變更、解除協議後,須報公證機關重新公證。
第12條銷售合同的變更、解除一律採用書面形式(包括當事人雙方的信件、函電、電傳等),口頭形式一律無效。
第13條企業法律顧問負責指導銷售部辦理因合同變更和解除而涉及的違約賠償事宜。 第14條空白合同由檔案管理人員保管,並設置合同文本簽收記錄。
第15條銷售部業務員領用時需填寫合同編碼並簽名確認,簽訂生效的合同原件必須齊備並存檔。
第16條銷售業務員因書寫有誤或其他原因造成合同作廢的,必須保留原件交還合同管理檔案人員。
第17條合同檔案管理人員負責保管合同文本的簽收記錄,合同分批履行的情況記錄,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等。
第18條銷售合同按年、按區域裝訂成冊,保存××年以作備查。
第19條銷售合同保存××年以上的,合同檔案管理人員應將其中未收款或有欠款單位的合同清理另冊保管,已收款合同報銷售經理批准後作銷毀處理。 第20條本制度由銷售部負責制定、解釋及修改。
第21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生效。